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大乘起信論直解 憨山大師解

大乘起信論直解 憨山大師解

大乘起信論直解卷上

[日期:2010-10-10]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憨山大師解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大乘起信論直解卷上

此論之題目乃一論之綱宗也!言大乘起信者-為欲發起大乘正信故。言大乘者-即所信之法體。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即攝一切世間出間法,具有體、相、用三大義,故云大也!乘者-謂此一心有運載義,以諸佛乘此而證菩提涅槃;菩薩乘此廣修萬行,下化眾生、上求佛果;眾生乘此而輪轉生死。以此一心是一切聖凡迷悟因果之總相故,故下文云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今者欲令眾生諦信此心即是大乘,正解不謬,意要發起大乘正信,故云大乘起信。然能信者是人,大乘即所信之法,義兼人法,以法為機設故。此論之作以佛入滅六百年中,小乘之人不信唯心,心外取法多起諍論,外道邪執破壞正法,故論主興悲特造此論,故下因緣云為欲除疑捨邪執故;以疑與信反,今信此心則疑自除矣!此論蓋宗楞伽、思益等百部大乘經所造,發明唯心識之旨統歸一心,遵為性、相二宗之綱要,深窮迷悟之根源、指示修行之捷要,所謂總攝如來所說深廣之義,實大教之綱宗、禪門之的旨也;論者-決擇是非,發明正理,揀非經律,故以論明。賢首本疏精詳,但科段少隔,前已刪繁從略,謂之疏略;然其中文義少有不馴,故今仍遵本疏正義順為直解,以便初學,非敢妄有臆說,觀者幸無以人廢言,取信於心是所望也!

馬鳴菩薩造

此造論人也!馬鳴者-以此菩薩初生之時,感群馬悲鳴,故以為名;及說法時,諸馬聞之亦皆悲鳴。疏引摩訶摩耶經云:如來滅後六百歲已,諸外道等邪見競興毀滅佛法,有一此丘名曰馬鳴,善說法要,降伏一切諸外道輩。

真諦三藏譯

此譯人名也!論有二譯-一西印土優禪尼國沙門波羅末陀,此云真諦,梁元帝承聖三年於衡州建興寺譯成一卷、二十四紙。一于闐國沙門實叉難陀,此云喜學,大周則天時於東都佛授記寺譯成兩卷,亦二十四卷。今行前譯。

唐西京太原寺沙門法藏造疏

明匡山法雲寺沙門德清直解

將著論文先歸敬請加,後正述論文。且初-

歸命盡十方

將造斯論先須歸命三寶請求加被,所以然者,以造論釋經,經乃佛說,佛智甚深非情可測,故請三寶威力加被攝受,故使論義印契佛心,且云歸命,表能歸之心也!欲入法性先忘我相,然命以統攝六根,今以命歸則身心俱亡,能歸之至也!十方乃所歸之分際,意謂所著論義乃十法界之宗,故須歸命盡十方之三寶,以心無分限,故境亦無量,意在歸十方法界帝網剎中無盡三也寶也!

最勝業遍知  色無礙自在    救世大悲者

此歸佛寶也!佛以三輪應物,今所歸三輪皆最殊勝,意顯非應化身,乃從法垂報之身也!遍知-意業最勝也!凡夫不知、外道邪知、二乘偏知、菩薩分知,唯佛遍知。以實智證理,理無不徹;權智鑒機,機無不宜;乃至法界眾生念樂欲無不盡知,云遍也!色無礙自在-身業最勝也!華嚴佛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根根圓融周遍自在,十身歷然無壞無雜,故云無礙。救世大悲-語業最勝也!佛以音聲輪應機說法,一音各解,故語最勝也!世-乃眾生世間所救之處。大悲—乃能救之心,如來唯用大悲為力故。者-指人也!

及彼身體相  法性真如海    無量功德

此歸法寶也!及者-謂不但歸佛,亦歸法也!彼身-指上佛身,佛以為身故;謂從真如所流教法即是法身常住,以此中已有如來全身故,意顯此法即佛之體相本無二故。法性真如-正指法體,謂真如法性即法身真體,以此法身在有情為佛性,在無情為法性,以與一切染淨諸法為體性故。以有隨緣不變、不變隨緣,故喻如海。遇風起諸波浪,溼性無二,故云相也!如來藏中含攝眾德,故云功德藏。

如實修行等

此歸僧寶也!僧通凡聖大小,今言如實修行乃地上菩薩也!據後譯云:無邊德藏僧‧勤求正覺者。則上句歎德,人能攝德,故名為藏。

下述造論意-

為欲令眾生  除疑捨邪執    起大乘正信  佛種不斷故

此述造論意也!法不虛設必有所為,今有四意-一以二乘不信唯心,故顯示一心正義令除疑惑。二以外道邪執,故對治執令捨邪見。三以修行者未起正行,故分別發趣道相,令起正信以為行本。四為使信成滿,入住不退,堪受佛果,故云佛種不斷。為此多意所以造論!

論曰: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是故應說!

此總標論宗本也!法者-即論所依宗本,謂一心法具二門、三大義,故正示所宗。摩訶衍-此云大乘,謂所宗心法即是大乘。能信此心即是大乘根本,有此勝益是故須說。

說有五分,云何為五?一者因緣分、二者立義分、三者解釋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勸修利益分。

此標作論規製,初開章門也!然分章者使知義有所屬,故此一論大文立有五分而為次第。法不孤起必有因由,故首列因緣;由致既彰必有宗本,故次立義;宗本幽深非釋莫解,故次解釋;既解法義非行莫階,故次修行信心;解行雖陳鈍根懈退,故次勸修;此一論之大節也!凡經有三分-此因緣即序、中三分為正宗、勸修為流通。

下釋因緣分-

初說因緣分!問曰:有何因緣而造此論?答曰:是因緣有八種,云何為八?

一者因緣總相,所謂為令眾生離一切苦,得究竟樂,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

此八因緣中第一總相與一論為發起之由也!以凡夫、外道迷此一心,以招苦苦、壞苦、行苦、分段生死之苦;二乘、菩薩尚有變易生死之微苦;今開示此心令依之而修,則證得菩提覺法樂、涅槃寂滅樂;但為眾生離苦得樂,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

二者為欲解釋如來根本之義,令諸眾生正解不謬故。

此與立義分及解釋分中顯示正義、對治邪執作發起因緣也!以眾生無有正解多起邪見,以不達如來根本義故;今立義分中一心二門、三大之義乃如來之根本,今廣解釋令諸眾生正解不謬故也!

