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愛情的本質,夫妻關係的類型,並非消極的認知、宿命,就認為只好如此悲哀命運過一生,相反的,而是在面對彼此的問題時,積極尋求解決之道,好好互相善待。爭爭吵吵在所難免,如果能保持理性的態度,有誠意的互相溝通,互相體諒,不要記恨(從某種角度而言,因為自己有問題,才會記恨別人,如果自己能學習慈悲,別人的誤會諷刺,就可以視作「虛妄」,就可以不記恨),問題總有解決的時候。就怕「主觀認定」、「無中生有」,無法溝通,不講道理,也不認錯道歉,一味指責對方的不是,問題大概也永遠無解。
從學佛的觀點,修行本是要了生脫死,不入輪迴,但誰能保證今生修行必定成就呢?如果效法佛菩薩行菩薩道,也必須要有願,重回世間,進入輪迴。以居士身修行,婚姻問題在所難免(其實更正確的說法,居士修行,是隨順因緣而不強求因緣。如果出家修行,婚姻問題自然可免)。最好的情況,夫妻共修,共組學佛家庭,了今生之緣,又能共行菩薩道。(拋家棄子的修行方式,並不圓滿。有些人說「要修行就要出家」,通常這些人認知不清,不然就是只會要求別人,自己不做的批評者而已。)
萬一有惡緣宿債時該怎麼辦?是一走了之嗎?是拒絕來往嗎?我個人的觀點,除了消極忍受,也要積極化解,善待對方,勿讓惡緣成為今生的夢魘,兩人成了怨偶。更積極的作法,是讓對方了解學佛佛的好處(就個人的經驗,須要一位對方能認同,又能相信的「善知識」,才能讓對方信服,憑自己很難說服對方),可以接受學佛人,進一步本身本雖然有些困難,如果因緣到了也水到渠成,說不定還比自己精進!),兩人互相「慈悲」對方,在菩薩道上互相扶持。在有惡緣宿債時,這時忍辱的功夫相當重要。
如果對方就是不學佛呢?別急!想想當初自己,還不是由不學佛轉入學佛的呢?所以這時應以更和善的態度對待對方,不急著要對方學佛,更不能責罵對方,說對方業障重(罵對方「不學佛就是業障重」,這種是傲慢的心態),等到對方發覺自己所作所為,皆能符合佛教的慈悲心,柔和忍辱時,才會覺得學佛的確很好(能做到慈悲,而不是掛在嘴吧上說說而已)。如果對方真的學佛了佛,應保持「協助鼓勵」的心態,而非「嘲笑數落」的心態,不然學佛的心再熱。也馬上就泠了。
萬一經過這麼多努力,對方仍執迷不從,還是欺負虐待呢?(甚至還認為你學佛,就該慈悲我、侍候我;我沒學佛,所以不必慈悲你,也可欺負你。)如果「確定」自己已完全盡力做到「慈悲喜捨」(至少能無怨無悔的付出),宿緣已了(該還總該還清),然而對方仍認為理所當然,絲毫不改,我個人的角度,是對方無此褔報,應該早早離開才是,不須留戀。學佛人是「學佛」,學慈悲智慧大丈夫,不是「學懦弱」,該捨則捨則捨。(行菩薩道,應「不捨眾生」,但不是「不捨婚姻」,可以協助學佛,但不一定要留戀婚絪)。
最後祝福所有學佛家庭,夫妻同心,排除障礙,共行菩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