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三、住聖功德三 未一、標
又由證得此極淨道,離十過失,住聖所住。
又由於無學阿羅漢成就了極清淨道,因此遠離十種過失,安住在聖人所住的境界中,名為「住聖所住」。
未二、釋二 申一、辨過失二 酉一、徵
云何名為十種過失?
什麼是證得極清淨道所遠離的十種過失呢?
酉二、列
所謂依外諸欲所有愁、歎、憂、苦種種惱亂,苦苦相應過失。
第一種過失,指依於世間的色聲香味觸等外五欲,而生起愁戚、悲歎、憂慮、苦惱。在追求五欲事的時候很辛苦──得不到時生悲苦,得到五欲後擔心失去亦生憂苦,最後失去欲時更加苦惱。所有種種的惱亂,使令內心時時與苦相應。
《披尋記》:所謂依外諸欲所有愁歎等者,當知此由無學正見而得遠離。於外諸欲深見過患,不習近故。
由於阿羅漢成就無學正見、具足無我的智慧,已深見外五欲的過患,厭背親近諸欲,所以遠離了苦苦相應的過失。
又有依內不護諸根過失。由不護諸根故,生愁、歎等。
第二種過失,由於不能保護自己的眼耳鼻舌身意諸根,任令向外攀緣馳求可愛的境界,而有愁戚、悲歎、憂慮、苦惱的相應過失。
「不護諸根」,是由不如理作意所生的過失;若是能夠如理作意,六根也就清淨了。
《披尋記》:又有依內不護諸根過失等者,當知此由無學正念而得遠離,具足成就六恆住法,安住上捨,無喜無憂故。
由於成就了阿羅漢正念,內心常念苦集滅道,恆時守住正念,所以就遠離了「不護諸根」的過失。
阿羅漢的六根接觸六境時,不管遇見可愛的境界或可恨的境界,內心恆時任運地安住捨念正知,安住在不憂不喜的清淨境界中,名為「六恆住」。
成就初果的聖人就有捨的功德,二果、三果、四果也都有,但是四果阿羅漢成就捨的功德最為殊勝,所以名為「上捨」。
又有愛味、樂住過失。
第三種過失,是已經成就禪定了,但是對於禪定中的喜樂,有愛味相應的過失;愛味之後,又有耽樂執著的過失。
《披尋記》:又有愛味樂住過失者,當知此由無學正定而得遠離。於諸靜慮無有愛味相應故。
阿羅漢成就了無學正定,也就是八正道中的正定。聖人在禪定中也有樂受,但因為知道色界四禪、無色界四空定也是無常無我的,內心思惟苦集滅道而無所愛著,因此能夠遠離愛味相應的過失。
又有行、住放逸過失。
第四種過失,是於所行處或所住處,有放縱身語意諸行的過失。
《披尋記》:又有行住放逸過失者,當知此由無學正精進而得遠離,於行於住常無放逸故。
無學的聖人成就了正精進,長時期不懈怠,所以能夠遠離放逸過失。「於行」,是出定的時候;「於住」,是入定的時候。阿羅漢不管是入定、出定,心常思惟苦集滅道相應作意,是清淨無染的,所以沒有於行於住放逸的過失。
又有外道不共,即彼各別邪見所起語言、尋思、追求三種過失。
第五、六、七種過失,是指各式各樣的外道,都有他所主張的種種不共於佛法的邪知邪見;由他們各自的邪見,又會引起種種談論邪惡語的過失、內心邪尋思分別的過失、以及隨順追求邪惡行、邪命的過失。
《披尋記》:又有外道不共等者,此中三種過失,皆由外道各別邪見所起,不共聖教。當知此由無學正語、正思惟、正業、正命而得遠離。
「外 道不共」,是指外道所特有,聖教中所無的。外道所主張的邪知邪見,有常見、有斷見,還有持牛戒、持狗戒、持雞戒等。由於阿羅漢成就正語,就對治了「於邪見 所起語言」;成就了正思惟,就對治了「於邪見所起尋思」;成就了正業、正命,就對治了「於邪見所起追求」。所以,得以遠離此三種過失。
又有依靜慮邊際過失。
「靜慮邊際」,即是色界的第四禪,具有捨清淨、念清淨、不苦不樂受、心一境性等功德;故妄計清淨的外道,就執著這是涅槃的境界。這是第八種過失。
《披尋記》:又有依靜慮邊際過失者,當知此由無學正解脫而得遠離,不依靜慮邊際,妄計清淨故。第四靜慮,名靜慮邊際。妄計清淨論者,執此已得究竟解脫故。
阿羅漢成就正解脫,解脫了一切愛煩惱、見煩惱,不會執著色界第四禪是究竟圓滿的涅槃境界,所以得以遠離此錯誤的思想。
外道學者執著色界第四禪是最清淨的,具有這種錯誤思想的人,名為「妄計清淨論者」。執著色界第四靜慮是究竟圓滿解脫,名為「靜慮邊際過失」。
又有緣起所攝發起取雜染品過失。又有發起行雜染品過失。
第九種過失,是隨順緣起所攝的愛緣取,由於有愛煩惱而發動「取雜染品」。