三者為令善根成熟眾生於摩訶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此即下分別發趣道相因緣也!以彼文云令根者發決定信進趣大道,堪任住於不退信故。此當十信滿心,故云成熟。入十住正定聚,故云不退。

四者為令善根微少眾生修習信心故。

此即下修行信心分!謂為令善根微少眾生發四種心、修五種行,漸得善根成熟。以信未滿,故云微少。令進向滿,故云修行信心也!

五者為示方便銷惡業障,善護其心,遠離癡慢,出邪網故。

此下為根劣易退者賴多方便,故有四也!四中前三為下中上,後一勸修,今當下品;謂為令業重惑多者善根難發,故說禮懺方便銷惡業障,遠離癡慢,出邪魔網故。

六者為示修習止觀,對治凡夫、二乘心過故。

此當中品也!下文修習止觀門中,雙明止觀遣凡小二執,故云對治。

七者為示專念方便生於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此當上品也!即下文修行信心分末勸生淨土,為劣根怯弱眾生恐後報緣差成退,故令往生淨土成不退也!

八者為示利益勸修行故。

此即下勸修利益分!謂為懈慢眾生舉彼損益勸令修習,總策成前諸行也!

有如是等因緣,所以造論!

此總結造論因緣也!蓋菩薩本意為度眾生,故以眾生發起造論之因緣也!八因緣,初一是總,餘七別緣,總括一論具載下文。

問曰:脩多羅中具有此法,何須重說?答曰:脩多羅中雖有此法,以眾生根行不等、受解緣別;所謂如來在世眾生利根,能說之人色心業勝,圓音一演異類等解,則不須論。

此問明所以造論之意也!問曰:如上所示一一法門,佛說契經中具有,何暇重論?答曰:以眾生根有利鈍、受教之緣不等,故有經論之殊。所謂下,釋成根機不同、受解各別,故有經論廣略之不一也!蓋如來在世眾生根利,機因勝也!親見佛身三業殊勝,親聞圓音,緣勝也!如此則一音演說,異類齊解,此則尚不假結集之經,又何須論?

若如來滅後,或有眾生能以自力廣聞而取解者、

此言如來滅後,根機不一、因緣各別、受解不同,於經於論則有廣略不等也!且如來滅後當正法之時,去佛不遠,眾生根利有自智力,故能廣聞多經而取解者。

或有眾生亦以自力少聞而多解者;

此亦利根眾生有自智力不假多聞,或一言之下心地開通、一軸之中義天朗耀,如上二類之機則不須論。

或有眾生無自心力,因於廣論而得解者;

此乃劣機鈍根無自智力,不能於經解甚深義,要假廣論多聞而得解者。

自有眾生復以廣論文多為煩,心樂總持少文而攝多義能取解者。

此自有厭煩要略之機,故略論不可不作,正為此論之因緣也!

如是此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此論!

此結今造論之意也!此論始終萬一千餘言,則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妙義盡在其中,可謂文至略而義至廣;所謂總百部大乘奧義包括無遺、廓法界一心如觀掌果,誠入理之玄門、修行之妙指也!學者可不盡心焉?

已說因緣分,次說立義分!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法、二者義。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衙衍義,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此立義分首標一心宗體,以顯大乘名義也!所言法者-謂一真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即如來藏清淨真心也!然而此心體絕聖凡,本無迷悟,自性清淨,了無妄染,離名離相,絕諸對待,唯一真源更無二法,又何有大乘之名耶?楞伽云:大乘非乘。今言大乘者,蓋依眾生心而立此名也!所言總攝世出世法者-經云如來藏轉三十二相入一切眾生身中,是則迷如來藏而為識藏,乃眾生心也!以此心乃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而成,名阿賴耶識,而此識體原是真如,亦名本覺,本無生滅;今因無明動彼淨心而有生滅,故為業識;以此心本是真如,故攝出世四聖之法;以依業識則有生死,故攝六凡之法;故云是心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故。今依此心顯示大乘義者:以法界一心具有體、相、用三大義故,今依此一心開真如、生滅二門-若約真如門則離一切相,名言雙絕,但顯其體,不顯相、用,故云即示摩訶衍體;若約生滅門則妄依真起,即顯相、用。故於生滅門中具顯、相、用三大之義,是故名大;依此真妄二法有二轉依,是故名乘;故云依眾生心顯示大乘義也!此總出大乘得名之所以,先示真妄心法通為大乘法體也!

下示三大義-

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此標列義門以顯大乘得名,為下正義之張本也;所言義者-謂名依義立。有何義故而立大乘之名耶?以有三大義,故得大名;以有二運轉義,故得乘名。此之名義蓋依真妄二法和合而有,故云依眾生心顯示摩訶衍義也!若言其體則唯一真如,平等不二,不增不減,故但言「體」。今依如來藏隨染淨緣,以隨淨緣則具無量自性功德,則成出世間因果;以隨染緣則變自性功德而為恆沙煩惱,則成世間因果;故「相」、「用」方顯。以此三大染淨之所不虧、生滅之所不變,是故名大。諸佛、菩薩皆乘此心,是故名乘。一論大旨唯釋此義,故為宗本。

已說立義分,次說解釋分!

