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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探索識界 -- 八識規矩頌講記 聖嚴法師著

探索識界 -- 八識規矩頌講記 聖嚴法師著

前五識頌釋義

[日期:2010-07-20] 來源:網絡轉載  作者:聖嚴法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前五識頌釋義

  以上已說明識的體相及識的功能,現在正式解釋前五識的頌文,共三頌十二句,第一句是:
 
  性境現量通三性
 
  意思是說,前五識在唯識的三境之中屬於性境,在三量之中屬於現量,在三性之中全都通達。至於何謂三境、三量、三性,分別說明如下。
 
  三境:亦名識境,諸識生起時,必有境界被識所緣,識是能識,境是所識,然其有實假不同,分為三種。
 
  1、性境:性是實義,謂此境體,實有不虛,不是從心計度而起,非如遍計所執的空中花、兔子角等。此與有為、無為、染淨、定散諸法相通,包括色、聲、香、味、觸,以及真如法性等的實事實理。此亦有二,一者勝義性境,唯聖者證得;二者世俗性境,就是事實上的實有。
 
  2、帶質境:帶有異質,似彼一分而體相違之義。心及心所在緣境界時,於本質境起雖異解;也可以說,雖帶本質,卻與本質不同,心緣此境,雖以此境為親所緣緣,卻以自己的意解作為此境的本質。例如心緣五蘊,執以為我,此我執乃由心生,而非起於五蘊,但卻是托於五蘊而從心上生起我執。也就是臨境之時,心起意解,雖此意解托境而生,卻是帶其本質之一分,已與本質相異。此亦有二,一者真帶質,就是以心緣心,如第六識緣一切心心所,第七識緣第八識見分為我。二者似帶質,就是以心緣色,如分雖桌椅等物,其實只見顯色、形色,未見桌椅。
 
  3、獨影境:此境之體,但隨心生,是識的相分,不仗本質,以獨影為境。例如心緣過去及未來境,不緣現前境,出於此心的記憶、設想、推比,而思想種種事理。此境或誤或正,是非不定。記憶不謬,思惟不差則為正;記憶錯亂,推比不理。此境或誤或正,是非不定。記憶不謬,思惟不差則為正;記憶錯亂,推此不實則為邪。不過無論邪正,由此境無本質故,但由心起。因而凡是夢、幻,也屬獨影境。此亦有二,一者有質獨影,二者無質獨影。
 
  三量:亦名識量,共有三種量,即是現量、比量、非量。此與三境相關,了境的智識名為量,在此三種智識中,前二種是正確或近乎正確的,第三種是不正確的。
 
  1、現量:緣性境,能量與所量,皆現在前,識於境界,親證無謬,得其真相,無有虛假,只有事實,不帶名類分別故。
 
  2、比量:緣正確的獨影境,所量之法,不在現前,藉余諸相,而觀彼義。系由推度而知,解義無謬。如遠見煙,知彼有火;由諸習氣相續現行。所觀事理雖不現前,推比得知,方便無差,契合事理,故名比量。
 
  3、非量:緣不正確的帶質境及獨影境,與事實全不相符,僅是意識,是無始以來的分別,名言習氣,顛倒分別性相,如眼有病,見到空中有花。又有暗夜見麻繩執以為蛇;見樹椿執以為妖怪;由五蘊聚合,執以為真我,境雖現前,量則全非,故亦名為似現量。
 
  三性:即是識性,共有兩類三性,一類是從道德標準而言,即是善性、不善性、無記性;另一類是從識所領境的真妄差別而言,即是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此處所言三性,是就第一類而言。
 
  1、善性:境與信等相應,即為善性。
 
  2、不善:境與貪著等相應,即為不善性。
 
  3、無記:境不與善法相應,亦不與煩惱等不善法相應,便是無記性。
 
  到於第二類的三性,雖非此處所言,亦宜知之:
 
