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說一個故事證明我言不謬,在明朝正德年間有一位江陰縣的王縣長,其人粗暴無比,素不信佛,有一天招集部下官員皆不到,怒甚!那天正值附近觀音寺,做觀音法會,寺中有一尊沉香觀音像,很有靈異,是日全縣的胥吏,皆在那裏參加法會;這位縣太爺偵查得悉,在盛怒之下,毀廟焚像。
不久縣令入覲,中途忽然心痛不已,醫藥罔效,自知焚像獲咎,迎請高僧,為其懺罪,僧曰:「大士普照十方,幻軀猶捨,豈為一像生瞋恨者?但護法諸神,欲彰現前之報,恐不免矣。」此縣令果不治而死,我們從這個故事就知道那位軍人,落海而死,皆是護法諸神的賞善罰惡。
奉勸諸位,你們甯可心中不信,切切不可加以侮辱和毀謗,佛菩薩雖然大慈大悲,大肚子包容,可是護法神的瞋心是很大的,恐怕容你不過,到了那時已經悔之晚矣,諸位今後當以此事為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