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占察善惡業報經論 默如論師著

占察善惡業報經論 默如論師著

(一)通論

[日期:2010-08-2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默如論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一)通論

今將闡述本經,且先通論經意。

一、教興因緣

大聖釋尊,初成正覺,以至雙林示寂,於中 說法垂五十年。舉凡小、大、空、有、性、相、頓、漸,莫不淵源於當時佛陀金口之所宣說。然而,每一教興,固皆有其主旨,並有其因緣,儒家因材而施教育,釋 尊化世,悲智雙運,識時知世,觀機逗教,此其所以功不唐捐也。如楞嚴之興起,由於阿難將入媱舍而毀戒體,釋尊宣說佛頂神咒而拯救之,從而興起楞嚴三昧大定 之法門,以為後世學大乘者之規範。彌陀誘人以安養,金剛誨之以空寂,法華會權歸實,涅槃顯示佛性,此皆釋尊興教因緣也。夫此地藏法門,其興教因緣為如何 歟?蓋地藏大士,於諸大菩薩中,願力極為弘深,誓度眾生盡,尤以最苦之地獄眾生為所度,地獄空,而後方成佛;此種堅毅無畏精神,於末世眾生,實不啻施予至 高無上之安慰,此所以釋尊屢讚地藏威德,而有地藏三經行世也。三經者何?即地藏本願經,地藏十輪經,及此占察善惡業報經是。此經之興教因緣又如何歟?因緣 者,各種條件也。凡一大教興起,必有其能說之人,所對之機,亦有說法動機,與夫適應之時世;集合如此多種相當條件,始可與言教興之因緣,故佛陀說法,豈可 作等閒觀,而目為尋常事哉!茲申論之:

考本經興起,約分為遠近二種因緣。若堅淨 信菩薩以憐愍末世眾生而啟請,釋尊令其轉請地藏以示法要,此可作本經興起之近因觀:以其法益,惟利及於當時之會眾也。然堅淨信菩薩,其啟請法要之目的,則 專為末世眾生,旨在令其袪除疑慮,增長淨信,而獲果證,此為本經興起之遠因也。於此二因緣,尤以遠因為本經興起之主要因緣。披閱本經首頁堅淨信之請詞可 知,彼於末世災難實情,眾生心理污濁,而陳無餘;請求世尊方便曉喻,得以渡出迷津,可見堅淨信菩薩心目中,則在拯濟末世眾生。然則釋尊為何令其轉請地藏以 示法要耶?諸菩薩中,地藏悲願,餘皆不能比並,於五濁世,化業遍厚,因而佛在本願經中對地藏菩薩云:「吾在忉利天宮,慇懃付囑於汝,令娑婆世界,至彌勒出 世以來眾生,悉使解脫,永離諸苦,遇佛授記。」地藏菩薩答曰:「我分身遍滿百千萬億恒河沙世界……化百千萬億身,每一身,度百千萬億人,令歸敬三寶,求離 生死,至涅槃樂。……如是三白佛言,惟願世尊不以後世惡業眾生為慮。」地藏菩薩,以如此沉痛精神,接受釋尊付囑,擔荷世尊滅後至彌勒出世以來娑婆世界眾生 教化之責任,釋尊深知地藏悲願宏偉,而於此界末世眾生緣熟,故令地藏菩薩為本經之說法主也。

茲復就本經興起因緣之觀念,而盱衡今日弘 揚本經為當否之一問題。今日何時?豈非本經中所說之末法時代歟!以佛滅紀年算,卻屬末法時代;以人生道德之淪溺,心理之混濁,亦末法時代之象徵。經既明言 針對末法時代而興此經之教,則今日當弘揚之也無可否認。今居何世,豈非本經中宣示之五濁惡世歟?以佛經論記,娑婆堪忍,確屬濁惡世界;以穢土砂磧崎嶇之險 惡,叢林荊棘之刺裂,刀鎗炮彈之轟擊,生命相爭之殘殺,亦為濁惡世界之象徵。經既明言地藏對於惡世眾生之化業遍厚,則今世當弘揚地藏法門尊經也確有所據。 且末法之成功,濁土之造就,由於貪欲盛而障蔽佛法之信奉,故需以堅淨信菩薩為所學,堅定信念,而斷疑網;尤需恒念地藏菩薩願海深廣,大興占察教典,以作依 怙大乘之恩賜,故今日理宜體念堅淨信地藏王二菩薩之心衷,依其興起地藏法門大教而宏揚之也可。

二、教應時機

諸佛說法,均有常軌。孟子曰:「先聖後聖,其撥一也」,義與此通。佛將欲說大法,概必審乎時宜,觀乎機性,庶其函蓋相合。因此,同一教法,而有乳與酥酪醍醐之異味;味雖稍異,畢竟由於牛乳變化而形成者是!

