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少數人的宗教
本章所稱的少數人,與一般國家所稱少數民族的意義相同。世界性的宗教,稱為大宗教,例如:佛教、基督教、回教。雖非世界性但有很多信徒的宗教,稱為多數人的宗教,例如:印度教、道教。信仰的人數不多但尚沒有滅亡的宗教,便是本章所稱少數人的宗教,此有很多,例如:日本的神道教、韓國的太乙教、越南的高臺教、中國新成立的軒轅教,乃至猶太教也屬這一類型。本書除將猶太教另章介紹外,僅選取印度的耆那教與錫克教,波斯的袄教,中國的理教做代表,因為這幾個宗教比較重要。
第一節 耆那教
耆那教的出現
印度的宗教思想,在西元前第六、第七世紀之間,由於恆河流域新興民族的王者階級之保護,自由進步的風氣盛行,這一風氣的出現,乃在對於婆羅門《吠陀》宗教的革命。於是,以祭祀為主的婆羅門教,一時失去了民眾的信心。代之而起的,分為兩大流:1.在思想的原則上,仍舊尊崇《吠陀》聖典的,有六派哲學的漸次發展。2.在宗教的信仰上,完全反對婆羅門教《吠陀》神學的,有六師外道的興起,此又可稱為反《吠陀》的沙門團。站在佛教的立場,耆那教即是六師外道之中的一種;站在整個印度文化的立場,佛教則是反《吠陀》的沙門團之一種。
耆那教的教主,今日已被公認是摩訶毘盧(Mahāvira)。事實上,依照耆那教的經典所傳,摩訶毘盧乃是第二十四祖。初祖是勒裟拔提婆(Rishabhadeva);但從初祖到二十二祖均為史前人物,年代難明。二十三祖名叫波爾斯伐那多(Pārśva-nātha),約為西元前第八、第九世紀的人物,乃係剎帝利武士階級,曾棄家修道於婆羅奈斯(Vārāṇasī)之林中。入定八十四日,成道後雲遊宣化,為時七十年。凡其弟子,均須遵守:1.不殺生,2.不說謊,3.不偷盜,4.不聚財。教徒可以結婚。
二十四祖摩訶毘盧(義為大雄),本名伐彈摩那(Vardhamāna),其父悉達爾德爾多(Siddharthartha),是武士階級的王者。伐彈摩那生於崗陀羅摩(Kundagrama 今之比哈省)。及長,即與耶素陀(Yashoda)公主結婚。到三十歲時,即出家修道。在外餐風宿露,戴月披星,苦行修禪,經十三年,乃獲覺悟,而成為「耆那」(Jina),成為全知、全能、全福的聖者。Jina一字在語源學上,乃為戰勝者或征服者的意思。因為它是一種剛毅勇敢的宗教,亦是自力自助的宗教。他們著重於默念聖哲而自淨其心,篤信道德律之因果,而不信上帝能夠赦罪。稱信徒初名為「解脫者」,後稱為耆那(Jaina)。摩訶毘盧的時代,約與佛教的教主釋迦牟尼(Śākyamuni)同時而略早。宣揚他的教義有三十年之久,七十二歲時,逝於王舍城(Rājagṛha)附近的波婆(Pāvā)。佛經中所稱的尼乾子外道,就是他了。
耆那教的教理
從哲學的本體論上說,耆那教頗與佛教不同。佛教主張「諸行無常」,認為世間的任何事物,毫無真實的常法可言,皆為隨時間而生起的異滅之相。耆那教則將本體分成兩種特性:一為「本質的特性」(Essential Substance),一為「附帶的特性」(Accidental Substance)。附帶的特性發生作用,則去來無定,彼此變更;本質的特性乃是本體的繼續存在,為永恆不滅的常法。佛教不以為有永恆不滅的靈魂,耆那教則堅信靈魂的永恆。故以佛教的見地,耆那教乃是「常見論者」。
耆那教把本體的延伸,又分為兩類現象;也就是說:本體是由兩大現象的擴展而顯現,那就是「命」(jīva),及「非命」(ajīva),也就是精神的及物質的兩種。「命」即是生命體,即是靈魂的別名。靈魂又分為解脫的及非解脫的兩類。非解脫的靈魂又分為靜止的及活動的兩類。
活動的生命體又分為四類:1.具有觸、味兩種根識的,如介殼、蝸牛等。2.具有觸、味、香三種根識的,如螞蟻、水蛭等。3.具有觸、香、味、色四種根識的,如蚊、蚋、蜂等。4.具有觸、色、聲、香、味五種根識的,如人類及高等動物。至於靜止的生命體的肉體很單純,僅有觸的意識而已。所謂「非命」,它的內容是佔有空間的事物,例如:法、非法、虛空,以及物質。物質又分兩類:1.地、水、風、火的混合物,2.地、水、風、火的原子。
