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七年,張少齊、張若虛父子創辦《覺世》旬刊,邀請我擔任總編輯,那時我經常在宜蘭、高雄兩地奔走弘法,想到如果每週再專程到台北從事編輯工作,一來日後車資路費不勝負荷,二來時間不敷使用,恐怕事情做得不夠周到,所以答應他們先為代理,期限一到,請其另找高人,並言明萬一找不到適任人選時,再來為其效命。
一九六二年,就為了兌現這一句承諾,我再度受其請託,接辦《覺世》,至今發行二千多期,每期發行量逾四十萬份,在台灣佛教界亦屬首創。雖然常常為了不願退票,我不知歷經多少艱辛困苦,但也從辦事當中增長了許多智慧,未嘗不是人生一得。
一九六七年,我將位在三重的“佛教文化服務處”讓售,以所得款項買下麻竹園佛光山的建地,這時台北的同道們取笑我說:“你終於無法在台北發展,只有往南部發揮了。”我回答他們:“我還會再回來的。”三年後,我見佛光山已初具規模,為表示對當初的承諾不退票,就在台北羅斯福路成立普門精舍,聚眾熏修;後來遷至松江路,易名為“台北別院”;一九七八年,又搬到民權東路,正式定名為“普門寺”。一九九四年,應信眾要求,更在松山火車站旁增闢台北道場,在內設立佛光會、社教館、美術館,將佛教與藝文結合起來,在熱鬧都會中廣植淨蓮。一九六三年,我曾赴馬來西亞弘法,數年後,我開建佛光山,這時新加坡福海禪苑住持宏宗法師回台灣湖口探親,在與我見面閒聊時提及,當時台灣有很多寺院都向新馬一帶化緣,而他自己就已經收到了三十多本的緣簿。我聽了以後,當下告訴自己:我開建佛光山不但不向新馬一帶的信徒化緣,而且將來如果自己沒有力量布施,絕對不踏上新馬土地一步。
一九八三年時,佛光山首次組織弘法團至馬來西亞時,檳城信眾分四路排班列隊,跪拜供養,歷經數小時,計收到十七萬馬幣,我立刻捐給馬來西亞佛教學院,以示兌現心中諾言,不為自己退票。十餘年來,我在新馬弘法所得一切紅包錢,也都悉數資助當地寺院。直至今日,除黎姑因為與佛光山有特別的因緣之外,開山三十年來,我未曾向新、馬人士募款。
一九九○年,巴黎明禮法師邀我前往法國弘法,當時一位黃老太太皈依之後,要求我到巴黎建寺,當時我隨口說:“好。”回到台灣後,黃老太太與其女婿鐘勝利前來再度懇請。為了承諾不退票,佛光山在經濟萬分拮据之際,由其介紹,在巴黎買下一座古堡,成為佛光山在歐洲的第一座道場。一九九六年十月,國際佛光會在巴黎召開第五屆會員大會,古堡道場成為大家流連忘返的據點。看到會員代表欣喜的表情,不禁憶起首度前往探勘時,氣溫僅有零下兩度,我們師徒數人在雪花飄飄中,巡視四周田園風光,隨即促膝於古堡一角的火爐旁,暢談未來,直到天明。至今想來,仍然感到溫馨無比,意猶未盡。
自建道場,固然需費甚鉅,接管他人的寺院更是耗時費力,困難重重,我向來不喜與人紛爭,所以不願接辦他寺,但往往都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為了對別人的承諾不退票,而與一些寺院結下不解之緣。嘉義圓福寺原本是一座被人查封拍賣的寺院,為不忍佛門聖地就此凋零,在林慈超居士介紹之下,於即將拍賣的前一天,我和慈惠同往嘉義稅捐處情商拍賣延期。幸好當時稅捐處處長魏建言先生是慈惠過去未出家前在宜蘭的同事,因此願意寬限半個月,讓我們得以籌得四百萬元贖回廟產。但是接手之後,才發現寺內還有住家、工廠,為了對林居士的好意實踐不退票的承諾,我又忍痛再花上近千萬元搬遷費,才保住這個百年古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