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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唯識三十頌講記 于凌波居士講述

唯識三十頌講記 于凌波居士講述

第十一講 明唯識性——真如

[日期:2011-01-19]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于凌波居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十一講    明唯識性——真如

<唯識三十頌> 的科判中,一般多用相、性、位三分作為講解的次序。即依三十首頌文,以前二十四首頌文明唯識相,第二十五首頌文明唯識性,第二十六至第三十首頌文明唯識位。於今,前二十四頌的明唯識相,已在第一至十講中講解完畢,今日講第二十五頌—— 「明唯識性」。

第二十五頌的頌文是:

[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所謂唯識性——「諸法勝義」,即是上一頌的末二句「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的圓成實性。而圓成實性也就是「唯識實性」,同時也就是「真如」 。

真如,是佛法中最高的真理。唯識宗修唯識行,歷經三大阿僧祗劫,五位四十一階,集無量福德智慧,無非是斷滅二執、二障,證得我、法二空,轉識成智,親契真如,證得大菩提與涅槃的勝果。於此,我們來探討這「真如」究竟是什麼。

本來,如果簡略的講解「唯識實性」——真如,數百字就可以講解清楚。但以「真如」此一概念,在整個佛法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於此特別加以詳細的解說。

一、  真如與緣起

真如、梵文 Bhuta Tathata、 音譯部多多他多,是佛教表示最高真理的概念。要探討真如,須先自佛陀證悟的「緣起」說起。緣起又名緣生,這是略稱,具足稱 「因緣起」或[因緣生」。<良賁疏>曰 :「言緣生者,緣為眾緣,生者起也,諸有為法,皆從緣生」。大致說來,緣生就是緣起,至於具足所稱的因緣生,因是 「造」 義,也是 「親生」 義。 <大毗婆沙論> 曰:  [造是因義」, <大乘義章> 曰:  [親生義,目之為因」,這是說,以[因」而能致「果」,因是能生,果是所生。於此,也把緣生和緣起加以區別。 <瑜伽師地論> 五十六曰:  [因名緣起,果名緣生」。

緣起 Pratityasamutpady,梵文的意思是「由彼此關涉而生起」、或是「現象界的生命與世間彼此關涉所由之道」。這就是說: 現象界中,沒有孤立存在的事物,都是彼此關涉、對待而生起、存在的。所以原始經典 (雜阿含、 二九三、二九七經等) 上屢說: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這種關涉、對待之間的依存關係有兩種,一種是同時的依存關係,一種是異時的依存關係。異時的依存關係,即所謂「此生故彼生」,此為因而彼為果。同時的依存關係,即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為主而彼為從。而此因果主從,也不是絕對的,換一個觀點來看,因果主從又可以倒置過來。所以 <雜阿含、 四六九經> 中說:

[譬如三蘆,立於空地,輾轉相依而得豎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輾轉相依而得豎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輾轉相依而得生長。]

這種關涉、對待、依存的關係,就是緣起。緣起的緣,就是事物生起存在的各種條件。因此,宇宙之間沒有孤立存在的個體,也沒有永恒不變的事物。這些關涉和變化,必須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生起、存在、變異、壞滅。因此,所謂「諸法因緣生,法亦因緣滅],因就是主要的條件,緣則是次要的條件。

緣起,有其縱向的和橫向的兩種關涉對待關係。自縱向關係來觀察事物,就有了前因後果的關係; 自橫向關係——就時間的某一點上來觀察事物,就有了彼此對待的關係。[ 此生故彼生」是縱向的因果關係;  [此有故彼有」是橫向的對待關係。後世發展的佛教,莫不重視緣起,以緣起為佛教的基本教理。但較多重視縱向的因果關係緣起,而忽略橫向相待關係緣起。後來這種橫向關涉對待的緣起被稱為 「實相」Dharmata。實相,即一切事物真實的、常住不變的本性。這是平等的、最高的真理。

事實上,緣起的本義,就是探究實相。龍樹菩薩出世,鑒於小乘有部之說「法體實有」,而揭示出「空」的概念。即「三是偈」所稱:  [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空就是諸法實相。因為宇宙之間,沒有永恒不變的事物,即凡是由因素條件集合而生起的存在,都具有成、住、異、滅四相,緣集則成,緣散則滅,此即是無常; 而凡是因素條件集合生起的存在,都沒有獨立的自性 (定性) ,不能決定自己的存在,此即是無我。換一個方式來說,由眾多關涉條件生起的事物,其本身並沒有一個固定的主體,所以 「無我」; 在關涉條件發生變化的時侯,此一法就會變異或壞滅,所以「無常」。而此無常無我的本性是空——即是「性空」或「空性」。而緣起法中即含蘊著空性,所以說 「緣起性空」。

實相——此一切事物真實的、常住不變的本性,也就是真如。即是說,自緣起法來說,一切法都是待緣而生起,故無自性 (也即是無固定不變之性) ,無自性即是性空,這是諸法的本質,是本來如此的、不增不減的法性,這就是「真如」。