耆那教對於靈魂的概念,則以為靈魂居於不同的肉體中,是由於過去所作業的傾向與影響。靈魂沒有一定的形狀,乃依肉體的形狀而定。靈魂雖是無形,卻不是無限,乃隨同所附的肉體而擴展。靈魂雖佔有空間,但只是在空間的不同部分有所出現,並非像物質一樣地佔有位置。所以,靈魂是瀰漫於空間,一個靈魂並不妨礙另一個靈魂同時出現在同一個空間位置。
耆那教以為,靈魂本屬於完善的,並具有無限的能力,所以仍可能獲得無限的智識、無限的能力、無限的信解、無限的歡愉。得到此等無限的條件,便是使得靈魂的本身要除去一切的障礙。此所謂障礙,即是由前世所造的業,而受到了現世肉體物質的束縛。故其深信:我人的身體,雖由父母所生,然而我人出生的環境、體質、膚色、容貌、體形、夭壽等等,則為前世的業因所感。因此,耆那教將靈魂的束縛,分為兩項:1.靈魂被業力所牽,名為「內在的束縛」;2.靈魂與事物發生了關係,名為「物質的束縛」。
如何能將束縛和障礙的靈魂得到解脫?有兩個步驟:1.「制御」(Saṃvara),即是不使新的事物繼續注入靈魂中去。2.「寂靜」(nirjara),即是將已與靈魂混合在一起的事物排除出來。其實踐的方法,則為正信、正知、正行,合稱之為三寶(Tri-ratna)。
耆那教的道德律
此所謂的道德律,即是正信、正知、正行的三寶,由此三寶,可成為耆那。
* 正信(Samyag-darsana):此即我人對於真理所持的尊敬態度。但是,耆那教並不要求其信徒,盲目地信賴其聖者的遺訓。故其聖人牟尼伯陀羅(Manibhadra)曾說:「我並不偏信於摩訶毘盧,亦不反對伽毘羅(Kapila)及其他學人。不論何人之教理,只要其合乎理性,我皆接受之。」這與佛教主張的「依法不依人」,可謂相同。
* 正知(Samyag-jnana):對大覺大悟者生起了正確的信仰,再研究大覺大悟者的教理,即是得到正知。但在學者的自內親證的正知,乃在於如實的認知「自我」。這要實踐了正行,才可使「自我」從「非自我」中解放出來。
* 正行(Samyag-caritra):人們如欲不使新業發生,並使舊業根絕,那就應該依據耆那教理,實踐七條善行:1.遵守五誓。2.慎言行,授施捨,戒殺護生。3.思想言行,要有自制的工夫。4.行十善──寬恕、直爽、真實、謙遜、克己、犧牲、清淨、無欲、苦行、獨身。5.禪修。6.克服由飢渴冷熱而起之苦惱。7.達到平和、真純、無欲及至善的行為。依之而行,即可獲得四種完善:1.無涯的知識,2.無限的信仰,3.無量的力能,4.無盡的歡愉。
五誓的內容
耆那教雖有七條善行,但也不是一致主張人人皆須有七條。有些耆那學者以為如能實踐五誓即可。所謂五誓略介如下:
* 不殺生:依照摩訶毘盧的看法,認為有情眾生固然有靈魂,即使植物、礦物、風火等,也有靈魂。並認為一切眾生,皆具有同樣的力能,眾生的存在也是基於互惠互助的原則,所以嚴禁殺生及不傷害萬物。今日印度的耆那教徒,即有在鼻孔上覆一塊四方白布,以免因呼吸而傷害到空氣中的小蟲。但對初信該教的人,則往往勸其先由勿傷害具有兩種根識以上的生命開始。
* 不妄語:說話要真實,並要能使人悅耳而生善念;應制伏貪、瞋、癡三毒;應制戲謔的言辭。
* 不偷盜:他人的財產,猶如他人的生命,劫奪他人賴以活命的財產,無異劫奪他人的生命。
* 不邪淫:此可解釋為守獨身。耆那教學者更有認為不但對性慾應節制,縱然是淫念也須停止,甚至凡是容許他人生起邪淫的言行者,亦在禁止之列。
* 不執著:應捨棄對於外境任何事物所生的依戀心。此即是束縛之靈魂求得解放的工夫。
無神的宗教觀
無神論的宗教,只有印度出現了佛教及耆那教。宗教而站在無神論的立場,殊為不易。耆那教之無神論,其理由如下:
* 神或上帝,我人無從認知:人們之說有上帝的存在,乃是由於推論而來。例如每一件事物,即是一種產品。產品乃由生產的人所造作。因此,視世界也是一種產品,所以世界也必有一製造的神或上帝。實際上我們並不能證明世界是一種產品,世界雖具有組合的原理,好像是產品,組合世界的元素卻是永恆的存在,並非是一種產品。同時,任何產品的製成,必由製造者的手足將產品製成,神或上帝既屬無形,無形的神怎麼能使物質造成世界?
