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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現代因果實錄三 果卿及果宏著

現代因果實錄三 果卿及果宏著

鄭重聲明

[日期:2012-08-19]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果卿及果宏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鄭重聲明

  鑒於《現代因果實錄》(一)、(二)出版後,曾被少數別有用心之人作為謀生、致富的工具——將自己的照片刊印在書中的扉頁,冒充果卿老師或妙法老和尚,遍邀病苦眾生,以看因果為名巧取豪奪,中飽私囊,進而危害社會和善良的人們,故本書作者特此作如下聲明:

  《現代因果實錄》(三)出版的目的,在於用修學中的大量實例詮釋了佛陀證悟的宇宙真理——因果規律,進而警醒人們要「眾善奉行,諸惡莫做」,一切從我做 起,從內心做起,作者謹記師父宣化上人「隨緣不變,不變隨緣」、「不爭、不貪、不求、不自私、不自利、不妄語」的教誨,本著師父所說的「凍死不攀緣,餓死 不化緣,窮死不求緣」的三大宗旨,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本人不會以任何形式以看因果為名謀取財物;不以看因果為名化緣募捐;更不授權任何人和媒體、機構 以看因果為名,集會大眾。

  作者:果宏

  2009年3月11日

【書籍目錄】
第1頁:前言 第2頁:自序
第3頁:鬼神與天地人的關係 第4頁:觀音救難
第5頁:逢凶化吉 第6頁:化險為夷
第7頁:阿彌陀佛救了她全家 第8頁:佛法化解災難
第9頁:佛咒的力量 第10頁:絕處逢生
第11頁:誦經咒要專注 第12頁:學佛不能迷信
第13頁:神通不可貪求 第14頁:炒股障礙修行
第15頁:佛法改變了我 第16頁:善念與惡念
第17頁:學佛救癡人 第18頁:改造命運的方法
第19頁:當行無相佈施 第20頁:利人就是利己
第21頁:放生感應錄 第22頁:蛋不可食
第23頁:不吃一切眾生肉 第24頁:了業
第25頁:重罪輕報 第26頁:懺悔的力量
第27頁:惡病要至誠懺悔 第28頁:謗佛謗法一定要懺悔
第29頁:墮胎是重罪 第30頁:偉大的胎教
第31頁:學佛後的奇跡 第32頁:重生
第33頁:飛翔的翅膀 第34頁:前生今世
第35頁:危險的婚外情 第36頁:穿衣不可暴露
第37頁:可怕的同性戀 第38頁:惡疾宿緣
第39頁:孽緣 第40頁:警察與富翁
第41頁:討債子 第42頁:地主與僕人
第43頁:同業相感 第44頁:執著的母愛
第45頁:婆媳怨 第46頁:一報還一報
第47頁:慘死的鴿子 第48頁:超度亡者感應錄
第49頁:殊勝的淨土法門 第50頁:拜經救母
第51頁:求子經歷 第52頁:親子宿緣
第53頁:解脫之路 第54頁:大悲咒的妙用
第55頁:《大般涅槃經》語錄 第56頁:《大智度論》語錄
第57頁:後記 第58頁:鄭重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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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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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楼
匿名 发表于 2023-4-29 6:37:51
宣化上人是觀世音菩薩再來, 菩薩能知過去, 能看未來. 衪既然指示同性戀是可怕的, 吾輩自當深信遵從
第 7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6-9-27 13:42:38
歧視同性戀為違法行為
第 6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6-6-19 12:14:23
婚外情是否也是一種緣份?若發現彼此才是畢生最愛也認定是最後一個伴侶而結婚,而且對前夫/前妻和兒女盡回養育的責任,是否已不是邪淫? 現今,很多人因未了解清楚對方或不情願而去結婚,身在妻子/丈夫身邊但心想著該最愛的人,若跟該最愛的人一起後,一心一意對著他/她是否不是邪淫?可否跟那個最愛的人一起後才念經懺悔,念經回向給各自的前夫前妻?
第 5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6-6-19 11:28:55
若曾犯此過錯(衣著暴露),除了誠心懺悔和不再干犯外,請問怎樣做可消除罪孽呢?
第 4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3-12-2 23:55:10
回复 匿名 的评论
同志之所以受苦,更多時候並非來自其罪業,而是來自異性戀主流文化的社會壓力。
好像他們屈居弱勢而承受苦迫,是活該報應似的。這種濃厚宿命論氣息的「像似佛法」,廣泛流傳於佛教界,以紫奪朱。持此論者,不但無心幫助眾生離苦得樂,而且經常對受苦眾生「傷口抹鹽」,讓他們倍增二度傷害。
歧視、壓迫以惱害眾生,是惡業之一。同志未必會製造干犯眾生的惡業,反倒是對同志的歧視、壓迫與惱害,肯定就是惡業;社會中如果存在
這說法不對,像是手淫過度的人容易猝死,男同性戀至少容易痔瘡吧?女同性戀我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