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鳴菩薩造
梁天竺三藏法師真諦譯
歸命盡十方 最勝業遍知 色無礙自在 救世大悲者
及彼身體相 法性真如海 無量功德藏 如實修行等
為欲令眾生 除疑捨邪執 起大乘正信 佛種不斷故
論曰。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是故應說。說有五分。云何為五。
一者因緣分。二者立義分。三者解釋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勸修利益分。初說因緣分。
問曰。有何因緣而造此論。答曰。是因緣有八種。云何為八。
一者因緣總相。所謂為令眾生離一切苦,得究竟樂。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
二者為欲解釋如來根本之義。令諸眾生正解不謬故。
三者為令善根成熟眾生,於摩訶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四者為令善根微少眾生修習信心故。
五者為示方便消惡業障,善護其心,遠離癡慢,出邪網故。
六者為示修習止觀,對治凡夫二乘心過故。
七者為示專念方便,生於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八者為示利益勸修行故。
有如是等因緣,所以造論。
問曰。脩多羅中具有此法。何須重說。
答曰。脩多羅中雖有此法。以眾生根行不等。受解緣別。
所謂如來在世,眾生利根。能說之人色心業勝。圓音一演。異類等解。則不須論。若如來滅後。或有眾生能以自力廣聞而取解者。或有眾生亦以自力少聞而多解者。或有眾生無自智(註一)力,因於廣論而得解者。亦有眾生復以廣論文多為煩,心樂總持少文而攝多義能取解者。如是此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此論。
已說因緣分。次說立義分。
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法。二者義。
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註二)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
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
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已說立義分。次說解釋分,解釋分有三種。云何為三。
一者顯示正義。
二者對治邪執。
三者分別發趣道相。
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云何為二。
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
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此義云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註三)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
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入。
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亦無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
復次此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云何為二。
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
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所言空者。從本(註四)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說為空。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所言不空者。已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恆不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黎耶識。此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為二。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
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何以故。本覺義者,對始覺義說。以始覺者,即同本覺。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又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此義云何。
如凡夫人覺知前念起惡故,能止後念令其不起。雖復名覺,即是不覺故。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麤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麤念相故,名隨分覺。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註五)即常住,名究竟覺。
是故脩多羅說,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又心起者,無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謂無念。是故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故。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俱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捨離。云何為二。一者智淨相。二者不思議業相。
智淨相者。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足方便故。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淳淨故。此義云何。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不思議業相者。以依智淨,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自然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
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云何為四。
一者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
二者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
三者法出離鏡。謂不空法,出煩惱礙,智礙。離和合相。淳淨明故。
四者緣熏習鏡。謂依法出離故,遍照眾生之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
