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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說好做好 星雲法師

說好做好 星雲法師

第三部分 -- 不要同歸於盡(3)

[日期:2011-02-28]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星雲法師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就在這種“不要同歸於盡”的理念下,佛光山的徒眾自然而然也養成了分工合作的性格,遇有大型活動,一經會議決定,便分頭進行;逢有出外參訪的機會,也不會一窩蜂地爭先恐後,而能彼此謙讓。全佛光山千餘位僧眾弟子,在去年年底以前,全部都已輪流到過外國參訪。

看到徒眾都能在不要同歸於盡的共識中互相成就,無我奉獻,心中真是備感欣慰。想起過去,我以著作出版弘揚佛教,有人便譏諷我:“他只會搖筆桿,不會做事!” 等到我努力奉獻,從事苦役時,又有人嘲笑我:“他只不過塊頭大,有力氣而已,不會說法,怎能稱為法師呢?”後來,我到各處講經,又聽到別人指責:“現在是國際化的時代了,他只會用中文開示,不懂得ABC,有什麼用呢?”我問對方會什麼,他也什麼都不會,只不過希望我和他一樣一事無成,同歸於盡罷了。

其實,一個人可以什麼都不會,什麼都不懂,但是心裡面不能沒有大眾。駑鈍如我,不也憑著一股不要同歸於盡的信念,建立起海內外數十個道場,培養了無數的佛教人才,樹立佛光人“以眾為我”的精神嗎?

一個人如果心裡只有自己,沒有別人,是永遠不會快樂的。社會上有一種人往往只看到別人發財,不但不為對方歡喜,反而在背後批評:“他不知是用什麼手段發了橫財?”看到別人升遷,不但不去道賀,卻在一旁冷冷地說:“一定是阿諛奉承得來的!”這種人連隨口的讚美都吝於布施,又哪裡會有良好的人緣與成功的事業呢?

記得數年前,佛光山普門中學有一個女學生,長得非常清秀,人稱“校花”,卻因此招來嫉妒,許多同學譏諷她是“妖精”。有一天,我應邀為學生們開示,就趁這個機會和大家說:“你們說這位同學長得美麗不好,難道要我們學校裡的每一位同學都是醜八怪,你們才歡喜嗎?

“同歸於盡”的心態只會造成自惱惱他,一個人如果不喜歡別人成功,不喜歡別人擁有,那麼對於自己究竟有什麼利益呢?

四十年來,我在台灣致力於弘法利生的工作,但是受到來自於教界的傷害真是無法說盡。除了屢次遭遇毀謗打擊不說,譬如台灣佛教會藉故扣留我的資料,不讓我出外參加會議;甚至各地教界人士也多方阻撓佛光山的別分院在各地的建設……憶及三十年前,我正開辦“東方佛教學院”時,一名長老召集教界人士開會,在會議中,他不集合群力研究佛教如何薪傳,也不謀求共識,討論佛法如何弘揚,反而提議:“如何打倒東方佛教學院?”幸好席中有人仗義執言,說道:“基督教辦聖經書院,天主教建立神學院,我們都沒有想要去打倒他們,為什麼卻要打倒佛教人士創辦的佛教學院呢?”眾人聽了這番正義之聲後,啞口無言,東方佛教學院才得以倖存。

諸如此類的人為障礙不勝枚舉,儘管教界人士一再置我於絕地,我不但從不失望沮喪,也未曾以牙還牙,反而主動和他們廣結善緣,譬如每次佛光山舉辦三壇大戒時,我禮請佛教耆宿擔任和尚阿阇梨;舉行國際佛教會議時,我也力邀各地佛教精英共同參與;我不念舊惡,協助教界辦學;我盡釋前嫌,居間調和佛教人事問題;我曾為同參道友覓地建寺;我提拔後生晚輩學有所成……我並非企圖他們的感謝酬報,更不是以此來籠絡人心,我只是不願大家“同歸於盡”,讓佛教蒙害,而希望佛法廣被,眾生有福。

多年以來的事實證明只要自我健全,別人無法使我們同歸於盡。希望普天下的眾生應有共存共榮的理念,涵養尊重包容的雅量,捐棄同歸於盡的偏狹心態,建立歡喜融和的人間淨土。
【書籍目錄】
第1頁:第一部分 -- 結緣總比結怨好(1) 第2頁:第一部分 -- 結緣總比結怨好(2)
第3頁:第一部分 -- 結緣總比結怨好(3) 第4頁:第一部分 -- 結緣總比結怨好(4)
第5頁:第一部分 -- 語言要像陽光、花朵、淨水(1) 第6頁:第一部分 -- 語言要像陽光、花朵、淨水(2)
第7頁:第一部分 -- 排難解紛不是閒事 第8頁:第一部分 -- 不比較,不計較(1)
第9頁:第一部分 -- 不比較,不計較(2) 第10頁:第一部分 -- 不比較,不計較(3)
第11頁:第一部分 -- 老二哲學(1) 第12頁:第一部分 -- 老二哲學(2)
第13頁:第二部分 -- 被領導學(1) 第14頁:第二部分 -- 被領導學(2)
第15頁:第二部分 -- 給人利用才有價值(1) 第16頁:第二部分 -- 給人利用才有價值(2)
第17頁:第二部分 -- 給人利用才有價值(3) 第18頁:第二部分 -- 三分師徒,七分道友(1)
第19頁:第二部分 -- 三分師徒,七分道友(2) 第20頁:第二部分 -- 三分師徒,七分道友(3)
第21頁:第二部分 -- 人我之間要跳探戈(1) 第22頁:第二部分 -- 人我之間要跳探戈(2)
第23頁:第二部分 -- 拒絕要有代替(1) 第24頁:第二部分 -- 拒絕要有代替(2)
第25頁:第二部分 -- 拒絕要有代替(3) 第26頁:第二部分 -- 拒絕要有代替(4)
第27頁:第二部分 -- 弘法利生(1) 第28頁:第二部分 -- 弘法利生(2)
第29頁:第二部分 -- 弘法利生(3) 第30頁:第三部分 -- 忍耐就是力量(1)
第31頁:第三部分 -- 忍耐就是力量(2) 第32頁:第三部分 -- 忍耐就是力量(3)
第33頁:第三部分 -- 不要同歸於盡(1) 第34頁:第三部分 -- 不要同歸於盡(2)
第35頁:第三部分 -- 不要同歸於盡(3) 第36頁:第三部分 -- 有情有義(1)
第37頁:有情有義(2) 第38頁:第三部分 -- 化緣化心,不一定化錢(1)
第39頁:第三部分 -- 化緣化心,不一定化錢(2) 第40頁:第三部分 -- 錢,用了才是自己的(1)
第41頁:第三部分 -- 錢,用了才是自己的(2) 第42頁:第三部分 -- 錢,用了才是自己的(3)
第43頁:第三部分 -- 錢,用了才是自己的(4) 第44頁:第三部分 -- 以智慧來代替金錢(1)
第45頁:第三部分 -- 以智慧來代替金錢(2) 第46頁:第三部分 -- 以智慧來代替金錢(3)
第47頁:第三部分 -- 以智慧來代替金錢(4) 第48頁:第三部分 -- 貧窮就是罪惡(1)
第49頁:第三部分 -- 貧窮就是罪惡(2) 第50頁:第三部分 -- 貧窮就是罪惡(3)
第51頁:第三部分 -- 錯誤不能一直下去(1) 第52頁:第三部分 -- 錯誤不能一直下去(2)
第53頁:第三部分 -- 錯誤不能一直下去(3) 第54頁:第三部分 -- 錯誤不能一直下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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