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團出國,觀光名勝,我也總是率先購物,儼然一副採購團團長的模樣。其實,我自奉甚儉,並不需要那些紀念品,只是我知道:隨行的信徒看到我買,就會跟進,讓他們跟那些小販結緣,也是好事。甚至我組織弘法探親團到大陸時,看到徒眾與商家討價還價,也會被我斥責,因為我知道那些東西索價是高了一些,但他們的生活那麼貧苦,我們怎麼忍心還價。
我沒有購買的習慣,但要買時,從未想買便宜貨,總怕商人不賺錢。我以為,本著一種歡喜結緣的心去消費購買,將使商人因經濟改善而從事產品質量的改良創新。錢,與其購買自己的方便,不如用來購買大家的共有、大家的富貴。如此一來,“錢,用了才是自己的,也是社會大家所共有的”。
一九六三年,我創辦壽山佛學院,免費供應膳宿給學佛的青年。於是,我節衣縮食,以便支付巨額的教育費用。不長於經懺佛事的我,也甘願到殯儀館誦經,替喪家通宵助念,並且費心於各處張羅師資。此外,我一有了紅包,即設法添置設備。一次購買一張、兩張椅凳,三本、四本圖書,點點滴滴地累積下來,教室就一間間增多了,圖書館也佔據了好多間。我不以為這是一種負擔,因為我始終覺得是為大家買的,而不是為個人買的。 “錢,用了才是自己的!”想來也不過是向來“以眾為我”性格的延伸。
二十年前,慈濟功德會剛成立時,我也剛在佛光山開山,即曾以十萬元贊助。就在那時,聽說台中有一位素未謀面的青年碩士欲至日本攻讀佛學博士,唯囿於經濟困難,無法如願。我立即親自送了十萬元到他府上;甚至我多次資助青年學者到國外遊學,以增進其閱歷……像這種補助文教慈善之事不勝枚舉。如今,我看到慈濟功德會蓬勃發展,青年學者在佛教學術界佔有一席之地……他們的成長促進了佛教的發展,心中也不免欣喜。只要我們能以“享有而不擁有”的觀念來理財,自然能時時分享到錢,用了才是自己的樂趣。
一九五○年,煮雲法師從舟山到台灣,我將剛裁縫好的一件長衫送給他,從此,我在圓光寺一襲短衫過了兩年;早年開山時,萬般困難,某法師向我借八十萬元,念及他是長者,我也盡力籌措,後來知道他只是為了試試我的為人,心中也有不滿。我多次率團到日本開會,團裡的法師要求我替他們出旅費,當時,我自理都稍有困難,遑論顧及他人,但我還是多方設法,滿足所需。過去,一些同參朋友在台灣生活得不如意,即使曾經對我不起,我也不念舊惡,時予資助解困;一些潦倒文人也常向我要錢,我也盡己之力順應所求。平日看到別人不慎遺失錢財,一副焦急的模樣,自然會升起惻隱之心,還自願出錢幫助,解決困難。我不富有,但肯散財,我不曾因此而貧窮,“錢用了”,只要大家能各得所需,“如同己有”,夫復何求?只是有些厚顏之士,往往獅子大開口,索資數万乃至百萬,雖說錢是用來消災解難,但我不願給予,因為金錢是淨財,不能讓它成為髒錢。
我於各處弘法時,常常留心佛教文物的蒐集。早期迫於經濟窮困,往往在旅行中省下飯錢,以充購買之資;為了節省運費,我總是忍受手酸腿麻之苦,千里迢迢親自將佛像捧回,甚至因此遭受同道譏議,認為我是在跑單幫,經營生意,我從不加以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