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於方,則無有迷。眾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為說真覺。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復次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云何為三。
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覺則不動。動則有苦。果不離因故。
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
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云何為六。
一者智相。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
二者相續相。依於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
三者執取相。依於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
四者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
五者起業相。依於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
六者業繫苦相。以依業受果,不自在故。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復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云何為二。
一者同相。二者異相。言同相者。譬如種種瓦器,皆同微塵性相。如是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真如性相。是故脩多羅中,依於此真如義故(註六),說一切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畢竟無得。亦無色相可見。而有見色相者。唯是隨染業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無可見故。言異相者。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如是無漏無明,隨染幻差別,性染幻差別故。
復次生滅因緣者。所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此義云何。以依阿黎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說為意。此意復有五種名。云何為五。
一者名為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故。
二者名為轉識。依於動心能見相故。
三者名為現識。所謂能現一切境界。猶如明鏡現於色像。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以一切時任運而起常在前故。
四者名為智識。謂分別染淨法故。
五者名為相續識。以念相應不斷故。住(註七)持過去無量世等善惡之業令不失故。復能成熟現在未來苦樂等報無差違故。能令現在已經之事,忽然而念。未來之事,不覺妄慮。
是故,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此義云何。以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眾生無明妄心而得住持。是故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心虛妄。以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
復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說名分別事識。此識依見愛煩惱增長義故。
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覺。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何以故。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而有無明。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雖有染心,而常恆不變。是故此義唯佛能知。所謂心性常無念故,名為不變。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染心者有六種。云何為六。
一者執相應染。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
二者不斷相應染。依信相應地修學方便,漸漸能捨,得淨心地究竟離故。
三者分別智相應染。依具戒地漸離。乃至無相方便地究竟離故。
四者現色不相應染。依色自在地能離故。
五者能見心不相應染。依心自在地能離故。
六者根本業不相應染。依菩薩盡地,得入如來地能離故。
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入淨心地隨分得離。乃至如來地能究竟離故。言相應義者。謂心念法異。依染淨差別。而知相緣相同故。不相應義者。謂即心不覺。常無別異。不同知相緣相故。又染心義者,名為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此義云何。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註八)故。
復次分別生滅相者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麤與心相應故。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
又麤中之麤,凡夫境界。麤中之細,及細中之麤,菩薩境界。細中之細,是佛境界。此二種生滅,依於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緣。依因者,不覺義故。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若因滅,則緣滅。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緣滅故,相應心滅。
問曰。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說究竟滅。
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如風依水而有動相。若水滅者,則風相斷絕,無所依止。以水不滅,風相相續。唯風滅故,動相隨滅,非是水滅。無明亦爾。依心體而動。若心體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止。以體不滅,心得相續。唯癡滅故,心相隨滅,非心智滅。
復次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絕。云何為四。
一者淨法,名為真如。
二者一切染因,名為無明。
三者妄心,名為業識。
四者妄境界,所謂六塵。
