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民族對虎的傳說和觀念雖各有不同,但虎是一種野性特強的猛獸,則是大家所公認的,所以,從原始時代至今,許多野生動物都滅絕了,而老虎仍能遺留下來。
這是從人類的立場來看老虎,視牠為可怕、兇殘的猛獸,若從動物自己的立場而言,虎又是一種權威、勇猛、堅定、剛直的象徵。所以,既有「談虎色變」之說,也有「虎虎生威」的形容。
當科學的文明越發達,人口益增,大自然的開發和破壞也就越廣大,所以到今天,一方面由於火器日新月異,其殺傷力無遠弗屆、無微不至,一方面由於原始森林的面積逐漸稀少,因此,野生動物漸漸瀕於滅種的邊緣。過去所認為的毒蛇猛獸,包括虎、狼、獅、蛇、豹,乃至於海中稀有的魚類都變成了珍奇動物的活標本,今日的有心人士,已在高聲疾呼:保護動物,保護自然生態!
去年秋,我曾遇到一位執教於美國紐澤西州州立大學的電腦教授,原來是一位技術非常嫻熟的狩獵專家,近幾年來,竟被聯合國邀請成為保護動物的研究和調查員之一。假期中常被派至非洲、尼泊爾、印度等地的原始森林,從事稀有猛獸的生態研究和調查工作。目的,在於如何使得這些野獸,面臨原始天然的生活環境消失之後,還能藉人工培植的環境,讓牠們繼續生活和繁衍下去。
自然界既然容納了人類的生存,也應該給予其他的生物生存的機會和權利。這位專家還是用獵槍,不過發射的不是槍彈,而是針藥,為野獸治病療傷,給牠們編號取名,然後再釋放牠們回歸自然。這種轉變,實在是過去的人類所想像不到的事,也是人類文明發展的路上,顯現了人性光輝的一面。
反觀我們中國,自稱文明古國,講仁愛與和平等道德修養,竟有若干商人,為了貪取暴利,蓄養珍禽異獸,長大之後,當街殺賣,而且鼓動群眾圍觀,包括殺虎、殺獅、殺豹、殺鹿、殺蛇和殺鴿等種種酷行。
去年春天,不知是那一家蓄養的豹走失之後,在臺北新店山上出現,牠為了飢餓,到民家偷吃雞隻而被發現,驚動了整個大臺北,聚集了狩獵的社團,出動大批的高手圍剿兩天兩夜,射殺之後,各獵戶又將豹屍瓜分佐餐,結束了一場人獸鬥爭的慘劇。此時,竟沒有一個關心保護動物的人士來建議,用麻醉針槍活捉,再送到動物園去,這真是一大諷刺。
特別是當街殺虎的風氣,從南到北,已形成了無法遏止的怪現象,由於中國古老的迷信,認為老虎身體的每一部分都能夠成為珍貴的中藥材料。因此,虎血、虎骨、虎膽、虎肉、虎鞭、虎心、虎腦等,都引起大眾的爭相搶購,一張虎皮也能夠賣到好幾萬元。我們不知道這些是真是假,但對素食者,或對沒有殺虎風氣的環境,以及西方人從來沒有接觸過這類中藥材,他們的身體也另有治病之方。為什麼非要迷信以殺生來健身和治病呢?尤其像獅、虎等稀珍的動物,在世界上的數字越來越少,對人類所造成的傷害,幾乎等於零。牠們早已是弱者而非強者,應該受到人類的保護才是。
從我們佛教徒的立場看,釋迦世尊曾經有捨身飼虎的教訓和例子。高僧大德不乏有伏虎、馴虎的經驗和記載。可見得所謂眾生平等,沒有善惡的界限,也沒有人獸的差別;而且從因果觀點講,我們的殺風越盛,殺心越重,將遭受到的天災人禍,也會越大、越慘、越快。種了兇暴的因,必定會自得自受兇險危難的果,殺生的方法越殘酷,所得的結果也越嚴重。特別是公開地以殺生為表演,甚至以殺生為娛樂大眾並達到賺錢目的的話,他的果報更是不堪設想。今生不報,來生也會報;所以要請各位讀者,多方奉勸那些貪取暴利的商人:為了你們自己有更好的明天、來世及兒孫的幸福和平安,應該及時回頭,放下屠刀,共同來挽救這種頹風。
我們看到今年年初的報載,屏東東山寺的住持天機比丘尼,為了不忍商人當街殺虎,所以,到處奔走募集了二十六萬元,為虎贖身救命,放生於高雄市西子灣動物園,這種不忍之心,正是中國人所共同擁有的仁性和義行,也是我們佛教徒的慈悲行。但願,藉由她的拋磚引玉,能有更多的佛教徒,呼籲遏阻此歪風的增長,同時,普遍地響應和發動募款救生的運動。這不單是救了動物,也救了那些唯利是圖的商人,更為我們的社會帶來了祥和的風氣。(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五日《人生》三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