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法與護法是一體的兩面。保護佛教的形象,維護佛法的純正,是佛教求取生存的基本條件,進而才能談到弘揚佛法,擴展佛教的事業。如果佛教的形象任由外人扭曲、誤解,佛法的純度被各種類型的人物加以混淆、滲透,就會使未信者裹足不前,已信者邪正不分,那裡還談得到弘法的效果?所以弘法必須先要護法。
在歷史的過程中,任何一個時代,都會出現利用佛教而破壞佛教的人物,也發生過反佛教的人士打出鮮明的旗幟來反對佛教、破壞佛教的事件。作為一個佛教徒,就不得不以護法衛教的責任來全力以赴。如在《梵網菩薩戒經》中所說:「菩薩聞外道惡人以惡言謗佛戒之聲,如三百鉾刺心,千刀萬杖打拍其身,等無有異。」由此可知,對於發心的菩薩,護法衛教是責無旁貸的分內事。
可是,社會一般人士對佛教徒的護法衛教,往往指責為修養不夠、沒有修行、不懂慈悲。遇到佛教徒們提出理直氣壯的申辯、訴願、反駁或抗議等行為時,往往會被對方用一句「宗教家不應該有這樣的態度!」或者對你說:「你們是佛教嘛!怎麼也學一般人那樣地沒有修養呢?」這好像是說,佛教徒就必須忍氣吞聲、任人侮辱、受人破壞,甚至到佛法和佛教被人消滅,也應該逆來順受。這是非常不合理、不公平、不仁道、不民主的野蠻作風。以致於佛教徒們信了佛教,不敢承認自己是佛教徒。未信佛教者則視佛教徒是軟弱、消極、無能、無知的代名詞。
這種風氣不以今日為始,實相沿成習,由來已久。不過今日的佛教界素質已在日漸提高,觀念也在逐漸甦醒,然而還是有如下值得我們注意的事實:即大半數的佛教徒們還是抱殘守缺,對於外來的諷刺、曲解、侵犯、藐視、黑白混淆等事實,不聞不問。舉例而言,電視、電影、報章、雜誌等演出或刊載污蔑佛教教義、扭曲僧尼形象等的節目和文章,臺灣的佛教界從來少有人過問。大家總以為個別的佛教徒和單獨的寺院,人輕言微,人單勢孤,縱然向前述各相關單位人士提出糾正的意見,也不會受到重視。甚至有人以外道的觀點魚目混珠,宣稱是正統的佛教,到處演講、出版書刊以廣肆分送,也無人願意出來指其真偽或邪正,尚且以為「清者自清,濁者自濁」、「見怪不怪,其怪自敗!」如果人人都是抱著這種觀點和態度,正信的佛教、正統的佛法,焉有不亡之理?
《獅子吼》雜誌第二七卷第二期,刊出昭慧法師所寫的〈護法衛教,不容緘默!〉一文,讓我們聽到年輕一輩佛教徒們對於護法衛教的心聲。該文呼籲教界組織護法委員會,展開溫和地抵制,主動地澄清,不容任何人惡意地醜化與誣陷佛教。我覺得這是值得鼓勵的運動。
佛教的功能在於輔助社會淨化、誘導人心正思,千百年來無人能夠否定,所以在中國社會裡,與儒、道二家並立,鼎足為三。雖然經過幾次暴政惡王的滅佛運動,還是能夠屹立不動。佛教的教義,特別是在因果觀念的確立、因緣思想的灌輸上呈現作用,使得信仰佛教的人,既能安分守己,又能夠開創前程;既能夠接受已成的事實,也能改善未來的環境。這是由於佛法有一股非常合理、積極、和平、正直的教化力量。
如果不能夠保持佛教的純度,便會變質,成為投機取巧者的工具;如果不能維護它的正確形象,便會失去對於廣大人群的教化作用。所以,我們不僅因為自己是佛教徒,而來維護佛教、弘揚佛法,更是為了使我們的社會大眾福壽康寧,才提出「護法與衛教」事業的重要性。(一九八八年五月十五日《人生》五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