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佛光新村、佛光砂石場、佛光旅行社、佛光大旅社、佛光加油站等,都一一出現了,甚至台北、嘉義等地還有以“星雲”來作為大樓名稱者。徒眾更埋怨了,在開會中紛紛表示抗議。我告訴他們:“諸佛菩薩連身體腦髓都要布施了,一個名字也算不了什麼!我們的名字能夠給人去利用一番,也表示自己很有價值啊!”
許多人看到佛光山賣汽水、銷售紀念品,便詬病佛光山商業化。其實外人只看到佛光山要錢,卻沒有看到佛光山不要錢的地方。佛光山的一切收入可說是非佛不做,不但用來弘揚佛教,還要供應三千名僧俗四眾食宿生活,乃至教育福利等費用,更要用來辦理其他各種佛教事業。其中,約有六百名佛學院學生利用這些收入學佛修道,近百名育幼院院童利用這些收入長養身心,佛光精舍、仁愛之家約二百餘名無依老人利用這些收入安養頤年,還有其他行政單位利用這筆收入辦理活動,淨化人心……我們沒有恆產,卻能自給自足,應付這些龐大的開銷,可說是把十方的錢財高度利用,發揮了十方信施的價值。
創建佛光山至今,經歷不少困難,天災洪水固然可怕,山下悍民更是難纏,以鐵牛車圍山,以棍棒打出家人,那種無法理喻,叫人難以置信。可是,令人訝異的是:鄉民們每逢春節,都扶老攜幼來山聯誼;冬令救濟時,也攜家帶眷來領賑濟品。
一些工作人員對此不能釋懷,往往向我抗議,說道:“這些人沒有良心,他們只會來拿紅包,取贈品,利用完了以後,就過河拆橋,既不說好話,又需求無度。”我總是勸他們:“我們不能以偏概全,鄉民中也有好人,更何況行菩薩道,應該不念舊惡,施不望報。看到他們能歡歡喜喜來山,和佛菩薩結個善緣,我們應該為他們祝福才對!”我們應該以自己擁有價值非凡的功德法財,能給人多多利用,來作為自我期許。
有些出版界人士,包括台灣、香港,馬來西亞,甚至大陸等地,未經同意,擅自刊登我的文章著作。上焉者保持原貌,下焉者將我的名字刪除,尤有甚者,還補上他們的名字,另一些人則擅改標題,以聳動的文字來吸引讀者。我那些從事文化事業的徒眾,常為此憤憤不平地說道:“這些人剽竊智慧財產,竟然也冒犯到神聖的宗教界來!”我則為現代人的不尊重別人,不看重過去而感慨萬分,因為歷史是人類演進的過程,我們抹煞了過去的記錄,又將如何計劃未來?只是往好的一方面來想,我的著述能被這麼多人青睞,大概尚有可取之處。文字般若的功用就在於它能無遠弗屆,深入人心,但願大家都能採取正確的方法,利用這項價值,就能使佛法流通更廣。
為了炒熱新聞,促進銷路,一些報章雜誌以攻訐毀謗佛光山或我的名節聲譽為能事,信徒們看到這些不實的言論報導得太過分者,往往利用各種渠道,要求這些刊物在報紙上刊登道歉啟事。
記得有一次,名作家劉枋居士看了一篇暗罵我的文章,怒氣沖天,老遠從台灣打電話到西來寺來找我,說要聯合多人發起護師運動,我連說: “不必!”個人榮辱不足為念,承蒙信眾厚愛,個人銘感五內。想起《西遊記》裡,大家都想吃一口唐僧肉,不禁自我消遣:能被這些刊物利用,讓其分得一杯羹,也未嘗不是助人多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