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初也是心外求法,覺得別人都不好,只有自己才對。一九五四年元旦那一天,我翻閱過去的日記,發現都是在嫌別人如何不好不對,突然對於自己丑陋的心態感到慚愧。為了向昔日的自己革命宣戰,我不惜將數十本從大陸帶來台灣,寫了十多年之久的日記付之一炬,經過這麼一燒,對自己的愚昧方才有一點點覺醒,不禁回想起自己過去所從事過的革命事蹟。
二十歲那年,我踏出佛教學院大門,身處局勢動盪不安及佛教地位低落的年代裡,眼見社會種種的危難,耳聞眾生痛苦的呼喊,我也像許多熱血澎湃的僧青年一樣,擁有滿腔改革佛教的抱負,有鑑於太虛大師的教產、教義、教理革命,因為沒有自己的地盤,以致功敗垂成。所以我與同道們欣然接受南京華藏寺,並且訂定新生活規約,試圖藉此恢復叢林學團的道風,然而這豈是一個經懺道場所能做到的?失敗自是在意料之中,這是我生平以來第一次的革命。
一九四九年來到台灣之後,才發現此地佛教地位更是低落,許多佛寺被軍營軍眷所佔住;基督教可以公然到寺院傳教,散發傳單,但對於佛教的弘法活動卻多所限制;至於社會人士謗佛毀僧的言行更是不勝枚舉,報紙、電台、電影、小說,甚至教科書中,都有曲解佛教的地方。當時的佛教徒們大多像驚弓之鳥,連自己是佛教徒都不敢承認,遑論挺身而出,護法衛教。許多人說這是因為民眾多隨政商人士信仰基督教有以致之,我卻認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唯有佛教徒具有向自己革命的決心,將本身的思想、行為健全起來,積極弘法利生,努力為民謀福,才是振興之道。
一九五二年,當我以二十六歲之齡,當選為台灣佛教會常務理事時,為了替有為的僧青年在教會中爭取一席,以期會務更有朝氣,進而促使佛教的迅速發展,我多次直言不諱,抨擊長老把持教權,應及早退休。自己一無建樹,卻想先反對別人,這樣的革命當然注定是要失敗的。
是年五月,我應邀駐錫宜蘭雷音寺。由於來台數年之間,目睹佛教徒佛道不分,只知趕赴齋會,祈求福壽,卻不知佛法真義,遑論內修外弘,對此我早已感慨於心。這時又見到寺院佛殿內供奉了一百多尊神像,自忖正好可以藉此教育信徒,遂將其全部收藏起來,只供佛像,以正視聽。此舉雖然觸犯部分地方人士的習慣,幸好我也另有基礎,所以才沒有被人打倒。這一次革命的小小胜利對我不無鼓舞之效。
後來,為了出外布教,屢被干涉,我前往治安部門據理力爭;因為運用現代聲光器材弘法被警察取締,我也與有關單位周旋到底;對於名伶顧正秋在永樂戲院唱戲誣衊佛教,我致信抗議。儘管長老、信徒反對我提倡以歌聲弘法,並且以殺害為恐嚇,我仍然義無反顧,不為所動。在親身經歷了這許多佛教制度思想的革命之後,我慢慢地發現自己也和世上的政治家、社會家一樣,向別人革命總不可為也,最好是先向自己革命,先去除自己的我執、法執,方足以自利利人,廣度眾生。
像我初來台灣弘法時,對於當地迷信的習俗深不以為然。但是後來漸漸發覺,信仰是有層次的,就好比學校分有小學、中學、大學,我何必對每一位初入學的人要求如此嚴厲呢?其實,迷信比不信要好,回想過去大陸鄉村方圓幾十里沒有一間派出所,維繫治安的也往往只是一間寺廟,任何人有了紛爭,只要雙方當事人在神佛面前發誓,就得到解決。由於大家具有“舉頭三尺有神明”的觀念,不敢為非作歹,所以能相安無事。這說明了迷信也有其效用,比起什麼都不信,或誤信邪教,迷信至少還有維護善良習俗的貢獻。更何況在佛教的歷史上,玉皇大帝、財神爺、城隍爺、關雲長等都是護法神;大陸上的佛教學院也經常收留道士就讀,我何不效法古聖先賢,秉持包容與尊重的理念呢?經過一番心理上的自我革命之後,我一改過去二分是非的看法,進而從內到外開拓了更寬廣的空間。所以早年我設立的念佛會,往往都是先借用神道的寺院成立,大家和平共存,友愛協助,為宗教融合添增佳話。我也曾到指南宮參觀掛單,並在祈夢室上睡過一宿,甚至我創立的南華大學所聘請的首任校長就是研究道教多年、曾任道學院院長的龔鵬程先生。自弘法以來,我曾到新竹城隍廟多次講經開示,也曾遠赴馬來西亞天后宮多次主持法會。我不但到過北港媽祖宗聖台弘揚佛法,而且幾十年來,我一直想寫一首讚頌媽祖的歌詞,雖已醞釀多時,可惜尚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