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二、喻合法三
丁一、明依燈喻二(油炷燈明器無常顯無我義)
戊一、喻顯二
己一、無常義
「姊妹!譬因膏油、因炷,燈明得然。彼油無常,炷亦無常,火亦無常,器亦無常。」
前文已闡明無我觀的勝義,以下用譬喻顯示其義。什麼譬喻呢?就是油炷燈明無常喻。油是無常性,炷、燈明、器也是無常,舉這個譬喻使令我們容易明白諸法無我義。希望歡喜作如是止觀的人,最好能夠把此譬喻背下來,在修止觀時思惟其義。
「譬因膏油、因炷,燈明得然」:過去時代沒有電燈,都是用膏油。膏就是油;膏是凝結的,油則是流質的。炷是燈芯;有油又有炷,用火點著了,燈就可以燃燒而現出光明。光明是因緣所生法,油、炷、器則是因緣,有如是因緣,現起所生法的光明。
下 面說無常義。「彼油無常,炷亦無常,火亦無常,器亦無常」:我們再進一步觀察,油不是常恆住、不變易的,它是無常、會變化的。長時的點這個燈,油就逐漸減 少,所以油是無常。燈芯亦如是:火在燃燒,它也就逐漸減少,乃至於無,故「炷亦無常」。燈點著後就有火苗,這也是無常的。怎麼說呢?乍看之下它好像一直地 放光,但若仔細加以觀察,就會發覺光其實是剎那剎那生滅的,並非不生滅的常光。雖然現在不用油燈而用電燈,但電燈所放出的光明也是剎那剎那生滅的,並不是 一直地恆常光明,故「火亦無常」。
「器亦無常」:膏油和炷之外,還要有器皿盛載油。器皿也是眾緣和合而成的有為法,不是常恆住、不變易、有主宰的物體,它也是剎那生滅的。
己二、無我涅槃義
「若有作是言:『無油、無炷、無火、無器,而所依起燈光,常恆住、不變易。』作是說者為等說不?」
前面說無常義,以下說無我義。若有人這樣表達意見:「無油、無炷、無火、無器,而所依起燈光,常恆住、不變易,作是說者為等說不?」這樣的言說表示的道理,和事實相等嗎?
沒有油、炷、火、器就沒有光,因為沒有因緣就沒有所生法。若云沒有因緣而有所生法,此所生法是常恆住、不變易的,這說法有道理嗎?所生法離開因緣無法獨存,故是無自性的!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緣油、炷、器然燈,彼油、炷、器悉無常;若無油、無炷、無器,所依燈光亦復隨滅、息沒、清涼、真實。」
「緣 油、炷、器然燈」:因為有油、有炷、有器才能形成燈,燈點著了才能放出光明。「彼油、炷、器悉無常;若無油、無炷、無器,所依燈光亦復隨滅、息沒」:燈火 滅即名「隨滅」,其火所發光明亦滅名「息沒」。所依的因緣滅了,能依的所生法,即不復存在。完全息滅了,就沒有彼事了,沒有彼事即是「清涼、真實」的境 界。若火、若光有自性即不應滅,由滅故知無自性,亦應知未滅時亦無自性,是則即有即空、即空即有,遠離一切戲論。
「清涼、真實」是修學佛法、修無我觀成功以後的境界。而不修無我觀、或無我觀未成就前,煩惱一直地活動,皆是熱惱境界。若無我觀的聖道成功了,沒有煩惱後即是清涼,彼境界不可破壞,故是真實不虛的。此即是我們佛教徒修習聖道,所要圓滿的涅槃境界。
這個譬喻是很有深義的:所生法是靠因緣有的,沒有因緣就沒有所生法。這和《大般若經》及《中觀論》的無自性義相合,與《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的生無自性義也是相合的。我們若能作如是觀,不但可以破我執,亦可破法執,直入第一義諦。故天台智者大師說:阿含經大小共學。
此譬喻「若無油、無炷、無器,所依燈光亦復隨滅、息沒」,這是事實。燈光依於油、炷、器而現起,燈光本身沒有自性,即是無我。但若是油、炷、器都在,燈正在放光的時候,我們能覺悟到這個燈光是沒有自性的嗎?我們凡夫多數還是不覺悟!
戊二、合法二
己一、觀無常無我
「如是姊妹!此六內入處無常。若有說言:『此六內入處因緣生喜樂,常恆住、不變易、安隱。』是為等說不?」
下邊以譬喻來合法,令我們覺悟我不可得、我所也不可得。不論靜坐或是經行時,都應該如是作觀。初開始可能是生疏的,但若常常作如是止觀,熟能生巧,就會開大智慧,明白無我義,能夠得聖道。
「如 是」指前面的譬喻。如何將此譬喻運用在法上修無我觀呢?「此六內入處無常」:我們這個生命體的眼、耳、鼻、舌、身、意不是常恆住、不變易、有主宰性的,它 剎那剎那的變壞,最後老病死結束了,故說它無常。假設有人和佛法的思想不同,這樣說:「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遇見如意的境界,心裡就會有喜樂。這 個喜樂是長時期的存在,不會變化的,即使遇見破壞的因緣也不能破壞它,我心裡長期地感覺到安隱、喜樂!」這樣的說法與事實相等嗎?
己二、證涅槃寂靜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我等曾如實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緣法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清涼、真實。」
此 處經文雖然只舉出六內入處無常,所生喜樂亦無常,但應該也包括前面的六外入處、六識身、六觸身,乃至六愛身等。所以,「我等曾如實觀察」者,就是經行或靜 坐時,在奢摩他裡曾經如是深入地觀察、思惟:各式各樣的因緣,會生出各式各樣的所生法,因緣不同,所生法也會不一樣的。因緣如果被破壞,所生的一切法也隨 之而滅。就像燈光的道理一樣,它不可能一直繼續存在。能生苦惱的因緣,若被戒定慧的聖道對治而消滅,所生的苦惱境界亦隨之息滅,這時候就會感覺到清涼、自 在,即涅槃的真實境界。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寂靜、清涼、真實。」
尊者難陀讚歎諸比丘尼:你們能這樣地修止觀太好了!太好了!前文說修無我觀必須觀察「是我,異我,相在不?」而此處雖然沒有明顯提到無我這句話,但義已顯示。
「彼 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一切法是由因緣和合而生起的;因緣滅,所生法也跟著滅了。這表示所生法沒有自己的體性,不能自主,一 切由因緣決定,不能說:「你滅了,我不滅!」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因緣滅了,所生法決定「亦復隨滅、息沒、寂靜、清涼、真實」。一切法都是緣起的,是無常、 無自性的,與常恆住、有自性、不變易的「我」的相貌不符合,也就表示沒有我可得。六內入處、六外入處,乃至六愛身等都沒有我可得,觀這一切事皆是自性空 的,在何處執著我、我所呢?
如果長時期地依這個譬喻去思惟、觀察佛法中的勝義,心裡漸漸沒有貪瞋癡的活動,沒有嫉妒障礙的現行,人與人之間會和合無諍、安樂自在,這是非常吉祥的境界,所以說「善哉善哉」。
什麼叫作佛法?就是文字的經律論。經律論上告訴我們應該這樣修行,也就是這樣的修止觀。難陀尊者是大阿羅漢,且有大神通智慧,他說「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這句話不只是對當時的比丘尼說,今天的比丘、比丘尼也應該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