第十種過失,是隨順無明緣行,由無明觸生受相應有漏行而發起「行雜染品」。
「取雜染品過失」,屬於煩惱雜染,是由愛取煩惱所發起的過失。「行雜染品過失」,屬於業雜染,發起身口意的行動中也有煩惱的雜染;這是指由業行所發起的過失。
《披尋記》:又有緣起所攝發起取雜染品過失等者,此二過失,當知由無學正智而得遠離,如實了知雜染因故。
阿羅漢成就了無學正智,能夠如實正確地明白,取雜染品、行雜染品是生起一切雜染的因緣,而將這二品雜染棄捨了。若是不能夠深入地學習教義,很難通達緣起的道理,就難以知道自己的錯誤。
申二、顯聖住
若於如是十種過失,永不相應;唯有最後身所任持、第二餘身畢竟不起,於最寂靜涅槃界中,究竟安住。一切有情乃至上生第一有者,於彼一切所有有情得為最勝。是故說名住聖所住。
若是已經永離上述所說的十種過失的,應該只有成就了有餘依涅槃的最後身阿羅漢在入定時,以及阿羅漢入無餘依涅槃時,才能究竟安住於最寂靜無生滅的聖境中。
「永 不相應」,簡別暫時的不相應,是永遠再也不會相應了。譬如非佛教徒修得禪定,既使得到四禪八定、離欲界欲,也是暫時的,終究會無常變化。色、無色界天的人 雖然壽命很長,但果報結束時就失掉了禪定。由於禪定只能暫伏煩惱令不現行,並不能永斷三界的煩惱種子,故失掉禪定後有可能又回到欲界,隨順欲的境界時欲煩 惱又會現行。所以,這只是暫時不相應。若是佛教徒學習禪波羅蜜,也學習般若波羅蜜,能夠完全斷滅煩惱的種子、證得阿羅漢,才能永遠地不再有錯誤的事情,故 名為永不相應。
「唯有最後身所任持」,成就阿羅漢道後,雖然內心沒有煩惱現行、也沒有煩惱種 子,永久不會再有煩惱的過失。但是,有漏的色受想行識的身體仍為業力所攝持,還暫時地存在。這是最後的生命體了,此生命結束以後,就不會再得有漏的果報, 所以名為最後身所任持。阿羅漢未入無餘涅槃時,因為身體是有漏業所招感的,所以還是有苦,但只要一入定,就是在最寂靜的涅槃界安住。這是指有餘依的涅槃境 界。
「第二餘身畢竟不起」,阿羅漢的有漏生命體結束時,由於沒有愛煩惱的滋潤,決定不會再有第二個有漏的果報生起。所以,這位聖者就永遠地在最寂靜、不生不滅的涅槃境界中安住。
在三界中的一切有情,乃至已經成就非想非非想天的有情中,阿羅漢所成就的最寂靜涅槃是最殊勝的功德。因此,阿羅漢住於最寂靜涅槃的境界名為「住聖所住」。
「一切有情」,是包括三果聖人在內。「乃至上生第一有者」,這是指上生到無色界頂非想非非想天的有情。「於彼一切所有有情,得為最勝」,在涅槃界究竟安住的聖者,對於三界中一切的有情來說,他所住的涅槃境界是最殊勝的,是故說名住聖所住。
《披尋記》:唯有最後身所任持等者,住有餘依涅槃界中,是名最後身所任持。住無餘依涅槃界中,是名第二餘身畢竟不起。於最寂靜涅槃界中究竟安住。此於一切有情乃至上生第一有者得為最勝,名住聖住。
未三、結
以能遠離十種過失,又能安住聖所住處,故名功德。
因為阿羅漢能遠離十種過失,又能安住於聖人所住的涅槃,所以名為功德。
巳二、總結
又若彼果,若極淨道,若彼功德,如是一切總略說名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
又如前文所說,阿羅漢已斷除三受所生貪瞋癡煩惱,以及行、取二品雜染,成就了極淨道果,也成就了十無學支所攝五無學蘊的極清淨道、遠離十種過失,並安住聖住所得的功德。如是一切總攝要義,名為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
辰二、明普攝義
又此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義,廣說應知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又,上來清淨道及果功德的文中,已經總攝了聖教中極淨道果、極清淨道以及住聖功德的法義。除此之外,再也沒有可以超過或增加的了。
卯二、兼顯解脫二 辰一、有餘依攝
若得如是最上無學諸聖法者,如是聖法相應之心,於妙五欲極為厭背;無異熟故,後更不續。
這位聖人成就了最殊勝的十無學聖法,內心清淨與聖法相應,對於欲界的微妙五欲、乃至色無色界的微妙境界,特別的厭棄。他內心已完全斷盡了愛煩惱、見煩惱,所以不會再有有漏的異熟果報了。
