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大正藏》第十五卷收有一部《治禪病祕要法》,又稱為《治禪病祕要經》或《治禪病祕要法經》,是劉宋沮渠京聲譯出;另外一個題目叫《治阿蘭若亂心病七十二種法》,據說是依《雜阿含經》治病祕法七十二種法而集出,但現存《雜阿含經》中未見。該經所舉禪病,共有五種:第一,亂聲;第二,惡名;第三,利養;第四,外風;第五,內風。任何一種原因都會使人心亂而產生種種的禪病。此經備載:1.治亂倒心法,2.治四大內風法,3.治火大三昧法,4.治地大法,5.治水大法,6.治內風大法,7.治四大粗澀法,8.治噎法,9.治貪淫患法,10.治利養瘡法,11.治犯戒法,12.治樂音樂法,13.治好歌唄讚偈法,乃至治為鬼魅所著種種不安不能得定之法等。這部經雖然譯成中文,但是它講的方法與中國人的生活習慣、思想背景不太一樣,所以多半不能適用。其次,在人間修行的人,與在阿蘭若處修行的人,情況也不一樣。不過對於禪修的人,這仍是一部很好的參考書。
天臺智者大師的《摩訶止觀》卷八上,有「觀病患境」一章,詳述病相、病因及治病的方法。在他的《小止觀》中也列舉了《雜阿含經》的七十二種治病祕法。智者大師所說的禪病,有四大不調、五臟違和、鬼魅所祟等,治病之法則有修三昧、修止觀、調息、用術、持咒、用藥等。大端是上者用三昧力治一切病、中者用止觀、下者用咒用藥。由於文義古雅,真正能夠照著治病的人不多。
今天,我想以淺易的說明,將禪病及其治病方法,略為介紹如下:
因修行禪定而得的病叫「禪病」;不修行,也會害病,但那不叫禪病。禪病可分為三類:第一是四大五臟病,第二是鬼魅病,第三是業障病。
二、四大五臟的禪病
因打坐而使四大五臟發病的原因共有四種:第一,心態不正;第二,方法不明;第三,飲食不調;第四,動靜失調。四大是地、水、火、風,五臟是心、肝、脾、肺、腎。
心態不正:是指因有所求或有所懼而來打坐。
譬如說,年紀大,腎功能差了,房事變得無能,聽說打坐可以強腎強精,於是就來學打坐;或是以為打坐可以使人返老還童、青春永駐,所以來打坐。像這種根據似是而非的理論而追求不正當目的的,叫作心態不正。雖然打坐的確可以達到這些目的,可是卻也會因此而帶來身體的麻煩,導致身體發病。
方法不明:譬如,不瞭解數息的方法,只是聽到或看到幾句有關打坐的知識,就開始憑蠻牛似的勁數呼吸,並且認為自己身體還不錯,身體還蠻堅強的,可以一直硬撐下去,如此一定會出毛病。書上說的和老師教的只是原則,真正修鍊的時候,還得自己加以揣摩。這是指的數息,若用其他修定、參禪的方法時,如果對方法沒有確實的明白,同樣會帶來身體的病患。
飲食不調:有的人相信餓肚子可以使頭腦清醒,這個理論也似是而非。當我們在肚子非常餓的時候,已經沒有飢餓的感覺,若這時候再用心力去用功,由於體力不足,身體會出毛病。
在上次禪七中,有一位禪眾很少喝水,因為她怕小便,結果五內如焚,肚子熱得很難過,像一座火山,問我:「怎麼辦?」我說:「喝水啊!」她說:「喝水要上廁所!」我說:「去啊!」
正常的修行,口渴了就要喝水,肚子餓了就要吃飯。若是為了省麻煩,要就不喝,要就灌得一肚子裡都是水;或要就不吃,要就吃上幾大碗,這對身體都有害無益,喝水要適可而止,吃飯不能夠超過八分飽。
