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懺悔的方法

懺悔的方法

侵損常住的罪最重

[日期:2012-12-29]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佚名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侵損常住的罪最重

  這個常住,就是寺院。什麼叫「侵損常住」呢?侵損常住什麼東西呢?飲食,吃的東西;財物,常住的財物。所以沒有出家的人在廟上住,一定要給供養的。你沒有給供養,譬如住了幾天,或者住了一個時期,就這麼走了,也不供養常住一點錢,這就叫「侵損常住」,將來會墮地獄的。

  怎麼叫不侵損常住呢?譬如在廟上住,照樣拿和在其它的地方住差不多的錢,來供養常住,這就不是侵損常住。所以我主張我的皈依弟子,無論到任何的地方,不要去侵損常住,一定要幫助道場,不要去侵損。侵損,就是剝削廟上的財產,令其減少。我們既然不能幫助,也就不要去侵損。不明白佛法的人,以為在廟上住,不要錢,也不要什麼的,這是佔便宜。這在不明白的時候,還可以;懂了佛法之後,一定不要侵損常住。

  不要說是在家人,就我雖然是出家人,但我到任何的常住去住,我估計大約在旅館裡住,每一天要五塊錢,我就給三塊錢。我到哪個廟上住都給錢,除非自己真的沒有錢,這是可以的。那麼要是有一點錢呢?就不應該侵損常住;即使是出家人,也不應該侵損常住。因為常住就像大地一樣,大眾住的地方,若你令大眾都沒有飯吃了,這是有過的。我一個人就是餓死也不要緊,要是令這一班常住的出家人,沒有東西吃,也沒有人供養 。不是人人都像我這一個小徒弟這樣可以不吃東西,人人都是要吃的。民以食為天,而你令他沒有東西吃了,這你就侵損常住了。

  所以我們研究佛法的,到任何廟上住,不要侵損常住,都要供養常住一點錢。你在廟上住,即使比其它的地方少給一點,這都算你盡心了;不要一點都不給就跑了,這就侵損常住。

  常住的東西,就是最少最少那麼多的東西,甚至於是一張紙,也不可以隨便把它糟蹋,毀壞了,為什麼呢?雖是一張紙,但積少成多,由一張而變成多張。所以你即使把一張紙隨便損壞了,這也就是破用常住。還有一句話說:「一草一木,不得不予而取」,人家沒給你,你就拿了,這就是偷盜。即使是偷盜一根草、一根木頭,沒有得到主人的許可,你就拿走了,這就是偷。一切一切,都不可以隨便用他人的東西;你用他人東西,他不知道,這就是偷,犯盜戒了。

  「一針一線,皆為佈施」,即使是一根針、一條線,人家送給你的,這都叫佈施。所以不可隨便破用常住,凡是常住的東西,即使是出家人,對廟上所有的東西,都不可以隨便拿來送給人的。要是這東西是我私人的,這可以的。譬如:我有一件衣服,不穿了,送給人,這可以。那麼公共的東西,不怕最少的,連一條線,也不可以隨便說:「這個我送給你。」這叫私人買好,私人結交,令這個人對我有好感,他好護法我,好供養我,這是錯誤的,我們對於這一點要特別注意。所以破用常住,不是說很多的才是破用常住,就是一張紙、一條線,最小的,甚至一粒米,用我私人的感情私自送給人,這都叫「破用常住」,就是出家人也是不可以的。私人的東西,我有權送給人;而公家的東西,就是一支香也不可以送給人的。

  以前有位華聚菩薩,是個大菩薩,他發願,發什麼願呢?他說:「若有人犯五逆、四重、十惡的罪,我都可以救他,唯獨他偷常住的財物,乃至一草一木,我也救不了他,因為我沒有法子救得了他。或者這個人殺過八萬四千那麼多的父母,像這麼重的罪孽,我也可以救他;我本著我的願力,一定要把他救出來,出離地獄。但如果他偷常住的飲食、財物,乃至於一粒米,我也救不了他,我也不會去救他。」