* 宇宙的創造神,根本不存在:1.假若神是萬能的,那麼,一切物體均為神的創造。可是,我人日常所見的事物,均為人造的而非神造的。2.一神教者認為神只許有一個,如果由許多的神,依照各自的計畫創造宇宙,宇宙即不能和諧。此說也非真理,例如蟻塚及蜂巢的建築,即是群體的創造成果。3.一神教者以為神是永恆而完善的,也有矛盾之處。所謂完善,是除去了不完善而來,神若從未有過不完善時,則稱神為完善,乃幾近戲論了。
因此,耆那教否認有世界創造神的存在,他們以大覺大悟的完善人格,代取了神教的上帝而向之祈禱,以求指示迷津而已。實際上,世界的神教者,自原始人類的信仰而至一神信仰,他們所信的神,無一不是推想及擬人化的產物。並且也與社會制度有關。不統一的社會,有不統一的許多神;君權無上的社會,即會產生君臨式的一神信仰。理性的宗教,即對神的存在加以邏輯的考察,故有佛教及耆那教起而否定了專斷性的一神信仰。
耆那教的分派與佛教
耆那教在尼乾陀若提子(Nirgrantha-jñātaputra),即摩訶毘盧的時期,已成立了教團,擁有沙門一萬四千,比丘尼三萬六千。大弟子有十一人,其中二人於摩訶毘盧死後,繼續弘揚並發展此派的教勢。二百年後,在旃陀羅笈多王時,北方摩揭陀的教徒與南方迦爾奈多的教徒,在思想上發生了爭議。南方的屬於保守派,遵行摩訶毘盧的遺教,主張極端的苦行,稱為「裸體派」(Digambaras)。他們認為瑜伽苦行的人,應捨棄一切,即使衣褲,亦須捨棄。此派對於婦女的解脫,認為須轉男身之後始得。北方的比較進步,雖亦接受二十四祖的教理,卻以二十三祖波爾斯伐那多的見地為準,他們比較寬宏而能容納眾見。身穿白衣,稱為「白衣派」(Śvetāmbaras)。此派認為婦女亦可即身解脫。
白衣派的耆那教徒,實是受了佛教的影響。佛教不主張極端的苦行,佛教認為男人、女人出家者,均有即身證得離欲阿羅漢的可能。在家學佛的男女居士,均有即身證得第三果的可能。因此耆那教徒的白衣派在不知不覺中接受了佛教的義理,他們也對佛陀及佛的聖弟子們崇拜,一如崇拜他們的耆那及其聖弟子們。崇拜耆那的聖地,也崇拜佛陀的遺跡。甚至把其教主的一生傳記也盡量地寫得和佛陀的傳記相似。後來印度教有了女神崇拜,耆那教受其影響,也推出了一位叫作夏薩那提(Śāsanadevi)的命令女神,加以崇拜。
耆那教與佛教的相同之處很多,例如:同樣是無神論者,同樣信因果律及業力,同樣追求解脫,同樣以為道德的生活是解脫的階梯,同樣否定《吠陀》的神聖性,同樣不信祭祀。兩教不同之處也多,例如:佛教主張諸行無常,耆那教主張宇宙的本體是永恆的;佛教主張諸法無我,耆那教主張靈魂是永恆的常我;佛教主張眾生之中唯有情有神識,耆那教主張有情無情的一切物均有靈魂;佛教主張有情的神識乃是業熏成為種子的假名,並無不變的本體,耆那教主張靈魂是永恆的本體,業的造作是附屬於靈魂而牽引受報。
耆那教散布在今日的印度北部,信仰者尚有數百萬之眾,且多為工商界的人士,極為富有,所立寺廟、學校、醫院,多很莊嚴堂皇。
第二節 錫克教
錫克教的教主
錫克教(Sikhism)是印度晚出的小宗教,但在今日,信徒尚有六百萬以上,比起耆那教的人數,它是略佔優勢了。此教散居於西北印度的旁遮普省,以前僑居於上海的印度巡捕(俗稱紅頭阿三),大都就是錫克教徒,他們在上海也有兩座寺院。
錫克教的教主名叫難能(Nānak),西元一四六九年生於印度旁遮普省的拉和縣塔爾華堤村,父親是武士階級,現在已將該村改名為難能村,他死於西元一五三八年。由於他的母親信仰宗教極其虔誠,故在幼年時代,就受到深厚的宗教教育。據說難能七歲信仰宗教,九歲即能讀通波斯文的經典。後來錫克教的經典,大多由波斯經典的脫胎,許多的教訓,則為他自己的經驗。傳說他在九歲時,即向婆羅門教徒講道。