《披尋記》:若得如是最上無學諸聖法者至後更不續者,〈決擇分〉說:若聖弟子,將入無餘涅槃界時,所有一切善及無記諸法種子皆被損害。由染汙法種子滅故,不復能感當來異熟果,亦不復能生自類果(陵本五十一卷十八頁)。此說無學聖法後更不續道理,準彼應知。
本論〈決擇分〉中說:得無學位的阿羅漢將入無餘涅槃時,由於具有強大的無我智慧力,所有一切世間的善法及無記諸法的種子都被消滅了。
一切法分惡、善、無記三類;成就了無漏慧的阿羅漢,更不會再造作惡不善法,所有剩餘的就是善法和無記法的現行和種子,而這在入了無餘涅槃時,也就完全結束了。
「由 染汙法種子滅故,不復能感當來異熟果」,「異熟果」就是色受想行識的生命體,無記的異熟識就是阿賴耶識。若依無漏的功德來觀察,世間上的善法及無記法,也 是染汙法而不是清淨的。所以說,這些染汙法的種子,被無漏的戒定慧消滅了,不能再感當來的異熟果,將來沒有再得到果報的功能了。
「亦不復能生自類果」,「生自類果」,就是善法種子生善法果、惡法種子生惡法果。此處所說的自類果應該是指善法,因為阿羅漢的異熟識裡沒有惡法種子了。現在說善法及無記法的種子也被消滅,所以不再招感無記的異熟果報,也就是沒有功能再生起有記的善法果報。
「此 說無學聖法後更不續道理,準彼應知」,已經成就無學道的阿羅漢,所有的色受想行識,於這一生結束以後不會再相續了。本文所說的道理,應該準照〈決擇分〉中 的解釋可以比知。這是按照三乘佛法而說,若是按照大乘佛法,有漏的色受想行識是不相續了,但是無漏的功德還會相續下去。
若世間心雖復已斷,猶得現行;彼於後時任運而滅。
阿羅漢證得有餘依涅槃時,已經斷除異熟果識中一切煩惱的種子及現行,但是現在生命體中無覆無記、明了性的異熟識,由於壽命力量的任持,還與名色互緣,剎那剎那相續現行,也就是果報主還在;等到壽盡入無餘涅槃時,才任運滅去。
《披尋記》:若世間心雖復已斷等者,一切種子異熟果識,名世間心。證轉依已,諸漏永盡,彼世間心,說名已斷。然於爾時,唯餘清淨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相續而轉,彼世間心說猶現行,若壽量盡,識捨所依,永不更生,是名後時任運而滅。
「一切種子異熟果識,名世間心」,這世間心就是指阿賴耶識說的。
「證轉依已、諸漏已盡」,由三果的後心,一剎那間得無學道時,滅除了有我的虛妄分別心,圓滿地成就了無我的智慧,唯有無漏的清淨識現前,名為轉依。此時,一切煩惱已經永久滅盡無餘。
從 這意義上說,「彼世間心,說名已斷」,對於世間所有的執著心,也已經斷滅了。譬如初果聖人,還沒有到無學道的程度,雖然斷了分別我執,但是俱生我執還在。 而二果、三果、四果向,也都還有俱生我執,即是於此世間還有少部份的染汙心。到了四果阿羅漢時,完全棄捨了俱生我執,就是清淨心了,所以名為「彼世間心, 說名已斷」。
「然於爾時,唯餘清淨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相續而轉」,此時,阿羅漢永遠沒有我執 煩惱了,唯獨念念的清淨心剎那相續,名為「清淨識」。「名色」的名,是指受想行識四蘊,加上色蘊,和合為五蘊,也就是有情的生命體。以此清淨識為緣,而有 名色的現起,又以名色為緣,而有清淨識現起;清淨識與名色互為增上緣,而生命得以相續現起。
「彼世間心說猶現行」,因為雜染的緣起已經滅掉,只餘留清淨的緣起。由於長時期修學無漏的戒定慧,在異熟識中熏習了清淨的種子,清淨的種子又生現行,所以清淨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相續而轉。
「若壽量盡,識捨所依」,若是阿羅漢的壽命結束時,清淨識沒有壽、煖的支持,就棄捨了所依止的生命體,也就是「永不更生」。永遠不再執取新的名色了,清淨識也不再現起,「是名後時,任運而滅」。
辰二、無餘依攝
又煩惱道、後有業道,於現法中已永斷絕;由彼絕故,當來苦道更不復轉。由此因果永滅盡故,即名苦邊,更無所餘,無上無勝。
凡 夫執著境界為真實,一向對境生起愛見煩惱;若不修行對治,煩惱無法停息,總是走在煩惱的路上,故名「煩惱道」。由過去的煩惱業而得到現在的生命體,現在又 有煩惱而造作種種的業,故於現在的果報體結束之後,還會有未來的果報體,名為「後有」。將來的果報體是由業而得,故名「後有業道」。這都是凡夫的境界。