此結前生後-

解釋分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顯示正義、二者對治邪執、三者分別發趣道。

此標列釋名也!顯示者-正釋大乘所依法義。對治者-既明正體,須遣異計。上釋「大」義!發趣者-趣進次第。正明「乘」義!此正宗一分有此三段,依義解釋。

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云何為二?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此義云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此標宗本正義,以釋立義依眾生心顯示摩訶衍義,為一論之綱要也!此論宗楞伽等經所造,今一心二門蓋依經而立也!經云: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如來藏。此心一法不立,有無俱遣,生佛智空,故云:遠離覺所覺‧是二悉皆離。是則真妄不立,寂滅湛然,故經中百八句大慧約十法界名、相、妄想而問,故佛答云一切皆非。今云是心真如為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即經所示寂滅一心也!以一心寂滅,不可說示,故大慧便問諸識有幾種生住滅,是約生滅門中容有言說,故五法、三自性皆依生滅門而有也!以經云:諸識略有三種相-謂真識、現識、分別事識。故今論依一心立二門者,蓋依真識立真如門,依現識、分別事識立生滅門;故今真如乃一心之真如,故名、相、妄想一切皆非,一法不立,四句俱遣;以依二識,故三細六粗、五意六染總屬名、相、妄想,皆生滅門收,此論立義之宗本也!前立義中云眾生心攝世間法者,蓋總約真妄和合之一心以通含染淨諸法,為顯大乘依之而得名也!今云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者,以顯如來藏、識藏真妄和合,各有力用互相含攝,以顯不思議熏變之妙也!以如來藏具有恆沙諸淨功德,今迷而為識藏,而變恆沙淨功德而為染緣。今言各總攝者,以如來藏隨淨法熏,則真有力而妄無力,故染緣即變為淨法,則總攝染緣於如來藏中通為不思議之淨用;若隨無明染緣熏,則妄有力而真無力,故淨德即變為染緣,則攝淨德於藏識中通為不思議之業用;是則總是一如來藏,但隨染淨熏變,以致真妄各別戶相含攝,故云以是二門不相離故也!此明如來藏不思議熏變之妙,故以此各總攝標顯,向下論文中生滅因緣、染淨熏習發揮此三字而已!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此標釋立義分中是心真如也!何以名真如耶?謂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一法界者-即無二真心,為萬法之所因依。界者-因也!總相法門體者-即一切聖凡依正因果之總相皆依此心而為其體,然此心體本不生滅,所謂常住真心也!既云一真,元無差別之相,而今有差別者,唯依妄念而有返顯,若無妄念則湛寂一心,了無差別境界之相矣!雖則萬法差別,法法皆真,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言思路絕,心行,處滅,故一切言說、名字、分別皆不可得,故皆云離也!由是染淨不能異,故云畢竟平等。四相所不遷,故無變異。不屬有為,故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更無別法,以不妄不變,故名真如。

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

此釋上離緣,以顯真如絕待也!問:何以真如離名言相耶?答: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故。問:何以離心緣相耶?答:以隨妄念不可得故。問:若名、言、心緣一切皆離,如何是真如相耶?答:真如者亦無有相,以真如體離相寂滅,不可以相取故。問:既離名絕相,何以有真如之名耶?答:以真如之名乃言說之極,此名之外更無有可加者,故以真如之名以遣名言之執耳!非是真如有相可名也!問:若名既遣,而此真如之體亦可遣耶?答:此真如之體真實無妄則無可遣,以可遣者妄耳!不可遣者真也!以一切法悉皆真故,無可遣也!問:若諸妄俱遣,唯立真如一法耶?答:亦無可立!謂若真外別有一法則言可立,以一切法皆與真如同體,無二無別,又何可立?以有如是義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真如,此究竟離相之地也!

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亦無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

此問明隨順得入,以明觀智境也!問曰:言真如之體既言思路絕,舉心即錯、動念即乖,則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得悟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可說,雖念無有可念,此是方便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云得入。

上明離言以明觀智境,下依言辯德以明生信境-

復次,此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云何為二?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此依言辯德,以釋立義分中是心真如相也!前顯離言但示其體,故云即一法界體平等無二;今則依言辯相,故云有二種義。義-即相也!以即體之相故,但標真如,謂顯體有空、不空二義也!如實空者-謂真如實體之中空無妄染,以妄空故,實體自顯,故云究竟顯實。如實不空言有自體者-以異妄無體,謂自體不空,非斷滅也!言具足無漏性功德者-以異恆沙有漏煩惱,故云具足等,言如實體中雖空無妄染,而能具足無漏性功德故。佛性論云:由客塵空故,與法界相離;無上法不空,與法界相隨。是則妄染雖空而德相不空也!

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

此略釋空義也!謂真如實體但依妄染本無,故說體空,若離妄染則無空可說,謂此真體從來與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妄法差別之相則絕境,以無虛妄心念則絕心,心境皆絕,故言如實空耳!

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

此廣釋空義,以顯真如實體本離四句、絕百非也!然有無四句乃內教學佛法不得意者所計也!一異等四句乃外道謬計也!謂真如之體即般若真空,若不得般若義則妄起四計,是為四謗;今顯四句既離,百非自遣,般若實體平等現前,故總云非;楞伽百八俱非總不出此二「四句」計。

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說為空,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此結顯空義也!謂真如實體非思量分別之境,故眾生種種妄想分別皆與此體總不相應,以為遣彼妄念,故說體空;若離妄心則空亦不立矣!又何有空之一字可說也!此則妄念既離,真亦不立,所謂究竟顯實也!

所言不空者-已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恆不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異唯證相應故。

此明不空義也!謂此不空更非別法,即前已顯法體空無妄染,即是真心常恆不變之實體;而此體中本有恆沙淨德,向被妄染遮障不顯,今妄染既離則本有淨法滿足,以此義故,名為不空,不是別有實法可取也!惟此不空之體非妄念分別可到,乃是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永嘉云:唯證乃知難可測也!

上釋心真如門竟,下釋心生滅門有二大科-

初釋生滅心法、二辯所示之義-

初中又二:初染淨生滅、二染淨相資-

且初-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黎耶識。

此釋立義分中是心生滅因緣相,先明生滅心以顯一心之源也!言依如來藏者-即所立一心真如乃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也!以此心體本來無染,故云自性清淨。寂滅湛然,故云不生。常住不動,故云不滅。不妄不變,故名真如。一切如來恆沙淨德性自具足,故名如來藏。以此藏性本無迷悟,了無聖凡,而為十法界一切聖凡因果所依,故云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故論立此為一心真源。楞伽云:如來藏為生死因,若生若滅。故今在生滅門中要顯此心為迷悟依,故云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譬如波濤依海水而有也!若據此一心真如則了絕聖凡,故云三界唯心,則心外無一法可得。今顯聖凡迷悟因果皆生滅門收,所謂不了一法界義故,不覺動念而有無明,迷此真心變為藏識,故經云識藏如來藏;故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黎耶識。經喻如波濤依水,正顯萬法唯識也!故論立此識為生法之本,故下三細六粗、五意六染皆依識變,即返妄歸真亦此識斷證;故楞伽約真如門則一切皆非,不容有說,而可說者蓋約生滅門耳!此一論之宗依,學者順先識其源頭,故概示於此。