地藏菩薩,興此占察教門,概必本乎適應時 機之精神也。且先明其菩薩所說之教為何,所對之機為何,然後再論其機教之是否相應。本經菩提燈法師之譯本,計分上二卷。上卷主旨明占輪驗相法;下卷主旨, 明修大乘者進趣之方便法,因此,上卷可判為對鈍根或三乘人說法,下卷可判為對利根或大乘人說法。且就上卷所明之機教作一檢討:如地藏告堅淨信曰,『若佛滅 後惡世之中,諸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於世間因果法中,未得決定信(人天乘);不能修學無常想、苦想、無我想、不淨想成就現前(小乘方便位);不能勤 觀四聖諦法,及十二因緣法(聲聞緣覺乘);亦不勤觀真如實際無生無滅等法(大乘);以不勤觀如是法故……心不明了,多求多惱,眾事牽纏,所作不定,思想擾 亂,廢修道業。有如是等障難事者,當用木輪相法。』在此上卷文中,便知其所應之機為五乘人,於中以三乘為主要者,所說之法,為信因果,修四想,觀四諦等之 三乘教。而此三乘教法,為諸經之通論,此經另示以占輪相法,教令供養三寶,發大願,修供養,行六度,悟無生,持聖號,勤修懺悔,自誓受戒等,為針對末世眾 生疑信不決者而施以適應之特種教法也。再就下卷經文所明之機教作一探索:如堅淨信問地藏菩薩言:「云何開示求向大乘者進趣方便?」地藏菩薩言。「……依止 一實境界,以修信解,因信解力增長故,速疾得入菩薩種性。」在此下卷經文中,便知所應之機為大乘人;所說之法,點明修大乘者進趣方便,應依「一實境界」之 廣大境,而修「唯識與實相」之廣大行,由修此種觀行之信解力增長故,奠定「大乘菩薩種性」而證廣大果。經意頗類起信論一心二門三大等說,並同以如來藏為生 死涅繫之總依。蓋修行大乘者,即在轉如來藏之生死依,而為涅槃依。即與一般大乘經論中所明之大乘教亦相吻合。諸經多以大乘境行果,建立大乘教,本經亦復如 是。

本經教法,統備五乘,不啻全部佛學之綱 宗。於此劫火熾盛之末法時代,人心惡濁之末世根機,能否適應而相契耶?在佛法之傳說,正法時代,證果者多,像法時代,解悟者多,末法時代,悟證者少,信解 者亦不多,似於五乘諸法。尤其大乘殊勝法,未必能契合也。需知劫火所以焚燒而猖獗,心念所以污穢而擾亂,莫不由於內心思潮衝動以演成,眾多業力集合以助 長;但若人心念慮寧靜而安和,惡業平定而停止,則劫火不難摧毀,心念自可轉善矣。據此而論,雖有正法像法末法之殊,然皆依於人心之轉移而定其區分,原無固 定性之嚴格界限者,地藏大士洞明萬法不出心之一念,雖對於末法時代不堪誨誘之眾生,依然廣興五乘佛法,並極暢演大乘殊勝法。從人心坎下,清除其毒素之污 染,俾就大地眾生,各隨其機性之所宜,或學人天教,或學三乘共教,或學大乘不共教。末世眾生,果能依其所教,由信而解,由解而行,而證,則可轉末法而為像 法,轉像法而為正法。由於萬法唯心隨緣而成,則本經興起之五乘教法,於末法時代眾生機性之感化也極為適應;而地藏菩薩以此教法,殷勤開示末世眾生者,亦極 明智之舉。