他的父親在政治上很有地位,並且使他得到一份很好的職位,在拉河省督的幕府中充當文案。但他對於名利心很淡,他所關切的是宗教,因此離家修道;唯其對於當時的各宗教均不滿意,所以立志改革宗教。他在最初修道期間,頗有耆那教的苦行作風。他出身於印度教家庭,又常接觸到回教中人,印、回二教常有衝突,他便主張在宗教的領域上,並無印度教與回教的分別。他堅信一神教,主張真純的內在信仰,反對偶像的崇拜。因此他有一偈(依周祥光《印度通史》一八一頁所譯):「上帝只有一,其名曰真理;或名創造神,或謂精神晶;不懼與不害,亦無時空限;既是無生品,永久長存在。 」
他雲遊各地,行遍印度各城,到過錫蘭和喜馬拉雅山,更到過回教的聖地麥加。他以堅定不拔的信心,忍受了各種的痛苦,向眾人諄諄勸告,所以有很多的印度教徒及回教徒,變成了他的信徒。他所最注重的,就是承認上帝為萬能的神,是最大的權威者。
難能死後,他的信徒遂創為錫克教。錫克(Sikha)為弟子的意思,由弟子所成立,並奉難能為其教主,嗣後也分了派;有的以難能為神道之一而加以崇拜;有的雖不以他是神,但也對他極其尊敬。前者近於印度教的信仰,後者近於回教徒對穆罕默德的看法。
錫克教的演變
難能臨終之時,曾提名其弟子奧伽特(Angad)為他的繼承人,成為錫克教的第二祖。他的信徒在奧伽特的領導下,成立了錫克教的獨立團體,以古魯(Guru)之名尊稱歷代的祖師,由祖師統率教團。
難能的遺作,即為錫克教的教義。到了十六世紀之末,由第五位古魯,阿爾求恩(Arjun)編集,而為根本經典,稱為《格蘭經》(Granth)。至第十位古魯,又第二次編集此教的經典,稱為《古爾蒙開》(Gurmukhi 意為師之金口)。此教經典為詩歌體,其中的大意,都是形容上帝的默示和對人們的勸戒,其性質類似《舊約》中的詩篇。錫克教徒極其敬重他們的經典,然而,至少有百分之九十的信徒,只知把經典當作偶像崇拜而不研究它的內容,這種精神正與回教徒之對於《古蘭經》的態度相似,雖不拜偶像,卻把經典取代偶像的地位而加以崇拜。
第三祖是阿摩爾陀斯(Amar Das)。他使錫克教正式成為一個有其自己之思想及習俗的社團。
第四祖是羅摩陀斯(Ram Das 西元一五七四~一五八一年)。他在旁遮普的阿姆梨多沙地方,確立了錫克教的本部區。
第五祖是羅摩陀斯的幼子阿爾求恩(Arjun 西元一五八一~一六○六年)。此人智勇兼備,富於組織天才。因在第四祖時代,即對軍事深有興趣,使錫克教的本區,儼然成為一個軍團組織,並改古魯為世襲制。到了第五祖時代,錫克教的教區,在政治、軍事、經濟上已形成一個王國的局勢。正因如此,便引起了印度的回教皇帝迦亨基(Jahangir)的猜疑,乃無緣無故地把他處死。
軍事化的結果
可是,錫克教的精神大致是從回教學來的,所以它的信徒們具有狂熱的信仰,也有勇悍的行動,何況他們本已組織嚴密,武力強盛。故當第五祖一死,激起了全體教徒的奮死反抗。因此而使宗教的信仰,變成了軍事的戰鬥。到了第十位古魯各文迪(Govind),為了報復殺父之仇,乃立誓要滅回教的帝國,唯以實力而言,這是不可能的。於是入山修煉,期能得到神通,並祀女神杜爾嘉,求神助力。對於教徒則施以軍訓,將全體教徒名為獅子(singh),皆蓄長髮並佩以劍,與回教徒做長期的周旋戰鬥。又重編經典,使原先平和色彩的根本經典,化為鼓舞慷慨悲憤的諸種規律,規定教徒的生活起居,養成狂熱勇猛的風氣。本來是信仰上帝萬能的宗教,到此已變成迷信祖師古魯的意志的狂熱之徒。此一形勢,也使回教的王朝頭痛,雖然流了很多信仰者的鮮血,錫克教仍如野火燒不盡的春草。等到回教的王朝在印度覆亡,錫克教的軍隊曾一度大張其勢。後來英國的東印度公司,在印度做了帝國主義者所做的事,錫克教才又放下武器,再度成為一個宗教的團體。因此,有人以為,錫克教的作風實無異是印度土產的回教。它的本質,的確是由「可蘭奉獻,否則刀劍」的回教而來,無怪它會走上軍事狂熱的路上去了。
第三節 袄教
波斯的宗教
