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研究心得
1、筆者自民國七十三年起陸續出版「不可思議的因果現象」一、二、三集以來,由於各地讀者閱後紛紛加以支持,以致該書不斷的再版,目前由筆者出版的部分,第一集已經印到第三十版,第二集「要怎樣收穫就要怎樣栽」已經印到第廿四版,第三集「我怎樣改造了自己的命運」已經印到第十七版,三集的合訂本也印到第六版,此外還有相當數量的雜誌社及出版社陸續翻印這幾本書,其出版的數量,根據筆者粗略的估計,大概可能已經遠遠超過兩百萬本以上。俗語說:「無心插柳柳成蔭」,沒想到當時為了鼓勵學生和提供友人行善的經驗而出版的這幾本小冊子,出書後居然受到社會一般民眾如此熱心的迴響和支持,他們不僅不斷的加以助印,而且還紛紛參加實際的行善活動,使得這幾年來為數極多的偏遠學校及貧苦的家庭,遭遇不幸的民眾、清寒的學子甚至許許多多的孤兒院都受到更多的照顧和溫暖,看到這些意想不到的豐碩成果,筆者深深感到無限的安慰,筆者認為這是自己一生中所作的最有意義的一件事。
2、有關因果方面的看法,筆者曾經在拙作:「不可思議的因果現象」一、二、三集中,尤其是每集後面的部分,均有詳細的闡述,現在謹將其中比較重要的部分,分別補充說明如下:
目前社會大眾有人所以不相信因果,最主要的原因乃是有許多的「反證」或「矛盾」,因此懷疑因果的真實性,關於此點,筆者在「不可思議的因果現象」第一集中「對林博士來信質疑的答覆」一文裏面已有詳細的解說,現在再補充說明為什麼這些反證或矛盾事實上並不成立,而是一種誤解。第一,一個好人,尤其是大家公認的好人,有時卻遇到車禍,病痛或重大的意外,這時許多人就認為「好心沒好報」因此就不信因果,這實在是一種武斷的偏見,試問一個好人難道就不可能犯過錯?放眼古今中外,請問有那一個人在虛心檢討和捫心自問之下能認為自己一生中所有的作為都百分之百的正確,所言所行的一切絕對都是符合道德的善行,而沒有絲毫的自私自利或害人利己?縱然這一生都沒問題,那麼請問前生曾不曾犯過錯?每年政府公開表揚推崇的好人好事代表,請問那一位敢大膽的說,他過去從來沒有做過一件錯事?因此一個人,不管是多好的人,如果曾經犯過錯(儘管這些人錯誤比較少),然而基於「惡有惡報」的原則,他們理當必須接受應有的惡報,一俟這些惡報受盡後,才享受應有的善報,那麼這有什麼矛盾呢?至於「惡人沒惡報」的道理也一樣,我們知道一個壞人,不管如何的作惡多端,相信他在過去以及前生中也必定多多少少的曾經作過有益家人、社會或眾生的善事,他所有一切的言行,相信也不大可能百分之百都是不道德的罪行,既然如此,基於「善有善報」的原則,他也理當享受這些應有的善報才是,等到這些善報享盡之後,才開始接受應有的惡報,唯有如此,才是公平合理的現象,因此佛經云:「為善必昌,為善如不昌,必有餘殃,殃盡乃昌」,「為惡必殃,為惡如不殃,必有餘昌,昌盡乃殃」,基於這種認識,我們就不能隨便根據一個人一時的、短期間內的遭遇就立即武斷的表示沒有因果現象存在。
第二,所謂「善報」或「惡報」應有更一步的看法,我們應該知道,「善報」並不一定全都是積極的,明顯的「喜事」例如升官、發財、登科、得子等等,有時減輕惡報(或劫數)的程度,例如車禍受傷變得很輕微,病痛程度減輕或期間縮短,生意虧本減少,意外災害減少,苦惱的程度減低等等,也都可以說是另外一種方式的善報。此外,所謂「惡報」也不一定全都是消極的,明顯的「劫數」,例如車禍、病痛或種種令人傷心苦惱的事,有時減少善報的程度,例如本應享受高壽的福報,結果卻提早去世,本應享受美好的功名,結果卻名落孫山,本應享受美滿的婚姻,結果卻無法白頭偕老......這些也都可以說是另一種方式的惡報,因此我們也不應以一個好人或壞人一時「沒有」遭受到一般公認的,「應有的」「喜事」或「壞事」,就武斷的認為沒有因果報應的現象,這些都是很明顯的道理。
