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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坐花誌果 - 果報錄(下卷) 汪道鼎著

坐花誌果 - 果報錄(下卷) 汪道鼎著

四一、風卷麻裙

[日期:2012-08-07]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汪道鼎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四一、風卷麻裙

為雪沉冤越俎謀 竟從盜窟獲根由
而今盡學山陽令 誰肖梁公硬出頭

【正文】觀 察梁公,令阜甯日,嘗有事詣郡。起早行,已入山陽境。遙見輿傍一少婦,縞衣麻裙【縞,音稿,白色也。】,持紙錠踽踽獨行【踽,音舉,註詳張觀察篇。】,疑 為新喪者。忽旋風卷其裙,中露紅褲,大異之。約儀從緩行,隨之。或遠或近,望麻裙中,褲白如故。稍遠,必有旋風吹之,則變而為紅,濃淡不一色。行約裏許, 至一新墳,婦掃地化錠,哭而不哀。忽旋風吹其紙錢四散,墮公輿前。遙望婦顏色沮喪,跪地叩祝無算。

【譯文】有 一位觀察使梁公,在阜甯作縣令時,曾因公事要去郡府拜謁。一大早就動身,一行趕路已進了山陽縣境,遠遠望見轎旁有一少婦,身穿白色孝衣麻裙,手提幾串紙 錠,一人心事重重地走著。梁公心想,這一定是新喪。忽然刮起一旋風,卷起了她的麻裙,露出下麵的紅褲,梁公頗覺蹊蹺,就令隨從慢慢走,或遠或近地尾隨著, 再看麻裙下麵卻是白褲。等她稍稍走遠一點。必有旋風刮起,則顯出紅色,濃淡不一。走了約一裏多路,來到一座新墳處,這位少婦掃了墓地,開始火化紙錠,但哭 而不哀。忽然旋風把紙錢吹得四散,有的飄落到梁公的轎前。遠遠望去,這位婦人神情沮喪,跪在地上不斷叩頭。

【正文】公知其有故,喚從役隨婦行。密訪其姓名村落,及死者為婦何人,死何日,沒何病。役歸,知死者為婦之夫,無病暴卒。卒後遽殮,殮竟即葬,諸甚草率。而婦頗有醜聲,家亦不甚貧乏。

【譯文】梁公心知其中必有緣故,就吩咐隨從夫役尾隨著婦人,秘密瞭解她的姓名和村落,死者是誰,哪一天死的,得的什麼病。夫役回來稟告說,死者是少婦的丈夫,突然死亡,沒有生病,死後很快就入殮,殮後就安葬,諸喪事都很草率。這位少婦名聲很不好,家境也不太貧窮。

【正文】公 既得其實,至郡謁太守後,具以所見語山陽令。山陽令笑其迂,置不理。公憤以告太守,太守笑曰:「君休矣!此山陽事也,何勞君越俎以謀【俎,音祖,祭器。 (莊子)庖人雖不治庖,屍祝不越樽俎而代之。(按)世謂干預他人之事為越俎,本此。】?」公愈憤,因往謁孫季圃節相於袁浦【宰相出為總督,稱之曰節 相。】,曆陳所見,且曰:「叨朝廷爵祿,目睹冤抑而不能為之申雪,慚負幽明,何用此官為?」節相聞而器之【器,猶重也。】,因詢之曰:「汝既欲辦此案,將 作何措手?」公曰:「請檄山陽縣會卑職開檢,如不得傷,請撤任。予一月限,可必得其致死之故。限滿不得,願如律反坐。」節相許之。

【譯文】梁 公瞭解到實情後,來到郡府拜謁了太守,就把所瞭解到的情況轉告了山陽縣令。山陽令聽後,笑梁公太迂癡。置之不理。梁公很生氣,又去告太守。太守笑道說: 「你就算了吧!這是山陽縣的事, 哪裡用得著勞煩你去越俎代庖呢!」梁公聽了更加生氣,就到袁浦去拜見節相孫季圃(節相--宰相出任地方總督,稱節相)。把情況仔細陳述了一遍,說:「恩蒙 朝庭爵祿,眼見冤案而不能申雪,辜負了陰陽兩界,實覺慚愧。要是這樣要這種官有什麼用?」節相聽後,很為器重。就問他:「你既然想辦此案,有什麼具體措 施?」梁公說:「請節相下令山陽縣會同卑職開棺檢驗。如果查不出致死之傷,我請求撤我職!給我一月期限,一定能查到致死原因。限期已到,如查不出,卑職願 按律反坐!」節相答應了。