本節所講的袄教,即是波斯的宗教。古代的波斯,即是現代的伊朗。在前面講過,波斯的伊朗人,原與印度的雅利安人是同一血統。雅利安人進入印度,發展出《吠陀》的婆羅門教,伊朗人留在波斯的,則出現了袄教。但由於兩個宗教是出於同一民族的分張,所以兩教之中所持的宗教信仰及其所信的神祇,也有好多是出於相同的淵源。
但是,由於波斯的天然環境,促使波斯的宗教形成一種特色,那就是善惡二元論的宗教,即是第二章所說的二神教。因為波斯的民族,具有快活的氣質及勇健的人生觀。然其生活於高原地帶,農地的耕作不易,卻又必須要與大自然的力量戰鬥,克服寒暑的氣候,乃成了他們日常的生活。於是,將此來自大自然的敵人認作可惡的力量,唯其雖有可見及不可見的惡敵和人作對,人們卻不該對此世界失望。因為除了惡敵,必然尚有保護人們的善的力量。終究,邪不敵正,善的力量必定可以征服惡的力量。所以,波斯人在如此的情況之下,一方面毫不氣餒地與可惡的力量戰鬥,一方面又祈禱善的力量保護,把世界視作善與惡的戰場,亦即是光明與黑暗的戰場。由於這種信仰的基礎,開出波斯的文化、政治與宗教,乃是著重於現世生活的,是戰鬥態度的。
因此,在政治方面,西元前五百五十年左右,波斯出了一位雄才大略的國王,叫作居魯士(Cyrus 有譯古列斯)。至西元前五百三十九年,又使巴比侖成為波斯的附庸,也成了巴比侖霸業的繼承者,征服了全部的小亞細亞。在宗教方面,即產生了善惡二元論的CB07503教。
拜火教與袄教
印度歐羅巴民族對於火的奉祀,幾乎是一致的,不過希臘與羅馬的祀火,是當作祖神崇拜的;印度雅利安人的祀火,是對火神阿耆尼的崇拜。它的職能,是在施恩於眾,拔苦予樂;波斯的火神阿脫爾(Ātur),職能是在滌妄焚垢。
我國稱拜火教者即為CB07503教。例如《唐書.西域傳》說:「西域諸胡事火CB07503者。」《酉陽雜俎》也說:「德建國烏滸河中,有火祆祠。」這似乎是說拜火教就是袄教,其實拜火教與CB07503教是有區別的。
在袄教之前的古波斯人,以火神阿脫爾是主神阿訶羅莫他的兒子,嘗與惡神阿劣曼的部下叫作阿斯赫大訶迦(Azhidahaka 毒蛇之義)的戰爭,火神阿脫爾即用他的火光誅殺毒蛇;此是以毒蛇代表罪垢和黑暗,以火代表潔淨和光明的象徵而起。這個觀念,到了西元前第六世紀時,因為以色列人做了巴比侖人的附庸,又做了波斯的附庸,以色列人嘗被巴比侖人集體放逐到美索不達米亞,接觸到了波斯的宗教,又被好心的波斯大王居魯士釋放,回到巴勒斯坦時,以色列人就接受了波斯宗教二神信仰的要素,把他們原先的耶和華上帝屬性中的暴惡面,分裂出了一個魔神撒旦,波斯惡神阿劣曼的部下是毒蛇,以色列的《舊約》中也就將撒旦寫成是一條蛇。關於此點,待到第七章中再加說明。
至於袄教之被認為即是拜火教,也非無因。袄教產於波斯,故對火的奉祀,仍不放棄;但在袄教的祀火,僅是枝末的祭式,已非主要的教義。
袄教的教主
袄教的教主叫作瑣羅亞斯德(Zarathustra)。所以,此教既被稱為莫他教(Mazdeism),又被稱為瑣羅亞斯德(Zoroastrianism)。瑣羅亞斯德約生於西元前六百六十年,據傳說:他是由一個十五歲的童貞女所生(此為耶穌由童貞女生子的先例)。他在童年時代即已非常聰慧,並且宅心仁慈,愛護一切動物而不加傷害。三十歲開始傳道,信仰最高的主神阿訶羅莫他;莫他教之名,即由此神之名而來,此為清潔高尚的正義善神。崇信此神的瑣羅亞斯德,他自信也能自身達到聖潔的地步。他自稱是阿訶羅莫他的使者,神派他來向世人傳道,勸世人悔改。他願犧牲其一身的幸福,而為阿訶羅莫他神的使命來努力工作。他勸人勿飲酒、勿邪行、勿欺誑,而以真理清潔為其教旨。
瑣羅亞斯德是個誠實而剛直的人,敢以直言,不畏權勢,以致大家都對他抱著敬而遠之的態度。據說:他努力傳道十年,僅只得到一個信徒。但他並不灰心,終於受到了波斯國王及貴族大臣的信仰。他娶了波斯大臣的女兒為妻,他的女兒也嫁給了波斯的首相。他的宗教,即成了波斯的國教。因他娶了兩個妾,卻造成了與後來的回教一樣的多妻主義。又因他所信的主神贊成以武力鬥倒惡神,所以也激勵了波斯帝國的成長。