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於香。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此亦如是。真如淨法,實無於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云何熏習起染法不斷。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於無明。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
此妄境界熏習義則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增長念熏習。二者增長取熏習。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業識根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故。
二者增長分別事識熏習。能受凡夫業繫苦故。
無明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根本熏習。以能成就業識義故。
二者所起見愛熏習。以能成就分別事識義故。
云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無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分別事識熏習。依諸凡夫二乘人等,厭生死苦,隨力所能,以漸趣向無上道故。
二者意熏習。謂諸菩薩發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真如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自體相熏習。二者用熏習。
自體相熏習者。從無始世來,具無漏法。備有不思議業,作境界之性。依此二義恆常熏習。以有力故,能令眾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發心修行。
問曰。若如是義者,一切眾生悉有真如,等皆熏習。云何有信無信,無量前後差別。皆應一時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答曰。真如本一。而有無量無邊無明,從本已來,自性差別,厚薄不同故。過恆(註九)沙等上煩惱,依無明起差別。我見愛染煩惱,依無明起差別。如是一切煩惱,依於無明所起,前後無量差別。唯如來能知故。又諸佛法,有因有緣。因緣具足,乃得成辦。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燒木,無有是處。眾生亦爾。雖有正因熏習之力,若不遇諸佛菩薩善知識等以之為緣,能自斷煩惱入涅槃者,則無是處。若雖有外緣之力,而內淨法未有熏習力者,亦不能究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若因緣具足者,所謂自有熏習之力,又為諸佛菩薩等慈悲願護故,能起厭苦之心,信有涅槃,修習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則值諸佛菩薩示教利喜。乃能進趣向涅槃道。
用熏習者。即是眾生外緣之力。如是外緣有無量義。略說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差別緣。二者平等緣。
差別緣者。此人依於諸佛菩薩等,從初發意始求道時,乃至得佛,於中若見若念。或為眷屬父母諸親。或為給使。或為知友。或為怨家。或起四攝。乃至一切所作無量行緣。以起大悲熏習之力。能令眾生增長善根。若見若聞得利益故。此緣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近緣。速得度故。二者遠緣。久遠得度故。是近遠二緣,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增長行緣。二者受道緣。
平等緣者。一切諸佛菩薩,皆願度脫一切眾生,自然熏習恆常不捨。以同體智力故,隨應見聞而現作業。所謂眾生依於三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此體用熏習,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未相應。謂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以意意識熏習,依信力故而能(註十)修行。未得無分別心,與體相應故。未得自在業修行,與用相應故。
二者已相應。謂法身菩薩,得無分別心。與諸佛智用相應。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習真如滅無明故。
復次染法從無始已來,熏習不斷。乃至得佛,後則有斷。淨法熏習,則無有斷,盡於未來。此義云何。以真如法常熏習故,妄心則滅,法身顯現,起用熏習,故無有斷。
復次真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註十一)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恆。從本已來,性自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真實識知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具足如是過於恆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
問曰。上說真如其體平等,離一切相。云何復說體有如是種種功德。
答曰。雖實有此諸功德義。而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義云何。以無分別。離分別相。是故無二。
復以何義得說差別。以依業識生滅相示。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於念。而有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性離見,即是遍照法界義故。若心有動,非真識知,無有自性,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熱惱衰變則不自在,乃至具有過恆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恆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若心有起,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無所念,是故滿足,名為法身如來之藏。
復次真如用者。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發大慈悲,修諸波羅密,攝化眾生。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眾生界。亦不限劫數,盡於未來。以取一切眾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眾生相。此以何義。謂如實知一切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即與真如等遍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謂諸佛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離於施作。但隨眾生見聞得益。故說為用。此用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依分別事識。凡夫二乘心所見者,名為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見從外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
