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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四念住講記 玅境老和尚

四念住講記 玅境老和尚

五、四念住.六

[日期:2011-02-19]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玅境老和尚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乙二、廣差別 丙一、總徵

云何於內身等,住循身等觀?云何於外身等,住循身等觀?
云何於內外身等,住循身等觀?

這是第一段總徵。提出來三個問題:「云何於內身等,住循身等觀」、「云何於外身等,住循身等觀」、「云何於內外身等,住循身等觀」;一個內身、一個外身、一個內外身。「住循身等觀」:其中包含受、心、法各式各樣的觀,所以叫做「等」。

底下一一回答。

丙二、別釋 丁一、約內外對辨 戊一、住循身觀

謂若緣內自有情數身色為境,住循身觀,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內自有情數身色為境」:對外說為內,對他說為自;其實,內就是自,自己本身是有情識的。這位禪師靜坐的時候,以自己身體的色相範圍為所緣境住循身觀,這叫做「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外非有情數色為境,住循身觀,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外非有情數色為境」:若是在奢摩他裡觀察沒有情識的色為境;這就是指在無情物的範圍內住循身觀,這叫做「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外他有情數身色為境,住循身觀,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名之為內外身者,這是什麼道理呢?因為「他」是有情數,不是外邊山河大地無情數,所以名之為「內」;但又不屬於自己的身色,所以又名為「外」。合起來就是「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大智度論》解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四念住品》,提到一件事:我這樣觀察自身,對不對呢?我去觀察外身看看,原來外身也是這樣子!我觀察外身,觀察得對不對呢?我觀察自身看一看,自身也是這樣子。這也等於是觀平等法性、相似法性的意思。統起來,分這麼三種。

戊二、住循三觀

若緣依內自有情數身色所生受、心、法為境,住循三觀,是名於內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

這是第二節,住循三觀,就是受、心、法三觀。

「若緣依內自有情數身色所生受、心、法為境」:若是觀察內自有情數身,依此色所生的受、心、法為所緣境。「住循三觀」:安住在受、心、法的三種觀察中,「是名於內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

初開始修四念處的人,應先觀察自家的身體,不以他人的生命體作所緣境,那就是「內自有情數身的循身觀」。常常的這樣觀察,就把見煩惱、愛煩惱破除去多少,然後才觀察他人的色受想行識。

為什麼不一開始就觀察他人呢?因為,你內心裡的愛、見煩惱還沒斷,觀察他人的色受想行識,很難修四念處。

先以自家的色受想行識為所緣境;當不淨觀、無常觀、苦觀、無我觀,修熟了,雖然還沒得聖道,但是煩惱調伏多少,智慧、定力都增長了。這時,再觀察你所愛的色受想行識、所憎的色受想行識,才能現出它是不淨、是苦、是無常、是無我。

身念住是這樣子,受心法的身念住,也是這樣子!

若緣依外非有情數色所生受、心、法為境,住循三觀,是名於外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

外,指非有情數,就是觀山河大地、草木,無情的這些物質。

若緣依外他有情數身色所生受、心、法為境,住循三觀,是名於內外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

這和前面住循身觀的意思,可以相例,於外他有情數身,是名為「內外」。

一個是內、一個是外、一個是內外;這三種,都各有受心法三觀,這是第一義。

丁二、約是根非根對辨 戊一、住循身觀

復有差別,謂若緣根所攝、有執有受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前面第一段,有「住循身觀、住循三觀」兩科;第二段,也是分為兩科,第一科是住循身觀。

「復有差別」:復有不同於第一段的情況。「謂若緣根所攝、有執有受色」:根所攝,就是這個物體有眼耳鼻舌身意根的;它是屬於有執有受,這一類的色。

「有執」就是了知性的心和地水火風和合的時候,心有一種執持、攝持地水火風的力量,所以就組成了眼耳鼻舌身這樣的身色。心對色有執持的力量。「有受」就是有感覺,若心沒有執,那就是無情物、就沒有感覺了。

「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有執就有受,以這樣的地水火風、這樣的生理組織的色為境,就叫做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非根所攝、無執無受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這裡是根據前面「云何為身」中,有情數身、非有情數身而言的。有情數身,就是根所攝;非有情數身,是非根所攝。

