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載,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新制教育法規,已明文許可各私立大學得設立宗教學院,這是我國宗教教育走上制度化、合法化的旅程中,一個偉大的突破和轉機。我在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人生》第二期社論中,已對宗教教育提出了三點希望和建議,雖然這次新制教育法規中,尚未達到我們所期待的標準,已算是非常難得的創舉。然在各大學中成立宗教學院,尚待宗教界及教育界的共同努力。因為有關教育的課程、師資、設施,如今尚僅是紙上談兵的階段。對於師資人才的培養儲蓄,對學生來源的鼓勵開發,以及對宗教設施課程的標準,都應學習早已有了宗教完善教育系統的歐美,以及東鄰的日本。
在近世的中國,宗教的正規教育一向被忽視,所以宗教師的素質難以提高,除了西方宗教的宗教師,由國外的神學院訓練後再送回國內之外,國內主要的道教、佛教,一般而言,教育水準偏低。不過,佛教自太虛大師倡導佛學院的教育以來,還是成就了不少優秀的僧才。近數十年來,撐持經營領導中國佛教的,便是這些人。但他們縱有深厚的佛學基礎,卻沒有受過政府所承認的正規教育。今後,既然宗教的高等教育受到政府的重視,高級佛教宣化人才將會與日俱增,甚至不輸給先進的日本,這不僅是佛教的佳音,更是全國社會大眾的幸福,故可預見不久的未來,正信的佛教將受到普遍的信仰和接受,我們為此祝福。(一九八四年三月十五日《人生》一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