袄教的神
袄教的主神阿訶羅莫他,據袄教的經典《阿吠陀》(Avesta)之釋義稱,阿訶羅(Ahura)是「主」的意思,莫他(Mazda)是「智慧」或「賢」的意思。在瑣羅亞斯德以前的波斯人,已經把阿訶羅莫他當作善之神來崇祀,但是除了崇祀此一善神,同時還崇拜日月星辰、靈鬼牡牛之類的神,所以尚是多神教的性質。
到了瑣羅亞斯德,即完成了二元論的宗教信仰,他站在善的立場,崇奉主神阿訶羅莫他,又依阿訶羅莫他的啟示而與惡神阿劣曼鬥爭。阿劣曼經常驅使惡魔,誘惑人間,陷人以罪孽,給人以困惱。因而,主神阿訶羅莫他,即命其部屬征討諸魔,爭戰不已。兩陣相戰,各有勝負。所以人間的年景,也有豐凶的差異,但到最後,惡神必將敗北。故凡人當修德積善,誠心禮敬阿訶羅莫他,邀其福佑,以避惡神。
可見,袄教雖被列為二神教,其所事奉禮敬的,仍為一個主神阿訶羅莫他。
分期與分派
根據袄教的看法,將此世界的全部歷史定為一萬二千年,分作四個時期,每一期均為三千年。
* 第一期的三千年中,為主神阿訶羅莫他的精神創造期。所造的物雖有感觸的知覺,卻處於不動的狀態。
* 第二期的三千年中,為主神阿訶羅莫他的物質創造時代。在此期中,惡神阿劣曼的擾亂作用,也開始生起。
* 第三期的三千年中,為善惡兩神的意志在此世界發生衝突的時代。瑣羅亞斯德即生於此期的末葉,奉善神之命而創立真的宗教──袄教。
* 第四期的三千年中,為袄教支配世界的時代。最後,善惡兩神大會戰,惡神及其眷屬皆被消滅。
這種分期法是信仰的,當不是史實的,正如其他各宗教一樣。
波斯地處高原,水不易得,凡事多仰於火。也許有如西藏地方,有因缺水,乃至沐浴也用烤火來代替,所以火有潔淨與滌垢的作用。主神阿訶羅莫他常使火神征討惡魔,故成拜火教;主神之下另有一位太陽神密德羅(Mithra),太陽與火,同為光明清潔的象徵物,所以又有了太陽教(Mithraism);善神是光明的代表,惡神是黑暗的代表,因此又有了明暗教(Manicheism)。主神住於天上,祀神乃對天祀,故被中國人稱為「示天」的袄教。太陽教在波斯的薩薩尼王朝(Sassanid 西元二二六~六五一年)時代稍前,曾傳播於羅馬帝國,一度成為基督教最危險的勁敵。明暗教創於薩薩尼王朝的初期,傳入羅馬,西元十二世紀,明暗教在中古時代的歐洲復活,而成為基督教的一個異端。
袄教傳入中國,據姚寬的《西溪叢語》所載:「唐貞觀五年(西元六三一年),有傳法穆護何祿,將袄教詣闕聞奏。勅令長安崇化坊立祆寺,號大秦寺,又名波斯寺。」宋朝志磐法師的《佛祖統紀》中也說:「太宗時,波斯穆護,進火袄教,勅建大寺。」但到唐武宗會昌五年(西元八四五年)滅除佛法之時,祆教同遭池魚之殃,從此遂在中國絕跡。
最小的宗教
袄教興起於波斯,可是波斯的袄教,幾乎已被後到的回教消滅,如今大概已不出十萬人口的教徒,可算是今日世界有名宗教之中的最小一個了。回教消滅袄教之際,其中的一部分教徒逃亡到了印度,總算倖免於難,保存了它的活標本,現在大半散居於孟買,被稱為帕栖人(Parsees)。不過,他們的人數雖少,對信仰大都極其熱誠,注重禮拜禱告,很能勤儉耐勞,崇尚自由意志,能夠樂觀進取。所以他們在印度諸民族中,可算是富裕、仁慈、有教養,且能善待婦女的人。
袄教產於東方,故也有東方宗教的特性,那就是不用武力或政治力量來做傳教的工具。當居魯士王征服了巴比侖的時候,不但不以他們作為國教的袄教信仰隨著政權向外推展,相反地倒是釋放了被巴比侖政權放逐出來的以色列人,並資助他們重建耶路撒冷的聖城。
第四節 中國的理教
祕密社會的宗教
在未談理教之先,需要談一下祕密社會的宗教,因為這是明末清季的中國宗教的一個大勢。明朝末年,滿清入關,入主中華,明末的遺民無不憤慨,既在政治及武力上無法達成反清復明的願望,便由愛國志士轉入地下,組織祕密社會,保養忠誠之心,以待時機的來臨。
