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三、反遮免過三
丙一、遮毀謗
已說成立大乘,次遮謗毀大乘。
以上已正面地成立了大乘。現在要反過來遮止、勸諫你,不要毀謗大乘、造種種過失。
偈曰:隨聞而得覺,未聞慎勿毀,無量餘未聞,謗者成癡業。釋曰:汝隨少聞得有覺悟,不應隨聞復生謗毀。汝於未聞無信可爾。何以故?不積善故。未聞者多,慎勿謗毀。汝無簡別,若生謗毀,更增癡業,壞前聞故。
「汝 隨少聞得有覺悟,不應隨聞復生謗毀」:即使你隨順著因緣,少少聽聞一點佛法、有了一點覺悟,這樣也還算是孤陋寡聞,不應隨順自己所聽聞的,去謗毀未曾聽聞 的。有一句話說:「初生之犢不畏虎,長出角來反怕貓!」道理何在?你看那些很有學問的人,就是特別謙虛,因為他認識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而初學者因 為所學很少,對於孰對孰錯,若太早下判斷,就容易犯錯誤。
「汝於未聞無信可爾。何以故?不積善 故。未聞者多,慎勿謗毀」:你沒有聽過、沒有學習過的事情實在太多了,知識有所缺,智慧就不大,所以應該謹慎一點,不要隨便謗毀。當然,沒有聽過的事就叫 你相信,也不合道理;但你聽聞後應該審慎地思惟觀察,之後再決定信或不信,這樣比較合乎道理。
「汝無簡別,若生謗毀,更增癡業,壞前聞故」:你只是少少地有一點聽聞,也沒有深入研究,根本不具簡別對錯的能力,就妄加謗毀。本來沒有學習就是有點愚癡了,再輕易地毀謗,更增加了愚癡的罪過,把以前聽聞得來的一點點智慧也破壞了,這樣不是損失太大了嗎?所以不要謗毀!
丙二、遮邪思
已遮謗毀,次遮邪思。
偈曰:如文取義時,師心退真慧,謗說及輕法,緣此大過生。釋曰:師心者,謂自見取,非智者邊求義故。退真慧者,如實真解未得退故。
為什麼會毀謗?就是因為見解不正確的關係。所以,接下來遮止你錯誤邪謬的思想。
只 有聞慧的人,大都是如文取義。有思慧者好一點,而有修慧的人就更深妙。「師心者,謂自見取」:「取」當愛著講;愛著自己的見解,就是自見取--「我的見解 最好,你的看法不對!」但依自己的心為師,不肯參考他人的意見,即名「師心」。為什麼會這樣?「非智者邊求義故」:這個人沒有親近過善知識,他在無智慧者 的身邊學習,所以會有這種情形。
「退真慧者,如實真解未得退故」:理解佛法真實義的智慧,叫作「真慧」,也就是「如實真解」。「未得退」者,如前所釋是本應成就,但因其他障緣而沒成就之意。本來有條件可以成就此真慧,但因師心自用故而不能成就,所以有此退真慧的過失。
謗說者,毀善說故。輕法者,嫉所聞故。緣此非福,次身受大苦報,是名大過起。
微妙的大乘佛法,即是「善說」;破壞這樣的善說就是「謗說」。一聽到大乘佛法,心裡就嫉恨苦惱,叫作「輕法」。因為師心自用、沒能得到真實的智慧,所以聽到大乘佛法,心裡就不高興,進而毀謗或輕視大乘。
「緣此非福,次身受大苦報」:「緣」者,因也,即是依的意思。因為師心退真慧故,就會引起謗說和輕法的這種「非福」業,下一個生命就會得到大苦惱的果報,也就是到三惡道去了。生起這樣重大的過失,叫作「大過起」。
上述「如文取義」加上「師心」,即名「邪思」。由邪思故退真慧,由退真慧故謗法、輕法,所以生起大過失。這是勸我們不要邪思。
丙三、遮惡意
已遮邪思,次遮惡意。
偈曰:惡意自性惡,不善不應起,況移於善處,應捨大過故。釋曰:惡意者,是憎嫉心。自性惡者,此心是自性罪,尚不可於過失法中起,何況於非過法中起。是故急應須捨大過患故。
「惡 意」,指憎惡、嫉恨,就是不高興大乘佛法。憎嫉之心本身就有罪過,所以叫作「自性罪」。譬如清水沒有毒,若把毒藥放在水裡,就變成毒水了。清水中的毒和毒 藥對比,毒藥是自性毒,水則是與毒藥和合後才成為毒的,是外力所加而非本身有毒。心本身是非善非惡的無記性,但是它和惡心所在一起,就變成惡;和善心所在 一起,就變成善。而憎嫉是自性惡,它和這一念心在一起活動時,就會使心也變成惡的了。
「尚不可於過失法中起,何況於非過法中起」:站在佛法的態度而言,這種憎嫉的心情,尚不可於有過失的惡法中生起,何況於沒有過失的善法中生起呢?
譬如,有惡人不講道理觸惱我、傷害我,這是過失法,我心裡都不應該起瞋恨,應該生慈悲心才對;更何況在沒有觸惱、也沒有過失之非過法的情況下,莫名的不高興,這不是不合道理嗎?
所以,尚不可於有過失的事中起憎嫉心,何況在沒有過失的大乘佛法裡呢?
「是故急應須捨大過患故」:這是勸那些貪著小乘三藏的學者,應該趕快棄捨這種憎嫉心,因為其中有大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