尤有進者,華嚴經普賢願海之結文中,因顯 普賢之願深無盡,而與空界、眾生界、業、煩惱之四法相較;以此四法本無有盡,設此四法有盡,而普賢之願海,依然無盡。根據此理而引申之,虛空廣博無相故無 量;芸芸眾生而非數計故無盡;業與煩惱,假使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亦復無盡。空與眾生,自然無盡;若業煩惱,二俱銷亡,眾生相盡;眾生相盡,空亦 不立。然而,今日降至末法時代,虛空眾生俱無盡,業與煩惱,亦復無盡。以末法眾生無盡,煩惱無盡,業無盡,煩惱無盡,則應用無盡佛法,度盡無盡眾生,斷盡 無盡業與煩惱。地藏大士,在占察會上,廣演五乘佛法,即無盡佛法,無盡佛法,五乘懾盡;演此五乘無盡佛法,為度五乘根性,為斷五乘惑業;以五乘根性攝無盡 眾生,五乘惑業攝無盡業與煩惱,則地藏開示五乘無盡佛法,不啻為度無盡眾生,為斷無盡業與煩惱。自然界中眾生無盡也,地藏菩薩開示教法亦無盡也,以無盡法 應無盡機,於此益見本經之教應時機。

末世眾生,根器淺薄,心多散亂而浮躁,於 無相禪,一行三昧,真如觀等,每多不能入門;於著手處,尚且不易覓得。故鈍根者,宜從事相上修行佛法,由事相上佛法徐而引進入於理性上佛法之悟證,較為妥 善。如本經中,地藏菩薩開示之禮三寶、修供養、行懺悔,讀誦大乘、占輪驗相,自誓受戒等,咸為事相佛法之提倡。末世眾生多自驕而少虔敬,則宜禮敬三寶而種 福田;又多慳貪不肯布施,則應修供養;有罪藏伏而不速改,則宜懺悔;他如讀誦大乘而修佛法,占輪驗相而決疑起信,自誓受戒而得清淨戒體,尤為末世眾生從善 去惡之基本事業。地藏菩薩,為適應末世眾生之機宜,特於事相佛法倍加宏宣,於此亦見本經之教應時機。

三、教貫權實

佛陀畢生說法,橫說、豎說、塵說、剎說、 說大、說小、說頓、說漸,要皆不外權實二門。云何謂權?云何謂實?權者,方便善巧之謂也;實者,真實無妄之謂也。然則佛陀教法無量,誰權誰實?今以賢首家 教判而言。彼分如來一代時教,為小、始、終、頓、圓之五教。小教為詮說聲聞四諦之四阿含,始教為初入大乘之性相經論,終教為顯緣生即空之般若,或如來藏為 依之起信論,頓教乃說百八句之楞伽等,圓教為顯重重無盡之華嚴,及會權歸實之法華經論。若依現代佛學家之分判,約可分為五戒十善之五乘共法,四諦十二因緣 之三乘共法,中道實相之大乘不共法;

 

於大乘法中,又可分為三系:

