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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現代因果實錄三 果卿及果宏著

現代因果實錄三 果卿及果宏著

化險為夷

[日期:2012-08-19]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果卿及果宏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化險為夷 ▲

  大家都知道觀世音菩薩是聞聲救苦的大菩薩,因為《法華經》裡說過:「是觀世音菩薩摩訶薩,於怖畏急難之中能施無畏,是故此娑婆世界皆號之為施無畏者」。那麼修學淨土法門的人常念彌陀聖號,在急難恐怖之中依然能夠提起正唸唸佛,會有什麼結果呢?下面講一個真實的故事:

  淨海居士平日嚴持戒律,虔誠誦念阿彌陀佛聖號。2006年11月15日(陰曆九月二十五日)上午,他和妻子還有兒子開車送從長春來探親的親屬,從無錫到上 海的浦東機場。車行駛在滬寧高速公路上,快出江蘇省地界時,前面運送集裝箱的貨車開過之後,他們才發現前方不遠的路面上有一個被丟棄的汽車輪胎。因是高速 公路,每輛車的行駛速度都不慢,並且他們與前一輛車距又太近,他的兒子駕車已無法躲避,車順著慣性就軋了過去,就在這剎那間險情發生了。車子失去了控制, 剎車失靈,怎麼打方向盤都無濟於事……在高速公路上橫向滑行著,左一下、右一下。由於車速快,車在路面上恣意地衝撞著,有幾次險些撞到高速公路的護欄上。 然而,後面行駛的車輛對他們發生的危險一無所知,來不及剎車就冒險地從左右兩邊穿行而過。這時,後面一輛運送集裝箱的大貨車快速地向他們駛來。如果他們的 車不能馬上停下來,兩車相撞就是車毀人亡,慘遭罹難的將不僅是他們,而且後面許多車輛必定連環相撞,傷亡慘重後果不堪設想。駕車的兒子焦急、無助的臉上滿 是汗水,而學佛多年的淨海居士鎮定地對兒子說:「把好方向盤,放鬆、再放鬆,心裡默念阿彌陀佛。」又對妻子、侄女(被送客人)說:「人力不能為,我們至誠 地念阿彌陀佛,求佛力加持吧。」於是,他們三個人用盡平生的力氣大聲念起來,其聲震耳欲聾、其心感天動地。大貨車來不及剎車,就像下山的猛虎,「呼」的一 下撲了上來。「阿彌陀佛……」就在大貨車撞向他們的那一瞬間,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在佛號聲中他們的車戛然而停,大貨車從車尾處擦邊而過,一場突如其來 的車禍化險為夷了,他們一家人抱在一起喜極而泣。為了報答佛恩,淨海居士把這真實的事情講給佛友與眾人聽,用以提醒人們,關鍵時刻提起佛號一心不亂,必能 創造人間奇跡,可以說是佛、菩薩給了他們第二次生命,「南無阿彌陀佛」聖號具有不可思議的力量啊!

  印光大師曾對病中的法師開示說:「你若肯放下一切,一心念佛,若世壽未盡,就會速好;若世壽已盡,即往生西方。(摘自《示華權師病中法語》)」若我們在急難恐怖中能提起正念,心無旁騖一心念佛,也是具有同樣的效果。

  提示:生死之際,危難之時,若能一心不亂提起佛號,常有不可思議的奇跡出現。一心是真誠心,正是與佛心相應。所謂「一念相應一念佛,唸唸相應唸唸佛」。 「佛」,譯為覺者──斷惡修善,一念相應即一念覺悟。人生的災難皆由種種貪心妄念而起,若能時時念佛,清淨自己的身、口、意,則會時時平安吉祥,順達如 意。

  果卿

【書籍目錄】
第1頁:前言 第2頁:自序
第3頁:鬼神與天地人的關係 第4頁:觀音救難
第5頁:逢凶化吉 第6頁:化險為夷
第7頁:阿彌陀佛救了她全家 第8頁:佛法化解災難
第9頁:佛咒的力量 第10頁:絕處逢生
第11頁:誦經咒要專注 第12頁:學佛不能迷信
第13頁:神通不可貪求 第14頁:炒股障礙修行
第15頁:佛法改變了我 第16頁:善念與惡念
第17頁:學佛救癡人 第18頁:改造命運的方法
第19頁:當行無相佈施 第20頁:利人就是利己
第21頁:放生感應錄 第22頁:蛋不可食
第23頁:不吃一切眾生肉 第24頁:了業
第25頁:重罪輕報 第26頁:懺悔的力量
第27頁:惡病要至誠懺悔 第28頁:謗佛謗法一定要懺悔
第29頁:墮胎是重罪 第30頁:偉大的胎教
第31頁:學佛後的奇跡 第32頁:重生
第33頁:飛翔的翅膀 第34頁:前生今世
第35頁:危險的婚外情 第36頁:穿衣不可暴露
第37頁:可怕的同性戀 第38頁:惡疾宿緣
第39頁:孽緣 第40頁:警察與富翁
第41頁:討債子 第42頁:地主與僕人
第43頁:同業相感 第44頁:執著的母愛
第45頁:婆媳怨 第46頁:一報還一報
第47頁:慘死的鴿子 第48頁:超度亡者感應錄
第49頁:殊勝的淨土法門 第50頁:拜經救母
第51頁:求子經歷 第52頁:親子宿緣
第53頁:解脫之路 第54頁:大悲咒的妙用
第55頁:《大般涅槃經》語錄 第56頁:《大智度論》語錄
第57頁:後記 第58頁:鄭重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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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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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楼
匿名 发表于 2023-4-29 6:37:51
宣化上人是觀世音菩薩再來, 菩薩能知過去, 能看未來. 衪既然指示同性戀是可怕的, 吾輩自當深信遵從
第 7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6-9-27 13:42:38
歧視同性戀為違法行為
第 6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6-6-19 12:14:23
婚外情是否也是一種緣份?若發現彼此才是畢生最愛也認定是最後一個伴侶而結婚,而且對前夫/前妻和兒女盡回養育的責任,是否已不是邪淫? 現今,很多人因未了解清楚對方或不情願而去結婚,身在妻子/丈夫身邊但心想著該最愛的人,若跟該最愛的人一起後,一心一意對著他/她是否不是邪淫?可否跟那個最愛的人一起後才念經懺悔,念經回向給各自的前夫前妻?
第 5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6-6-19 11:28:55
若曾犯此過錯(衣著暴露),除了誠心懺悔和不再干犯外,請問怎樣做可消除罪孽呢?
第 4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3-12-2 23:55:10
回复 匿名 的评论
同志之所以受苦,更多時候並非來自其罪業,而是來自異性戀主流文化的社會壓力。
好像他們屈居弱勢而承受苦迫,是活該報應似的。這種濃厚宿命論氣息的「像似佛法」,廣泛流傳於佛教界,以紫奪朱。持此論者,不但無心幫助眾生離苦得樂,而且經常對受苦眾生「傷口抹鹽」,讓他們倍增二度傷害。
歧視、壓迫以惱害眾生,是惡業之一。同志未必會製造干犯眾生的惡業,反倒是對同志的歧視、壓迫與惱害,肯定就是惡業;社會中如果存在
這說法不對,像是手淫過度的人容易猝死,男同性戀至少容易痔瘡吧?女同性戀我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