此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為二?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

此依真妄和合釋此識有二種義,以顯迷悟因依也!二義者-即覺、不覺二義也!經云:如來藏轉三十二相入一切眾生身中。以此識稱心意識,故名眾生;謂此識本如來藏所成,而為眾生本有之佛性,故云覺義:今被無明障蔽而不知,故云不覺義。能攝能生者---謂聖凡依正因果依此一心建立,含攝無遺,故云攝一切法;今以隨無明流而生三細、六粗一切世間之染法,依始覺返流則生出世四聖之淨法;是則染淨因果皆從真妄熏變,皆此識之力用,故云能攝能生。

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

此顯眾生本有不迷之佛性也!所言眾生佛性者乃如來藏,實諸佛之法身;今雖流轉五道而為眾生,而本體湛然常住,不動周圓,未曾欠缺,但因眾生一念無明妄心遮障而不顯現,故日用而不自知,以眾生從來不曾離念故;若能離念則本體廓然如太虛空無所不遍,則一切妄差別境界融成一味真心,唯法界一相更無對待;惟此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乃眾生之本有,故依此法身說名本覺。大經云:我於一切眾生身中成等正覺。蓋依此平等法身,故說生舊成佛,依此義也!

何以故?本覺義者,對始覺義說,以始覺者即同本覺;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又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

此核本覺得名,以顯始覺為返流還淨之智也!由前明妄依真起,故說依黎耶有覺、不覺,此迷妄之通相也!今就一覺而分本、始二義,蓋別顯從迷返悟要依覺之智為張本也!然此覺性若約不迷,但直名覺;今因在迷中一向不覺,特因始覺而顯,然非新生,乃是眾生之本有,故云本覺。今日方覺,故云對始覺而說也!且此始覺亦不從外來,特由本覺內熏之力而發,更無二體,故云即同本覺,是則始、本不二,元一覺也!又今言始覺義者亦創起,蓋依迷本覺之無明心中而發,一向不覺,今始覺之者,要顯實由本覺內熏之功,故云依本覺等。譬如醒人而有睡夢,從夢覺者即本醒人,非他人也!原此覺性元無二義,今就三細六粗迷源既遠,若返流還淨,要始覺有功,本覺乃顯;然依四相,始覺滅相漸漸覺至生相,生相既破,歸一心源,法身全顯,名究竟覺;其在中路未至心源,皆非究竟也!故下約四相以明始覺之漸。

此義云何?如凡夫人覺知前念起惡故,能止後念令其不起,雖復名覺即是不覺故。

此徵釋上究竟不究竟義,以明始覺漸次也!若約返流寄位當依三細六粗,此中正說一心生滅,尚未發明粗細之相;今因說始覺故,姑就始終生住異滅四相,以明從凡至聖以顯返流漸漸至究竟覺,假此以顯始覺之相也!如凡夫人下,謂從觀行位先覺滅相也!言覺滅相者-謂眾生造業之心念念生滅未曾暫止,今覺此一念滅處,正是引起後念造業之心令生也 ;故覺了前念起惡之心滅時,即就滅處止其後念之惡更不容起,故念念滅時念念止之,止之既久則令惡念不生,此所謂止惡防非;故雖覺惡念不容其起,但在生滅心中遏捺,未見不生滅性,故云雖覺即是不覺,若約後六粗當起業相。

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粗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

此明覺異相,當三賢位也!言如二乘觀智者-謂二乘人作生空觀,破分別法執;初發意菩薩即依彼生空作空觀,破分別法執;從信入住,至十向滿心,漸斷分別二障,名相似覺,為覺異相。言異相者-謂我法差別對待不忘,漸漸覺破執取之念了不可得,故云念無異相。約六粗,當破「執取」、「計名字」,故云捨粗分別執著故。以未見真如,但比觀而知,故云相似。

如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粗念相故,名隨分覺。

此明覺住相,當地上菩薩也!言法身者-謂地上菩薩依真如法為自體,故名法身。言住相者-謂分別境界,能所對待念念未,心有所著,故云住相。今地上菩薩入真如觀,觀察自念念分別,住無住相,則能離分別粗念。此約六粗三細,當覺「智相」、「相續」、及「能見」、「能現」四種住相,此四名為俱生我法二執,分破分證,故名隨分覺。此上三相皆非究竟,以未至心源故。

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

此明覺生相也!謂十地菩薩真窮惑盡悉皆究竟,故云滿足方便。言方便者-乃觀行修斷之法也!以此菩薩研真斷惑至此,以一念觀心與念相應,從此更無可斷矣!此總顯究竟覺心,下明究竟之所以。言相應者-但覺一念無明動心初起之時,自心體中了無初起之相,本自寂滅無生,故云心無初相。是則無念真心遠離最初微細動念,故得見心性。既無生相變異,唯一心源,故云心即常住。至此始、本本一,名究竟覺也!

是故脩多羅說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

此證明無念為成佛之捷要也!意謂不但菩薩修斷以至無念名為究竟,即凡諸眾生二六時中苟能觀察無念者,則念念向佛智矣!成佛之要無逾此者,故特揭示於此。

又心起者,無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謂無念,是故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

此重顯無念,以釋心有初相之疑也!恐惑者聞覺心初起之說,將謂有初相可知,故此釋云:又心起者,無有初相可知。今言知相者,蓋知最初本無念也!以此無念為究竟覺,則知一切眾生皆不名覺,以從來未曾離念,以有此念,故說無始無明。由是觀之,一切眾生無邊生死但依一念而繫之也!

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故;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俱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此明究竟一心真源也!良以真源湛寂,本無生滅,然此生滅但因妄念而有;今若得無念則知四相同時,寂滅平等,唯一真心,更無先後,是則真覺圓明,本來不迷,又何有覺?以寂滅心中四相同時,其體本空,故皆無自立。以當體無生,故云平等同一真覺。此言既無四相可覺,又何有始覺之異耶?此實究竟一心之旨也!

