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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坐花誌果 - 果報錄(下卷) 汪道鼎著

坐花誌果 - 果報錄(下卷) 汪道鼎著

二一、李曉林

[日期:2012-08-07]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汪道鼎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二一、李曉林

何須迎合炫才思 寬猛由來貴並施
試看青陽嚴令尹 連呼我錯已嫌遲

【正文】李 明府曉林【明府,知縣之稱。】,以名解元作令皖江【皖江,即安徽。】,文采風流【(杜甫丹青引)文采風流今尚存。】,傾其儕偶【儕,音才。儕偶,謂同輩。 傾,佩服之意。】。而性頗嚴刻,需次省垣,日讞獄於省府署【讞獄,審案之謂。】。時制府中丞政皆尚猛,曉林有意迎合【迎合,謂迎合督撫之意。】,遇事務從 刻深。口才既敏,判決如流。案經其讞定,雖老吏無以難【讞定,猶言問定也。】。緣是大得督撫意,而凡事皆從重。比伏法者,未必盡當其罪也。及後歷任劇縣 【劇,音句。劇縣,猶言難治之縣也。】,皆以嚴為治。

【譯文】李 曉林,是很知名的一位解元,在安徽作知府。文章寫得極其華采風流,傾倒了同輩學者,但他個性卻相當嚴刻。後遞補到省,每天在省府署衙中審案。當時制府督撫 主張執政嚴猛,李曉林有意迎合上峰心意,遇到案件都一概從嚴從重。他的口才敏利,判決又快又詞意流暢,案件凡經他下定判詞,即使是多年從事審判工作的有經 驗的老吏,都挑不出什麼紕漏,因此極得督撫大人的首肯。但是,凡事從重處置,那些被殺者,未必都是罪該應得。他以後歷任一些難以治理的縣份,都是貫徹從嚴 路線。

【正文】旋 由宣城移知青陽【猶言由宣城縣調任青陽縣。】。一日赴鄉相驗,肩輿行至中途【肩輿,轎也。】,輿夫忽聞官厲聲呵叱,初以為嗔己也【嗔,音瞠,怒也。】,繼 復喃喃,似與人辯者。語多不可曉,但聞疾呼曰:「我錯!我錯!我不應妄入汝等罪,致汝等駢首就戮【駢,音便,平聲,並也。】。」言已,寂然。及至尖宿處停 輿,而官不出,揭簾視之,僵矣!兩手自其頸而死。

【譯文】不 久由宣城縣調任青陽縣。一天,他下鄉對某案件進行勘驗,官轎行至中途,正行間,轎夫聽到轎內老爺厲聲呵叱,開始轎夫以為老爺在生自己的氣。接著又聽到裏面 喃喃而語,像似在與人辯論,大部份話聽不懂是什麼意思,後來聽到老爺大聲疾呼說:「我錯了!我錯了!我不應妄定你們死罪,致使你們一起被殺。」說完,就寂 然無聲了。等到轎子來到打尖過夜的小鎮上,停了下來,不見老爺出轎。轎夫就撩開簾子一看,已經僵硬了,兩隻手掐在自己的脖頸上死了。

【正文】坐 花主人曰:「為政尚嚴,已失哀矜之意【哀矜,註詳獲盜篇。】,況復出於揣摩迎合之私心【揣,和委切;摩,上聲。揣摩,猶測度。】,民將何所措手足乎?天道 神明,人不可以獨殺【二句,註詳廣平生篇。】,吾願為民上者,弗至輿中遇鬼時,而始呼曰:‘我錯!我錯也!’則善矣!」

【譯文】坐花主人說:「執正而崇尚嚴判,已經喪失了哀矜之憐憫心,何況這種嚴判又出於揣摩迎合某人私心。那麼老百姓就更不知該怎麼辦了。天道神明鑒照,絕不能以個人之意而隨意殺人。我誠願那些主宰百姓之人,不要弄到在轎中遇鬼才大喊:「我錯!我錯!」的地步才好。」
【書籍目錄】
第1頁:一、受污不辯 第2頁:二、腹內蛇鳴
第3頁:三、救人延壽 第4頁:四、妒奸誤殺
第5頁:五、子死復生 第6頁:六、殿試卷用淡墨
第7頁:七、敬師獲報 第8頁:八、撫院吏
第9頁:九、吳封翁 第10頁:十、香店
第11頁:十一、賤值盤剝三則 第12頁:十二、白雲庵
第13頁:十三、顏太夫人 第14頁:十四、照例辦二則
第15頁:十五、楊協戎 第16頁:十六、某選郎
第17頁:十七、義犬 第18頁:十八、報恩豬
第19頁:十九、周雲岫 第20頁:二十、王中丞
第21頁:二一、李曉林 第22頁:二二、偽書保節
第23頁:二三、陰騭兩榜 第24頁:二四、陶順
第25頁:二五、雷劈盜弁 第26頁:二六、掘墳卒
第27頁:二七、雷警不孝 第28頁:二八、埋屍獲報
第29頁:二九、陝右生 第30頁:三十、柯橋某
第31頁:三一、安港東嶽廟三則 第32頁:三二、蔡方伯
第33頁:三三、殺婢索命 第34頁:三四、無頭人
第35頁:三五、朱書闈卷 第36頁:三六、夢中鶴舞
第37頁:三七、雷震後妻 第38頁:三八、顧雲樵
第39頁:三九、口報 第40頁:四十、石大郎
第41頁:四一、風卷麻裙 第42頁:四二、棄米圊中
第43頁:四三、埋骨不慎 第44頁:四四、承德令
第45頁:四五、鬼文入彀 第46頁:四六、冷甲
第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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