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裏,我們要討論:何以太多的人失去了安祥?
(一)惑於感官 逐相而沉
我們追逐那些外在的幻象,把自己沉沒在幻象當中迷失了自己,當我們迷失了自己的時候,就被世間的幻象所誘惑,就被感官的官能所牽制,半點不得自由,哪裏還會有安祥?即或有安祥的人,如果受感官的支配,他的安祥也會消失。
(二)突出自我我欲 背離責任義務
突出自我我欲──我想怎麼樣?人的欲望沒有止境。秦始皇說一世、二世,將至億萬世;漢武帝認為漢朝基業將會永垂不朽,因為把幾千年的邊患都削平了。但是他們死的時候都很悲哀、失望、空虛、沮喪,為什麼?他們吃了很多長生不死的藥,結果卻發現自己的確是活不下去了。
我欲是貧窮的標誌,在我們擴張私欲的同時,也顯示了我們心靈的貧乏。所以一個一意追求私欲的人,同時也便背棄了責任義務。
人應該怎麼活?人應該活在責任義務裏,人應該負起每個人自己的責任。
人若想活得通暢,只有活在責任義務當中。因為你不管在哪個機關做事,不管你的工作崗位是什麼,如果想活得不黯淡、不窩囊、不委屈、不晦澀,能抬頭挺胸,你就必須盡到應盡的責任,滿足責任對你的要求,因為人的價值可與經濟學旁通,經濟學講邊際效用,人也是一樣。誰最能構成社會人群的需要,誰就最重要。誰若無法滿足工作的需求,工作對他來講就不需要。所以人的工作,不管在任何地方,應該要使別人覺得自己「有你不多,沒有你嫌少」。如果讓人家覺得「有你嫌多、沒有你最好」,那就糟糕了。所以人不能夠為了放棄責任義務而使自己良心產生一種虧欠,也不能為了省些精神而損害到自己的自尊。
人,除了責任義務沒有別的。所有最偉大的人,像經國先生,他們都是活在責任義務中的。他們內心所承受的負荷,不是我們能想像得到的,他們面對的難題那麼多,他們每一天都沒有輕鬆的日子,因為這個多難的國家給予他們的擔子太重了。
任何一個人必須是活在責任義務裏,他才活得通暢、光明、坦然、無愧。如果一個人不盡責任、不盡義務而想活得很好,除了甘做小偷、盜賊,成為人們看不起、最可恥、最低級的人以外就別無他途,這種人活著豈非多餘?不只是社會的包袱,更是一種污染,對他自己來講,就無異是對生命的一種煎熬了。這種人不會活得快樂,因為「為善最樂」,而他為惡,會最樂嗎?你看看那些被通緝的人,那些殺人犯,那些詐欺犯,看起來都不像人樣,為什麼?誠於中,形於外,活得實在很苦,真是萬般無奈。所以人只有安心地活在責任義務裏,他才不會失去安祥。?
人若逃避責任、逃避義務,他就沒有內心的安祥。父母養育我們是權利嗎?我們養育子女是為了養老嗎?絕對不是。如果說是這樣的話,報載有一個男孩已經全身癱瘓了,還有一個女孩子成了植物人,他們的爸媽伺候他們二十h年是為什麼?人絕不是活在功利裏邊,人只有活在責任義務裏,一切唯求心安才夠資格擁有安祥。人若一旦放棄責任義務,就不可能再擁有安祥。
(三)偏離正法 遠離中道
正法就是中道,偏離了那個恰到好處的中道,背棄了真實永恆的法則,便不可避免的喪失了安祥。
偏離中道最厲害的就是我執與法執──自我執著與對於法的謬執。狹義的說,認為有一個一成不變、放之四海而皆準、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的真理,這就是法執。認為有一個真實不變的我,其實沒有。談到我,很多人到現在還糊塗,為什麼佛經上很多地方說無我,有的時候又強調「常、樂、我、淨」呢?大家要知道:真實的我是生命的共相;真實的我是生命的原態;真實的我是永恆的我,是自他不二的我。而虛偽的我卻是爾為爾、我為我,人我之際分得那麼清楚。後天所形成的我與無我之真我是迥然不同的,由於遺傳因子、生長環境、所受教育、自己父母的社會層面所影響自己活動、接觸的半徑,以及爾後受師友的影響……這些東西等於電腦裝填資料。沒有裝資料的電腦,人人相同,自他不二,裝了資料的電腦就迥然不同了。所以我們講無我就是沒有六塵所積的我,我們說有我就是生命的「我覺故我在」的真實的、永恆的我。我們不要迷失,就是不要把虛假的我當作真實的我,不要讓真實的我被六塵埋葬掉。所以偏離正法就會迷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