若緣非根所攝,無執也無受的非有情數身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非根所攝、有執有受色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非根所攝、有執有受色為境」:非根所攝有兩類,一、是無情物。二、是有執有受的扶根塵。我們用肉眼所看見他人的眼睛、耳、鼻、舌、身,這也是非根所攝,它不是根,但是有執有受——屬於他有情心識所執受,是有感覺的;現在是以這樣的色為境。

「扶根塵」,有說「扶塵根」,若按這《瑜伽師地論》這段文為據,稱之為「根」是不對的了;它雖然也有執受,但是屬非根所攝。

若以此扶根塵為境的話,「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因為它不是根,所以叫做「外」;但也有執受,所以又名之為「內」。

戊二、住循三觀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像這樣緣這內、外、內外三種色所生的受心法為境,就是住循三觀。

丁三、約輕安麤重對辨 戊一、住循身觀

復有差別,謂若緣自內定地輕安俱行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復有差別」:這是第三義。

「若緣自內定地輕安俱行色為境」:自己名之為內。就是這個人得到色界定,在定裡面輕安樂、心和身同時活動,名為俱行。若出定以後,輕安樂慢慢就消失了,消失了就不是俱行。以這樣的輕安俱行色為所緣境的時候,「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自內不定地麤重俱行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自內不定地麤重俱行色為境」:若是這個修行人,還沒有得這麼高深的禪定。若是定地,就有輕安樂,身體是輕妙的、不麤重;不定地,是沒有得定,身體是麤重的,所以,緣不定地麤重俱行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這個意思和前面就不同了;自家也就有內、外的差別,以定為內、以不定為外。

得定的時候修四念住,那個力量很大,很容易就能斷惑證真、得無生法忍!未得定時修四念住觀,力量不大,但是也會有作用。

若緣他輕安俱行、麤重俱行色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他」:若緣別的人。「輕安俱行、麤重俱行色為境」:就是另外一位有修行的禪師,因有入定、出定的不同,所以有輕安俱行、麤重俱行的差別;現在以這樣的色為所緣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得定的為內,麤重、沒得定的就名為外。

戊二、住循三觀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如是若緣依前述內、外、內外三色所生的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作住循受觀、住循心觀、住循法觀,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丁四、約能造所造對辨 戊一、住循身觀

復有差別,謂若緣內能造大種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這是第四義。「復有差別」:又有不同。

「若緣內能造大種色為境」:大種,就是堅溼煖動的地水火風;它具有組成一切色法的功能,所以叫做種,普遍一切處,所以名之為大。若緣自身能造的四大種為所緣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外能造大種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外能造大種色為境」:若緣外邊山河大地,能造色的四大種為所緣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依能造大種色所生根境所攝造色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依能造大種色所生根境」:依這地水火風能造的大種色,所創造的物質,也就是五根和五塵。「所攝造色」:根就是內,境就是外。若是依能造大種色所生出來的根、境所攝的造色,「為」所緣「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戊二、住循三觀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如是若緣依前述內、外、內外三色所生的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丁五、約有識無識對辨 戊一、住循身觀

復有差別,謂若緣有識身內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這第五段,還是根據前面「云何為身」所說的。

「復有差別」:又有不同。「謂若緣有識身內色為境」:指這個身體,還活活潑潑生存,它是有感覺的,叫有識身;以這樣的色為所緣境的時候,「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無識身有情數青瘀等位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無識身有情數青瘀等位色為境」:這個人原來是有情數,但識一離開身體,就變成了死屍,有青瘀、膿爛、散壞這些各式各樣的變化;依這樣的境界為所緣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差別是:生存時名為內,死亡時名為外。

若緣無識身色於過去時有識性、有識身色於未來時無識性,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無識身色於過去時有識性」:若是觀察這個死屍的色,他在過去的時候,是有識的功能、體性;但現在是無識的。

「有識身色於未來時無識性」:觀察現在這身體的色法是有識;但是未來死亡的時候,又是無識性了。

「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為境」:雖然有識、無識,過去、未來是有差別;但是,有識身、無識身彼此的法性是相似的、是平等的;以這個作為所緣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我現在有識,但死掉以後就無識了;這樣,等於是修無常觀了。

