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南老居士講述
明倫月刊社編輯
雪公老恩師,在民國四十年台中蓮社成立之時,即手訂社風十條,勉勵蓮友精勤向道,老實修行。 雪公今雖往生,而悲心依在,捧讀社風,猶睹師容,願社風所披,人人菩提芽冒,心心志求解脫。
一、真心奉行教義;用智慧上求佛道,用慈悲下化眾生。
二、力遵三皈五戒,雖末受戒,亦當發心守戒。
三、深信因果,多積福德,勿爭名利。
四、社內同修,不宜分黨分派,互相攻擊。
五、不得兼修外道,使邪亂正。
六、同教團體中,不問出家在家,凡有弘法事宜,必須讚嘆擁護,不許嫉妒。
七、除探討教義外,不議論同教中任何人之是非。
八、凡遭毀謗,平心自省!有改無勉,不與人諍。
九、要常覺知,自己道德,修持,學問,皆極淺薄,不可心生驕慢。
十、要精進修持,積德求學,不惜心身二力;布施一切,為眾生拔苦與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