上明始覺,下明本覺義有二-

初明隨緣本覺、二明性淨本覺-

且初-

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捨離。云何為二?一者智淨相、二者不思議業相。

此承上始覺有功,本覺乃顯,故此明本覺出纏還淨有二種相也!言生二種者-以前云黎耶生一切法,以本覺內熏起覺之智,轉染令淨,顯此二種,故云生。用不離體,故云不相捨離。言智淨相者-由始覺智除染還淨,此出纏本覺也!不思議業相者—謂本覺轉染還淨,自然而有不思議用也!

此標名,下釋相-

智淨相者-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足方便故;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淳淨故。

此明本覺出纏智淨相也!依法力者-謂由真如內熏之力及所流教法外熏之力,發起信解,依教熏修,故云法力熏習,此地前三賢比觀相似行也!以修習力得見真如,稱真實而修,故云如實修行,登地修真如三昧也!滿足方便者-以至八地深證真如,破和合識內根本無明,滅三細相續微細生相,顯現法身,染緣脫盡,覺體淳淨,此全仗始覺之功也!

此義云何?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如大海水因風止滅,動相則滅,溼性不壞故;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此明相滅性不壞,以釋上滅相續心之疑也!恐疑者前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成阿黎耶識,此識生滅即相續心也!今滅相續心則連體俱滅,豈不淪於斷滅耶?故此釋云:生滅者,心之相之!不生滅者,心之體也!以一切生滅心相皆是無明,以此無明依真而起,故云不離覺性。非一非異,故云非可壞、非不可壞。以非一,故可壞,以無明生滅而覺性不生滅;然可壞者,無明生滅心也!如波因水有,波可滅而水不可滅,溼性不壞故。以非異,故不可壞,以無明不離覺性,其體本空,故云俱無形性。無明實性即是覺性,是則但了無明體空,則相續心相自滅,非覺性滅,智性不壞故也!楞伽云:非自真相識滅,但業相滅,若自真相識滅者,藏識則滅,藏識若滅者,不異外道斷見論議。故可滅者,乃轉識生滅心相,非不生滅之心體也!

不思議業相者-以依智淨相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自然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

此明本覺還淨而有不思議業用也!意謂本覺在迷,而眾生依之造業,故云業力不可思議。今出纏還淨,而本有不思議神通妙用能作勝妙境界無量功德之相,隨眾生根自然相應而現令得利益。此正觀音大士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即得上與十方諸佛同一慈力,下與六道眾生共一悲仰,故能現三十二應、十四無畏等一一功德利益眾生。此不思議力性自具足,故云依智淨相也!故唯識若破七識,則云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諸佛既爾,則眾生有能修得本智則妙用亦然,此顯始覺之成功也!

上明隨染本覺竟,下明性淨本覺-

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

此標性淨覺體,意顯不迷之本覺也!謂即指前覺體,故云復次。上由始覺所顯智淨相,意顯屬修生;此下四種顯屬本有,故云覺體相。以虛空喻其廣博包含,以淨鏡喻其圓明能現,二喻相成,故雙舉之。若依法界一心,約海印三昧,則虛空即鏡,以森羅萬象皆現於空鏡之中;若海湛空澄,則空鏡之影像印於海底,謂之海印;佛心普應法界,故名海印三昧,此理更著。

云何為四?一者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

此明性淨本覺如實體空義也!謂本有真心乃真如實體,本自清淨,不屬迷悟,不假修為,廣博包含,寂滅離相,故云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絕諸對待,唯一真心,故云無法可現。寂滅湛然,故云非覺照義。此乃眾生具法身,不假始覺而有者。

二者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

此明性淨如實不空義也!此有二義,先明不空、次明熏習。言不空者-謂此真覺之體如大圓鏡,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以十法界染淨依正因果皆在此一心中分明顯現,此心本無內外,故云不出不入。緣至即現,故云不失。所現即真,故云不壞。以離生滅,故云常住一心。此心亦名常住法身,即是一切諸法真實之性,故在無情謂之法性,在有情謂之佛性,以眾生本具,故作內熏之因也!又一切下,明熏習義,謂此覺性雖在眾生無明染汙之中,其體清淨,故一切染法所不能染,以智體不動故、以性具恆沙無漏淨德故,能與眾生作內熏之因,故令眾生覺悟無常,厭生死苦,發心修行,求出離道,實仗此自體為內熏之因,故云因熏習也!

三者法出離鏡-謂不空法,出煩惱礙、智礙和合相,淳淨明故。

此明本有覺性依法出離也!謂眾生覺性本自具有智慧德相,但為妄想顛倒而不證得,今由始覺之功治障離垢,斷二種礙,破和合識,顯現本有,淳淨明故;譬如磨鏡,垢淨明現,雖云離垢而光明本有,不是新生,但一向障蔽,今始出離耳!

四者緣熏習鏡-謂依法出離故,遍照眾生之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

此明出纏本覺即能與眾生作外緣熏習也!言法出離者-即上離障出纏之本覺也!謂此覺體生佛等同,向為眾生本有佛性作內熏之因,今修行者離障出纏,證得法身,即能遍照眾生之心,而起同體大悲現種種身相調伏眾生作外熏之緣。以大圓鏡平等顯現,與眾生心光明互照,以眾生迷而不覺,覺智圓明,故能遍照也!

上釋覺義,下釋不覺義-

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於方則無有迷。眾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為說真覺,若離不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此明不覺依覺而有,要顯不覺即覺也!問曰:覺性湛然圓明寂照,何以而成不覺耶?答曰:由不稱真實而知真如法一故,忽然心起而有其念,即此一念名為生相無明,由此無明即失本明,故云不覺。即此一念本無自相,不離本覺之體,是則全真覺之體而成不覺故;如迷人依方故迷,故眾生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之相矣!問曰:何以知其不覺即真覺耶?答曰:然不覺者乃眾生妄想之心也!眾生雖是妄想一向不覺,若今指示即心是佛,即能知名義,以能知名識意,便是本有真覺之性,軌持生解,以此故為說眾生佛性即是真覺。以此不覺乃是真覺全體而成故,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以此不覺即覺故;眾生但一念迴光即同本有,能知無念便證法身。

