善法(梵語kusala dharmah),指合乎於「善」之一切道理。固然善法是佛法,惡法亦是佛法,法的定義極廣,簡稱為法,法之種類,廣說不能盡,賅攝世出世間諸法,在施教的立場,眾生根機有利鈍,故有權實的教法;善法可累積福德,善法若不與般若智慧相應,善法亦能令人墮落輪迴深坑,佛門強調善法要有智慧引導方得與菩提相應。
為什麼惡法也是佛法呢?現在分兩點立場敘述:
一、佛法是覺悟之法。所覺悟之法,遍及人生宇宙萬法,窮劫盡說不得,含概心法色法、有為無為法、空法有法、善法惡法、相應法不相應法、生死涅槃法、煩惱菩提法、三界六道法、三十七道品(梵語bodhi—paksika)六度萬行法等等不盡,皆屬佛法故。
二、在教導眾生的立場,心念動機是純善的,為令覺悟,縱然以惡法來對治頑抗的眾生,這一連串的施為權宜,亦尚屬佛法。所謂:菩薩為度生,有時以慈悲教化(理論),有時以金剛怒目度生(打罵罰),畢竟,眾生無量,根機亦無量,法門亦無量,無非以達成度脫為宗旨,是故,法無定法,無有高下,應機則宜;藥無貴賤,應病則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