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民間信仰,具有四個條件:1.為了民間大眾的需要。2.由於鬼神力量的表現。3.一般民眾和鬼神現象的結合。4.鬼神現象能滿足一般民眾的需求。這裡無所謂合理或不合理,只要彼此有這需要就產生了信仰的事實。
就正信的佛教與民間信仰來作比較,所謂正信,是為了顯示和民間信仰的差別而定義的。因為自古以來民間信仰是社會結構的基礎之一,佛教所到之處,必然和民間信仰發生關係,要不就是被民間信仰所同化,而成為民間信仰之一;要不便是將民間信仰引伸為正信的佛教。所謂人能弘道,非道弘人,這主要是因人才的有無而定。
但是正信的佛教,從信仰的基礎功能而言,和民間信仰是相通的。所謂合理,就是要通過因果的原則來判斷和處理一切的事。也就是說,信仰的結果,可以有求必應,但是必須付出努力的代價。
比如說信佛求佛,一定可以達到消災免難的效果,也可以轉貧為富、轉危為安、轉賤為貴。有時是先得感應而努力在後,有時也可以藉著佛菩薩的加持力,於努力的過程中,通過重重的難關,順利地達到你所祈望的目的。或者祈求佛菩薩的加持,提早結束災難的時間,和減輕災難的程度,但在災難過去以後,還必須要好好的修行,自利利他,以求對佛菩薩的感恩,這是因果關係。
一切的善惡功過,都應有它的果報。由於信仰佛菩薩的關係,可以變動受報的程度和時間,那是因為你在信仰佛菩薩以後,一定也會像佛菩薩那樣為善治惡、自利利他、救濟眾生。佛菩薩為你作引導,使你有改過遷善的緩衝餘地。
至於民間信仰,因為鬼神的層次很低,他們沒有真正的智慧,僅是由於在做人的時候,造福人群,積聚了一些功德,成為有力量影響人類的鬼神。但在煩惱及無知的方面,跟人完全一樣,有喜怒哀樂、有妒嫉、有虛榮、有驕傲、有表現欲。因此,他們需要有人來恭敬、禮拜、擁護和跟從。只要你有所要求,他們就可能使你如願,達到除病、增壽、發財等等的目的。
他們沒有一定的理論根據,也沒有一定的條件,來說明因果的關係,這有點類似社會的幫派和黑勢力,只要你作為他們的順從者,你就得到他們的保護。對於整個社會的道德和價值的平衡,是不是講得通,他們是不管的。當他們勢力還在的時候,你可以安然無恙;當他們勢力消失的時候,那就樹倒猢猻散,他們再也保護不了你,你應該受的果報仍得自己去受。
當然,一般的民間信仰,多半不會違背人間的倫理,甚至也勸人去信佛、拜佛、布施、行善,但他們沒有一定的善惡標準,和一定的理論基楚,因此缺乏真正的智慧,只能構成地方性的和暫時性的一般風潮。並且鬼神的福報有限,一旦時候到了,他們也要隨著業力去轉生,便再也起不了作用,或逕由其他的鬼神取代了他們的位置。
如果民間信仰能夠和高級的宗教哲學結合,它就可能變為可大可久的正式宗教。比如基督教,若沒有借用希臘的哲學,完成了神學架構,也是民間信仰。當然它是經過了改變的,所以基督教的神學,不是希臘哲學。
今天在日本的好多新興宗教,都是由民間信仰開始的,然後很聰明地借用了佛教的理論,儼然以高級的宗教姿態出現,但它們根本不是佛教,只是狐狸披上了人的皮而已,那是附佛法外道,它們還是和佛教不同的,橫說豎說,總一定有一個超高的人格神在那裡,這和佛法基本理論的因果和因緣,已經有了根本上的矛盾。
又好比今天臺灣的一貫道等,它所依據的理論和經典,非常地幼稚和複雜,沒有歷史淵源,沒有哲學背景,只有想像、拼湊。他們也講所謂「無極」,結果「無極」是「老母」,「無極」是無,「老母」是有。他們既然是無神教,也是一神教,也是多神教,也可以說是一個雜教。因為它採取了儒釋道的一些理論,能在中國社會裡因應民間的信仰,或起或滅也有好幾百年了。
最近有一部影片叫作「十八王公」,內容是描述一條船在海上遇難,有十七個人沒頂,加上一條狗殉主,後來冤魂不散,常常在出事附近的海邊顯靈,漸漸地有一些人去祭拜他們,最後一傳十,十傳百,信仰的人增多了之後,便蓋了一座神廟,現在已成為臺灣北部香火鼎盛的廟宇之一了。由於它有求必應,所以影片的宣傳中特別強調它的神力不可思議,希望達到電影促銷的目的。從商業牟利的眼光來看,這種誇張的宣傳手法,也許無可厚非,但這情勢若漫延至整個社會角落,而造成許多人意識型態的偏差,其影響結果卻是相當嚴重的。
《論語》:「子不語怪、力、亂、神。」早在中國傳統的儒家,對於宗教的看法就是反對迷信的,試想,將一切的問題都交給不可捉摸的神去管了,認為神能解決一切問題的風氣,對現代社會的現代人來講,豈不是大諷刺、開倒車?因為它不能通過理性的觀點來評斷。雖然在宗教活動自由的社會裡,民間信仰的存在,幾乎是無可避免的事,並也不可能要求它是純理性的,但過分地迷信神力,將導致人類自信心的喪失、道德的淪落,無形中降低民族素質的層面。今後如何善用宗教信仰的力量,來提昇人類精神的層次,開拓智慧的領域,對社會進步產生正面的效果?在民間迷信色彩氾濫的當兒,這實在是值得吾人深思的課題。(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五日《人生》二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