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了四十歲左右,一般是人生積累比較好的時候,往往也是比較迷茫的時候,很多人面臨著這種轉型的困惑。這樣的人不是沒有財富,在別人看來精神財富物質財富他們都具備。如何去轉化這些財富,很多人都有困惑。這些人中,有專家學者,有高級職業經理人。從佛教的角度來講,他們只是聰明能幹,而沒有智慧。因為他們迷茫,實際上還是沒有安全感。對下一步自己所要做的事情,遇到困難挫折時不知道怎么處理,害怕去面對。以前二三十歲時一身是膽的狀態沒了,雄心霸氣沒了,被社會磨得差不多了,難得有了點成就,怕失去名,怕失去利……
我們應該這樣做:選擇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哪怕失敗了,覺得做得快樂就行了。人的一生當中,每天都在做重複的事情,在重複當中去改變,改變其實並不是很大。比如有人選擇做慈善。做慈善,無論在精神上、體力上還是財力上,都要付出很多。如果這種付出讓你覺得快樂,盡管花費了錢財,還要搭上自己的身體力行和時間,也不會有怨言。我認識很多做慈善事業的人,最後累得自己渾身是病了,即使到死也很欣慰,很快樂。這是因為他選的生活和事業讓他覺得為此付出時間和精力是有價值的。
人在二三十歲時的選擇都是在充實自己的知識技能、社會經驗和爭取名利的道路上。而等到四十歲時需要選擇的是,要想想我們接著活的每一天到底有什么價值——是做個行屍走肉為了一日三頓溫飽呢,還是開著名車兜兜風旅遊這樣晃悠著過日子?或者是把自己所累積的財富拿來和別人分享從中得到滿足呢?
其實,我們應該把自己生存在這個世界上的價值凸現出來,四十歲以後應該讓自己的生命有光亮。我們燃燒自己這根蠟燭,而把別人照亮了,我們要靜靜地享受照亮別人的感覺。當我們感到自己生命價值時,就不會有任何恐懼感。
有個台灣人,是個大電子公司的老總,賺了很多錢後到西北做慈善事業,後來病了,最後在那裏為自己最喜歡的事業而往生,他很快樂。宗教人士為了傳教而往生的也很多,他們同樣是快樂著離開這個世界的。
人應該選擇一種讓自己生命過得有價值的生活。如果我們活了很久,而對社會卻一點貢獻沒有,一輩子都在消費財富,最後死的時候回想是一場空,沒有做對自己有意義的事情,對別人更沒有做什么有意義的事,這個時候是人真正遺憾的時候。
四十歲的人大部分已經積累了很豐富的人生經驗,如果可以在精神層面對別人多付出一些,那就很有意義了。所以,為什么很多人講“四十歲以前為今生而活,四十歲以後為來世活”。所謂“為來世活”,並不代表說只是為了死亡以後活,而是讓你在四十歲以後身體機能越來越差的時候,要珍惜生命,讓自己的每一天都很有意義。
盡量為社會為眾人去奉獻付出,過得坦然,到死的時候回顧所走的路,如果有來世,就沒有恐懼心,就不會因為覺得自己人生過得沒有意義而恐懼了。
四十歲以後選擇一個你認為快樂的方式去過就好了。這個快樂,每人的標准不一樣。有的人覺得賭博很快樂,有人買名車飆車算是很快樂了,這些快樂是短暫的,他的苦永遠會比快樂多。像我的弟子中,就有很多人喜歡買名車,買後沒快樂幾天,為找個地方放,不是租房子,就是專門買房子,又要花掉一大筆錢。如果放在那兒不開,車就會壞,於是要有人開車,但自己沒有時間和體力,只能找人開,又怕人家偷……這一系列的煩惱就來了,所以這些人的快樂是短暫的。
在為別人付出當中所得到的快樂是真正的快樂,是永遠的快樂。比如一個孩子因為貧窮失學,我們花一點錢就可以讓他繼續上學,這個孩子可能因此會考上大學,也改變了他的一生。每當想到這些時,會覺得自己非常偉大。這種為別人的付出,才能為自己帶來永恒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