但是,政治色彩的任何活動,均為當時的環境所不許可,於是藉著宗教之名以保存發展他們的實力,發展成為各種的祕密社會。歷史最久的一種,即是「白蓮會」。相傳此會起於元朝的韓山童,後來也稱為「白蓮教」。韓山童圖謀反元復宋,到了清朝高宗乾隆年間(西元一七三六~一七九五年),則有該教首領劉松及其徒眾,一再謀叛清廷。白蓮會之外,尚有各支派,例如「順刀會」、「虎尾鞭」、「義和拳」、「八卦教」等。八卦教中又分「大乘教」、「金丹八卦教」、「義和門」、「如意門」、「離卦教」、「坎卦教」等。餘如「義和團」(又稱大刀會)、「小刀會」、「理教」等,都是白蓮會的分支。
白蓮會係以念佛的名義為掩護,實際是在教忠、教孝,以圖推翻異族的統治。白蓮會的各分支,均以儒道釋三教同源的見地來作為宗教的信仰。起初均為政治的企圖,到了理教便漸漸變為宗教的一型。理教本出於道教,但據清德宗光緒九年(西元一八八三年),御史李璲的一個奏章中說到:「理門以戒人吸煙及飲酒為名,互相傳引,人數眾多,聞係白蓮教變相,教首在天津,請飭密拿。」以此可見,理教與白蓮教的運動,也有淵源。
除了白蓮會的主分支之外,尚有「天地會」、或名「三合會」、「三點會」、「洪門會」,此會的分支則有「清水會」、「匕首會」、「雙刀會」。另有一種「哥老會」,或稱「哥弟會」,分有青幫、紅幫,又有黑幫、白幫。
這些祕密社會,到了清末民初,有部分併入孫中山先生的興中會;有部分流為上海等地的聞人賢達;有部分成為地痞流氓;有部分則淨化而為宗教的形態,理教即其一例。
理教的教主
理教稱他們的教主為教宗,為祖師。那就是生於明末熹宗天啟元年(西元一六二一年)正月十三日的楊萊如,名宰,字廷賢,簡稱之楊祖。他是山東即墨人,是明莊烈帝崇禎十六年(西元一六四三年)的進士。明崇禎十七年,吳三桂引清兵入關,清帝順治登基,詔告天下,凡為明朝的遺臣逸士,進朝加封。楊祖雖亦被詔,但卻堅不做貳臣,拒不出為仕。以孝母終養為志,以度人救世為願。可見,楊祖乃一明末遺臣,與白蓮會等祕密社會中人的性質相同。
從宗教的立場而言,楊萊如出身於道教的全真派下,是丘長春所傳龍門派中的人物。所以理教的目的,是求「了凡」而生於道教所說的「大羅天」。我們又知道,全真派的創祖王重陽,是以道教的立場而兼採儒釋教義的。所以理教的楊祖,即託言於清世祖順治三年(西元一六四六年)三月初三日,因在其母的廬墓守孝,感得觀世音菩薩化現一位老人前來度化,並授與《真理法經》,命他普度世人。理教因此即以觀音菩薩作為他們的信仰中心,稱之為「聖宗古佛」。但在三年喪服滿後,楊祖並未立即傳教,而是到河北的岐山瀾水洞,隱居潛修。到了清聖祖康熙四十年(西元一七○一年),八十一歲時,始下山雲遊,廣結善緣。以他所採的藥物,製成「茶膏」,作為普勸戒煙、戒酒用的良劑。清高宗乾隆十八年二月初八日,以一百三十三歲的高齡,逝於河北的岐山。
楊祖的繼承人是尹祖,被稱為尹老先師,名岩生,字重山,號來鳳,乾隆初年生於天津科牛村。乾隆二十八年二月一日,接受了岐山楊祖所遣使者毛來遲送到的「法寶文牒」。乾隆三十年四月八日,首在天津永豐屯創立理教公所,尹祖自撰一聯:「公陳道義參佛理,所納心猿蕩凡塵」,以此說明他的宗教信仰是道釋雜陳。尤其是在清仁宗嘉慶十一年(西元一八○六年)十二月初一日,臨欲命終之時,他對弟子們說:「眾師弟,余本月初八日,大數屆滿,要回大羅天,侍奉佛祖。」這是更加明顯,是用道教的底子,假借佛教的觀音,乃把觀音佛祖,送到道教的大羅天上去了!然而,如果不明理教的底蘊,一進理教的公所(教堂),你會以為是佛教的道場。因為理教公所正殿是供的聖宗古佛(過去正法明如來),又稱金身老佛爺,那就是觀音像;前殿供有彌勒像及韋陀像,很像是佛寺的山門;楊祖及尹祖的偶像則設在公所的樓上。
理教的教義及教儀