真如,真者真實,如者如常,此為遍佈於宇宙間真實之本體,也即是事物的真實相狀、或真實性質。經典中表示真如的名稱極多,如 <大般若經> 第三六零卷中,列出了十二名稱:法性、法界、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等,都是真如的異名,真如成了大乘佛教的標誌。 <成唯識論> 卷二詮釋真如曰:  [真謂真實,顯非虛妄; 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其真實於一切法,常如其性,故曰真如。]

二、  二諦四重

常住不變的真如,就是唯識的實性。對於「世俗諦」而言,真如是「勝義諦」,所以頌文稱「此諸法勝義」。這世俗、勝義二諦,乃是佛教的根本大法,諸佛依二諦而說法,眾生依二諦而證道。 <中觀論> 有偈子云:「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不依世俗諦,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不能證涅槃。]

第一義諦,就是勝義諦。何謂勝義諦呢?即聖者所見的真實理性——普遍的空如之理;何謂世俗諦呢?是迷情所見的世間事相——現象界經驗面的理法。這二者均非虛謬,故說為諦。唯識宗具明二諦,於世俗、勝義二諦又各立四重,曰世間、道理、證得、勝義。

<大乘法苑義林章> 卷八,二諦章謂:

二諦法妙,非略盡言,聊述綱記……總名中,一世俗諦,亦名隱顯諦;二勝義諦,舊名第一義諦,亦名真諦。

列別名者,今明二諦有無體異事理義殊深淺不同,詮旨各別故,於二諦各有四重:亦名名事二諦、事理二諦、淺深二諦、詮旨二諦。

世俗諦四名者,一世間世俗諦,亦名有名無實諦。二道理世俗諦,亦名隨事差別諦。三證得世俗諦,亦名方便安立諦。四勝義世俗諦,亦名假名非安立諦……

勝義諦四名者,一世間勝義諦,亦名體用顯現諦。二道理勝義諦,亦名因果差別諦。

三證得勝義諦,亦名依門顯實諦。四勝義勝義諦,亦名廢詮談旨諦……

以上四諦,在 <瑜伽師地論> 卷二十五中,又於世俗諦、勝義諦各開為四重,合為八諦。世俗四諦是:

一、 世間世俗諦: 又名有名無實諦,如假立瓶、缽、軍、林、有情、牛馬等片名稱,而所謂瓶者、缽者,無非是泥土和水而做成;軍者、林者,無非是眾兵與多樹而立名。這些都是因緣和合的假法,唯有假名,並無實體,這是隱覆真理的世俗之法,故名世間; 但凡情認為實有,依情立名,故曰世俗諦,實則有名無實。

二、 道理世俗諦: 又名隨事差別諦,即是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法。這蘊、處、界等法門,是隨著眾多的事相,及依著眾多的義理而安立的,故曰道理; 因事相差別容易瞭解,故曰世俗,亦名隨事差別。

三、 證得世俗諦; 又名方便安立諦,這是以佛之方便,安立知斷惡修善的四諦法門,使行者循苦、集、滅、道四真理依法持,而證得聖果,故曰證得; 以其有相狀分明可知,故曰世俗,亦名方便安立。

四、 勝義世俗諦: 又名假名非安立諦,這是二空真如: 空我而得之我空真如,空法而得之法空真如。這是離諸相 (非安立) 而為聖者所覺,故曰勝義; 唯尚以假相安立,體非離言 (未離假名) ,故名世俗,亦即假名而非安立。

以上四諦,稱為世俗者,世謂隱覆真理,俗為有相顯現。諦者實義,有如實有,無如實無,有無不虛,故稱為諦。

於此再詮述勝義四諦

一、 世間勝義諦: 又名體用顯見諦,此即是世俗四諦中的第二諦、道理世俗諦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三科等法。以其事相粗顯,猶可破壞,故曰世間。此唯聖者後得智所知,勝於世間世俗諦,故名勝義。此亦名體用顯現諦,其與第一世俗諦不同者,是有體有用,且事相粗顯。

二、 道理勝義諦: 又名自果差別諦,此即是世俗四諦中的第三諦、證得世俗諦的四諦法門。這是依著知苦、證集、慕滅、修道的染淨因果道理而安立的,為殊勝的無漏智境,因勝於前二諦,謂之道理; 這是無漏智的境界,故名勝義。

三、 證得勝義諦: 又名依門顯實諦,此即是世俗四諦中的第四諦的二空真如,這是依二空聖智詮空門觀而顯的真理,故曰證得; 因為是凡愚所測的聖者之境,勝於前第三俗,故名勝義。

四、 勝義勝義諦: 又名廢詮歸旨諦,此即是一實真如,妙體離言,超絕法相,故勝義。此唯根本無分別智所證,勝於前第四世俗。諸勝義中,唯此為最,故在勝義之上復冠以勝義。此諦理須廢除言詮,但以正智證會。