戊二、住循三觀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這樣若緣依前述內、外、內外三色所生的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丁六、約中表及變不變對辨 戊一、住循身觀

復有差別,謂若緣自中身髮毛爪齒等相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這是第六義。「復有差別」:又有不同。

前邊「云何為身」,解釋三十五種身相時所說的中身、表身。

「謂若緣自中身髮毛爪齒等相為境」:若以自身中的髮毛爪齒、心肝脾肺腎這些不淨物等相為所緣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他中身髮毛爪齒等相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他人生命體的中身的髮毛爪齒等相,為所緣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內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及緣外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內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自己內的表身,初死的時候可能沒有變異,可是不久就有變異了,所以有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的不同。

「及緣外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他人的表身,也是有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

「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為境」:彼此都是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的,以這樣的色作為所緣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戊二、住循三觀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如是若緣依前述內、外、內外三色所生的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丙三、總結

如是等類身受心法諸差別門,當知多種,今於此中,且顯少分諸門差別。

這都是根據前面「云何為身」那一段,而分成循身觀、循受觀、循心觀、循法觀。

「如是等類」:就是指前面內、外、內外三類的所緣境這六大段,「身受心法諸差別門」:門就是類的意思。身、受、心、法各式各樣的差別。

「當知多種」:在前面「云何為身」那一段,舉出三十五種身,一共合成了十四對,所以當知有多種;若從這裡類推,則有很多很多種不同的四念住的觀法。

「今於此中,且顯少分諸門差別」:現在這裡只提出七對,並沒有全說,所以是少分的諸門差別。

我們從佛菩薩開示的佛法上看,出家人是很忙的,但是表面上看不出來。看他在那兒靜坐,坐完了出來跑一跑,好像沒有什麼事兒似的;實在來說,沒有閒時間寫信、通電話的。

我們現在也是很忙,當然各人有各人的理由,但是忙了一生,一無所得!如果真實在四念住用功、這樣的忙,一定會有成就!有成就了,是放大光明的境界!

在其他的事情上忙,就是我、我所的這些境界;不是愛煩惱、就是見煩惱,就在上面,把我、我所弄大一點、多一點、美一點。若是修四念住,無我、無我所,心情快樂,沒有煩惱,會有更廣大的境界,是不同的!

即 使是沒有修四念住,光是歡喜靜坐,能得到欲界定都是很自在的,更不要說得未到地定、初禪了。欲界定就是九心住,到九心住最後的「等持」,心裡不散亂也不惛 沈,明靜而住,能坐二十四個鐘頭乃至七天;雖然還沒有輕安樂,有這種境界身體也會很舒服。這也很好嘛!好過那些是是非非、煩煩惱惱的境界。

當然,世間上的凡夫難免會遇到事情來衝擊,如果你有一個欲界定的安心法時,不管那聽來的話、看到的事!一攝心入定,就是很清淨、很自在。若是沒有這個安心之道,就會被那一陣風吹得很苦惱,小小一句話就受不了。

我們把這筆帳算一算,還是修行好。快樂!我認為是這樣子。

【書籍目錄】
第1頁:一、前言 第2頁:二、念住品.一
第3頁:二、念住品.二 第4頁:二、念住品.三
第5頁:二、念住品.四 第6頁:二、念住品.五
第7頁:二、念住品.六 第8頁:二、念住品.七
第9頁:二、念住品-問答一 第10頁:二、念住品-問答二
第11頁:三、骨鎖觀.一 第12頁:三、骨鎖觀.二
第13頁:三、骨鎖觀-問答 第14頁:四、不淨所緣.一
第15頁:四、不淨所緣.二 第16頁:四、不淨所緣.三
第17頁:四、不淨所緣.四 第18頁:四、不淨所緣.五
第19頁:四、不淨所緣-問答 第20頁:五、四念住.一
第21頁:五、四念住.二 第22頁:五、四念住.三
第23頁:五、四念住.四 第24頁:五、四念住.五
第25頁:五、四念住.六 第26頁:五、四念住.七
第27頁:五、四念住.八 第28頁:五、四念住.九
第29頁:五、四念住-問答一 第30頁:五、四念住-問答二
第31頁:六、結語 第32頁:六、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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