阿 羅漢的煩惱道與後有業道,在現在的生命體中已經完全斷盡。由於無明緣行乃至愛緣取完全斷除了,當阿羅漢的生命體結束以後,再不會有後得的果報。煩惱道、後 有業道永遠斷絕,這是因滅;將來苦道更不復生起,就是果滅。由於因、果都永遠息滅,因此已經到了苦的最後邊,再也沒有剩餘的有漏因果了,所以叫做「即名苦 邊,更無所餘」。阿羅漢入無餘涅槃的真如境界,是最清淨、最殊勝的,沒有一法能夠超越它,也沒有一法能夠比它更殊勝,故名「無上、無勝」。
《披尋記》:又煩惱道後有業道等者,緣起所攝無明、愛、取,名煩惱道;行、有二支,名後有業道;識乃至受,及生老死,名當來苦道。如是三道差別應知。
「緣起所攝無明、愛、取」,無明、愛、取三支都是因緣而有的。以無明為緣而有愛,無明愛為緣而有取。「無明」就是沒有智慧,不知道緣起的道理,因而有種種的過患,就會放縱自己有愛、有取,此三支名為煩惱道。
「行、有二支,名後有業道」,由於無明煩惱活動而造業,業成就了,就名為「行」。因愛取煩惱的滋潤,有力量可以招感果報了,就名為「有」。行、有二支,是將來得果報的因。
「識乃至受,及生老死,名當來苦道」,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以及生、老死,此七支名為「當來苦道」。十二支緣起可以配屬惑業苦三道,而有如是三道的差別。
子五、結
此中若入聖諦現觀,若離障礙,若為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事,若修習如所得道,若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如是名為出世間一切種清淨。
如前文中,已經解釋了入聖諦現觀,入聖諦現觀已離諸障礙,為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事,修習如所得道,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等。此五相全部的內容,就名為出世間一切種清淨。
癸二、明普攝義
又此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義,廣說應知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又於本文中所解釋的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的道理,皆已詳盡地攝納了聖教中所有相關的法義。除前所說五相之外,再沒有可以超過或增加的了。
庚二、結名修果
如是若先所說世間一切種清淨,若此所說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總略為一,說名修果。
〈修所成地〉總攝七支中的後二支「世間一切種清淨」及「出世間一切種清淨」,也就是四處中的第四處「修果」。
如 前文中,已先說明世間一切種清淨,是得三摩地、三摩地圓滿、三摩地自在。現在文中又以入聖諦現觀、入聖諦現觀已離諸障礙、為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 事、修習如所得道、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等五相,說明出世間一切種清淨。二種清淨合而為一,名為修瑜伽所得的果,也就是四處中的「修果」。
戊三、總結
如是如先所說若修處所,若修因緣,若修瑜伽,若修果,一切總說為修所成地。
〈修 所成地〉全部的內容,可以攝為四處或是七支。二者的配屬是:先說「修處所」,即七支中的生圓滿;次說「修因緣」,即七支中的聞正法圓滿、涅槃為上首、能熟 解脫慧之成熟三支;第三「修瑜伽」,即七支中的修習對治;最後「修果」,即七支中的世間一切種清淨、出世間一切種清淨二支。以上總合起來,就是〈修所成 地〉全部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