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珠法師講述
1991年於香港佛教文化中心
宗教是甚麼?宗是宗旨,教是教化,確立一定的宗旨,教化社會人群,謂之宗教。可以說,宗,是一種親自體證的特殊經驗,教是將自己親證的經驗,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使人了解信受奉行。所以,宗教該是聖人之言,被於下者,令人尊敬,崇拜而能長善救失,改住修來。
例如,釋迦牟尼佛,在菩提樹下所體證的人生真理,謂之宗,釋尊本乎自己所證的人生真諦,介紹給眾生,令眾生和自己一樣,也能夠體證人生真諦,獲取特別經驗,謂之教。原則上,宗重於證,教重於解,證解合一,知行並進,謂之宗教。因此,宗教該是真實的,親切的,絕非謊言,更不可假設或捏造。
不信仰宗教的人,是無法理解宗教的特殊經驗,誤以為宗教是屬於迷信,或是人類愚昧的幻想。殊不知宗教是人類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因為人是具有知情意精神活動的高等生命,知屬理性,情屬感性,意屬靈性。理性用於文學發展、哲學思考,與科學發明。感性用於藝術的創作、情感的發揮,和人與人間情感的交流與維繫。至於靈性的開拓,便是宗教信仰,情神文明,和人格的提昇。
因此,自從有人類史以來,無論是那一時代,那一民族,都不曾離開宗教信仰。如果沒有宗教信仰的時代,該是黑暗的時代;沒有宗教信仰的民族,該是野蠻的民族;沒有宗教信仰的人生,該是缺憾的,愚昧無知的人生。準是可知,宗教之於人生,是何等的重要。而宗教與人生的關係,又是何等的密切。可以說:人類在正常生活中,是不可能沒有宗教信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