上明根本不覺,下明枝末不覺二-

初無明不覺生三細、二境界為緣長六粗-

且初-

復次,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

此標無明為因生三細也!末不離本,故云相應不離。

云何為三?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覺則不動,動即有苦,果不離因故。

此標「無明業相」也!以揀本覺不思議業,故云無明業相。以依最初一念不覺心動,即此動心名為業相,返顯覺即不動,謂覺真如則無動念,足知不覺故心動也!動即有苦者-以無邊生死苦果皆因此動念而生,故云果不離因故。若離動念則二死永亡,故云若觀無念則為向佛智。

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三者境界-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此標釋「轉」、「現」二相也!以能見名「轉相」者-謂真如智照本無能所,今既迷智體而轉為妄見,以妄有境界可見,故名為轉。此見蓋依動念而有,以一念動心失彼精了便成妄見,返顯不動則無見也!境界相者-即「現相」也!以無相真心因一念妄動,則形所相而為妄見所見之境界,故云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然此境界即虛空、四大之妄相。楞嚴三細云: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則先「現」後「轉」,此則先「轉」後「現」。然彼約山河大地生起之相,重在境;此單約心法生起之相,重在心;其實三細同時本無先後也!此三細皆依無明而立,前云若無明滅,則相續心滅;蓋相續心依此三細而立也!以不相離,故滅則同滅。

上明無明不覺生三細,下明境界為緣生六粗-

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云何為六?一者智相-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

此標六粗,先明智相也!智-即分別心也!謂先所現境界不了唯心虛妄,創起慧數分別逆順、好醜、愛與不愛故。

二者相續相-依於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

此釋相續相也!謂依所分別逆順二境,可愛則生樂受、不愛則生苦受,數數起念相續不斷,起惑潤業,引持生死相續不斷,故名相續相。

三者執取相-依於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

此釋執取相也!謂先緣念境界於苦樂等不了虛妄,深生取著。故下文云: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也!

四者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

此釋計名字相也!謂依先執取虛妄心境分別假名言相,云計名字相。上來四相若配我、法二執,前二法執,後二我執。又惑業苦三,上四皆惑,下二業、苦。

五者起業相-依於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

此釋起業相也!謂依前所分別假名言相尋名取著,發動身口造種種業,名起業相。

六者業繫苦相-以依業受果,不自在故。

此釋業繫苦相也!謂先所造善惡等業受苦樂等報,輪迴三界長縛生死,不自在故,名業繫苦。

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此結末歸本以顯無明為生死染法之因也!然一切染法皆依根本無明而生,根本無明乃最初動念也!以眾生從來未曾離念,故云一切染法皆是不覺之相。意顯若了無念則一切煩惱頓斷,故此結指最初一念為生死苦本,欲令行人見苦知因,要知離念為修行之要也!

復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云何為二?一者同相、二者異相。

此辯真妄同異相也!初云依如來藏有生滅心,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黎耶識。今既明生滅心,要明生滅即不生滅,故此辯同異也!

言同相者-譬如種種瓦器皆同微塵性相,如是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真如性相。

此喻顯生滅即不生滅也!依微塵而有瓦器-喻顯染淨生滅皆依真如也!無漏-本覺淨法。無明-染因。此二乃是真如隨緣相因,故同一真如之性也!種種業幻-謂本覺有不思議業,能作一切勝妙境界;無明業力能生三細六粗,作一切生死苦樂等事;此真妄二法皆是幻有,所謂生死涅槃皆如幻夢,故云皆同真如性相,故染淨二法皆真如相、用也!

是故脩多羅中依於此真如義故,說一切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畢竟無得,亦無色相可見,而有見色相者,唯是隨染業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無可見故。

此引經證成同相義也!謂覺與不覺皆即真如,故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故淨名云: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謂本、始二覺皆即真如,故諸佛菩提非可修相,畢竟無得。前約不覺即如,故眾生舊來入涅槃;次約覺智即真,故諸佛菩提無新得也!問曰:眾生既本是佛,何故不見報、化之色相耶?答曰:但約真如性德而言,以真如法體本無色相可見故也!又問言:真如法性非色相者,何故諸佛證之而有報、化種種色相耶?答曰:彼諸佛色相但隨眾生染幻心中變現,亦非本覺不空性中而有也!以本覺智非可見相故。

言異相者-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如是無漏、無明隨染幻差別,性染幻差別故。

此喻明即同而異也!言種種瓦器雖同微塵,但隨造作緣各各不同;如是本覺、無明真妄二法雖同一真如法性本無差別,但今隨染幻緣故種種差別。真妄皆言隨染差別者-以諸淨功德皆就染翻成,故單約染幻;所謂心性有動則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心性無動則有過恆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此但就眾生心中轉變,故云隨染幻也!意謂差別者乃是染幻差別,非真如法性有差別也!此結歸本無差別義也!

上釋生滅心竟,下示生滅因緣-

復次,生滅因緣者-所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此義云何?以依阿黎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說為意。

此明一心生滅乃真妄互為因緣,以顯阿黎識生一切法也!而眾生長劫相續生死不斷者,獨「意」之一法為最重,以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也!依心者-經云如來藏若生若滅,今識藏即如來藏,故說依心。然此藏心本無生滅,而生滅相續者乃意,而起惑造業者意之識也!此句標定,下徵釋云此義云何,謂如何生滅相續者是意耶?答曰:以依阿黎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此生滅之源也!依心等者-謂真如一心本無生滅,但以一念妄動熏彼心體,迷本圓明,故說無明;此無明依真而起,熏彼藏心為藏識,此真如為因、無明為緣,生起賴耶,當「業相」也!是則心通真妄。然此無明業相尚未分能所,了無對待,故雖生不生;但以無明返熏賴耶,則本有智光變為能見之妄見,令無相真體變為所現之妄境,由此「見」、「相」既分,能所對待,故妄見能取境界,心境和合,復起念著相續不斷,故說此相續者乃意,非心也!此以無明為因、境界為緣,故又生起六粗之相,所以生死相續長劫而不斷者,「意」之過也!論顯為生滅之主,以七、八二識通名為意,故下釋有五種。