  1、遍計所執性:是非量,是無質獨影境,如以繩為蛇,並無蛇。
 
  2、依他起性:是比量,如依麻成繩,的確是繩,繩依麻成,名依他起。
 
  3、圓成實性:是現量,是聖者的智慧所親證的真如實性,是圓滿成就了的果位境界,如麻亦無自性。
 
  眼耳身三二地居

  這是指前五識在三界九地中所擔任的功能,是那些範圍。這句頌文是說,前五識中的眼耳身三個識,在三界九地中,到了第二地尚有用,三地開始以上,就用不到了。至於另外的鼻舌兩個識,僅在第一地的欲界有用,進入禪定天的第二地以上就用不到了。在欲界中,五識都有用,到了色界的初禪尚有尋伺,取外境,故有眼耳身的三識作用;初禪已離段食,亦無香味,故已不用鼻舌二識。

  所謂三界九地,也就是生死界及凡夫界,通常被稱為世欲界或稱為世間,共分欲界、色界、無色界。欲界僅一地,色界即是四個禪定天,無色界即是四空處定,合為九地。它們的次第名稱如下:

  欲界:名為五趣雜居地。因在欲界之中,即有五個層級和類別的眾生共同居住,故稱五趣雜居地。所謂五趣,便是通常所稱的六道之中少列阿修羅道,僅列人、天、地獄、餓鬼、畜生五類;通常將人及天,樂為善趣,其他三類,稱為惡趣。欲界的天趣有六個層次,稱為六欲天,此與色界無色界的禪定天趣,有所區別;欲界天趣以享受五欲的色、聲、香、味、觸,是微妙的物質環境。

  色界:即是四種四禪定天,分別名為初禪、二禪、三禪、四禪。若以九地的次第而言,則是:

  1、初禪名為第二離生喜樂地:以離欲界五欲所生的禪境喜樂而得名。

  2、二禪名為第三定生喜樂地:由於離初禪的尋伺,禪定轉深,攝受喜樂而得名。

  3、三禪名為第四離喜妙樂地:由於離二禪的禪喜,無有踴躍,心彌寂靜,其樂彌妙而得名。

  4、四禪名為第五捨念清淨地:由於離三禪的禪樂,一味恆共捨受相應,寂靜平等。正直安住,名捨清淨;由念無動故,心不忘失,而性明瞭,名念清淨。

  無色界:又名四空處,各為一地:

  1、空無邊處地:解脫於色,無礙無對,但以空識無邊為所緣境。

  2、識無邊處地:捨色緣空,捨空緣識。

  3、無所有處地:捨空緣識,復離識而緣無所有。

  4、非想非非想處地:捨無所有想,甩至俱捨有所有想及無所有想,故非有想,亦非如色界的無想天及小乘聖者的滅盡定,故非無想,唯有微細想,緣無相境轉。

  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瞋癡

  這是說,前五識在五十一心所裡,與之相應的有遍行五個,別境五個,善心所十一個,中隨煩惱二個,大隨煩惱八個,以及六個根本煩惱中的貪瞋癡三個,總共有三十四個。

  遍行為諸識必俱;別境是因五識隨六識的希望等境而起作善業,故有別境及善心所;中隨及大隨是遍染心故;根本煩惱中,五識起著故有貪,起憎故有瞋,癡為染心之本故亦相應,前五識無執我功能,故與慢、疑、惡見不相應。

  五識同依淨色根

  色法有十一種,即是五根及六塵,根與塵相接觸,即生識的功用,前五識與五根的關係是一個配一個的,即是眼識配眼根,耳識配耳根,鼻識配鼻根,舌識配舌根,身識配身根。但是五根有外表的粗相,名為浮塵根,有內隱的細相,名為淨色根。浮塵根是指五官及身相,也是指神經系統,都屬於物質體的色法;根塵相觸,映攝外境的功能,便是前五識依五種淨色根而產生。因五識各別依其所配之淨色根而產生功能,故名不共依。又因前五識不能離開第六意識而產生作用,前五識的任何一識生起作用時,必與第六意識俱起,故有將六識名為五俱意識。

  由此可知前五識對外必依淨色根,對內必依第六意識。而第六識的功能有通過前五識而起分別作用,故其自身名為分別依;第七末那識執第八識見分為我,可為染法之我,亦可為淨法之我,故其名為染淨依;第八阿賴耶識為諸識之根本,故其名為根本依。

  在八個心識之中,彼此均有關連。若由前五識開始,向外緣境,又必須對內有其所依,是依於第六識而起作用。第六識又必依第七第八識,第七識則依第八識,第八識還依第七識,均稱俱有依。前五識的俱有依,是第六、七、八識,又同依五色根,第六識的俱有依是第七、八識,第七識的俱有依是第八識,第八識的俱有依是第七識。這項俱有依的說法,見於《成唯識論》卷四。