二者依於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為報身。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如是功德,皆因諸波羅密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足無量樂相,故說為報身。
又為凡夫所見者,是其麤色。隨於六道各見不同。種種異類。非受樂相。故說為應身。
復次初發意菩薩等(註十二)所見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見。知彼色相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於分齊。唯依心現,不離真如。然此菩薩猶自分別。以未入法身位故。若得淨心,所見微妙,其用轉勝。乃至菩薩地盡,見之究竟。
若離業識,則無見相。以諸佛法身,無有彼此色相迭相見故。
問曰。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色相。
答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名法身遍一切處。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菩薩,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各各差別,皆無分齊,而不相妨。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真如自在用義故。
復次顯示從生滅門即入真如門。所謂推求五陰,色之與心,六塵境界,畢竟無念。以心無形相,十方求之終不可得。如人迷故,謂東為西,方實不轉。眾生亦爾。無明迷故,謂心為念,心實不動。若能觀察知心無念(註十三),即得隨順入真如門故。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則無邪執。是我見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人我見。二者法我見。
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說有五種。云何為五。
一者聞脩多羅說,如來法身,畢竟寂寞,猶如虛空。以不知為破著故,即謂虛空是如來性。云何對治。明虛空相是其妄法。體無不實。以對色故有。是可見相。令心生滅。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若無外色者,則無虛空之相。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遍。此謂如來廣大性智究竟之義,非如虛空相故。
二者聞脩多羅說,世間諸法畢竟體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畢竟空,從本已來自空,離一切相。以不知為破著故,即謂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云何對治。明真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三者聞脩多羅說,如來之藏無有增減,體備一切功德之法(註十四)。以不解故,即謂如來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別。云何對治。以唯依真如義說故。因生滅染義示現說差別故。
四者聞脩多羅說,一切世間生死染法,皆依如來藏而有,一切諸法不離真如。以不解故,謂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云何對治。以如來藏從本已來,唯有過恆沙等諸淨功德,不離不斷,不異真如義故。以過恆沙等煩惱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無,從無始世來未曾與如來藏相應故。若如來藏體有妄法,而使證會永息妄者,則無是處故。
五者聞脩多羅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謂眾生有始。以見始故,復謂如來所得涅槃有其終盡,還作眾生。云何對治。以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始。若說三界外更有眾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經說。又如來藏無有後際,諸佛所得涅槃與之相應,則無後際故。
法我見者。依二乘鈍根故,如來但為說人無我。以說不究竟,見有五陰生滅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何對治。以五陰法自性不生,則無有滅,本來涅槃故。
復次究竟離妄執者。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自相可說。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相。而有言說者,當知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眾生。其旨趣者,皆為離念歸於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
分別發趣道相者。謂一切諸佛所證之道,一切菩薩發心修行趣向義故。略說發心有三種。云何為三。
一者信成就發心。二者解行發心。三者證發心。
信成就發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發心。所謂依不定聚眾生,有熏習善根力故,信業果報,能起十善,厭生死苦,欲求無上菩提。得值諸佛,親承供養。修行信心,經一萬劫。信心成就故,諸佛菩薩教令發心。或以大悲故,能自發心。或因正法欲滅,以護法因緣,能自發心。如是信心成就得發心者,入正定聚,畢竟不退。名住如來種中,正因相應。若有眾生善根微少。久遠已來煩惱深厚。雖值於佛亦得供養。然起人天種子。或起二乘種子。設有求大乘者,根則不定,若進若退或有供養諸佛未經一萬劫,於中遇緣亦有發心。所謂見佛色相而發其心。或因供養眾僧而發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發心。或學他發心。如是等發心,悉皆不定,遇惡因緣,或便退失墮二乘地。
復次信成就發心者,發何等心,略說有三種。云何為三。
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
二者深心。樂集一切諸善行故。
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
問曰。上說法界一相,佛體無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復假求學諸善之行。
答曰。譬如大摩尼寶,體性明淨,而有□穢之垢。若人雖念寶性,不以方便種種磨治,終無得淨。如是眾生真如之法體性空淨,而有無量煩惱染垢。若人雖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亦無得淨。以垢無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為對治。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
略說方便有四種。云何為四。
