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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戒殺長壽的真相 了凡弘法學會譯整

戒殺長壽的真相 了凡弘法學會譯整

【附錄二】認清自殺的真相

[日期:2010-08-1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了凡弘法學會譯整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附錄二】認清自殺的真相。

俗話說:「淹死的人啊!吊死的人,都要找替身啊!都要找替身,所以叫做替死鬼啊!替—死—鬼。」淨空老法師在了凡講記中說到:「凡是自殺的都要有替身,才能再去投胎;如果沒有替身,他也相當苦。他吊死的地方,還得另有一個人吊死他才能得自由。現在有些車禍也是如此,他不是自殺的,是偶發事件,是橫死的,也都要有替身。橫死是很不吉祥的,所以我們要留意一下,某個地方常常容易出車禍,那個地方有冤鬼,他在那裡等待找替身。」

※醒世千家詩上說:「江蘇吳江有個姓蔣的,與人賭氣輸了,服毒自殺。後來附在他妻子身上向人說:『我不該死而死,結果被罰進枉死城(地獄的別名),火床銅柱,慘苦萬分。因此才知生在人間一日,勝過死了千年。』勸大家寧可氣死,不可自殺,以致後悔莫及。大哭而去......。」

※ 果報類編下卷說鈴上說:「鎮江人張大,旅居揚州,康熙七年五月病死,見了閻王。王說:抓錯了人!你既然到這裏,可捎一封信到陽間。於是,令一鬼兵引他遊覽一座城市,城門口匾上寫著『枉死』兩個字。他看到很多鬼魂,拖著一尺多長的舌頭,自稱是吊死鬼。每天到這個時辰,必須再度經歷上吊之苦。後又見到很多鬼魂,身體腫脹,衣服盡濕,自稱是投水自盡的。又見到一些鬼魂,有的無頭,有的斷喉,有的七孔流血,自稱生前是自殺而死、服毒而死的人。他們這一天定時照生前的死法表演一次,苦痛萬分。那些鬼魂又異口同聲說:『我們在生時,都認為一死了事。但想不到死後痛苦到這般,真是悔恨都來不及了。』張大說:『那些鬼魂到何時才能重新投胎做人呢?』鬼兵說:『不能了。大凡閻羅王殿前託生做人的鬼魂,乃十分少有。人身難得,反而不知珍惜,而尋短見。這些人在陰間辜負了閻王一番鼓勵在世間為善做人的恩義,在陽世又辜負了父母三年乳養的大德。何況一個人自盡,往往會使陽世親眷遭遇司法訴訟,真是害人不淺。因此閻王最恨這些人,判決他們入畜生道,不容易投胎人身......』看完了這一幕,他回報閻王,閻王說:『你回到人間,可以把這番話告訴世人。』然後閻王大聲拍擊桌子,張大才悠然醒來!」

※ 袁子才先生說:「杭州北關門外,有一棟房子,經常鬧鬼,人不敢住,重門深鎖。有一個姓蔡的讀書人,要買這棟房子,別人都認為不吉利。蔡某人不聽。等到買賣契約畫了押,家人又不肯搬進去。蔡某自己跑去把門打開,點著燭一個人坐在這棟房子裏。夜將過半,看到一個年輕女子輕飄地從戶外走來,頭上圍著細綢巾,向蔡某行跪拜禮。一方面又拿一根繩子掛在屋樑上,把頭伸進去,作上吊的樣子。蔡某面無懼色。那女子再掛一條繩,向蔡招手,蔡把一隻腳彎著伸進她作成的繩結裏。那女子說:『你弄錯了!』蔡說:『你錯了才有今天,我沒有錯!』那女鬼大哭,一面仆在地上禮拜,然後隱去。自此這棟房子裏鬧鬼的事,便沒有了。蔡某人不久又中了進士!」見「子不語」

【書籍目錄】
第1頁:慈心於物 第2頁:昆蟲草木,猶不可傷
第3頁:忍作殘害 第4頁:射飛逐走
第5頁:發蟄驚棲 第6頁:填穴覆巢
第7頁:傷胎破卵 第8頁:縱暴殺傷
第9頁:非禮烹宰 第10頁:散棄五穀
第11頁:用藥殺樹 第12頁:損子墮胎
第13頁:春月燎獵 第14頁:無故殺龜打蛇
第15頁:【附錄一】淨空老法師在了凡四訓講記中,有關戒殺的開示 第16頁:【附錄二】認清自殺的真相
第17頁:【附錄三】李炳南老居士對戒殺與戰爭因素的開示 第18頁:【附錄四】律航大師對避免戰爭的開示
第19頁:【附錄五】淨空老法師開示—如何避免核子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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