  九緣七八好相鄰

  「九緣」是指以九個條件,使前五識產生作用。

  識的生起作用,凡有四緣:(1)因緣,即是以六根為因,六塵為緣。如眼根對色塵時,眼識隨生,故名因緣生。(2)次第緣,亦名等無間緣,即是心心所法,次第無間,相續而起,故名次第。(3)所緣緣,即是心心所法,須仗托諸緣而起,是自心之所緣慮,於是而有親所緣緣(自心)及疏所緣緣(外境)之分。(4)境上緣,即是六根能照境發識,有境上力用,諸法生時,不生障礙,故名境上。

  此處所說的前五識與九緣的關係,意思是說:

  眼識:須具「九緣」而生作用,那就是眼根、分別依的第六意、染淨依第七識、根本依的第八識、作意、空、明、色境、眼識種子。

  耳識:須具「八緣」而生作用,比起眼識,少一個「明」緣,其他八緣則為耳根、六識、七識、八識、空、作意、聲境、耳識種子。

  鼻識:須具「七緣」而生作用,即:鼻根、六識、七識、八識、作意、香境、鼻識種子。

  舌識:須具「七緣」,即:舌根、六識、七識、八識、作意、味境、舌識種子。

  身識:須具「七緣」,即:身根、六識、七識、八識、作意、觸境、身識種子。

  合三離二觀塵世

  「塵世」指物質的六塵世界,就是色、聲、香、味、觸、法,亦名六境。世為世間,古往今來為世,四方上下為間,時間加上空間就是世間。五識中的鼻、舌、、身三種識須由根、塵相合而產生作用;眼、耳二種識則必鬚根、塵相離才能產生作用。鼻根合香塵才生鼻識,舌根合味塵才生舌識,身根合觸物才生身識,故名「合三」。眼觀色,必須與發出光線的物體隔一些距離,耳聞聲,必須與發聲的物體有一定的距離,故名「離二」。

  「觀塵世」的觀是觀察,也就是把五根和五塵相對,以五識來觀察。如果僅僅只有五根和五塵相對,而沒有五識的作用,世間雖有,仍等於不存在,因為只有五識才知道根、塵相對;除了五識之外,不能產生根、塵相對的心理反應。

  因為五識能夠觀照,是能觀五塵的。正因其觀察塵境故,所以才有造業、受報的事實發生。觀塵世,並不是個旁觀者,而是透過前五識而造業、受報,有在塵世中,既造業又受報的意思。

  愚者難分識與根

  唯物論者的哲學家認為,我們的觀察、思辨、學習、記憶、分析能力,以及感情的反應等,都是神經的作用;也就是認為人之所以有喜、怒、哀、樂,是因為腦神經、中樞神經、末梢神經等的作用,記憶屬於腦神經,痛、癢屬於感覺神經。不論生理或心理的現象,都是由物質構成的根產生,而不是另有一個識。但是,人死後神經系統都還在,若解剖屍體,可以找出一條條的神經,那是一種肌肉組織。同樣有神經組織,為什麼活人有作用,死人無作用?因此,智者發現,除了微細的根,必須尚有識的存在及作用,活時依根生識,死時根存而識離。

  識與根有關係,但識不是根,愚者卻認根為識,根識不二,根識不分,但是不知何以人死之後,根即失卻功能。而且如果識就是根,那麼人死後,根還在,死人有沒有感覺呢?

  曾經有位太太告訴我,她先生死了,捨不得用火化,要土葬。我問她為什麼?她說:「火燒了好痛。」我說:「人已經死了呀!」她說:「人死後若進入八寒地獄、八熱地獄,在地獄中受苦報,冷還是冷,熱還是熱;把死者送去火化,等於把他送去八熱地獄;在生時已經很苦,死後再送去火煉地獄,太可憐了,所以我捨不得把他火葬。」這種把身體和精神分不開的人,是很愚癡。

  我告訴她:「人死後根敗識離,就沒有知覺,所以燒了他,他是不會痛的。」這位太太又問:「那燒了他,他知不知道呢?」我說:「他可能知道,他站在旁邊看,身體燒掉了,在旁邊做個旁觀者,實際上他並不會痛。」