動靜失調:有的人是因為懶散,有的人是貪著打坐時寧靜的舒服感,就一直坐下去。
這種人可以坐得很久而腿不會痛,也許頭腦還有念頭,但是氣息還算順暢。當然,如果他全身氣脈完全暢通,應該沒有問題;只要有一處氣脈不通,就會帶來麻煩。所謂氣脈完全暢通的人,是身體上任何一部分,一條血管,乃至一個毛孔,血液和氣脈都能夠完全流暢通達。
初學打坐時,很多地方都是不通的。臀部壓在墊子上就是不通,盤腿時夾住、壓住的地方也不通,還有我們內臟裡重疊的地方,不是緊張就是被壓縮,所以也有不通處。如果能夠達到全身氣脈、毛孔暢通的程度,坐得再久,不運動身體也沒有關係;但這只有已經修行相當久,而且還保持每天長時間打坐的人才能夠做到。
當氣脈不通時,得用運動來補救,諸位知道少林寺和尚的拳術,和印度瑜伽術有深厚的淵源關係。瑜伽的意思是相應──運用調身的動作運行,使人在動態時,仍然能身心一致,這是鍊身也是鍊心的方法。在靜坐中,也有人能自動演出拳術的路數,及瑜伽術的動作來,這就是說,打坐要有運動來配合。長期在禪堂打坐修行的人,每天要有工作,工作雖不等於運動,工作中卻包含了運動。
人的身體中只要任何一部分的肌肉、皮膚、神經有了阻礙,而久久不予調整,即會造成四大五臟的疾病。如果每個毛孔、每塊肌肉、每根神經都是暢通的話,身體一定是健康的。現代的都市人每天生活在冷氣房內,能夠勞動而滿頭大汗的機會不多,這就容易患高血壓、糖尿病等文明病。運動以後身體會出汗,使得新陳代謝正常,氣脈舒通。因此,在禪修中有用動態的跑香及瑜伽操來調和靜態的打坐。
只要能夠把握以上的四個原則,則我們的四大五臟便不容易害病。
三、鬼魅附身的禪病
所謂鬼病,是由於打坐的人陽氣不足,或者是心態不正而惹鬼上身。
有人說,打坐可以使陽氣上升,其實陽氣不足就是因為自信心不夠、意志力薄弱。由於先天上的體能較弱、依賴心、懷疑心及社會觀念的關係,使得女人的自信心和意志力多半不及男人。雖然今天是男女平權的社會,男人做的事情,女人也有能力做;然而經過一次又一次失敗而能堅持做到底的宗教家、學問家、事業家等,還是男人較多。古來東西方的鬼魅與人間發生關聯時,多半以女性為媒體;所謂妖巫,所謂怪力亂神,多係藉著陰氣晦氣的人體,而活動於人間。
身體不好的人不一定沒有陽氣,只要他的心志堅強,鬼魅就奈何他不得。相反地,有人雖然長得高頭大馬,如果心志渙散,便是陽氣不足;這也就是許多大人物、大事業家為什麼都是無鬼無神論者,因為他們根本感覺不到有鬼神的存在。
如果為了一時安全感的錯覺,而把命運交給鬼神,這將為你帶來無限的困擾;那些被民間稱為陰神的鬼魅,雖也能為人們解決一些問題,可是惹上之後,衰運便會接踵而至,所謂的「請鬼容易退鬼難」。
若因陽氣不足,惹上了鬼魅,如能以錯覺、幻覺來處理而不予理會,鬼魅也會自行離開。意志力加強,鬼魅就無法接近。
鬼魅是飄盪浮遊的幽靈,他們是微細的物質體,可以穿牆過壁,東沒西出,有其一定的活動範圍,沒有固定的住宿之處。
鬼並不是隨時隨地可以看到人的,跟他有緣的媒體,他才看得見。那些無神論的大人物,鬼是碰不上的,因為他們的身體周圍,有一股由強大自信心和意志力所形成的力量(這種力量可以用精密的儀器測定出來)保護著。陽氣不足的人就缺乏這種力量,鬼魅都需要依草附木,因此,當他們遇到這樣的人就會趁虛而入,附在人們的身上。缺乏陽氣的身體,就像沒有精神體的草木一樣,而比草木更具有吸引力,因為你還是個人,他要利用你的身體,指揮你的頭腦,來發展表現他的力量,這就是惹鬼的原因。