理教在義理上面,沒有什麼發揮;因其行法方便,道理單純,故在民間發展頗速,主要是在教忠教孝,教做一個平實的人,崇尚五倫,實踐八德,而且要恪守五戒:1.不邪淫,2.不竊盜,3.不吸煙,4.不欺妄,5.不飲酒。五戒之中,特別注意戒煙及戒酒,並且製成戒煙歌及戒酒歌,說明煙酒危害人生的道理。故從建立人間安樂的功用上說,理教是值得推行的。所以到民國以後,理教的活動已由祕密社會成為受國法保護的宗教社團之一,而且由國內發展到了東南亞各地。政府來臺之後,理教也在一九五一年開始傳教。臺北的理教公所,原來也就是佛寺。
若想知道理教的教理,那就請看理教的經典,它們是:《無字真經》、《在理真經》、《忠經》、《孝經》、《黃庭經》、《道德經》、《觀音經》、《心經》、《金剛經》。正好是儒、道、佛三教並收的陣容,與全真教初期所用的經典,幾無二致。
我們從楊萊如所造的《在理真經》,可以看出理教的內容,現在抄錄如下:「靜守持念觀自身,耳目隨心聽潮音。四海澄清光明現,當人居在五行中。蓮臺上面持真語,法輪常轉運乾坤。普照世境隨心變,貫滿崑崙三界明。一切萬物俱有性,氣是玄妙性中根。內裡陰陽誰識破,識破還是養性人。
大道不離方寸地,如若外尋枉勞神。人能省悟師傅理,晝夜辛勤念在心。 」
因此,理教在修持工夫上,也是儒、釋、道雜行。他們循著儒家的入世規範,守五倫、踐八德,止於至善;同時參學佛法,修煉道術,為出世的行程。此稱之為性命雙修。
從理教的齋期及法會,也可看出是道、釋雜糅的信仰者。他們的齋期,分為兩大類:
* 六大齋期:1.正月十三日,楊祖誕辰。2.二月十九日,聖宗古佛顯化菩薩身聖誕。3.四月初八日,尹祖創立理教公所紀念日。4.六月十九日,聖宗古佛顯化菩薩身授記紀念日。5.九月十九日,聖宗古佛顯化菩薩身得道紀念日。6.十二月初八日,尹老先師了凡成真忌辰。
* 三小齋期:1.正月初一日,向佛祖朝聖拜年。2.三月初三日,聖宗古佛首度楊祖受理紀念日。3.八月十五日,幫陪監護師陞座度道紀念日。
理教每年有三次法會,乃是道教的產物:1.正月十五日,上元法會,上燈祈禱。2.七月十五日,中元法會,放河燈,追度無祀亡靈。3.十月十五日,下元法會,祭祀祖先。
理教的教制
據傳說,楊萊如在生之日,即已建立了理教的人事制度。他於岐山瀾水洞,自任總領正為提點大法師,對弟子毛來遲等,點放成為各座法師:1.領正為傳教大法師,2.幫正法師為襄理領正傳教,3.幫陪監護各座為上座法師,4.護法為守壇,5.另有看山、管理教產、總承辦、承辦、攩眾、催眾、辦道等的職位。
這些職稱,直到來臺復教,仍是如此。現任的總領正是趙理明。總領正有權提名點放他的繼承人,以及點放理教的各級職位,所以稱為提點大法師。
因此,理教的教團,即有兩類分子:一種是普通的信徒,一種是受職的教士。他們稱信徒為「信士」。受職的教士則有兩種稱呼:總領正、領正、幫正、幫陪,均稱為「法師」;護法、看山等人,稱為「理士」。理士的稱呼,亦得通用於法師。
信士們入教,稱為「在理」,必須經過引見、虔求及保證的手續;經過數月時間的「隨理」:每逢初一、十五及齋期到理公所,熟習教規之後,始許受理。信士受理之後,除了戒煙、戒酒及於朔望齋期,到公所參佛求願外,日常生活,不受教規拘束。理士的日常生活,也可隨緣合俗。
儒、釋、道三教同源之說,最早見於漢末牟子的《理惑論》。至南宋的河北,出現了新的道教全真派,乃是三教同源論的具體化。到了理教,雖自道教的全真派中蛻化出來,卻不再以道教自居。從外貌上看,且有傾向佛教的色彩,此為三教同源論的獨立化。這種趨勢,說明了中國文化精神的涵容性及消融力。正如佛經中說:大海不拒百川,始能成其廣大。最可貴的,中國這個大海,不論你是什麼品種的文化之魚,進入中國的文化之海,雖被容受,卻又無虞被人消滅。例如理教的成分,識者一看便知。
因此,理教這種東湊西湊的宗教形態,雖然未必理想,他們對於化世導俗的努力,還是值得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