一、性空系,

二、唯識系,

三、真常系。

如此分判,與賢首判釋大體相近,賢首判般 若為終教,而近代學者則攝般若於性空系,而賢首始教中之一分空教,近人亦攝入於性空系;他如賢首一分始教中之唯識教,近人當攝之於唯識系;餘如賢首之終頓 圓--除終教般若--近人統攝於真常系。殆今古之觀點不同,判釋微有異耳。在古人心目中,每多以權乘權教為方便權宜之乘教,而以實乘實教為究竟真實之乘 教,故權教卑下而實教尊高。如以賢宗立場論,小教為權,始終頓圓為實;但始終頓圓雖同為大乘,而其所斷所證之淺深高低,顯然有別,乃後後勝於前前,故始終 頓圓之權實分別,乃比較上而立論者,則始為權,終為實;如其終與頓相比,終為權,則頓為實;而圓頓相較,則頓不及圓而為權,圓則殊勝而為實也。若以近人於 佛學之觀念言之,佛法全為釋尊平等智海所流出,如析金之為屑,塵點皆金。佛之言教,如不巧善純淨,統括小大性相,皆究竟,皆圓滿;以其所說,在乎契理。契 機,一切佛法,無不秉此原則。以秉此原則,則如醫者之善為施藥;藥本無貴賤,若其所用之藥雖名貴,而不適於其病症,則又何貴之有?但若賤藥而能治病,則又 何嘗不可貴。佛之法藥亦如是,無從辨乎貴與賤,同一法海平等性,但其凡所施用,咸能應治其心病,置於安隱舒適處,無一毫之法藥而不可稱為極名貴之最上品 也。千年來之小大互謗,權實反詆,實足徒興教海之紛擾,並無實利。故近代學者一反往古之常說,打破宗派門戶尊自卑他之觀念,恢復佛陀原來置教於平等之立 場,故判中國大乘八宗為平等,或印度大乘三系為並立,其間並無軒輊高下之分,僅不過說法之有隱顯,或就某一殊勝點特為強調而發揮之,此其所以而有大小區 別,或大乘三系之分判也。在近人心目中,所謂權實者,不應立於整個佛法教理之觀點上,而採用其衡量或估計之態度,謂某宗勝,某宗劣,或計劣為權,計勝為 實,以佛法之權實問題,本不關乎教理之淺深,或宗派之高低也。夫權實者,愚以二義明之:一、從佛說教之態度而分權實。佛說法,首在對機而說,某種機性宜說 某法,則說某法,故佛因某種機性而可稱其本性而說,即說佛之自小中究竟實相語;如某種機性,不合佛自心中平等流出之高尚殊勝語,則佛乃隨順人情而示以方便 權宜之開導。金剛經云,說法者,無法可說。又云:「如來無有定法可說,是名阿褥多羅三貌三菩提。」此明佛法循循善誘於眾生也。若佛之稱性說之自心語,可謂 之實教;若佛之方便說之順他語,則謂之權教,而此權實,並不應判為高下,僅佛說法之態度不同耳。二、從佛智力之運用而分權實。佛說法,是從智慧中等流出, 亦需運用智力而得說法。

佛之智力,約分二種:

一、根本智,親證實相平等真理。

二、後得智,普觀事物差別現象。

根本智,可名實智,後得智,則名權智。若 佛本根本智立場而說實相根本大教,名之為實,若佛從後得智觀點而說方便善巧差別諸法,則名為權。而此權實二教並無高下,亦僅智力運用之不同耳。佛所說之五 乘教法,或大乘三系之教法,無非由於權實智之運用,等流而出,似不應於其中劃分階等也。於此可見對於「佛之言教,統貫權實」之一詞,古今學者,同聲相應而 嘉許,唯於「教貫權實」之觀點與涵義,則今古人所見,未見其趣勢之一致也。

關於佛陀一生所說之教法,其權實之區分與 解說,約如以上今古人所見不同之二說,然則本經亦為教貫權實者乎?佛法大藏,僅中國所流傳者達萬卷,說教有多方便,總括之,為三乘,或五乘:再束之,若三 乘五乘,咸可歸攝於權實二門,則權實二門,統收全部佛法盡矣。以僅萬餘言之本經卷帙,似不易含攝無邊大乘法義,然若仔細尋討之,雖極文字簡短篇幅有限之占 察聖典,名曰為經,大同楞嚴深密具有論議性相之契經,其體裁,頗近於論,尤於起信論教理相當。起信論對於整個佛學理論由淺至深從小至大組成一完整之體系, 中國賢宗即依其心識漸次開展之程序而判為小始終頓圓之五教,此益證明其義蘊收羅之豐富。本經在明求向大乘者進趣方便之文,全同起信,由此足徵本經之教貫權 實。

所謂本經之教貫權實,其義究為云何?此可以二義說明之。同一貫字,而有二種性質不同。本經統具此二性質,故教貫權實一詞可分為二釋也。

一、本經具備五乘教義,如前文教應時機中 所引之本經文詳明:略謂本經中教義,乃普為發趣一切乘者,教令人天乘者,修戒善施等法,教令三乘者,分別修諦緣度等法,教令大乘者,直觀真如實相等法,而 此五乘佛法,在古人則以教理深淺此較而判為權實,今人則從佛之說法態度與夫智力運用上而分權實,然皆判此五乘,殆以權實二教攝盡則一。本經教旨,統貫以上 一般諸乘經中之權實教理,而又特示本經中三乘應修之法,如占輪,懺悔,供養,持名,自誓受戒等,此可證知本經之教貫權實也。