因此,常常心虛膽怯的人,打坐時鬼就容易上身;但正確的打坐方法能使意志力堅強起來,堅信自己可以突破一切困難而修行成功,能夠這樣,鬼魅根本看不到你了。
如果打坐時,甚至還沒有開始打坐,就準備求感應、靈驗和鬼神保佑,打坐到神智恍惚之際,先是若有若無、似真似幻地聽到什麼、看到什麼或感覺到什麼;進一步由於心有所求,便會感應到飄浮在你周遭的幽靈上身,而漸漸地擴展他的靈力,到了將你的身心運用自如之際,你就成了幽靈顯現神力的工具。這也正是佛法不重視鬼神,修行不可為求感應的原因。因為知見不正、神佛不分,便得不到佛法的利益,甚至會失去健康的身心和正常的生活環境。所以修習打坐的人,先要持戒懺悔,不得增長貪欲、瞋恚等不清淨的念頭。
另外一類鬼病是神經系統上的。有一些人身體較衰、意志力薄弱、自信心不夠,經常期待著救濟和幫助;他們打坐時若聽到不正常的聲音或怪聲,便會引發神經錯亂而瘋狂,這種病比一般的精神病嚴重,所以很難治。
這種有鬼魅附身而使得精神錯亂的病人,只要對三寶、對師父有信心,能夠接受師父的指導,照著師父的命令來調身、調息、調心,那是很容易退治的。如果被鬼魅控制,失去了理智,喪失了自主能力的話,就比較困難了。只好暫時用鎮靜的藥物使他的神經鬆弛,安睡休息一陣就好;假如著鬼已很嚴重,藥效一失,他馬上又會發狂,最後只有用「他力」的方法,為他念咒(最好是請持咒已有效驗的人,否則臨時為了趕鬼才學念咒,恐怕沒有大用的),或代他拜懺修功德。若為小力鬼魅,請人用民間信仰的「收驚」來幫助他,也是辦法之一。
可是有這種問題的人,他們往往不會承認自己有鬼病,那只有靠他人的幫忙了。所以修行禪定,最好不要一個人獨修,應該與較有修行經驗的人共同修持,或請老師就近指導,也就是修行人需要有人護法。
四、先世業障的禪病
業障病又分為外病、內病兩種。外病是由於福報不夠,所以修行時會發生障礙。譬如,平時不肯放人家一馬的人,便會到處碰到荊棘;平時多給人方便的人,修行時會吉祥如意。如在過去世不結人緣,而且處處與人作梗,修行時就會有業障病。今天有一位先生問我:「我的心很髒、很鈍、很亂,怎麼辦?」我說:「持戒修定!」他又說:「可是我的環境,使我無法持戒,我的工作也不許可我修定,有沒有另外的方便法?」像這種人為什麼不能持戒修定?因為有業障!有的人看到出家人的修行生活,很感動和羨慕:「我如果在二十年前就遇到佛法的話,我也希望如此。」為什麼二十年前就沒想到要尋求佛法?這也是業障。
另外一種是內在的業障病,就是由於惡業太重,所以不修行身體沒有事,一修行就頭疼、背痛、鬧肚子,或是火氣上升,或是氣息不調。修火光三昧,身體會發燒;修水光三昧,身體會浮腫;修不淨觀時,身體會發瘡、潰爛,乃至想自殺;修數息觀時會臉脹、氣塞等等。他明明知道有好方法,但是不得要領,甚至引起反效果,縱然沒有任何人、事的干擾,也會庸人自擾。
有業障病的人,要常行布施,讀誦大乘經典,禮拜諸佛,懺悔先世罪業;修慈悲觀,發菩提心,願度一切眾生,盡心盡力,自利利他,多造福業,廣結善緣,增長智慧,開發心地,然後業障就會消除,而可以順利修行禪定了。(一九八六年三月九日禪坐會開示,果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