此意復五種名,云何為五?一者名為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故。《此顯最初生相,即名為意。》二者名為轉識-依於動心能見相故。《此顯能轉真智而為妄見者亦意也》三者名為現識-所謂能現一切境界,猶如明鏡現於色像,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以一切時任運而起常在前故。《此顯精明識體圓現五塵境界,所以任運恒起持而不失常在前者,亦意之力取以為境,此三細也!》四者名為智識-謂分別染淨法故。《此顯八識雖能圓現五塵,但現而無分別,至分別染淨取捨者,乃意為主也!此六粗之智相也!》五者名為相續識-以念相應不斷故、《此正顯念念相續不斷者,指歸於意也!以一念最初無明雖生三細,心境尚未和合,故不相應,因智識分別取以為境,而念念攀緣生生不斷者,名相續相,皆是意轉,故此三細二粗皆名意也!》住持過去無量世等善惡之業令不失故、《上言念念相續乃自體相續,今云住持過去等業不失令他生死相續,以此意乃執取善惡染淨等法,以賴耶所藏之處以為種子,名我愛執藏,故不失壞,以作未來長劫生死之因,亦意之力也!》復能成熟現在未來苦樂等報無差違故,《此明以前所藏善惡種子為因,能惑未來生死苦樂之果而不差者,亦意之力也!》能令現在已經之事忽然而念、未來之事不覺妄慮。《此明眾生日用念念攀緣者,蓋由種子習氣內熏,發起現行,念念不斷,現前起業者亦意之力也!下結妄源。》是故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此結過歸意也!謂如來藏中本無三界生死虛假之相,故曰唯心;於今現有三界之相者,乃意依心所作耳!若此妄意一念不生則無六塵之相,塵相既空則妄見亦泯,一心圓明,如此則六塵境界又何從而有耶?蓋顯生死乃意依心所作耳!》

此明生滅因緣最初以真如為因,以一念妄動之無明為緣,故轉彼真心而為藏識之業相也!既而妄念返熏業識,而轉成能見、能現,此無明不覺生三細也!見、相一立,心境對待,而妄念取為我有,分別淨穢執之不捨,種種分別念念相續,以取長劫生死者,此以無明為因、境界為緣,生起六粗之相,總之皆以念念相續而為根本,故此三細、二粗通名為意,故八識論通名思量。是知意乃生滅之本,故此論云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此特生滅相續者乃意轉,至若起惑造業者乃意識,謂是此意所發之識耳!故下意識別說,顯此意為根也!向云此論不立七識,今此「智相」、「相續」為意即是七識,故云一種是思量,七識偏名意。今三細、二粗通名意者,正瑜伽之作意,以念念生滅者乃作意耳!故以此意為生滅之源。

此義云何?《徵問生滅既云是意,如何說依心生滅耶?》以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謂心是法界總相之體,本來不生,了無一法,今現一切法者皆從妄念作意而生,非心生也!》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諸法唯心所現,以無明不了妄生分別,其實所分別者皆自心耳!以心外無法故。》心不見心,無相可得,《以所分別者皆妄相耳!真心無相,豈可得分別耶?》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眾生無明妄心而得住持;《若了真心無相則三界頓空,當知現有三界之相者,特依妄心而得住持耳!》是故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心虛妄,《三界妄相乃業幻所作,本來不實,如鏡現像,但唯眾生妄心分別而有。》以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

從此義云何下,徵明諸法由心生滅,蓋歸重一念為生法之本也!良以真心本無生滅,只因最初一念無明妄動,遂轉廣大無相真心而為三界之妄法,是則諸法皆從心起,由妄念而生也!推一念元無自體,依真而立則妄本即真,故諸法唯心,而妄分別者皆自心也!所謂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但眾生不了心本無相,故妄境不空,故知眾生妄法皆依心住持,於真心中了不可得。以一念之迷則萬法齊彰,故云心生則種種法生;若了一念無生則三界頓空,故云心滅則種種法滅。此論直指一心,但了一念無生則頓登佛地,所謂若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矣!悲夫!眾生從本已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生死不斷耳!

上明相續意,下明意識-

復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說名分別事識,此識依見愛煩增長義故。

此明意識即前相續識,但依凡夫取著外境執為我我所,攀緣六塵為我受用,故名意之識;蓋以相續為根,故深執著我愛起惑造業者乃意識耳!此六粗之「執取」、「計名字」二粗相也!以此識外依五根分別取境,故名分離識 ;又通緣內外根境種種事相,故又名分別事識。此識依見愛等者-蓋五住地無明,顯前五意總依無明住地,此意識見愛等四住地煩惱將以起惑造業也!

上明一心生滅因緣乃順無明流生起生死染法,下明依一心生滅因緣即染還淨以明頓漸不同-

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覺;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

此略明還淨以顯緣起甚深也!謂此根本無明業識甚深最極微細,今欲返妄歸真,直須破此無明根本業識,方證一心之源乃為究竟。良由此識甚深,施功不易,以非凡夫所知境界,亦非二乘智慧所覺,以二乘不知有此識故。即菩薩修行從初正信發心觀察,歷過三賢但以比觀,故少分知;乃至登地法身大士但覺住相,以極十地究竟亦不能盡知,皆屬分知;唯佛能了,故知此識甚深,豈易破哉?此言頓悟之難也!悲夫!今之參禪之士此識行相尚且不知,即以悟道自負,豈非增上慢者哉?下釋難知所以-

何以故?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而有無明,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此明本不染而染,故難可了知。》雖有染心而常恒不變,《此染而不染,難可了知。》是故此義唯佛能知。所謂心性常無念故,名為不變;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

此徵明甚深難知之所以也!問:何故此識唯佛能知耶?答曰:以清淨心中本來無染,因無明故有其染心,此不染而染,難可了知也!雖有染心而心體清淨常恒不變,此染而不變,故難可了知也!以此甚深微細,故非三賢十聖可及,唯佛能了耳!問曰:既云有染,何以說常恒不變耶?答曰:以眾生妄想念念攀緣,而此心體恒常本自無念,即念處無念,故說不變,此所以難可了知也!問曰:既云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因何而有無明耶?答曰:以不達一法界故,心體自不相應忽然起念,名為無明。即此忽然起處最極微細不可思議,所謂不思議熏,故難可知了;以從中起故,唯佛能知,所以非菩薩所知也!