【正文】及開棺,屍尚未腐,竟體無毫髮傷。上下譁然,咸以梁公為喜生事誣良善。山陽令且激少婦,令阻公輿不得歸。公厲聲叱之曰:「朝廷法吏,既有所見,自合查辦。查辦不周,致生者銜冤,死者暴露,自有國法在,豈若輩所得淩辱?」正色升輿去,無敢阻之者。

【譯文】等 到開棺,屍體還未腐壞,全身上下查不出一絲傷痕。上官下民一片譁然,都說梁公無事找事,誣陷良善。山陽縣令也激勵少婦去阻攔梁公的官轎,不讓他走。梁公嚴 厲地高聲喝叱說:「我是朝庭執法之吏,既然有所見,自然應當查辦。查辦不周到,致使活人受冤,死者暴屍,自有國法在, 哪裡容得你們這種人來淩辱刁難!」說畢威嚴莊重地登轎而去,沒有人敢上前阻止。

【正文】公 歸,即帶印親至袁浦,繳印聽參。節相固素重公,至是謂之曰:「語汝弗妄動,今果無傷,可奈何?」公對曰:「願甘參處。如荷見憐,請如前請,予一月,限廉訪 必可得實【廉,察也。】。顧慮倉卒間,須擒犯訊供【訊,音信,問也。】,而地方文武強分畛域【畛域,音枕玉;畛域,疆界也。】,或致兇犯遠揚【遠揚,猶言 遠逃也。】,為可懼耳。」節相曰:「審爾,可持予令箭往。一月不得當,予不爾庇矣。」公頓首,持令箭出。易服更裝,四出查訪。已越兩旬,迄無所得。

【譯文】梁 公回府後,便帶上官印親自來到袁浦,繳了官印聽候申斥處理。節相一向重視梁公,到了這個時候,對他說:「我告訴過你不要妄動亂來,現在果然查不出傷,可有 什麼辦法!」梁公回答說:「甘願接受參處!如果能得到節相寬憐,請准許按照我以前的請求,以一月為期,限我微服查訪,必可得到實情。因為查案緊迫,必須捉 拿案犯審訊,而地方文武官員又都分疆劃域,各據一方,就會使兇犯鑽空子逃跑。我所擔心的就是這一點!」節相說:「我仔細考慮過了,你可以拿我的令箭去。如 果一個月還辦不妥,我就不能再庇護你了!」梁公帶上令箭,叩首謝恩而出。回來後,便換了裝束,四出密訪。兩旬過去了,仍一無所獲。

【正文】一 日,公偽為布客,行於山阜之交【山陽,阜寧交界也。】。日暮無所之【之,往也。】,欲覓地寄宿。迤邐裏餘【迤邐,音以裏,註詳十金篇。】,至一村落,不及 十家,均已掩門。惟去村數武,有茅屋數間,猶露燈光,急趨而往。柴扉半掩,推扉逕入。有一老嫗,倚燈縫紉【紉,音認,以線貫針也。】,見公而驚曰:「客何 為者?」公陳借宿意,且曰:「日暮途窮,計無復之,請假數尺地,以蔽風露,房金多寡不敢吝。」老嫗曰:「借宿亦無不可,顧我家兒子某,性惡,恐歸時得罪 耳。」遂引之置某屋中,曰:「客暫臥此,如聞某歸,幸弗聲張,以免饒舌【(吳越備史)忠懿王以誕日齋僧,僧行修遍體疥癩,徑據上坐。王見大不敬,遣之去。 齋罷,僧延壽告王曰:長耳和尚,定光佛化身也。王趨駕參禮,行修默然,但云:延壽饒舌。(按)饒舌,謂多言也。】。」公頷之。坐草度假寐【假寐,註詳陰騭 篇。】,以待天明。