  也有人說:「報紙上登載某人被水淹死,屍體找不到;後來死者托夢給家人,說他好冷,請家人送衣服給他;家人就問要送去那裡?死者說,送到落水的地方就可以收到。第二天。家屬就將衣服丟到死者落水的地方,那衣服順著水流,流到一個地方,就停止不流了;家屬請人下去打撈,結果真的找到屍體。有人就說死後屍體在水裡,所以會覺得冷,要穿衣服,所以死後身體還是怕冷的。」

  另外還有人說:「他家的親屬死后土葬,棺木浸水;死者托夢,說住的地方很潮濕、很冷,要搬家。家人就去挖遷,挖開之後,發現棺木裡都是水;搬遷後,就不再托夢。」

  這些都是把神識和遺體分辨不清的人,都是以為死後身體還有知覺,其實這是死者的執著心,他看見自己的身體泡在水中,就感覺大概會冷吧。事實上,屍體已無知覺,怎麼會冷呢?除了守屍執著,別無其他現由。火葬後由於沒有遺體可被執著,就可以好好轉生他趣,乃至往生善道,或往生淨土去了;否則成為守屍鬼,就十分可憐了。

  前五識是從五根、六塵相對而產生,識不是根,也不是塵。根塵與識有不同的定義,根是能感受,識是能了別,塵是被根所受、被識了別的境;因為根是物質,所以只能感受,但不能了別。 

  根與識的關係極為密切,總說有五點:一是根能發識,二是識必依根,三是根能助識,四是識屬於根,五是識猶如根。由於有這五種關係,所以根與識似乎有點類似,使得許多人都無法分清根與識,所以說「愚者難分識與根」,此所謂愚者是指凡夫外道以及二乘人。

  「根能發識」是說根與境相對,識才能產生。「識必依根」是說如果沒有五根,則前五識不能產生。「根能助識」應該很容易瞭解,不需要再說明。「識屬於根」是說前五識依根得名,譬如眼識依眼根得名。「根猶如識」是說如果沒有五根,則前五識不能發生作用。一般人以為識好像就是根,但如前所說,死人還有根,但是已經沒有識,因此可知根不是識,五根是純物質的,前五識則是依第六意識而起作用,第六識的所診則為第七識及第八識。所以識不是根,非常明顯。

  依唯識的觀點,前五識不能以塵境為親所緣緣,但須要藉五根為增上緣,以自識所變起的主觀條件為親所緣緣,塵境乃是疏所緣緣。因為五識對塵緣,必須依靠五根為增上緣,又須依自識為基礎,所以產生識用時,雖藉根塵相接觸,識所緣者,已經不是如實的塵境本身。

  唯識所認知的淨色根,並非如常人說的五官外形,甚至也非指的神經業,乃是在根塵相接產生識用時而有,當識離時,塵境雖在,淨色根已消亡,如果尚餘有根,乃屬於浮塵根。

  變相觀空唯後得

  前八句是講前五識的世間有為法,以下四句是說前五識轉識成智的出世間無為法。

  此句是說,前五識轉識成智的變帶相分,所觀的真如空性,不是根本智,而是後得智。

  此處的「變」字,有人寫作帶字,是有轉變的意思;「帶」就是攜帶相分和轉變相分。欲知八識自相及共相的相涉相依,必先明白八識的作用,古來諸論師間各有看法,而有「安難陳護,一二三四」之說。也就是四大論師,各別的主張不同,建立二分、二分、三分、四分之說。

  1、若依安慧論師之說,僅立一心自體的一分,他以為見分及相分,情有而實無故。

  2、若依難陀論師之說,建立見相二分,他以為必有依他之實體境相分,能緣見分的心不能生起。

  3、陳那論師之說,除了見相二分,另加自證分,而成三分,他以為見分雖知相分,而見分不能自知見分,如刀不能自斬,為別知見分之用,故安名自證分,即是識的自體分。

  4、護法論師之說,建立四分,是於見分、相分、自證分之外,再加一證自證分。由於玄奘所傳譯的《成唯識論》主要是依據護法的觀點,所以中國的唯識學派,即以四分說為準則。

  相分:是本識阿賴耶的現行及種子,存於本識內部為種子,現於本識之外為現行,現行即是本識變現的根身及器界,即所謂依正二報。此本識的相分,通於前五識的性境相分及第六意識的三種相分:(1)五俱意識性境相分,(2)散心意識帶質境相分,(3)定心意識性境相分。

