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人生使用權
以卜卦、算命為生的盲胞,深深體悟到:“既然人生沒有’所有權’,我為什么要苦苦地置產呢?我要將辛苦賺來的錢,發揮在真正有用的地方!”
前些日子,我在台北接到本會打來的電話:有一位住在高雄的盲胞,帶了十幾位盲胞和他的子女,專程來到本會。這位盲胞開出六、七張共一千萬元的支票,捐給慈濟做建設基金。
工作人員問他為什么這樣發心?他說,自小就過著坎坷的日子,三歲時母親去世,由祖父母撫養;到了六、七歲時,祖父母又身亡。由於身體不好、乏人照顧,罹患眼疾又沒適時妥善治療,因此眼睛在五、六歲時就完全看不見。他的童年,就是在黑暗貧困中度過。
長大後,他以卜卦、算命為生。由於大家對他都很信任,所以賺了不少錢,除了買一棟房子安身之外,還另外買一棟房子置產。
有一天他收聽“慈濟世界”廣播節目,聽到我說:“人生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單會賺錢不稀奇,會用錢的人才有智慧!”……這些話令他感到很震撼!
又有一次,他聽到我說:“現在名醫很多,但良醫有限。因此除了建醫院外,我還要辦醫學院。”他將我說過的三句話連在一起,想到自己小時候就是失去醫治的機會,又乏人照顧才會失明,以致一輩子痛苦地生活在黑暗中。目前自己已有一棟安身的房子,再置產又所為何來呢?
他深深地體悟到:“既然人生沒有‘所有權’,我為什么又要苦苦地置產呢?我要將辛苦賺來的錢,發揮在真正有用的地方!”因此,他對子女說:“現在我們已經有了住的地方,另外那一棟多出來的房子,如果要分給你們五、六個子女,每個人也分不了多少。錢是我賺的,讓我把它用在有意義的地方吧!倒不如把房子賣了、捐給慈濟,發揮人生的使用權。”
多感人啊!像他能夠把錢用在適當的地方,用得多美!偏偏有很多人把錢用來花天酒地、狂飲豪賭,以為這樣花錢才夠“氣派”,最後身敗名裂、傾家蕩產,這樣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