3、在所收集的資料和個案中,筆者發現絕大部分的民眾都認為要行善必須要用錢,以及有錢才能行善,而且捐出的錢越多,功德就越大。換言之,捐款的大小與所獲的功德是絕對呈正比例的,其實這種觀念並不十分正確,因為捐款是財施,只是各種善行項目中的一種,佛教認為佈施有三種,一種是財施,用金錢或食物或其他物質救助別人;一種是法施,教人明瞭各種道理,勸人為善,使其改過自新,獲得智慧;另一種是無畏施,用自己的時間,自己的力量去服務大眾,安慰別人,使其免除痛苦或危險。此外星雲法師曾說:「佈施法門多,初品錢財與物質,中品發心力供養,上品隨緣說好話,上上品歡喜與恭敬」,由此可見用錢佈施只不過是最初步,最起碼的善行而已,而其他不花錢而且更有意義的善行可說非常多,因此一般民眾行善的觀念確實需要改進。高雄有一位黃小姐曾打電話給筆者,她說母親身體不好,脾氣很暴燥,很難侍候,因此家裏的氣氛常常令人很難受,而她自己也因為男友的問題情緒很低落,意志很消沉,甚至常常想要自殺,但是目前又沒有工作,因此沒有錢佈施,要怎麼辦才好,筆者建議她不妨幫忙分發善書,後來她每一個禮拜都將筆者送給她的好幾箱因果的善書設法分別送到各地的寺廟、醫院、車站、郵局及其他公共場所,幾個月後她打電話來表示,作了這些工作後由於覺得心理很愉快,心情很開朗,現在已經不再像過去那樣的消極和悲觀,此外她的母親健康也比過去改進了很多,脾氣也變得好些,因此覺得非常奇妙。
有一位周姓老師曾向筆者表示,她的父親對父母非常孝順,對兄弟姊妹與親戚朋友也非常關心和仁慈,對服務的公司不但極其認真負責而且不貪不取,非常清廉自持,因此被大家公認為大好人,後來他的子孫個個都非常傑出,而且也都非常孝順,成為人人稱羨的模範家庭,可見「百善孝為先」「孝悌也者,其為人之本矣」,由此可知,能實踐「孝順」「友愛」和「廉潔」的工夫比只是捐款行善的功德還大。
4、用財物佈施行善雖然很有功德,也非常方便,可以幫助我們解決很多問題,(由前面無數的實例可以證明)。不過我們必須強調,財施並不是萬能,它不能幫我們解決所有的一切的問題,原因是一個人如果過去所犯的業障非常嚴重,例如謀財害命、貪騙別人鉅款、或虐殺生靈,以致與眾生結成血海深仇,造成極大的怨恨,則來生儘管經常佈施財物,甚至將此功德迴向給冤親債主,然而這些被害者如果由於結怨太深而不願輕易和解,或者這些佈施份量與過去的罪過根本不成比例,這時便無法發揮將功抵過的彌補作用,那麼這些佈施自然就很難(或不足以)幫助問題的解決。這也說明了為什麼同樣的捐款行善,有人很快就有明顯的福報,有人卻效果不彰,甚至毫無感應,其道理在此。因此我們千萬不可做傷天害理的壞事,以免與眾生結成深怨,否則將來不僅要受國法的制裁,以後來世也絕對難逃可怕的報應。
5、行善一事可以說是「願或不願」的問題,而絕對不是「能或不能」的問題,因為一個人只要具備善心或助人的意念,那麼只要對於需要幫忙的人施予援手,則不管是用物質或精神,只要使這些不幸的人得到溫暖、安慰、喜悅或智慧,便可以說是一種善行,因此對一個飢餓的災民施予麵包、衣物、醫藥、金錢固然是善行,給他一個親切的微笑、關懷、握手、鼓勵、希望、信心和理想,等等精神方面的支援,也同樣是善行,這種善行甚至比前者更可貴,更有意義。因此行善不一定要用財物,何況要從事財施,每次也不一定要用很多的錢。目前有很多人都誤會,認為要行善必須要有很多錢,因此認為應該等到將來賺了大錢以後再來考慮行善,這種想法實在是似是而非,因為行善不一定要一次佈施很多的金錢,只要量力而為一次一百、兩百,甚至五十元、十元都可以佈施,而且都有相當的功德,事實上功德的大小並不一定與佈施金額的大小成正比例,而是視佈施者的發心程度而定的。一個出賣勞力的工人,平常生活很困苦,這時如果看到一個比他更不幸的人,那麼他只要節省一百元或五十元來救助對方,或者撥時間去照顧對方或服務大眾,這種功德也要比那些腰纏萬貫日進斗金的富豪動輒捐款幾千或幾萬,要大得多。此外,我們千萬不要存有「善小不為,為之亦無用」的錯誤想法,須知許多小善足以累積成為大善,無數的小功德足以累積成為大功德,所謂「積沙成塔,集腋成裘」,因此千萬不要忽視平常點點滴滴的努力。一個人如果能夠發心每月或每週甚至每日都能日行一善,則長期累積的結果,將來必定極為可觀。因此行善乃是一個人肯不肯做的問題,而不是有沒有能力的問題。