二、本經之教貫權實,不僅如上文所說,本 經具備五乘之權實教理而已。蓋上文之貫義,乃具備義,或貫穿義,謂其五乘權實教理,為此占察一經所具備或貫穿,如一線之貫穿許多花蕊然。今則進而言之,貫 者,貫攝義,不僅於一線上,貫穿許多花朵,或花蕊,即於一花蕊上,又能融貫許多花蕊,推而廣之,一線上貫穿之一一花蕊,咸能融攝此一線上其他之一一花蕊, 此則頗似華嚴經之重重無盡,一攝一切也。以本經具備之五乘權實教理,凡一一乘教法,莫不賅攝其他一一乘教法。此理從何而得見之?若阿含等小乘經,其義遍顯 聲聞乘法,般若則顯空義,深密多談唯識法相,涅槃闡發佛性真常,華嚴則示法界緣起,圓覺暢演大覺妙心,維摩各陳不二法門,楞伽詳示百八句,彌陀示信願行, 持名往生,法華示本跡二門,會權歸實,然多就其本經旨趣,特別強調而闡明之,獨本經多方闡述,統貫五乘教理,斯為一大特色。本經既具五乘教法,若仔細分析 其義趣,至少可得如下之三種方式:

一、平行之方式,謂本經所具備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佛果之五乘法,乃平行而具備者,即五乘法,莫不兼具而已。若以比喻言之,五乘比如五圓環,本經則如一鐵鍊,於一鐵鍊上貫穿五圓環。平行式之貫穿,約如下圖:

二、連環之方式,謂本經不僅具備五乘權實教理,徒供人之部分採擇施行,而此五乘教理,實為一連環式之意味,如五圓環之先後相互鉤連義。謂由人天乘接連而修聲聞緣覺乘,菩薩乘,佛乘;而經意亦隱具此義,顯示五乘具備鉤鎖連環性。其圖式約如下:

三、融貫之方式,此融貫方式,可由二道形成:

一、謂由人天而三乘,最後統歸於佛乘,即攝諸乘而歸於一佛乘,故最後只顯一佛乘。如下圖:

二、於五乘中,隨修任何一乘教法,莫不兼修其他諸乘教法,故隨一乘中,皆得融貫其他諸乘權實教義。此亦如圓環許多,而可融合於一處。其圖如上:

在此三種方式中,第一方式,即前文所說之貫穿義,若第二第三方式,則屬此處所明之貫攝義。由此貫穿貫攝二義,益顯本經之教貫權實,統備五乘;其佔佛學上之地位與價值之崇高,可以思過半矣。

關於教貫權實之旨,在中國臺賢二宗,亦曾 多所發明。如法華之會權歸實,權實統一、本跡不二、乃至舉手低頭,皆成佛道,資生事業,無非法事,眾生介爾之心,即具三千性相,與諸佛寂滅法性,平等平 等,此即權實之融貫也。又如賢宗之法界緣起,以十玄門顯示其義,隨拈一法,無不融攝貫穿其他一切法。即以修行而言,初心成佛二不別,因賅果海,果澈因源; 若以因位為權,果位為實,則為權實之融貫也。不過,台賢二家,雖皆祖述教貫權實之大旨,但皆遍於本宗而言,如天台之唯許法華而有會權歸實義,允應判為純圓 獨妙;又如賢宗,亦唯以華嚴境界,方為塵剎互融,身土相攝,允應判為圓頓大教。而皆對於台賢自家所尊之經論而外,其他典籍,目為權乘或權教,則不若其自所 尊經之教貫權實。在過去時代,限於一宗派之崇奉,尚無妨於此種態度,今後世界佛教為一家,其將改絃而更張矣,理所應然。

通論本經,其教之興也必有因緣,故論其教興因緣。其因緣中,要以適合時世應乎機性為主要,故次論其教應時機,本經之所以教應時機者,在乎不偏,統貫融攝諸乘教法,故最後復明其教貫權實也。

【書籍目錄】
第1頁:(一)通論 第2頁:(二)本論
第3頁:(三)分論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