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言:睹人施道,助之歡喜,得福甚大。沙門問曰:「此福盡乎?」佛言:「譬如一炬之火,數千百人,各以炬來分取,熟食除冥,此炬如故,福亦如之。」】
(解)佛說:佛門行布施有三種:(一)用財物幫助貧苦者。(二)用溫語安慰受苦者或救脫人家出危險,災害。(三)以佛學教人,使聽的人能轉迷開悟,離苦得樂。所以佛說:我們若看見人家,在進行三種布施時,應該幫助布施的人的忙,讓受施的人喜歡。這麼一來,布施的,幫施的,受施的,大家一樣得到福氣。佛作此言時,有心地較偏狹的沙門,心起懷疑,就問說:「布施的人,應得的福氣,豈不是盡歸自己,怎得還要被幫忙的人得去?」佛替他解釋說:「譬如一個人,燃著一把炬,其他的很多人,也各人拿著一把炬來,向這個人的炬,分出火來燃著。這個人的炬火,並沒有一點兒減少,反能夠叫很多人,卻因炬火而得燒菜,造飯;黑暗的地方,也因炬火而得光明。一炬火的功勞,利益,怎比得上眾炬火的功勞,利益來的大!可見布施者,幫施者,與受施者,共同得福之殊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