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科學的觀點,我們是父母提供精蟲和卵子的直接產品,但是關於比人類個體更為重要的心的發展,科學不能夠給予滿意的解釋。
從科學的觀點上,我們絕對是父母所生,正如生命之前有生命,但是關於生命的原生質科學家仍然是一無所知。
從佛教的觀點上,我們是行為的後果所生,父母僅僅地提供我們基本的物質,正如生物之前有生物,在入胎的時候,是業力限制住最初的意識,它殖下了胚胎,正是這種不可見的業力,從前生中產生,又產生身心的現象來完成三位一體的人格。
關於生物的出生或入胎的條件,佛陀說:
「在結合中當三種條件發現的時候,生命的精子可以殖下,如果母親和父親在一起,但是如果不是母親的生育期,以及那個「待生之物」不現前,那麼沒有生命的精子可以殖下;如果母親和父親在一起,同時也是母親的生育期,但是待生之物不現前,那麼沒有生命的精子可殖下;如果母親和父親在一起,並且是母親的生育期,待生之物也現前,那麼由於這三種條件結合,一個生命的精子殖下了。」
因為此地一個待生之物的出生,別的地方一個生物必須死亡。一個生物的出生——它嚴格地意識著蘊或者是這條現前的生命心靈與物質的現象的生起——相當於過去生一條生命的死亡——正如(在習慣的稱謂上)在一個地方太陽的昇起意義著在第二個地方太陽的落下。這種令人迷惑的陳述由於如幻的生命,正如一個波浪,而不像一條直線那樣的容易使人明白。生與死只是同樣過程的階段。出生前導死亡,換句話說,死亡前導出生。這種生與死不斷的連續,與每一個個體生命之流連接,構成為人所知的娑婆世界——往返的漫遊。
如果科學能夠最終地成功於從非活動的物質中產生生命,如果嬰兒能夠有一天從試管中生出來,那麼根據業力,這個成就對佛教再生教理完全沒有不同了。這種業力透過生命的元素可以證明,經過自然的生物學程序,在同樣的方法上用人工把它帶在一起。這種活動有機體的產品,可以和神造天地最後吹動空氣的學理相提並論,但是它無論如何不會影響到佛教對生命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