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三、勸勉當如是學
「是故諸姊妹!當如是學:於所 可樂法,心不應著,斷除貪故;所可瞋法,不應生瞋,斷除瞋故;所可癡法,不應生癡,斷除癡故。於五受陰當觀生滅;於六觸入處當觀集滅;於四念處當善繫心, 住七覺分。修七覺分已,於其欲漏,心不緣著,心得解脫;於其有漏,心不緣著,心得解脫;於無明漏,心不緣著,心得解脫。諸姊妹!當如是學!」
若 修無我觀、使用這智慧刀時,能斷除內心的一切煩惱。「是故諸姊妹!當如是學」:應該這樣學習。「於所可樂法,心不應著」:對於可愛著的境界,心不要執著。 因為那個可樂的事情是因緣所生法、是無常、是自性空的。「斷除貪故」:常常的修無我觀,貪著心就不現了。「所可瞋法,不應生瞋」:所可憎恨的事情,觀察它 也是畢竟空、沒有自性的,不應對它不高興。若常常修止觀,就會有這種作用:可貪的地方不起貪,可瞋的地方不生瞋。若不修止觀,遇著可愛、可貪著的境界,貪 心非出來不可;於可憎惡、可恨的地方,瞋心也一定要發動,自己作不得主。「所可癡法,不應生癡」:若不學習經論,不知道一切因緣所生法是虛妄、是畢竟空寂 的,是名愚癡。現在學習了,不應該繼續地執著為真實,應該知道「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如是修習止觀,愚癡心就不生,而有大光明的智慧,故云「斷除癡 故」。
「於五受陰」:「受」是取著的意思。色、受、想、行、識因「受」而有,因為有執著心,所以就會有五蘊;有了五蘊,還繼續會有執著心。受是因,色、受、想、行、識是果,有因就有果,有果也還會有因,故名「五受陰」。
「當 觀生滅」:無始劫來,由於沒能修四念處、沒能修無我觀,使令我們的五受陰常常地出現,結束了一個五蘊,又出來一個--原來在天上,忽然間又到人間得到人的 身體;若放縱貪瞋癡,就可能出現三惡道的五蘊。所以,應該觀察五受陰是因緣所生法、是畢竟空,一念不生,契入第一義諦,五受陰就寂滅了,「生滅滅已,寂滅 為樂」。
「於六觸入處當觀集滅」:也像五受陰一樣,觀它是因緣所生法,是名為「集」;觀緣起無自性的寂滅相,是名為「滅」。
「於四念處當善繫心」:身、受、心、法名「四念處」,亦即是五蘊--身即是色,受還是受,心即是識,法即是想、行。應該善巧地以此四念處為所緣境,修無我義的止觀。
「住七覺分」:「住」即是修,「七覺分」就是三十七道品中的七覺支。茲以三義釋之:
一、釋名:久處生死大夢,於今創覺聖諦義,故名為覺。覺非一法,多分助成,故名覺支。支是分義,支有其七,名七覺支。
二、七覺支所緣境者:謂四聖諦的勝義。
三、 覺支自體者:謂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捨,如是七法,是覺支自體。「念」者,諸聖弟子修禪之時,由繫念故,其心於四聖諦義明了現前,思惟其義,不 忘不失。「擇法」者,依止於念,於四聖諦揀擇伺察,即毘缽舍那觀也。「精進」者,由此勢力,於聖諦的思惟、觀察,其心勇猛,勵志不息,出離障垢,能到所到 真實義故。「喜」者,初獲聖道,發極歡喜,此是小乘初果須陀洹位,如大乘見道入極喜地。「輕安」者,由得喜故,遠離粗重,身心輕安。「定」者,於真諦中, 心住一境。「捨」者,於真諦中,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警覺寂靜住性。
「修七覺分已,於其欲 漏,心不緣著」:心得解脫,修此七種覺分,就是修四念處,也還是修無我觀。「於其欲漏」:欲界有三惡道、人、天,雖然有這麼多的差別,都是有欲的,都在欲 界的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上生起欲心,生貪瞋癡的分別心,有輕重的,如理與不如理的差異,是名「欲漏」。 「心不緣著」:常常修七覺分,欲心被消滅了,不以欲心緣彼塵境,不以欲心執著彼境,它就不再繫縛你了。「心得解脫」:常常修無我觀、四念處,心不為煩惱所 繫縛,從煩惱中解脫出來,得大自在。
「於其有漏,心不緣著」:指色界、無色界天的煩惱而言。他們所愛著的禪定境界還是有漏、還是有煩惱。繼續修習七覺支、八聖道分,則能斷除有漏,故言「心得解脫」。
「於 無明漏,心不緣著」:無明漏是一切漏的根本。一切法是因緣所生、畢竟空寂的,但是我們不覺悟它是因緣所生,不知道它是畢竟空,這叫作「無明漏」。執著一切 法是真實有的,名為「無明」。執著真實,然後才有愛、恨等煩惱,所以無明漏是一切煩惱的根本。「心不緣著」:不要繼續地執著是真實,觀察一切法是因緣所 生、無有自性,就能破除無明漏,「心得解脫」。
「諸姊妹!當如是學」:應該這樣學習、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