上略明還淨因緣,下詳示約位斷惑廣明還淨因緣-

染心者有六種,云何為六?一者執相應染-《此六粗執取、計名字二相》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此當第六意識見、思二惑,故二乘及十信能離。》二者不斷相應染-《此相續相》依信相應地修學方便《從十信至十向》漸漸能捨,得淨心地究竟離故。《從三賢至初地》三者分別智相應染-《此智相》依具戒地《二地》漸離,乃至無相方便地究竟離故。《從二地至七地能離》四者現色不相應染-《三細現相》依色自在地《八地》能離故。五者能見心不相應染-《見相》依心自在地《九地》能離故。六者根本業不相應染-《無明業相》依菩薩盡地,得入如來地能離故。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入淨心地隨分得離,乃至如來地能究竟離故。

此詳約位以辯離惑漸次淺深,廣明還淨因緣也!由前略示還淨頓破最初根本明,非三賢十聖所能,唯佛能了,故此詳示依位漸離之次第也!言信相應地者-乃從信入住,入生空觀,但破見思即見愛煩惱,此地雖發心志斷無明,其力未充,粗垢先落,止能斷見思耳!執相應染-乃六粗執取、計名字相,為見愛煩惱,屬第六識,正二乘所斷。不斷相應染-乃相續相,天台以此名界內外塵沙惑,三賢斷此乃登初地,故從初住至初地能離,以捨分別二障故。分別智相應染-乃六粗之細分,即智相,屬俱生我執,然地上雖志破無明,以從初至七有相觀多,但能破俱生我執耳!現色不相應染-乃現識,此在八地,已證平等真如,得色自在,故能離之。能見不相應染-乃轉識,為見相,九地得心自在,故能離之。根本業不相應染-乃業識,即業相,此依十地滿心至等覺金剛道後,斷此即入如來果海。此上離染還淨之漸次也!上云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是則六染皆依無明為根,六染乃無明差別之相耳!今今染心既滅則無明亦隨滅。今云不達一法界義等者,正指忽然起起念之無明,亦從信相應地觀察云云,乃至如來地究竟離也!實教斷無明約四十二分,分發信心志斷無明義見於此。然生滅因緣義該染淨生滅,此還淨因緣也!

言相應義者-謂心念法異,依染淨差別而知相緣相同故。不相應義者-即心不覺,常無別異,不同知相緣相故。

釋上六染相應不相應所緣同異也!前三染言相應者-謂心王、心所各別,故云心念法異。緣所緣之境染淨不同,若心王緣染淨而心所亦隨同之,故云知相緣相同故,名相應也!不相應者-乃即心不覺,未分王、所,不與外境相應,故常無別異,故云不相應也!此中約無明熏真心成業識,生起三細,為即心不覺,未分王、所,故云不相應耳!

又染心義者-名為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見自然業智故。

此明染心依無明而有,其體雖同而為礙不同也!以染心喧動為煩惱礙,故障根本智;染相差別,故障真如平等;無明昏迷,故障世間自然業智;此如量智也!

此出體,下徵其相-

此義云何?

問意云:無明細,應障理智;染心粗,應障量智,何以然?不釋所以。

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

此釋煩惱障理之所以也!能見能現-三不相應染也!妄取境界-三相應染也!謂真如平等本智無能所相,今染心妄取境界,能所對待,覿體相違,故障理智也!

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故。

此釋無明礙障量智也!以世間諸法常寂滅相,無有起動,此唯量智能知;今無明昏迷,妄有生滅,不了諸法寂靜,妄與法乖,故正障量智,使之不能隨順世間種種知也!

上釋生滅因緣,下釋生滅相-

復次,分別生滅相者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粗-與心相應故。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粗中之細及細中之粗,菩薩境界;細中之細,是佛境界。此二種生滅依於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緣。依因者-不覺義故。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若因滅則緣滅;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緣滅故,相應心滅。

此釋立義分中是心生滅相也!謂心本無相,因生滅、粗細、無明惑染以顯其相。言相應者-乃分別執計三粗,則有外境與心相應。又王所相應不相應者-心境未分故,無可相應。此辯粗細之相也!下約人以明,謂「執」、「計」二染乃粗中之粗,是三賢所覺;「分別」、「相續」乃粗中之細,及「轉」、「現」二染乃細中之粗,是地上菩薩所覺;若「無明業相」乃細中之細,唯佛能了;此離染之大段也!言二種生滅依無明而有者-顯此染心依因緣而生,亦依因緣而滅也!初因無明不覺生三細、境界為緣長六粗,今因滅則緣亦滅矣!故因滅則三細滅,緣滅則六粗滅,此相依自然之勢也!

問曰: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說究竟滅?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

此問答以明妄相滅而心體不滅也!蓋問者以妄心為體,故疑相滅而心亦滅耳!言若心滅者云何相續-此疑相應心若滅,則不相應染云何相續?若不相應心體不滅,則無明細染亦相續不滅,云何說究竟滅耶?意謂無明依心而有,故疑心不滅而無明相續亦不滅也!答意但滅妄染心相,不滅心體,若心體俱滅則墮斷滅,誰證佛果耶?

下以喻明相滅性不滅-

如風依水而有動相,若水滅者則風相斷絕,無所依止;以水不滅,風相相續,唯風滅故,動相隨滅,非是水滅。無明亦爾!依心體而動,若心體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止;以心體不滅,心得相續,唯癡滅故,心相隨滅,非心智滅。

此喻明妄滅而心不滅也!水喻真心,風喻無明,動相喻波浪生滅相。法喻中水滅則風斷絕無所依止者,顯波有粗細,因風有大小,謂大風滅則岩巨浪滅,不無小風微波;正喻粗染雖滅而細染尚續,如止巨浪而微波尚存,其義自含兩重耳!法合中若心體滅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止,前云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言心體若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止也!義顯二種生住滅中,相生住滅雖滅,而流注生住尚在故,十地菩薩依止異熟而入佛果故、以此流注為依止故,宗門名真常流注者此耳!

上生滅因緣相中有二大科-初染淨生滅、次染淨相資。前染淨生滅已竟,下明染淨相資-

【書籍目錄】
第1頁:刻起信論直解辭 第2頁:華嚴宗法界緣起綱要
第3頁:大乘起信論直解卷上 第4頁:大乘起信論直解卷下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