【譯文】一 天梁公化裝成布商,走在山陽和阜寧交界地區,天色已晚,不能再走,想找個地方寄宿。向前走了一裏多路,來到一個村莊,住戶不到十家,都已關門。只見離村不 遠處有幾間茅屋,還亮著燈光,梁公緊趕幾步,走上前去。柴門半掩,就推開門徑直進去,只見一個老婆婆在燈下縫補東西。見有人進來,她吃驚說:「你來要幹什 麼?」梁公述說想借宿之意,並說:「天黑已晚,不能再走,又沒有別的辦法,只好前來請婆婆借我幾尺寬的一塊地方,好蔽夜晚的風露。至於房金多少,全由婆 婆,我絕不吝嗇。」老婆婆說:「借住一晚倒沒有關係。只是我兒子性情兇惡,怕回來後得罪先生!」就起身領梁公來到一間屋裏,說:「客人暫時在這裏休息,如 果聽到兒子回來,千萬不要聲張,免得多事!」梁公答應了,坐在草席上,閉目養神,以待天明。

【正文】至 四鼓,有叩門聲,知某歸。聞老嫗叱之曰:「年豐幸可得度,汝尚為此,終累老娘矣!」某默不作聲。旋聞取火赴灶下覓食,母告之曰:「柴屋中有客借宿,汝宜善 視之。」某攜火入,熟視公,微哂曰:「母殊不經事【不經事,猶言不曉事也。】,幸是善人,不然殆矣【殆,危也。】,遂呼公起。公見其意不惡,起坐為禮。互 詢姓名【互詢,彼此相問也。】,又問所自來。知公尚未飯【飯,音反,吃飯也。】,急延至客坐,取火酒肉食與公對飲,語頗豪邁。公詢其作何生計,笑而不答。 公復詢曰:「此間梁公作官何如?」曰:「清正而愛民者也,今殆矣!」公故問曰:「何也?」笑曰:「因山陽某氏謀死親夫之案也。梁公誠明察,能知此案冤。然 非詢諸我,亦終不能得其實也。」公聞其語有因,復故激之曰:「道路藉藉【(前漢書江都易王傳)國中口語藉藉。(註)藉藉,語聲也。】,俱謂此案,梁公喜生 事誣良善。今子言若此,然則真有冤耶?」某笑不答,公亦置不問。但飲酒劇談,頗相得。公請結金蘭之好【(宣武盛事)戴洪正每得密友一人,則書於編簡,焚香 告祖考,號金蘭簿。(按)此句猶言請結為弟兄也。】,亦不辭。遂焚香交拜,並拜其母。

【譯文】到 了四更時分,聽到敲門聲,知道是她兒子回來了。聽得婆婆生氣說:「遇上這好年成,日子滿過得去,你還幹這些事,終究要把老娘拖累死!」兒子默不作聲,接著 聽見他點了火去灶房找吃的。母親對他說:「柴房裏有一位客人借宿。你應該好好待人家。」兒子拿了火進到梁公的房裏,對他看了好久,笑嘻嘻地說:「媽,你真 不懂事!幸虧是個好人。不然的話,就糟了!」他隨即把梁公叫起來。梁公見沒有惡意,就起身打了招呼,相互通了姓名,他又問梁公從 哪裡來,知道客人還沒有吃飯,就急忙請客人就座,拿來火酒肉食和梁公對飲,言語很豪爽。梁公問他作什麼活計,他笑而不答。梁公又問:「這裏的梁縣令作官怎 麼樣?」他說:「那是清正愛民的好官啊!今天可糟了!」梁公故意問:「為什麼?「他笑著說:「就是那樁山陽婦謀殺親夫一案麼!說真的,梁公確實明察秋毫, 知道此案是冤。但要是不來問我,終究得不到實情。」梁公聽他話中有因,故意拿話激他:「街頭巷尾都在說,這件案子是梁公好生事,誣良善。現在你又是別一番 說法。這其中真有冤情嗎?」他笑而不答,梁公也就不再提及,兩人只顧喝酒閒聊,非常投機。梁公提出要和他結金蘭之好,他也不拒絕,於是就焚香交拜成禮,並 叩拜了他母親。