以上四者,稱勝義諦者,勝謂殊勝,義有二種,一者境界名義,二者道理名義。諦者實義,是「事如實事,理如實理。」理事不謬,名之為諦。

以上所立,是三乘合明的二諦。若唯約菩薩乘而言,則以執為實我實法的瓶缽軍林等為第一俗,以蘊處界三科為第二俗第一真,以三自性三無性唯識理等為第三俗第二真,以二空真如為第四俗第三真,以一真法界為第四真。如此建立雖為五重,然真俗相形,又復八重條然不繁也。

蓋真必依俗而真,俗必依真而俗。真者物中之實,若無其物,是為誰實?是故所言真者,即是俗中之真也;又俗者實上之假,若無其實,是為誰假?是故所言俗者,即是真中之俗也。故所以俗事中必有真理,真理中必有俗事,若缺其一,必失其二,獨立之法不可得也。是故,並不是遣依他起而證圓成實,也不是沒有俗諦就可建立真諦,而是真俗相依而建立的。

如是世俗勝義各立四重,是明一切諸法,有者有實體,有者無實體。在有實體之中,有為事法,有為理法。在理法中,有因果差別的淺理,有真如的深理。在深理中,有顯二空能詮說的是假,離掉假而真證聖智的是真。以有如此的不同,故各立四重,如下表所示:

一、 無體———————————世間世俗

二、 有體——事————————道理世俗

                          ——淺—————證得世俗

                                      —————勝義世俗

三、 有體——事————————世間勝義

                          ——淺—————道理勝義

                                      ——詮——證得勝義

                                                 ——勝義勝義

又有四重相對,如下表所示:

一、 以有體無體之不同,成第一對——無體————世間世俗

                                                                      有體————世間勝義

二、 以事理意義之不同,成第二對——事法————道理世俗

                                                                     理法————道理勝義

三、 以道理深淺之不同,成第三對——淺理————證得世俗

                                                                      深理————證得勝義

四、 以詮旨各別之不同,成第四對——依詮————勝義世俗

                                                                     廢詮————勝義勝義

三、  唯識實性

三十頌頌文:「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頌文前兩句「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諸法就是一切諸法,勝義,如上節所釋,勝義諦雖有四重,但此處說的勝義,指的是「二諦四重」中的最後一種, 「勝義勝義諦]。此勝義諦,是「體妙離言,回超眾法。」是「語言道斷,心行處滅。」是「廢除言詮,但以正智」而證得,所以此「勝義勝義諦」,就是聖者內證的真如—— 「亦即是真如」。

頌文第三句,「常如其性故」,其「性」,就是諸法的「實性」。 <成唯識論> 曰:

[此性即是唯識性,謂唯識性,略有二種:一者虛妄,謂遍計所執;二者真實,謂圓成實,為簡虛妄,說言實性。復有二赳種:一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勝義,謂圓成實,為簡世俗,故說實性。]

照以上論文內容看來,三自性中的遍計所執和依他起,都不是諸法實性,唯有此圓成實,才是諸法實性。以唯識方面說,此諸法實性,也這就是唯識的實性。所以頌文第四句說:「即唯識實性]

第二十五頌詮釋完畢,附帶一談中國大乘宗派對真如的看法。真如本來是依緣起觀而建立,以一切法待緣而生,無獨立的自性,故曰性空,亦稱空性。空性是諸法的本質,為本來如此,不增不減的理體。故真如是靜態的、客體的、遍存於一切有的「真理」。印度佛敵依此義說真如,唯識學亦依此義說真如。是以空宗以諸法空相為真如,有宗以圓成實性為真如。而中國大乘宗派,對真如的認知不同,如天臺宗依據性具說,主張真如本身本來具足染淨善惡諸法。華嚴宗依據性起說,主張 「本體即現象」,即真如本為萬法,萬法本為真如。這二者,都是受了 <大乘起信論> 的影響。

中國真常唯心系的宗派,以 <大乘起信論> 標示一心開二門:  [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 又謂:  [真如淨法,實無於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這樣,真如就不僅是客體性的、靜態的理體,亦是主體性的,動態的事用。成為「不生不滅離言說相離名字相而能生萬法之體」 了。

【書籍目錄】
第1頁:第一講 唯識宗學統概述 第2頁:第二講 三十頌科判大綱
第3頁:第三講 唯識學上的幾個基本概念 第4頁:第四講 識變——八識三能變
第5頁:第五講 異熟能變——第八識 第6頁:第六講 思量能變——第七識
第7頁:第七講 了境能變——第六識 第8頁:第八講 前六識的王所相應至起滅分位
第9頁:第九講 正辨唯識與釋違理難 第10頁:第十講 釋違教難——三自性與三無性
第11頁:第十一講 明唯識性——真如 第12頁:第十二講 明唯識位——唯識五位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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