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臺灣的佛教呈現一片蓬勃發展的氣象,這是由於新生一代的僧俗四眾佛教徒素質普遍提高,想法和作法也求配合社會、適應時代的緣故。因此佛教的活動以及佛教徒的人數日漸增加,並且使得原屬民間信仰的宗教層次逐漸提昇為理性和正信的佛教信仰。
過去,佛教的弘法及修行活動多限於寺院之內,目前則擴展到社會各公私團體的集會場所,乃至監獄、管訓隊等也舉辦精進佛七或禪修。的確,為了佛教的普及和深入民間,是需要把弘法的活動從寺院推展到社會的每一角落,才能達到目的。
多少年來,佛教徒們對於弘法的認識多半不夠明確。不但不主動向生人勸導以信佛學佛,即使對經常接觸的親友乃至自己的配偶、子女,也抱著所謂「信仰是個人自由,由個人自己選擇」的心態而不加以指引。以致在一個家庭之內,造成家長學佛,兒女信其他宗教,丈夫進佛寺,太太上教堂的情形。這看起來是自由精神的表現,其實卻也因而造成家庭的分離意識。
佛法主張身和、口和、意和、戒和、見和、利和的實踐,否則不易產生真正和樂的氣氛。所以從教主釋迦世尊開始,雖不排斥外道,甚至容許佛教徒繼續供養曾經信仰過的外道,但是亦極力主張三寶弟子應促成佛化社會和佛化家庭的實現。近世紀以來,有識的佛教大德也無不主張佛化家庭的重要。可見凡是已經信佛學佛的居士,都應設法使家人成為三寶的弟子。從兒童解事開始,就應灌輸佛菩薩慈悲濟世的精神,使之日後不至成為問題青少年,並且奠定他們道德觀念和宗教信仰的基礎。
我們不但不能放棄勸導家人親友信佛學佛的責任,還要盡可能地運用各種因緣時機,透過種種方式,使已信佛教的人認識更多,未信佛教的人萌發信心。不過,信仰的力量必須從實際的利益產生。為得這種利益,除應具備基本的佛學知識,更重要的是修持的活動,唯有修持才能得到身心的反應和感應。此時,佛法的好處會在個人、家庭、事業等方面顯現出來,信心也就漸濃,亦能助長他弘法利生的願心。因此,我們主張把禪堂和蓮社在每一個佛教家庭裡建立起來。
所謂家家禪堂、戶戶蓮社,並不是否定寺院的存在,也不是把寺院的弘化活動轉變為家庭的型態,而是每一村、每一鄰或每一里之內的佛教家庭,互相聯繫,彼此鼓勵,輪流在各家庭定期打坐、念佛或舉辦佛學討論會,由資深的蓮友輪流擔任召集人和主持人,每週至少一次到兩次,越頻繁越好。提供集會場所的蓮友不需張羅飲食,準備茶水即可。如果你家房間不夠寬敞,就舉行少數人的集會;如果你家根本沒有可敷使用的房間,可以不提供場所,參加活動即可。這樣可使每一家庭都融入修學佛學的氣氛中。
起初可能有些家庭會不太習慣,甚至覺得很不方便,因而引起家人的責怪或反感。這時要避免以激烈的行動或語言激怒家人,應以委婉的商量、和善的祈求等方式,先讓家人接受你,然後讓他們逐漸親近佛法而接受三寶,如此才能達到佛化家庭的理想。否則個人信佛之後,只到寺院聽聞佛法、念佛參禪、誦經拜懺,家人無法瞭解你在做些什麼,甚至引起誤會。因此,如果在每一個佛教家裡建立佛堂、禪堂,這個問題便可迎刃而解。
家庭式的禪堂或蓮社,普遍成立之後,依然需要到寺院親近出家的法師,做集體的修行,聽更多的義理,接受更多的指導,或者參加定期的一天至七天的禪坐、念佛等修行活動。這也就是把家庭作為修學佛法、佛化人間的基礎,而以寺院作為進修佛法的道場。
今後的時代環境勢必使得出家修行的人數越來越少,佛教如果不能普及到每一戶人家,可能會越來越不受重視,甚至越來越受外人歧視。因此我們提倡家家禪堂、戶戶蓮社,把佛法的修學活動從寺院擴展到每一個家庭。(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五日《人生》六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