6、有些人長期參加行善的工作,常常感到許多意想不到的回饋,內心也覺到很愉快,不過如果一旦遭遇到一些很不如意的事時,則往往令人信心動搖,甚至懷疑一向所作的善事是否妥當,是否值得繼續下去,這種想法可以說是人情之常。不過如果經過冷靜的檢討,結果認為這些善事確實對社會人群或世道人心有益處,則應當堅定信心,千萬不要因一時的挫折就心灰意冷,否則為德不瘁,功虧一簣,那就太可惜了。記得兩三年前,筆者有一次出差時忽然發生車禍,當時筆者駕駛一輛一九七六年份的裕隆老爺車在嘉義至新港的途中,一輛幼稚園的娃娃車為了搶越車道忽然由側面衝到車前,由於一時措手不及加上汽車老舊,剎車效果不佳,因此竟然撞上了對方的車子,而且將它撞倒在路旁。車裏的小孩出來後個個嚇得哇哇大哭。當時目睹自己撞爛的車頭,以及對方人車一片混亂與哭叫的場面,心中感到無限的歉疚與難過,幸虧不幸中的大幸則是娃娃車上的十幾個小朋友和護送的老師,除了頭部和手部有點擦傷之外,都沒有骨折或內傷,他們經過兩三天的住院觀察後也都沒有腦震盪的現象,而筆者的眉毛處除了縫了兩針之外,也沒有其他的問題。事後在開和解會議的時候,對方的代表向筆者表示,這一個肇事地點可以說時常發生車禍,而且很多次都造成命案,所以他們當時接到消息說是幼稚園的車子在該處出事後,心裏就十分擔心事情可能不妙,後來據隨車的老師說,校車在被撞後翻轉時,路旁剛好有一根廣告的大柱子,車子也就剛好傾靠在這柱子的半腰,後來由於柱子支持不住才與車子一齊傾倒下來,由於傾倒的速度非常緩慢,因此車中的乘客傷勢也就減少到最小的程度,這實在是一種奇蹟,如果不如此,那麼後果實在是不堪設想。這次車禍,由於受傷的小朋友和老師都有平安保險或勞保,因此筆者也就免除了一筆可觀的醫藥費的負擔,後來汽車的修理,除了保險公司的理賠之外,筆者一共也只負擔了兩萬元,說起來大致可以說是有驚無險逃過一劫。事後有些人曾經表示,筆者曾經寫過三本非常風行的善書,勸化無數的世人,平時又主持一個慈善團體協助了許許多多偏僻的學校和不幸的家庭,照理說功德相當不小,但是怎麼還會發生車禍,因此感到很懷疑。筆者對於此事也曾經一度感到耿耿於懷,無法感到平衡,後來一位法師向筆者開示:一個人不管做了多大的善事,積了多少的功德,一旦遇到了命中註定的劫數,大都還是無法完全逃避,不過這時候,卻可以使受苦的程度依其功德的大小加以酌量的減輕,因此行善絕對不是沒有效。試問,如果不是平常做了不少的善行,那麼這一次的車禍能夠如此奇蹟似的化險為夷,平安無事嗎?因此我們千萬不要有錯誤的觀念,認為做了善事就可以永遠不會有意外或劫數發生。過去唐朝玄奘大師到西方取經,回國後又將這些經典全部翻譯成為十三部經典;這種了不起的弘法事業,功德之大可以說是無以倫比,然而大師在臨終之前卻也渾身病發,痛苦萬分,後來忍不住痛苦,就開始懷疑自己翻譯的經典內容是否有錯誤或不當,後來佛祖顯化向他指示,他所以會有這種可怕的果報並非翻譯的經典有問題,主要還是因為他在過去生中有一次當國王,在位時向老百姓徵稅過重,使百姓的生活困苦,因此現在必須接受這種痛苦的報應,這件事足以提醒我們千萬不要隨便做出害人或有違道德的壞事來,否則將來必定要自作自受,付出應有的代價。同時也不要認為只要行善,則過去所有的惡因便會一筆勾銷,這是不可能的,正如一個人如果曾經向銀行借錢,事後難道能夠藉口說我現在已經作了很多善事,就可以要求銀行將這一筆借款勾銷,或者可以賴帳不還嗎?職是之故,佛經上說:「菩薩畏因,凡夫畏果」是有相當的道理的,不過話說回來,一個人如果熱心行善,對社會貢獻特多,人人感動佩服,則縱然曾經向人貸款,則期限到時,債主也大都會對他很客氣,不致於嚴厲催討,可以通融延期歸還,或分期付款,甚至債主在感佩其善心之餘,還可以減少債款,甚至進一步完全放棄這項債權,以示尊敬。行善的結果所以能夠消解冤孽,減少惡報的程度,而長期熱心行善的結果,可以逢凶化吉,使劫數消彌於無形,其道理也可說與此相似。