  所以偷廟上的東西,罪是最大;我們信佛的人,對於這一點要清楚。凡是常住的財物、谷米、飲食,乃至於一個小小的東西,要是沒有經廟上主人送給你,你不要自己去拿,這叫「不予而取」;要是這樣子,應該墮落到無間地獄去,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書籍目錄】
第1頁:悔悟的世親菩薩 第2頁:造業卻不懺悔
第3頁:未學佛前犯了邪淫要如何懺悔 第4頁:反省懺悔,戒殺茹素
第5頁:一匹馬帶來的慈悲與懺悔 第6頁:隨時隨地修懺悔
第7頁:說一句「我錯了」 第8頁:犯五戒後能懺悔嗎
第9頁:慈悲三昧水懺的來源 第10頁:星雲大師的懺悔錄
第11頁:懺悔與改過 第12頁:摧毀佛像、佛塔、佛經要如何懺悔
第13頁:懺悔可以改變我們的命運 第14頁:聖嚴法師:懺悔要懺在心裡
第15頁:達真堪布:夢裡造業需要懺悔嗎 第16頁:淨界法師《佛教的懺悔法門》
第17頁:達真堪布:有這些心態,業障就難剷除 第18頁:出現重大惡報的初期徵兆
第19頁:別把懺悔流於形式 第20頁:淨空法師:惡業中以殺生最為殘忍
第21頁:淨空法師:如何懺悔業障 第22頁:惟賢長老《五戒、懺悔、發願
第23頁:達真堪布:為什麼不能離開懺悔 第24頁:淨空法師:念佛是最好的消災方法
第25頁:達真堪布:懺悔時要具足四種對治力 第26頁:淨空法師:回頭是岸,從哪裡回頭
第27頁:達真堪布:我們究竟要懺悔什麼 第28頁:宣化上人:要真正懺悔,痛改前非
第29頁:達真堪布:消除業障的四種方法 第30頁:淨空法師:懺除業障
第31頁:淨空法師:不要去追悔造作的罪業 第32頁:達真堪布:是通過超拔還是懺悔來消墮胎的罪業
第33頁:宣化上人:懺悔後,要永不再犯 第34頁:犯邪淫而找不到工作
第35頁:若是做錯了事要怎麼懺悔 第36頁:淨空法師:一家人同時有一種病,是否共業
第37頁:海濤法師:有沒有最快的懺悔方法 第38頁:學佛與懺悔
第39頁:淨空法師:提早懺悔 第40頁:淨空法師:要拜萬佛懺還是念阿彌陀佛
第41頁:宣化上人:臨終念佛懺悔滅罪 第42頁:淨空法師:懺悔的力量不可思議
第43頁:一位長者的邪淫報應與懺悔 第44頁:淨空法師:把冤親債主統統變成護法
第45頁:淨空法師:盜十方常住物要如何懺悔? 第46頁:達真堪布:懺悔的方法
第47頁:聖嚴法師:懺悔的方法 第48頁:淨空法師:念阿彌陀佛就是懺悔
第49頁:讓懺悔更有效的十種方法 第50頁:傳喜法師:事事皆有因
第51頁:淨空法師:連經懺都沒辦法消除的業障要怎麼辦 第52頁:化解冤親債的六個方法
第53頁:隨緣消舊業,更莫造新殃 第54頁:大安法師:破戒後如何補救
第55頁:聖嚴法師:重罪輕受與定業難轉 第56頁:三昧水懺的來歷
第57頁:十種懺悔法門 第58頁:濟群法師:懺悔是人生的清洗劑
第59頁:弘一大師:改過十訓 第60頁:達真堪布:不要因怕犯戒而不受戒
第61頁:淨空法師:滅八十億劫生死重罪 第62頁:化解冤親債主的方法
第63頁:星雲大師《懺悔祈願文》 第64頁:淨空法師法語精華錄-消業篇
第65頁:接受懺悔,遠離癡暗 第66頁:淨空法師:重罪轉輕報
第67頁:淨空法師:為什麼會有冤親債主 第68頁:夢參老和尚:哪一個法門懺悔業障快?
第69頁:宣化上人:懺悔就是改過自新 第70頁:淨空法師:冤情債主
第71頁:失望的牧牛人 第72頁:證嚴法師:靜思懺悔
第73頁:淨空法師:有了錢,什麼疾病都來了 第74頁:關於疾病的問答
第75頁:淨空法師:疾病的三種根源 第76頁:淨空法師:發露懺悔
第77頁:淨空法師:消除業障要真心懺悔 第78頁:淨空法師:如何化解我們的宿世余怨
第79頁:海濤法師《懺悔的心態》 第80頁:海濤法師《解脫正因》
第81頁:星雲大師《佛教的懺悔主義》 第82頁:聖嚴法師《業障病》
第83頁:聖嚴法師《從火坑裡跑出來》 第84頁:聖嚴法師《個人業報個人消》
第85頁:弘一大師《改過實驗談》 第86頁:《八十八佛大懺悔文》
第87頁:將軍的懺悔 第88頁:濟群法師《如何懺悔》
第89頁:侵損常住的罪最重 第90頁:妙蓮老和尚《塗糞喻懺罪》
第91頁:星雲大師《人事與工作上的懺悔》 第92頁:星雲大師《認錯的美德》
第93頁:星雲大師《如何懺除罪業》 第94頁:聖嚴法師《懺悔的意義與功能》
第95頁:聖嚴法師《拜懺做什麼?》 第96頁:聖嚴法師《懺悔》
第97頁:聖嚴法師《懺悔與負責任》 第98頁:《佛陀的四個法寶》謹記圓因老法師的教誨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7)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
第 7 楼
匿名 发表于 2022-5-14 14:52:05
感恩七葉佛教書舍這個網站 ! 受益良多 ! 感恩 !
第 6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6-11-27 14:58:44
阿彌陀佛。
謝謝分享,見文中寫: "應墮地獄,惡鬼畜生",見其他八十八佛大懺悔文常會寫:"應墮地獄,餓鬼畜生"。希望給予參考。

第 5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6-10-24 9:19:30
回复 匿名 的评论
1.懺悔:

  「○○○的累劫冤親債主,您們多生以來因業障重,故輪迴六道不得解脫。今天我代您們在佛前發露罪愆,您們要志誠懇切,隨我懺悔。往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今對佛前求懺悔。(念一次拜一次,重複三次)」
ooo 是指念頌者本人的名字嗎?
是的
第 4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6-8-30 15:57:06
1.懺悔:

  「○○○的累劫冤親債主,您們多生以來因業障重,故輪迴六道不得解脫。今天我代您們在佛前發露罪愆,您們要志誠懇切,隨我懺悔。往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今對佛前求懺悔。(念一次拜一次,重複三次)」
ooo 是指念頌者本人的名字嗎?
第 3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5-3-30 21:51:14
謝謝分享,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