  見分:本識阿賴耶的見分,即是被第七末那識執以為我的帶質境相分,也是第六意識散心帶質境的相分。也就是說,第七意識對第八本識所緣的,是第八識的見分,第六意識對第八本識所緣的,或為第八識相分的根身器界,或為第八識的見分,原因是見相二分,乃是自證分的一體而兩個面,兩個面連成一體,不能離體而獨立,所以從外緣其相分,也和他的相分割不開,第七識不緣根身器界及其種子,故僅緣本識的見分。

  自證分:是本識的自體,因為見相二分,若無自證分,便失依怙,不能自存,所以必須知有自證分為本識的主體。

  證自證分:自證分僅為見分相分所緣,如何自緣本識,故必須建立證自證分,本識的功能才始完備。

  由於前五識是第八本識的相分,故不能親緣本識的見分;在三性之中,屬於遍計所執性,在三能變之中屬於第三能變。故當前五識以觀真如實性的無我空相之際,也即是轉前五識為成所作智之時,無法與本識轉成為大圓鏡智相同,所以僅有後得智而未得根本智。

  何謂根本智與後得智?根本智,又名根本無分別智,乃是諸智的根本,契證真如妙理之智,是任運徹照法體,契會真理,又名如理智、實智、真智。《成唯識論》卷十云:「緣真如故,是為無分別」。至於後得智,又名無分別後智,即是在得到無分別智之後所起的慧用。根本智,非能分別,亦非所分別,後得智為所分別及能分別。根本智為如理智,後得智為如量智,佛陀成等正覺是根本智,佛陀成佛後起大慧心救度眾生所用者為後得智。真諦譯《攝大乘論》卷十二云:「根本智不取鏡,以境智無異故,後得智取境,以境有異故;根本智不緣境如閉目,後得智緣境如張目。」前五識轉為成所作智,即是後得智,不是根本智,故謂「變相觀空唯後得」。

  所謂三能變:(1)初能變是第八阿賴耶識,為異熟識。(2)第二能變是第七意識,是思量識。(3)第三能變是第六意識,是了別識。是對於唯識能變現萬法之謂。乃是唯識變現有漏諸法的能,故與此處轉識成智的「變相觀空」的變,絕對是迷悟不同的。

  果中猶自不詮真

  因為前五識是依五根而起的,五識本身是把外境作為它的對象,前五識本身,並不全部都是屬於精神的。如果沒有五根對五塵的話,就沒有前五識。而在成佛之後,如果沒有後得智要度眾生,成所作智是不存在的,因為成所作智本身是不能夠單獨成立的。雖然,成所作智能夠照著前五塵的樣子,實實在在如量觀察;而它自己本身是真正和真如一體的、相應的,不是前五識轉智的成所作智,而是第八識轉識成智的後得智。

  所以到了成佛以後的果位上,只有真正的如理智才是和真如完全一樣,難分難解。如果不產生眾生的作用,就是真如;如果產生度眾生的作用,就不是真如,而是從真如的體所產生的用和相。「真如」的用,在前五識叫做成所作智,在第八識叫做後得智。而真如的相,是前五識轉識成智之後所見的五塵世界,不是真如。

  現在再回過頭來探討,為什麼前五識到了佛果位中還是不能夠理解「真如」?因為它自己本身沒有這個能力,它不是真如的「體」,沒有這個資格,而且它不能夠單獨存在;如果離開了五根、五塵,前五識就沒有作用。

  「果中」是指在成佛之後的前五識,已經轉為成所作智;但雖然是成所作智,它只是真如的相和用,而非「真如」的體,所以它不知道真如是什麼,只知道照著去做。果位上的佛,用他的眼、耳、鼻、舌、身來度眾生,但已不叫做前五識,而稱為成所作智。因為那些功能,是從第八識的根本智之後,所產生的後智而來的。後得智是真如的相及用,而根本智則真如的體。

