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國三十四年(西元一九四五年)臺灣光復以後到一九五一年的五、六年間,所見到臺灣的寺院固然很少,規模也小,想從寺院中發現藏經,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就是使用最多的單行本佛經,乃至於早晚課誦本,都不容易請到。後來,由錢召如居士等,成立臺灣印經處,又有張少齊居士等經營覺世圖書公司,印行流通一些常用的佛經佛書,可以說是臺灣印經事業的開端。
一九五七年由中華佛教文化館的東初老人,倡印日本《大正新脩大藏經》正續兩篇共一百鉅冊。接著又有中國佛教會及善導寺等,倡印日本的《卍續藏經》一百五十冊。又有屈映光居士,倡印《中華大藏經》;佛教書局的廣定法師,倡印《佛教大藏經》;新文豐的高本釗居士,倡印《卍續藏經》及《高麗大藏經》。從此,佛教的法寶,大致具備於臺灣一地,而且,普及於世界各國。這是我們在離開大陸以後,侷居臺灣一隅,尚能感到安慰的事。只是直至目前為止,保存佛教文物法寶的功德,仍遠超過使用藏經的功德。因為,印經是一回事,消化、整理和研究的工作,卻尚在舉步惟艱的開始階段。
正因為懂得利用《大藏經》的人不多,而在印光大師所揭櫫的印經十大功德的信條下,各種各樣的印經會,紛紛成立。以個人或集合大眾的財力,有限量的分送或大量的贈送方式,不斷地印贈小本佛經、簡要的佛教著作、法師的開示或居士的作品。往往只需附寄回郵,便可獲得你所需要的贈書,這是相當便利的作法。
但是,到目前為止,印書、送書的人多,寫書的人少,過去人的老作品一再地被各印經處影印再影印,內容固然無損,但其印刷、裝訂、紙張,都非常地粗陋,甚至於到了不堪入目,使人無法產生敬意的程度。而對原著作者來說,往往一本比較有內容、可讀性高的書,剛一出版,立即被人影印,這便侵損了著作的權益,而且損害了作品的尊嚴。這些恐怕是印贈經書的單位,所沒有料想到的事吧!
當然,佛教的法師和居士們所寫的著作,很少想到要收回版稅,保留版權,乃至於提出控告的作法。而且,能將佛法廣為流通,也是作者們歡喜的事。但寫的人太少,而讀者也不一定太多。每一個印經事業的功德主,經常都會於一個月之中,收到很多冊同類型甚至完全相同的一本書。他們原來的目的,是印行之後,給需要看的人,結果書又回到了自己手中,並還煩勞他們設法轉贈他人。
有些印經會,成綑成包地送到各寺院去,因此,我們常常可在寺院中看到大量類似的佛書。其品質通常低劣,不受人矚目,不能引人入勝,擺了一段時間之後,就必須另作處理,而處理的方式,大約就是送進焚化爐燒掉。這是對於物力、人力的浪費,也是對於法寶的褻瀆,看了令人傷心。
印經是好事,贈經是功德,我們還是希望有更多人投注更多的物力和心力,來從事於印經的大事業。不過除了特別有價值,和受到普遍歡迎的佛書之外,應該鼓勵更多的人來寫有分量、通俗化、適合於現代人需要的佛學書籍,並且要有計畫,按部就班地來推廣發行。
首先,要做需要量及需要程度的調查和估計,最好能將小規模的各種印經會集中起來,然後以區域性做統籌分配,此組織上的技巧,可比照花蓮慈濟功德會的作法。而品質上,則求精、求美、求專業化,若人才缺乏,必須要能適當尋求,或有計畫自己培養。對經典的印贈,更要講求紙張、印刷、裝訂等的高貴和莊嚴,如此,才能使讀者在得到一本佛學的經典及著作之後,會歡喜地看,珍惜地藏,夠分量地轉贈親友。
日本有一個佛教聖典協會,值得我們借鏡。這是一個很有財力的組織,但他們只送一本書,是英日文對照的《佛教聖典》,外觀精美而可讀性又高。贈送的對象,包括全國的大小旅館和飯店,置於每一個房間的寫字檯上,並歡迎帶走,定期補充。此種作法,是仿照聖經協會印送《新約》的方式,成效顯著,真是功德無量。
在臺灣,已經有人把這部書翻譯成了中文和英文對照。但若想於全省各旅社中,看到這本書,還是相當不容易的事。這是由於印送單位,人力和財力皆不足的原因,如果我們能把許多印經會團結集合成為一個組織,共同來做這種印送佛經的工作,相信一定可以無遠弗屆地把我們要送的佛書,送到每個角落、每一個需要它的人手中。(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五日《人生》二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