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
我當然不贊成體罰,但是,早年體罰的目的不在於揍人,而是給孩子一個警惕或一個警告,希望孩子改過向善。
有人說:「打是疼,罵是愛。」這句話對父母、對老師而言,都不能說是一句口頭禪或是諷刺的話,實際上有它的道理在。
我小時候就曾被老師打過,還被打了好多次。因為童年及少年時代的我,既笨又調皮,照一般的常情,調皮的孩子應該是聰明的,我卻例外,我的調皮是受同學們的鼓動,才做出該打的事來。
比如說,有次放學後走在路上,見到路邊有棵果樹,大家鼓譟著要我爬上去把未熟的水果採了,然後丟掉,第二天又把那棵樹皮剝下了一片。在一旁鼓動的同學們都說我是英雄。
後來,就變成狗熊了。這棵樹有主人,打聽之後,知道是我幹的好事,就問我是誰,同學把學校、班級和我的名字通通告訴了人家,樹的主人就去跟我們的老師告狀。
隔天週會時,我被老師叫上臺去,那時候我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老師就問:「你昨天做了什麼好事沒有?」
我說:「沒有呀!」
老師再問:「你做了什麼壞事沒有?」
我說:「沒有呀!」
老師又問:「你有沒有把人家的水果摘掉、樹皮剝掉?」
我說:「有呀!」
老師問:「誰叫你幹的?」
我答:「他們大家叫我做的。」
老師問:「他們沒有做,你做了,對不對?」
我說:「是呀!」
老師說:「那你是英雄,對不對?」
我居然回答:「是!」
老師叫我伸手出來,用戒尺狠狠地打了五下,當時我沒哭,回家之後還是哭了。
那時候如果老師把我叫去好好勸我,效果會怎樣,我不知道。反而打了我是非常直接、感受深刻的一件事,後來任由同學們鼓動,我再也不去爬樹、剝樹皮了。
丟不丟臉呢?當然丟臉,不過覺得挨打也是應該的,不曾怨恨老師,倒是對鼓動我做這種事的同學們,我倒恨了一陣子。
後來,我把這事告訴父親,父親說:「是你自己傻,人家叫你做,你就做了,不要恨人家,以後你不要做就好了。」這麼一說,我的心理就平衡了。
但是,現在不同了。一般的父母總把孩子當作心肝寶貝看,當作小皇帝看,在家裡都捨不得打,去學校怎麼捨得讓老師體罰。更何況前一陣子,一位老師拿手銬銬學生,違反時代潮流,尤其不可以。
當老師真的沒有辦法管好小孩,應該告訴他們的父母,希望父母好好照顧,也許有的小孩需要用特殊的教育來照顧。千萬不能用體罰來實施打罵教育。
還有一種小孩需要用宗教信仰的方法才能解決,我們稱為業障病。所謂業障,是他並沒有想要這麼做,突然間卻發生了特殊的身心情況,精神不穩、精神異常,
延醫吃藥打針都不管用。這時候,父母必須為他布施,用念佛、許願吃素等方法來消災。這個方法也不是百分之百地有用,視個人情況而定;有時候會有用,至於有
用到什麼程度,我只能說:「比沒有用有用。」
至於用體罰施於學生的老師,有的是一時衝動,有的也可以體會他們的心情,在無計可施的情形下,想要管束一下小孩,才用了不當的方法造成令人遺憾的事件。
我們社會對這種個案的老師,也不要非得討伐到底不可,我相信輿論已經給他一個很大的懲罰。讓這個老師有一條生路可走,才是比較慈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