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鶴教授著
(目次一、 二、 三、四有關目前社會大眾對因果的看法之調查研究報告,本文略)
筆者最近從事調查研究「目前社會大眾對因果的看法」,後來透過受訪者填寫的問卷、來函、投稿以及筆者親自的採訪等等各種的途徑,收集了許許多多有關因果方面親身體會的實際經驗,其中有些部分的內容頗為動人,非常值得世人的參考和警惕,現在謹將其中比較具備代表性的見證列述如下。
(一)
我姓謝,家住彰化縣的一個小鎮。過去我家裏曾經發生一件不可思議的因果實例。舍弟平常做事很認真,很受上司的賞識,不過生活較為浪漫,常常玩到三更半夜才回家休息。有一次星期天公司休假,司機沒有上班,但客戶卻要貨品,舍弟一大早便替他開車送貨出去,一出去就不幸發生了車禍,(我們猜想大概是因為前一天晚上沒有睡好,第二天一大早當然沒有精神開車),當場就造成了一死二傷的慘劇,舍弟隨即就攔了一輛計程車,抱起當時受重傷的死者,及其太太和小孩,直奔省立醫院急救。事情發生後公司卻表示,員工開車出了事自己要負責,當時家父家母聽到這件令人震撼的意外,心中真是又傷心又焦急,公司又不出面交涉解決,實在令人六神無主,不知所措,當時我透過朋友的介紹向一位律師請教,不料這位律師卻說了一句非常令人難受的話,他銳:「公司只有叫你開車去做生意去送貨,又沒有叫你去撞人。雖然車子是公司的,但一切民事及刑事責任還是應由肇事人負擔。」唉,怎麼辦呢?該怎麼辦才好呢?對方又不斷的打電話來要求解決民事賠償,如果不趕快解決,則在有意無意之中,表示將透過黑道的手段來「討回公道」。一家人聽了以後都感到極端的焦慮和無奈,後來我想到師專的一位教授在上課時常常談到因果的道理,說不定他可以幫我們忙,因此我就用電話跟他聯繫,後來他表示除了應找一個律師好好跟對方溝通之外,不妨早日用舍弟的名義作一些善事(捐款孤兒院,救助這些不幸的孤兒)說不定會有所助益。因為助人者人必助之。我聽了以後,雖然感到半信半疑,不過事到如今,為求解決,總應加以試試,於是我就到郵局以舍弟的名義寄了一些錢到一個孤兒院,沒想到寄了三天後,舍弟的公司的老闆就從台中打電話過來,表示要出面解決這件車禍,不知道這是巧合,還是真的出現奇蹟,不過不管如何,這總是一個好的消息,我們家人都感到鬆了一口氣。不過後來他們交涉的結果,發現代表對方的一些黑道人物竟然獅子大開口,要求賠償的金額高達一百二十萬(當時一般的行情只是三十萬)並負擔所有的醫藥費,由於條件太不合理,和解沒有成立,以後對方又經常打電話來恐嚇,因此當時一聽到電話鈴響,家人莫不心驚肉跳,後來我們這一位教授建議我們要繼續幫舍弟作些功德,於是我們又寄了一千元給另一家孤兒院,沒想到寄後的第三天,舍弟公司的老闆據說就拜託一些警察界的友人陪同出面跟對方溝通,結果竟然很順利的達成了和解,賠償金這次減為七十萬,公司負擔了四十萬,我們負擔了三十萬及醫療費和此後半年內的醫療費用。一樁讓我們困擾萬分的車禍事件,就因此得到暫時的解決,全家人也因此免除了精神上重重的折磨。有些人認為這次的轉機與行善的結果可能又是另一個巧合,不過我始終還是認為如果每次行善都能產生幸運的巧合,並且幫助我們解決問題,那麼這不就是善有善報的一種證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