  圓明初發成無漏

  這一句是說當第八阿賴耶識最初轉為大圓鏡智之時,前五識也跟著從有漏轉變成無漏。前五識變為無漏的時候,是一下子就變,而不是慢慢地變,是突變,非漸變。因為離開第八識轉成的根本智,就沒有前五識轉成的後得智,所以第八識轉的時候,前五識也跟著轉;好像手掌和手背一樣,本身是同一個東西。

  「圓明」是指第八識轉成為「大圓鏡智」,它是透徹、圓滿而光明的;這就叫做無垢識,又叫做清淨識,也叫做離垢識,或叫做無漏識,類似的名詞很多。

  凡夫的前五識是依五相對塵境,一定是有漏的。「有漏」的意思,是指功德不能夠圓滿,生長的功德會一直漏掉;因為有漏洞,所以永遠不會滿。如果能夠圓滿了,從此都不會再漏失,那就是無漏。

  因為凡夫是依五根而起,所以是有漏的、有垢的。諸佛是在金剛道後,空去異熟識而成無漏智,便是根本智;再依後得智而使用五根,發揮救度眾生的功能,便是無漏的成所作智。

  三類分身息苦輪

  「三類分身」所指的是:

  1、隨類應化身,是三乘普被,五趣同沾。

  2、丈六紫金身,是為大乘資料位菩薩、二乘人、凡夫示現。

  3、千丈盧捨那身,是為大乘四加行位菩薩示現。

  第一類的隨類應化身,又分成兩種:一種是投胎化身,一種是變化身。「變化身」是忽隱忽現,一下子顯現給你看,一下子又看不到,可變化為種種身。「投胎化身」,譬如釋迦佛也一樣的經過入胎、住胎、出胎的過程。隨類應化身是為了度五趣中的任何一趣,不一定是現佛身,可能現菩薩身,現二乘人身,也可能現女身、男身,現老人、小孩,甚至現畜生身、餓鬼身、地獄身等。

  第二類的丈六紫金身就如釋迦牟尼佛,也就是轉輪王身,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現千百億化身的丈六紫金身,就是現佛身。

  第三類的千丈盧捨那身又稱為報身,是為了度唯識大乘四加行位的菩薩。唯識法相宗的四加行位,是其修行五位中的第二位,第一資料位是十住、十行、十回向,於此三十心終了,將入見道位之前,有暖、頂、忍、世第一的四善根,即名四加行位。到了初地的入心位,便是第三通達位,亦即見道位。由初地之住心位起(地地皆有入、住、出的三個心位)到第十地之出心位,皆名第四修道位。第五佛位即是究竟位。唯於資料及加行二位,須由前五識轉變的成所作智以三身化度。到了通達位,已非成所作智度化的境界。

  「息苦輪」是因五趣眾生,流轉生死,頭出頭沒,永無了期。諸佛慈悲,他們雖已永脫苦輪,仍以三類分身,在三界五趣中普度眾生。三界之中,雖也有苦有樂,由於未脫生死,往往受樂之時,已造受苦之因,或者受樂之後,又要接受苦的煎熬。

 三界五趣眾生之中,地獄、餓鬼、畜生三趣,唯苦不樂或多苦少樂,人趣有苦有樂;欲界天享受物樂,色界天住禪定樂,無色界天雖無苦樂受,仍未脫離苦輪的範圍,一旦定力退失,還墮於苦境受苦。

【書籍目錄】
第1頁:自序 第2頁:八識規矩頌
第3頁:唯識的源流 第4頁:百法的內容
第5頁:唯識的涵義 第6頁:前五識頌釋義
第7頁:第六識頌釋義 第8頁:第七識頌釋義
第9頁:第八識頌釋義 第10頁: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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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7-3-1 9:21:00
謝謝!
第 2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5-4-7 7:45:33
最近在研究唯識
聖嚴法師的這一篇
看了收穫良多
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1-2-16 22:25:39
此中既藏有煩惱,所知二障的種子,也藏有煩惱、所知二障的種子,也藏有菩提無漏的種子

~~~~~~~~~~~~~~~~~

上面的文章好像有重複,請核實。

http://www.tscy.org/viewthread.php?tid=11260&extra=page%3D1&page=15

黃清湖 就是這樣啦 笑微微..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