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 研究的目的—需要
我們研究佛學的主要目的,是生活上的需要;因為佛理直接影響「生活」的真義。我們生活之中,人人所厭的是痛苦,人人所需求的是快樂;而佛的最終目的,確實是要給人減去痛苦,更進一步的造成內心永恆真正的快樂,因此我們需要他。在消極方面,他給我們除去其他任何方法所不能減去的痛苦,積極方面提高我們內心的境界,達到真正永遠的其他任何方法所求不到的快樂。試分述如下:
二、二 我們的痛苦
二、二、一 痛苦的痛苦
二、二、一、一 病苦
病苦分肉體上與精神上的,肉體上的苦自不必說,精神上的痛苦是時時刻刻出現的。普遍對之唯一的辦法為以時間戰勝,除此以外別無他法。然漫長的時間的折磨,本不易忍受,而設或有新的病苦,又將如之何呢?
二、二、一、二 老苦
老來齒搖髮落,體力衰退,不能享受人間樂趣,而死的陰影無時不在追隨中,虛此絕望之境,能無心灰意懶?
二、二、一、三 死苦
死時身體之苦自不易忍受;而一切世間萬物,一旦拋棄,更感悽然不捨。
二、二、一、四 不如意苦
不如意苦有下列三種:
二、二、一、四、一 希望不遂—即求不得苦
世上任何美好的事物,世人均無不全力以求,換言之,即人人有欲望,此種欲望如求而不得,必致苦悶。
二、二、一、四、二 愛者別離
所喜愛的人物或事故,因環境變遷的關係,一旦不得不賦別,必生苦惱。
二、二、一、四、三 憎者相會
愈不願遭遇之事,偏偏遭遇,愈怕壞的環境,結果環境每況愈下,無時無刻不在相逼;畏懼厭憎之人,偏偏狹路相逢,所謂不是冤家不聚頭,這種種都是苦。
二、二、二 快樂的痛苦
二、二、二、一 快樂不常苦
快樂自不能算苦,但世間沒有一個永恒的快樂,所謂「好景不常」。快樂既不能保持永恒,則喪失時即感覺苦惱。快樂愈大,失掉時愈苦。所以愛人遽爾決別時,常有「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之嘆。又如中了獎券,幾萬拿到手的時候,高興得很,其樂無比。但設或一旦為匪人搶去或遺失,則其悲憤的痛苦,真是筆墨不可形容的。實際呢,他並未較一般人損失更大,不過仍和未得獎前之財富一樣。意外之財的喪失,何必痛苦如此呢。這種種都說明了快樂的不常,不能永恒保持,確為絕大痛苦。
二、二、二、二 習慣則無樂的苦
上面說快樂不能永恒是苦,再進一步看,即使快樂的事情是可以永恒保持的,是否能得到永恒的快樂,仍成問題。譬如說鄉佬偶爾有機會進城來坐坐汽車,住住洋房,吃吃大菜,其樂實似登仙,不可言喻。但反觀每日坐汽車,住洋房,吃大菜的美國人士,他們處之如常,並不覺其樂。此無他,習慣使然的關係。設使鄉人如此享受卅年,則亦必不以其為如何快樂的事,故世間一切的快樂,為刺激的比較有感覺;一旦習以為常,則索然無味,而更思另一刺激的快樂。故此比較的快樂,刺激的快樂,為流動的,變易的,仍不能算是永恒不滅的。反之佛門不生不滅無求無貪的真理,才是真正永恒不變的快樂。
二、二、二、三 不苦不樂的痛苦—無常
一部份的人,強調人生本來不苦,或不苦不樂,無需佛法,這也是有語病的。如對現實的苦不感其苦,除深明真理者外,則等於無感覺,決無其事。若謂有可樂的事而不樂,甚而至於也不願求樂,則是無欲望,消極,自亦非正常。故所謂不苦不樂者,實無有其事,是遠離事實的空論。實在說,世事時刻變化,縱有好景,也不能常,所謂世事無常。而且死的陰影,逐漸接近,想起來那裏有快樂。
二、三 解脫痛苦得到快樂的方法
解脫痛苦的方法,有物質方面與精神方面,但都是不徹底的,暫時的。惟有佛法,才是徹底的,究竟的。說明如下:
二、三、一 物質方面
自然科學的發達,可以改善生活的水準;社會科學的發展,可以改善團體的安全,增進團體的幸福。但能否解決痛苦呢?
除痛苦,增享受—人的欲望無止境,不能滿足欲望叫作苦。但如前言,新欲望習慣之後,有更新的欲望生出;如此下去,欲望愈來愈多,水漲船高,豈是科學所能趕得及的。所以這種以自然科學提高生活水準或滿足欲望來解決痛苦,是暫時的,局部的,有限制的,有止境的。
社會科學,以團體力量來生產,來節制,增高生活水準,來統制防止利益衝突的痛苦,這只能當團體力量存在時可局部達到目的。設或力量一薄弱,或團體瓦解,或被其他團體侵犯,則一切的一切,亦歸於無有,生活水準降得較前更低,痛苦愈甚。這種暫時的局部的解決痛苦的辦法,是不徹底的。
二、三、二 精神方面
心理上的—有用精神心理的方法來解決痛苦增進快樂的,如心理上的鼓勵自慰等。阿Q的精神,催眠術的利用等,也有暫時解苦增樂的功用。然而騙人自騙的方法,是不徹底之法,而事實上亦只屬於暫時的,此等自騙的力量一旦消失過去,仍舊恢復以前的痛苦。所以暫時的忘苦增樂,是不徹底的方法,不足取的。
二、三、三 佛法——真正解脫痛苦增進快樂的方法
佛法對此問題的解決辦法,是根本用另一種超世間的眼光來看世間一切現象。明其理窮其究竟,因而感覺世事的不常不永恒為一種必然的趨勢,所謂因緣生,緣起,凡是因緣生的東西,都是虛妄不實,和合而成,或時刻變壞的,流轉的,不可把握的,叫作自性空,或無自性,或無我,就是沒有固定自性的意思。我們將此理觀察清楚,就可以不固執,不隨著流轉。取消了這些執著流轉的心念,便可將心念證入(體會到)真實境內而得到真如,真常,極快樂,極安靜,極平穩,極坦然,無掛無礙,自由自在,消除一切煩惱,痛苦,恐怖,得到最大解脫的崇高內心境界,這就叫作出世,或超世間。明此真理,更進而體證此超世間的理。一經體證得到以後,則對世間之萬事萬物不去執著認真,自生自滅,不動我心了。惟其如此,則煩惱的解除是可能的,成就的,根本的,徹底的,究竟的,所發生的內心的真快樂,也是永恒的。至於此種佛理之詳細情形,及如何可達到體證之道,以後當可略略說到。
二、四 我們從那幾點感覺到佛法的需要
我們不能解決的問題是什麼—我們生於世上,決不願糊塗下去,而想清楚明瞭。我們感到有些切身問題不能解決,假如佛法可以解決這些問題,才是我們所需要的。這些問題是:
二、四、一 人生問題
人活著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想不明白的地方很多,如下:
二、四、一、一 苦樂問題
人生為甚麼有苦樂?怎麼樣可以離苦得樂?
二、四、一、二 行為問題
我們應如何處理事?
二、四、一、三 目的問題
我們活著到底為甚麼?
二、四、二 宇宙問題
宇宙是怎麼一回事?世界各種現象怎麼來的?有因緣沒有?
以上這些問題,可以分看其他方面和佛法對它的解釋,而考慮那種解釋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