一者行根本方便。謂觀一切法自性無生,離於妄見,不住生死。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起於大悲,修諸福德,攝化眾生,不住涅槃。以隨順法性無住故。
二者能止方便。謂慚愧悔過,能止一切惡法不令增長。以隨順法性離諸過故。
三者發起善根增長方便。謂勤供養禮拜三寶,讚歎隨喜,勸請諸佛。以愛敬三寶淳厚心故,信得增長,乃能志求無上之道。又因佛法僧力所護故,能消業障,善根不退。以隨順法性離癡障故。
四者大願平等方便。所謂發願盡於未來,化度一切眾生使無有餘,皆令究竟無餘涅槃。以隨順法性無斷絕故。法性廣大,遍一切眾生,平等無二,不念彼此,究竟寂滅故。
菩薩發是心故,則得少分見於法身。以見法身故,隨其願力能現八種利益眾生。所謂從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於涅槃。然是菩薩未名法身。以其過去無量世來有漏之業未能決斷。隨其所生與微苦相應。亦非業繫。以有大願自在力故。如脩多羅中,或說有退墮惡趣者,非其實退。但為初學菩薩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又是菩薩一發心後,遠離怯弱,畢竟不畏墮二乘地。若聞無量無邊阿僧祇劫,勤苦難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從本已來自涅槃故。
解行發心者。當知轉勝。以是菩薩從初正信已來。於第一阿僧祇劫將欲滿故。於真如法中,深解現前,所修離相。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密。以知法性無染,離五欲過故,隨順修行尸波羅密。以知法性無苦,離瞋惱故,隨順修行羼提波羅密。以知法性無身心相,離懈怠故,隨順修行毗黎耶波羅密。以知法性常定,體無亂故,隨順修行禪波羅密。以知法性體明,離無明故,隨順修行般若波羅密。
證發心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所謂真如。以依轉識說為境界。而此證者無有境界。唯真如智。名為法身。是菩薩於一念頃,能至十方無餘世界,供養諸佛,請轉法輪。唯為開導利益眾生。不依文字。或示超地速成正覺,以為怯弱眾生故。或說我於無量阿僧祇劫當成佛道,以為懈慢眾生故。能示如是無數方便,不可思議。而實菩薩種性根等,發心則等,所證亦等,無有超過之法。以一切菩薩皆經三阿僧祇劫故。但隨眾生世界不同。所見所聞根欲性異。故示所行亦有差別。
又是菩薩發心相者,有三種心微細之相。云何為三。
一者真心。無分別故。
二者方便心。自然遍行利益眾生故。
三者業識心。微細起滅故。又是菩薩功德成滿,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謂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
問曰。虛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故,眾生無邊。眾生無邊故,心行差別亦復無邊。如是境界,不可分齊,難知難解。若無明斷無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種智。
答曰。一切境界,本來一心,離於想念。以眾生妄見境界,故心有分齊,以妄起想念,不稱法性,故不能決了。諸佛如來離於見想,無所不遍;心真實故,即是諸法之性。自體顯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無量方便。隨諸眾生所應得解。皆能開示種種法義。是故得名一切種智。
又問曰。若諸佛有自然業能現一切處利益眾生者。一切眾生,若見其身,若睹神變,若聞其說,無不得利。云何世間多不能見。
答曰。諸佛如來法身平等,遍一切處,無有作意故,而說自然。但依眾生心現。眾生心者,猶如於鏡。鏡若有垢,色像不現。如是眾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現故。
已說解釋分。次說修行信心分。是中依未入正定(註十五)眾生,故說修行信心。何等信心。云何修行。略說信心有四種。云何為四。
一者信根本。所謂樂念真如法故。
二者信佛有無量功德。常念親近供養恭敬,發起善根,願求一切智故。
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諸波羅密故。
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樂親近諸菩薩眾,求學如實行故。
修行有五門,能成此信。云何為五。
一者施門。二者戒門。三者忍門。四者進門。五者止觀門。
云何修行施門。若見一切來求索者,所有財物隨力施與,以自捨慳貪,令彼歡喜。若見厄難恐怖危逼,隨己堪任,施與無畏。若有眾生來求法者,隨己能解,方便為說。不應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迴向菩提故。
云何修行戒門。所謂不殺不盜不婬,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綺語,遠離貪嫉欺詐諂曲瞋恚邪見。若出家者,為折伏煩惱故,亦應遠離憒鬧,常處寂靜,修習少欲知足頭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慚愧改悔。不得輕於如來所制禁戒。當護譏嫌,不令眾生妄起過罪故。
云何修行忍門。所謂應忍他人之惱,心不懷報。亦當忍於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法故。
云何修行進門。所謂於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堅強,遠離怯弱。當念過去久遠已來,虛受一切身心大苦,無有利益。是故應勤修諸功德,自利利他,速離眾苦。復次若人雖修行信心。以從先世來,多有重罪惡業障故,為邪魔諸鬼之所惱亂。或為世間事務種種牽纏。或為病苦所惱。有如是等眾多障礙。是故應當勇猛精勤,晝夜六時,禮拜諸佛,誠心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菩提,常不休廢。得免諸障,善根增長故。
云何修行止觀門。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故。所言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毗缽舍那觀義故。云何隨順。以此二義漸漸修習,不相捨離,雙現前故。
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不依於空。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見聞覺知。一切諸想,隨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來無相,念念不生,念念不滅。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是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念念不可得。若從坐起,去來進止,有所施作。於一切時,常念方便,隨順觀察。久習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漸猛利,隨順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煩惱,信心增長,速成不退。唯除疑惑,不信,誹謗,重罪業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