【正文】次 日公欲行,某固留之。至晚,公復詢以是案,某猶不答。公怒曰:「我輩既結弟昆,當以肺腑相示,豈容復有隱藏?然則弟尚以兄為外人,請從此辭。」憤起欲出, 某笑曰:「非敢隱也,所關者巨,故不敢妄言耳!今當為兄一剖之,然不可為外人道也。」遂起杜門【杜,猶閉也。】,復延公入,笑而言曰:「兄請視弟何如 人?」公亦笑曰:「江湖之豪士也。」曰:「然。城鄉有不義者,必暮夜往取之。既以自贍,亦施貧乏。行之有年,幸未敗露。前月聞山陽某村某家,匿客貲千金, 將往取之。誤入死者之家,棲於庭樹,見有男婦對飲,意態褻狎。飲已微酣,忽聞叩門聲,婦人即收飲具,藏男子於房外夾弄中,始開門。復有一男子入,步履踉 蹌,入房即倒臥床上。婦喚之不應,撼之不動【撼,音憾,搖也。】,扶之起,復倒。因出喚前共飲之男子入,出鐵釘一,自發中釘入,滾地移時即不復動。其男子 起,開門出。婦遂號呼四鄰入視,均以為中毒暴卒,無驗及發際者。昨開檢視,某亦在場,見共飲之男子以銀一巨包,遺山陽仵作。雖驗及發際,亦報無傷痕。某是 晚歸,雖吾母前未嘗漏言。顧念此事終當敗露,某之誤入其家,殆天意令某為佐證也。」公曰:「然。」復笑曰:「弟視我何如人也?」曰:「抱布貿絲者也【抱布 貿絲,布客之謂。四字出(詩經衛風)。】。」曰:「非也,即阜甯之梁某也。」某聞言,面色灰敗,跪而叩首請死。公笑止之曰:「弟無然,蘭譜已定【蘭譜,見 本篇金蘭註。】,豈可復更?況是案非吾弟,余當有萬里之行。吾弟恩人也,必有以報大德。顧訊案時,不得不奉屈作證耳。」是晚,公仍宿其家,談笑如故。

【譯文】第 二天梁公要走,他堅持要留客,到了晚上,梁公又提起此案,他仍然不說。梁公生氣說:「我們既然已經結拜為兄弟,應當彼此坦誠以肺腑,怎麼還能有什麼隱私不 說。看來你這個弟弟仍然把我這哥哥當外人,那就從此絕交算了!」說著,就氣憤地站起來要走。他笑著說:「不是我有心隱瞞,因為事關重大,不敢亂說。現在我 就對兄長詳細說一說。但是絕不能告訴外人!」他立即起身把門關好,又請梁公進房。笑著說:「請兄長看,小弟我是什麼人?」梁公也笑著說:「江湖上的豪 士!」答說:「是的,凡城裏鄉間有不義之人,天黑以後我必定要去取他錢財,一方面養活自己,一方面也用來救施貧乏之人。幹這一行,已經有點年代了,幸好沒 有敗露。前幾月,聽說山陽縣某村某家藏匿了客商資財千金,夜裏我前去盜取,不想誤入了那個死者之家。當時我躲在院子裏一棵大樹上,看見屋裏有一男一女在喝 酒,情態淫穢。兩人喝得微醉時,忽然聽到敲門聲。婦人立刻麻利地收拾起飲具,把那男人藏在房外的夾道裏,才出來開門。見又有一個男人進來,走路歪歪倒倒, 進了房,就倒在床上。那婦人叫他,不應;搖他,不動;把他扶起來,他又倒下去了。這時那婦人走出房來把以前那個一起喝酒的男人叫進去,拿出一枚鐵釘,從頭 髮裏釘了進去。那人滾翻在地上,隔了一會就不動了。那個男人站起來,開門出去了。那婦人就大聲嚎哭喊叫,把四鄰叫進來看。都以為是中毒暴死,根本沒有註意 到頭髮裏。上次開棺驗屍,我也在場,看見那個喝酒的男人塞了一大包銀子給山陽縣的驗屍仵作。他雖然檢驗到頭髮處,也報說沒有傷痕。我那天晚上回來,在母親 面前都沒敢露半個字。我尋思著,這件事遲早總會敗露。我之所以誤入她家,那是老天有意要我作見證人啊!」梁公說:「對啊!」又笑著說:「義弟你看我是幹什 麼的?」他說:「是布綢販子麼!」梁公說:「不對,我就是阜甯縣之梁某!」他一聽,臉色一下子變成灰白,爬在地上叩頭請死。梁公笑著說:「義弟不要這樣! 我們已成結拜兄弟,怎能更改。何況這件案子,如果不是義弟,我還得跑斷雙腿,也不一定能破得了。義弟是我的恩人啊!今後一定要報答你的大德。但是問案時, 就不得不請兄弟你屈尊作證了!」當晚梁公仍然住在他家裏,兩人談笑如故。

