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 理論
佛是以人生為中心來考察世界的。佛認為宇宙現象的真理本是固有的,佛之學說只是把它說出來。佛說宇宙一切現象皆由於一種能之表現,此種能之表現有二面,或即二種方式出現,所謂二面,即動的與靜的。動的一面是世間一切現象,靜的一面是一切現象的消失或一切現象的本來面目,故可稱為一元二面論。此種「能」與平常所謂的能不同,平常的能是物質的,可分的,可變的,而佛所謂的「能」為不可分的,不能變的,其小無內其大無外,甚至無法以世俗的文字語言方法來表達,僅能用微妙的心情來體會體證它。
此種根本「能」的出現亦為動的,亦為靜的,是一種東西而有兩面表現,遂產生世間一切現象和它的本來面目,此種「能」無法以科學方法說明它,因科學方法尚太幼稚不能領悟其境界。動靜是一種能的兩種表現,譬如波和水,又如佛像和鑄像的金質。
一件事物或心理狀況都有兩面表現。從現象的一面看去,它是動的,有實在感的,變化的,生滅的,無常的,如幻的。但從本體的一面看去,它是靜的,空的,沒有固定性的,不變的,不生不滅的,常恒的,寂靜的,它具有兩個方面,所以只看見一面或認真一面便錯了。也不是單這面,也不是單那面,也是這面也是那面也不偏於任何一面。兩面都看通了便是了解中道。了解了一切事物的真相,實相,真實,真如,如實,換句話說就是真理;明白真理可以得到解脫。將動的一面認作真實而執著它便是凡夫。
將來科學發達或終有以科學方法證明的一天,目前只能以哲學方法討論它。以哲學的方法說,對宇宙的現象別的學說既均不能徹底說明,均有漏洞,僅佛理尚無法被證明有缺點,依哲學辯證法,既無更佳理論超出佛理,而又不能舉出其錯誤,則佛理在「新理論」未出現前,應為正確的理論。
四、二 應用
自釋尊降世以來迄今二千五百餘年,中外古今,信者豈能以億萬計。其中上自君王,下至平民,智如聖哲,愚如庸俗。應有盡有,俱盡一生之力,以追求體驗。若無何可證,或行之無用,天下寧有是理?即就現世而言,佛徒當以億論,內中決不可能全是愚蠢無知之士。亦不可能犧牲了人世間種種享受而去熱心佈教救人,而且西洋的哲學家科學家正在努力追求佛學。即此一點已可說明佛理已為眾人體證而證明成立,證明其實在性,這是最適合於科學的證明了。
凡是修持的人,都可以在內心有深淺不同的體驗,所謂「自知自覺自作證」。一步一步的修證上去,一直證到涅槃,就是最高圓滿的境界。
由以上的理論,佛理生出一切佛法,一切達到此目的的方法。我們從尋求真理得來的結果,自然是理信不是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