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戀
站在一個開放社會的角度來看,師生戀應該是無可厚非的事。
過去,有一位農禪寺的信徒有意娶自己的學生為妻,就問我的師父東初老人的意見。東初老人說:「在出家人來講,這是三分師徒,七分道友。師生間既是三分師生的關係,七分朋友的關係,結為夫婦,沒有什麼不對。」
後來,他們結婚後很少吵架。因為,當先生嗓門大一點時,太太會覺得這是我的老師罵我,我應該接受;當太太嗓門大一點時,先生也想,這是學生向我撒嬌,我應該接受,兩人就吵不起來了。不過,那是一位已經畢業的女學生。
至於正在學校教書的老師對正在就學的學生,首先要把書教好,不應該在學生尚未成熟的年紀,就把學生當作戀愛的對象來追求,這是不符合師生倫理的。
師生戀有很多弊端。第一,學生是盲從的,小孩在家時認為父母是最權威的,到學校之後,既沒有社會經驗,也沒有很多益友在身邊。在她心目中,老師是最有權威的,甚至是很受傾慕的,這樣就很容易盲目接受老師的追求。
第二,如果學生還在聽老師的課,師生就已經談戀愛了,課業成績該怎麼算?很可能在考試之前,老師就透露了一些消息給學生,這樣對其他學生不公平,對這
個學生也不公平,她不需要用功讀書就可以有高分數,失去了勤學的機會。讓同學知道後,同學也會嫉妒,引起同學間相處的問題。
第三,會引起家長的不滿。家長會想老師怎麼可以追求我女兒?老師是不是用了權威或分數的控制,使學生沒有反抗的餘地?
站在這幾個角度看,老師還是應該自我約束,不要把女學生當作女朋友。
不過,假如老師、學生沒有課業上的關係,例如,音樂系的老師和體育系的學生或者物理系的老師和歷史系的學生,這樣問題會少一點。假如學生已經畢業了,而原本就對老師有點愛慕,老師也很關懷學生,這時再相戀,就不會有問題了。
至於演變成校園的強暴、性騷擾事件,這就非常遺憾了。我以為,老師和學生都有點責任,尤其當打抱不平的第三者出現時,就會把問題變得更複雜。
我們的社會中,第三者也多出了一些煩惱,他們會覺得:「有人這麼不安全,往後更多的人也可能不安全。」所以,會站出來說話。
我認為,校園中的師生相戀應盡量避免,如果已經發生的話,不能說應該認同他們,但至少要體諒他們是怎麼會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