【正文】次日,公遂至袁浦,謁節相具陳顛末。復檄山陽縣會同清河阜寧,督率三縣仵作,一同開檢,果於發際出巨釘一。傳姦婦上,訊之不服。喚某至案前,令陳是晚謀害情形,歷歷如繪【繪,音會,畫也。】。遂俯首服罪,並供姦夫姓名。縛之至,不復諱飾,一如婦供,並論如律。

【譯文】第 二天,梁公動身去袁浦,拜見了節相。詳細稟告了事件的始末。節相就又下令山陽縣令會同清河縣,阜甯縣令,監督三縣仵作,一同開棺驗屍,果然在死者頭髮裏取 出一枚大鐵釘。立即傳訊姦婦,她拒不承認。就把義弟某叫到案桌前,讓他說出那晚所見的謀害經過,生動詳細。那姦婦這才服罪,並招供出姦夫姓名。立即將他捉 來,他沒有推飾,和婦人供詞相同,於是按律論處。

【正文】節相益重公,遂薦諸朝。不數年,觀察淮陽。迎某母子至署安養,復為之置田產立室家,終其身禮之如親昆弟云。

【譯文】節相從此更加器重梁公,立即向朝庭上表舉薦。不到幾年時間,梁公就被任命為觀察使,駐鎮淮陽。他把義弟母子接到署衙安居,又給他購置了田產,安了家室,終身對他像親兄弟一樣。
【書籍目錄】
第1頁:一、受污不辯 第2頁:二、腹內蛇鳴
第3頁:三、救人延壽 第4頁:四、妒奸誤殺
第5頁:五、子死復生 第6頁:六、殿試卷用淡墨
第7頁:七、敬師獲報 第8頁:八、撫院吏
第9頁:九、吳封翁 第10頁:十、香店
第11頁:十一、賤值盤剝三則 第12頁:十二、白雲庵
第13頁:十三、顏太夫人 第14頁:十四、照例辦二則
第15頁:十五、楊協戎 第16頁:十六、某選郎
第17頁:十七、義犬 第18頁:十八、報恩豬
第19頁:十九、周雲岫 第20頁:二十、王中丞
第21頁:二一、李曉林 第22頁:二二、偽書保節
第23頁:二三、陰騭兩榜 第24頁:二四、陶順
第25頁:二五、雷劈盜弁 第26頁:二六、掘墳卒
第27頁:二七、雷警不孝 第28頁:二八、埋屍獲報
第29頁:二九、陝右生 第30頁:三十、柯橋某
第31頁:三一、安港東嶽廟三則 第32頁:三二、蔡方伯
第33頁:三三、殺婢索命 第34頁:三四、無頭人
第35頁:三五、朱書闈卷 第36頁:三六、夢中鶴舞
第37頁:三七、雷震後妻 第38頁:三八、顧雲樵
第39頁:三九、口報 第40頁:四十、石大郎
第41頁:四一、風卷麻裙 第42頁:四二、棄米圊中
第43頁:四三、埋骨不慎 第44頁:四四、承德令
第45頁:四五、鬼文入彀 第46頁:四六、冷甲
第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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