7、英國哲學家休姆在一七三九年曾發表一篇「人性論」的文章,文中指出普遍為人接受的因果關係的觀念是錯誤的,因為我們常認為是「因」的事件總是發生在我們認為是「果」的事件之前,而且兩者在時間上接近,事實上兩事之間的因果關係「只是思維習慣而已」。今天有不少的社會人士,尤其是高級知識份子對於因果的觀念也都抱同樣懷疑,甚至排斥的態度,認為因果觀念根本就是一種迷信,不值一提。筆者認為一種觀念或看法是否能夠成立,並不能完全根據純學理的判斷,或只是依據自己的經驗來加以推論,而應該根據更客觀的求證和更多方面的探討,才能獲得可靠的結論。筆者根據這幾年來的觀察研究,以及長期體驗的結果,現在深深感覺到宇宙間因果的現象是存在的,而且越加以研究,就越覺得它的真實性。同時也深深體會到大科學牛頓為什麼會說:「有限的知識容量常使我們遠離上帝,增加知識的容量後又常使我們回到上帝的身邊。」為什麼愛因斯坦在年輕時並不信神,但年長後卻愈來愈相信上帝的存在。他在臨終前為什麼要說:「宇宙是神祕的,上帝是存在的」。為什麼達爾文在去世前會說:「我觀察這個世界,尤其是人類的特質,我不贊成『世界是任由無目的的力量來支配』這種武斷的看法。事實上,這個世界,無論是善或惡,必然有一個無所不在,巨細無遺,遍及宇宙的定則存在其間」,此外,我也深深體會到為什麼柏拉圖在其不朽的名著「理想國」中會指出:「凡人在世有一罪者,在死後當受十倍的懲罰,凡人在世公道而勇敢者,在死後每一項亦受十倍的報酬」。......此外還有許許多多偉大的智慧人物,他們為什麼都幾乎不約而同的相信宇宙間冥冥中,有一個維持秩序與正義的主宰和力量存在。今天世界上主要的一些宗教莫不一致強調不可做害人利己的事,以及人死後好人上天堂,壞人下地獄的因果觀念,而且全世界超過五十億的人口中,一大半以上均相信宗教以及上述死後賞善罰惡的說法。此外我們的老祖宗,幾千年來也一再的諄諄告誡後代子孫「積善之家慶有餘」及「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教訓,由此種種看來,因果報應的現象,相信是很正確的,而不是迷信的或錯誤的。
8、最近幾年來,筆者接觸了許許多多的讀者,以及眾多因事求助的個案,後來發現一個人如果有長期困擾而無法解決的問題,則除了本身應努力加以克服之外,如果能夠發心作一些善事,結果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大都發現困擾的情況會有明顯的改善,有些甚至戲劇化的迅速獲得解決。(例如患有兩個癌症的人後來都透過努力行善而得救,詳見拙著因果第三集)因此我們可以由此得到一個寶貴的教訓:人的命運是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來加以改善的,因此千萬不要相信宿命論,不要事事都聽天由命,逆來順受,認為這是命中註定無法逃避的劫數。相反的,我們應該堅信「人定勝天」「天助自助」「自助人助」的道理,進而憑著自己的努力來開創自己的命運和前途才是。根據這幾年來的經驗,筆者發現行善的結果非常奇妙,一個人如果能夠長期熱心行善,並注意修持,則由於「無債一身輕,無罪自由身」,沒有冤親債主的糾纏,能輕鬆輸快,消遙自在,結果不僅可以幫助我們解決當前的問題,而且還可以進一步幫助我們實現各種的心願。由於這方面的證據實在太多,而且極為真實,基於相信證據的科學態度,實在令人對此不得不相信。因此,如果你想婚姻要更美滿,孩子要乖巧,身體要健康,外出要更平安,學業要更進步,事業要更順利,生活要更快樂,凡事要更理想......,那麼,除了多多用心,努力以赴之外,希望同時能夠多行善,多奉獻,多做些有益社會的事,相信不久便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行善實在可以說是開啟快樂幸福和改變命運的一把鑰匙。這是筆者這幾年來最大的一個心得。不過話說回來,行善一定要發揮雪中送炭的功能,同時對慈善團體應該先調查了解,只有組織健全,信用卓著的慈善團體才應該加以支持。此外,如能資助具有勸化民心,導正觀念的出版或文教慈善活動,以發揮「救人先救心」的作用,則更有意義。