復次依是三昧故,則知法界一相。謂一切諸佛法身與眾生身平等無二,即名一行三昧。當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漸漸能生無量三昧。
或有眾生無善根力,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若於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男女等相。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好具足。或說陀羅尼。或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或令人知宿命過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辯才無礙。能令眾生貪著世間名利之事。又令使人數瞋數喜,性無常準。或多慈愛,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進,後便休廢。生於不信,多疑多慮。或捨本勝行,更修雜業。若著世事種種牽纏。亦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復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得自然香美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使人愛著。或亦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顏色變異。以是義故。行者常應智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邪網。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能遠離是諸業障。應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離見愛我慢之心,貪著世間名利恭敬故。
真如三昧者,不住見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無懈慢。所有煩惱,漸漸微薄。若諸凡夫不習此三昧法,得入如來種性,無有是處。以修世間諸禪三昧,多起味著,依於我見,繫屬三界,與外道共。若離善知識所護,則起外道見故。復次精勤專心修學此三昧者,現世當得十種利益。云何為十。
一者常為十方諸佛菩薩之所護念。
二者不為諸魔惡鬼所能恐怖。
三者不為九十五種外道鬼神之所惑亂。
四者遠離誹謗甚深之法,重罪業障漸漸微薄。
五者滅一切疑(註十六)諸惡覺觀。
六者於如來境界信得增長。
七者遠離憂悔,於生死中勇猛不怯。
八者其心柔和,捨於憍慢,不為他人所惱。
九者雖未得定,於一切時一切境界處,則能減損煩惱,不樂世間。
十者若得三昧,不為外緣一切音聲之所驚動。
復次若人唯修於止,則心沈沒。或起懈怠,不樂眾善,遠離大悲。是故修觀。修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壞。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惚如夢。應觀現在所念諸法,猶如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忽爾而起。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汙,無一可樂。如是當念一切眾生,從無始世來,皆因無明所熏習故,令心生滅,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現在即有無量逼迫。未來所(註十七)苦亦無分齊。難捨難離,而不覺知。眾生如是,甚為可愍。作此思惟,即應勇猛立大誓願。願令我心離分別故,遍於十方修行一切諸善功德。盡其未來,以無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惱眾生,令得涅槃第一義樂。以起如是願故,於一切時一切處,所有眾善,隨己堪能,不捨修學,心無懈怠。唯除坐時專念於止。若餘一切,悉當觀察應作不應作。若行若住,若臥若起,皆應止觀俱行。所謂雖念諸法自性不生,而復即念因緣和合,善惡之業,苦樂等報,不失不壞。雖念因緣善惡業報,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若修止者,對治凡夫住著世間,能捨二乘怯弱之見。若修觀者,對治二乘不起大悲狹劣心過,遠離凡夫不修善根。以此義故,是止觀二門共相助成,不相捨離。若止觀不具,則無能入菩提之道。
復次眾生初學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於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諸佛,親承供養。懼謂信心難可成就,意欲退者。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他方佛土,常見於佛,永離惡道。如脩多羅說,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修善根迴向願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見佛故,終無有退。若觀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習,畢竟得生住正定故。
已說修行信心分。次說勸修利益分。如是摩訶衍諸佛秘藏,我已總說。
若有眾生欲於如來甚深境界得生正信,遠離誹謗,入大乘道。當持此論,思量修習,究竟能至無上之道。若人聞是法已,不生怯弱。當知此人定紹佛種。必為諸佛之所授記。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眾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於一食頃正思此法。過前功德不可為喻。
復次若人受持此論,觀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無量無邊,不可得說。假令十方一切諸佛,各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歎其功德亦不能盡。何以故?謂法性功德無有盡故,此人功德亦復如是無有邊際。其有眾生於此論中毀謗不信,所獲罪報,經無量劫受大苦惱。是故眾生但應仰信,不應誹謗。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斷絕一切三寶之種。以一切如來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薩因之修行入佛智故。當知過去菩薩已依此法得成淨信。現在菩薩今依此法得成淨信。未來菩薩當依此法得成淨信。是故眾生應勤修學。
諸佛甚深廣大義 我今隨分總持說
迴此功德如法性 普利一切眾生界
大乘起信論
註一:「智」,高麗藏、賢首、海東疏作「心」。
註二:「法」,賢首疏無此字。
註三:「心」,高麗藏作「妄」。
註四:「本」,宋元明藏作「昔」。
註五:「心」,宋元明藏作「心性」。
註六:「此真如義故」┘,賢首疏作「此義」。
註七:「住」,宋元明藏作「任」。
註八:「知」,宋元明藏作「智」。
註九:「過恆」,宋元明藏作「有過恆河」。
註十:「能」,宋元明藏無此字。
註十一:「有」,宋元明藏作「有差別」。
註十二:「等」,宋元明藏無此字。
註十三:「念」,宋元明藏作「起」。
註十四:「法」,宋元明藏作「性」。
註十五:「正定」,宋元明藏作「正定聚」。
註十六:「疑」,宋元明藏作「疑惑」。
註十七:「所」,宋元明藏作「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