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自己肯爭氣,我們盡可以不卑不亢,擇善固執,因為自助而後人助,辛苦的血汗不會白流,大眾的肯定終將為我們的努力作最佳的證明。
政治的導向與觀念的偏差,往往也使得弘法工作的推展倍增困難,最明顯的例子,如三十年前的台灣,只准基督教人士四處傳教,對於佛教的弘法活動卻不予認同,即使自己出錢製作電視節目,也遭有關單位駁回,說和尚不可上電視。有一回,我問他們:“連續劇中不是常有和尚出現嗎?”所得到的答案竟然是:“那是假和尚,可以說法,真和尚不可以說法。”令人啼笑皆非。我告訴自己:“總有一天,我一定要扭轉這種不公平的待遇與似是而非的觀念!”
經過多年的努力,我終於在一九七九年首開先例,製作台灣佛教史上第一個弘法節目。此後,由“甘露”到“信心門”,由佛經講座到“星雲禪話”,由“每日一偈”到“星雲法語”,我遊走三家電視台,非但邀約不斷,而且從過去自掏腰包的自製到現在電視台自願出錢的內製。應觀眾要求而將節目內容付諸文字,所出版的書籍也受到外界出版商的喜好,紛紛前來洽商,希望我能給予他們出版的權利,想到佛法能藉此普遍流傳,我也都欣然應允。
目睹社會人士對佛教的觀感,漸漸由排斥轉為接受,由肯定到進一步地讚許時,心中最欣喜的莫過於為佛教爭得了發展的空間。
我不但在弘法上努力開拓天地,還積極興辦文教事業、慈善事業,而且都先後獲得台灣當局的表揚和肯定。我之所以費盡心力擘畫各種佛教事業,固然主要是為了廣利眾生,另一方面也是想替教界爭一口氣,改變大眾對佛教的誤解與否定。
建寺安僧本來是好事,但也麻煩。佛光山一九六七年開山,經過十年的申請,至一九七六年才拿到寺廟登記;福山寺也是歷經八年的奮鬥,才成為合法的道場;圓福寺則因為地方財稅單位主管的刁難,險些被充公拍賣,靠著慈惠過去同事的幫忙,暫緩查封的時間,才在千鈞一發中拯救出來。
披覽聖典,翻閱教史,諸佛菩薩的不為惡魔所擾,歷代祖師的不被亂世所惑,不也是“爭氣,而不生氣”的最佳例子嗎?他們基於“不忍聖教衰,不忍眾生苦”的慈心悲願,將全副身心拋灑於生命的時空裡,往往所爭回的,不僅僅是佛教事業的振興開展,更是千萬人法身慧命的亙古長新。我雖自愧有所不足,但常思追隨效法。
反觀今日的社會,心中不免感慨萬千!一些人為了爭取私利,而不惜爭狠斗勝,他們即使贏得了一時的勝利,卻往往輸掉了一生的幸福;即使自己獲得了富貴榮華,卻危害社會,貽禍子孫。還有一些人在困境當頭的時候,不但一籌莫展,反而自暴自棄,徒然使親者恨仇者快,遑論對國家社會的貢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