9、近年來,社會風氣日益惡化,政府只好施展鐵腕,大力加以整頓,這種大魄力的措施固然可以收效於一時,然而卻很難收到治本的效果,孔子說:「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以之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因此光靠「政」與「刑」的嚴格取締措施和刑罰,結果被抓到的人可能只有自認倒楣而已,不會感到違法是羞恥,因此根本無法消彌犯罪的風氣。筆者認為根本之道,必須全面整頓社會上各種不合理的制度,而且趕緊改變目前以升學掛帥的畸型教育,徹底改善教育與社會的環境,大量減輕中小學教師的負擔,提高他們的榮譽感和責任心,同時認真而徹底的腳踏實地的實施生活倫理與道德的教育,使人民真正明暸道德的觀念和因果的重要,使每一個國民都不僅不敢(也不願)做害人利己的壞事,以免將來自己和後代子孫受到可怕的惡報,而且知道如何修身養性,能夠不貪(不簽六合彩,不賭博,不偷,不搶,不騙)不瞋(不懷恨不嫉妒,不亂發脾氣)不痴(不沈耽毒品或惡習,不執迷不悟),此外還會進一步去佈施行善,服務社會,造福人群。唯有如此,目前的治安才可能獲得徹底的改善,安和樂利的理想社會才可能早日獲得實現。
10、美國石油大王洛克費洛成為億萬鉅富之後,由於未能獲得社會的敬重而常常悶悶不樂,後來一位顧問告訴他,如果要世人尊敬和肯定,應當對社會要多加奉獻和回饋,洛氏聽了之後即大量散財,不斷捐助公益文教事業及慈善團體,對社會人類作出極大的奉獻,因此後來也就逐漸嬴得人們普遍的推崇和盛譽。由此可知一個自私自利對慈善活動一毛不拔的人,不管他的財富有多少,地位有多高,而且不管他相信什麼宗教和如何的虔誠,都不可能贏得別人的尊敬;反之,如果能夠對社會人群作出貢獻,則不管他信什麼教,或有沒有信教,那麼這種「善行」也會博得世人衷心的景仰和稱讚,而且如果奉獻愈多,就顯得愈偉大,一個偉人偉大的程度可以說與其奉獻的程度成正比例,而與其財富的多寡和權勢的高低可以說毫無相關。古今中外有無數聲勢顯赫的帝王貴族,及富可敵國的財閥巨賈,試問其中有幾個人是被世人所推崇和懷念的?而世上大家所公認的偉大人物,例如國父、林肯、居禮夫人、史懷哲、裴斯塔洛齊、德蘭修女、證嚴法師、卡內基、愛迪生......等等,那一位不是奉獻最多或最不自私的楷模?一般人大都只會羨慕偉大人物的成就和榮耀,然而卻都忽略了他們成功的背後所作的犧牲奉獻,默默付出和長時間勤種善因的過程,這是一般人的通病。事實上這些長期奉獻和默默付出的善行正是所有偉大的人物他們共通的特質,因此他們的成就絕非得自僥倖或偶然,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穆罕默德曾說:「一個人真正的財富乃是他在人間的德行」,老子說:「唯其不私,所以能成大私」,因此對社會奉獻最多,行善最力的人,將來必然最為「富有」,這時不僅可以獲得世人的欽敬,而且可以享受最大的福報。朋友,你想,這是不是人間最有意義的一件事?
11、最後筆者還要強調的一點就是,行善雖然很重要,但是瞭解應該怎樣去行善,何種善事最有價值,為什麼要行善,以及如何去修持來配合行善以便獲得最大的效果,這些根本問題的認識也是極為重要,蘇格拉底曾說:「知識即德行」,可見要行善必須先由知識或智慧來引導,有智慧才能表現出真正合理的善行,如果沒有智慧,則其善行很可能是盲目的,衝動的,是無法持久的。因此實踐善行與學習智慧兩者應當兼顧並進同樣重視,倘能如此「知行合一」「福慧雙修」,則他日必可超凡入聖,成為最理想的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