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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眼前的幾件奇事

眼前的幾件奇事

(五)徐應男入夢求伸冤

[日期:2010-07-31] 來源:轉載  作者:佚名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五)徐應男入夢求伸冤

距滬埠四十餘里之鴿婁涇地方,於民國廿四年舊曆正月間,發生一阿叔謀財慘殺姪女之命案。死者徐應男託夢於甲長諸仲華,求為伸冤;經諸具呈縣府,請求徹究,案乃大白。同年五月七日之大晚報、新聞夜報等,均詳載此事。原文如左:

滬西鴿婁涇地方,青浦縣轄境鄉民徐迪榮,娶妻沈氏,單生一女,名應男;家道小康,有糧田百餘畝;與弟迪甫同居。十六年前,迪榮病故,沈氏不安於室,與他人同居江灣,一去不返。應男乃由其祖母撫養成人,於民國十八年嫁與泗涇強雪順為妻。廿二年祖母去世,其父所遺田地及私蓄等財產,當由應男承繼;詎被乃夫強雪順絡續騙去田畝及私蓄大半後,忽與應男離婚。應男遂不得不回家,與叔迪甫同居一宅。女遭此打擊,抑鬱寡歡。至去年冬,其父執名屠紹雄者,行醫為業,見而憐之;乃勸其招婿,並為介紹本地人馬桂龍入贅,擇於本年舊曆正月初六成親。乃事為徐迪甫所悉,一再表示反對,以致叔姪間常起口角。及至吉期將屆,迪甫忽宣告應男突然失蹤,以致婚事未成。

徐迪甫所以反對姪女招婿者,實因應男尚有田地二十餘畝,及餘蓄數千元,早存覬覦之心;今一旦贅婿入家,姪女財產,勢將絲毫不得染指;乃於正月初五日下午一時許,先與應男發生口角,繼用扁擔將女頭顱擊破,即時斃命。徐宅本係獨家村,而宅中除應男一人外,其餘嬸母傭工,均為迪甫之人,故將女擊斃後,外人無從知悉。事後即於五日深夜十一時許,將屍體秘密抬入附近墳園中埋葬;至天明吉期,則宣稱女已於昨夜出奔失蹤。乾宅因事起倉猝,未得成婚,而其未婚夫雖一再找尋,亦不得要領。

徐迪甫既將姪女謀斃後,深恐被人起疑,乃一再設計,冀圖嫁禍於人。爰報告該管陳坊橋公安分局,偽稱其姪女徐應男失蹤,係媒人屠紹雄串同贅婿馬桂龍,誘拐捲逃。經轉解青浦縣政府司法科,由該縣承審員一再究訊,卒以事無實證,僅將馬桂龍暫押候查,屠紹雄交保出外。

時當地甲長諸仲華,認為應男失蹤可疑,復以職責關係,從事秘密偵查;經多次調查結果,認徐迪甫實有重大嫌疑。且據諸仲華自謂,彼係天主教徒,素不信鬼;自應男失蹤,馬桂龍入獄後,一夜忽夢見應男,滿身血污,大呼伯伯伸冤,醒而異之,深悟應男決已去世,故而出此。乃具呈縣府,請求徹究。

時徐迪甫聞外間風聲甚緊,深恐屍體被人發見,復將屍掘起,抬回家內米囤下埋葬。後又以留跡在家,終覺不妥,復將屍體取出,架火焚燒;柰臭氣外溢,又恐敗露。最後復將屍截分數段,用殺豬刀削去皮肉,骨殖用炭木煨焦,裝入蒲包內,沈入附近舊石灣河濱中,以冀滅跡。

至上月三十日,適有網船漁夫,於舊石灣河中捕魚時,忽撈起一沈重之蒲包;視之乃面目皮肉削去之頭顱一顆,及燒焦零亂之骨殖;不覺大駭,仍即棄入河內。乃事為該管公安分局探悉,當由甲長諸仲華,出資三十元,將蒲包撈起,一面飛報縣政府請驗。

時徐迪甫聞訊,見事將敗露,猶圖最後掩飾;竟又雇舟,邀集幫凶多人,乘深夜看屍不便之際,擬用強力搶出蒲包,移去屍骨滅逃。幸該地公安分駐所,先有準備,預派武裝警察十二人,埋伏麥田中;迨徐等到來移屍時,即一併捉獲。計獲正凶徐迪甫、幫凶顧福林(徐之舅兄,旋復乘間逃脫未獲)、王阿園、郭某,共四名,即行羈押。翌晨縣長親臨驗屍,復查抄徐家,抄出應男血鞋血襪各一隻,並查得米囤下埋屍泥窟一處。又將傭工名瞎子長年嚴訊,徐迪甫謀斃姪女毀屍滅跡經過情形,如上述。即將各凶犯加拷釘鐐,帶縣法辦。

編者按:世人多持無鬼論,觀徐應男之託夢,可知此論之非。世人又喜作『信則有不信則無』之說,觀素不信鬼之天主教徒諸仲華竟夢見應男,又可知是說之謬。

又按:此書編竟時,據報載徐迪甫已經法庭判處死刑。

【書籍目錄】
第1頁:(一)惲鐵樵耳聾聞念佛 第2頁:(二)張氏婦嗜蟹得現報
第3頁:(三)金志騫久癱忽能步 第4頁:(四)林佩熙還陽化姻親
第5頁:(五)徐應男入夢求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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