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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現代因果實錄三 果卿及果宏著

現代因果實錄三 果卿及果宏著

警察與富翁

[日期:2012-08-19]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果卿及果宏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警察與富翁

  薛成與史婷是一對年輕恩愛的夫妻,男方事業有成、英俊瀟灑;女方清秀高雅,兩人是人們眼中的金童玉女。可是,這樣一對眾人羨慕的夫婦,卻經常唉聲歎氣,愁 眉苦臉。原來夫妻倆有一雙兒女,小女兒囡囡是薛成特意從普陀山求來的,長得很可愛,見到外人挺乖,唯獨在家時,脾氣很大,時常吵鬧、見人就打。薛成為了使 女兒聽話而走上了學佛之路,經常為囡囡誦經、放生回向,但囡囡不僅沒有好轉,而且還經常感冒、發燒。更奇怪的是,只要薛成不在家,囡囡的種種不良症狀就會 好轉。薛成為了這個寶貝女兒可算是操碎了心,光花錢不說,心力上的透支更讓這位事業成功的男人倍覺人生之苦。無奈的薛成求助道:「我已經快撐不住了,這個 女兒讓我太操心了,太累了,是不是我前世欠她的,如果真的欠她,應該如何還呢?」

  聽著他悲苦的訴說,我告訴他:兒女投生父母,有惡緣而來,有善緣而來,囡囡如此這般讓父母倍感痛苦,你們之間絕沒有什麼好因緣,這惡緣就結在三十年代的上海灘。

  三十年代的舊上海,在一所警察局裡,局長老胡和下屬小郭兩人關係很好,也相互信任。在當地發生了一起轟動一時的綁架案,一位叱吒風雲的黑幫頭目,因個人恩 怨綁架了當地的一位富翁。富翁的家人萬分焦慮,找到警察局長老胡,請求幫助解救人質。貪心的老胡趁人之危提出很高的價錢,才答應幫忙解決此事。他派下屬小 郭去負責調查此案。小郭雖然查出了誰是幕後黑手,但由於黑幫頭目出了更高的價錢將老胡和小郭買通,所以兩人就串通一氣,包庇放任罪犯,敷衍受害人家屬,最 終導致了富翁的死亡(被強行勒死)。這警察局局長就是薛成的前世,小郭就是妻子史婷。因過去世臨終時發誓要報仇,所以富翁帶著仇恨,這一世來投胎做了女兒 囡囡。而那位黑幫頭目因惡貫滿盈,現還在地獄道受苦報。

  我對薛成說:「雖然你們現在已經開始學佛,但懺悔力量不夠,那富翁被無故害死,不會輕易放過你們的。所以你們一定要持好戒律: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 妄語、不飲酒,常行十善業,並誦《地藏經》回向給你們的女兒。要持之以恆,不可懈怠,遇到再大的困難也要當成是考驗,作消業障償還欠債之想。若真能如是行 持,經過五、六年的努力,一定會有效果的。」

  事後,過了半年,薛成打電話來,聲音裡帶著激動和喜悅:女兒囡囡已有明顯好轉,妻子史婷以前比較虛弱的身體也漸漸恢復了健康,他發願要好好學佛,再接再勵,使全家早日成為佛化家庭。

【書籍目錄】
第1頁:前言 第2頁:自序
第3頁:鬼神與天地人的關係 第4頁:觀音救難
第5頁:逢凶化吉 第6頁:化險為夷
第7頁:阿彌陀佛救了她全家 第8頁:佛法化解災難
第9頁:佛咒的力量 第10頁:絕處逢生
第11頁:誦經咒要專注 第12頁:學佛不能迷信
第13頁:神通不可貪求 第14頁:炒股障礙修行
第15頁:佛法改變了我 第16頁:善念與惡念
第17頁:學佛救癡人 第18頁:改造命運的方法
第19頁:當行無相佈施 第20頁:利人就是利己
第21頁:放生感應錄 第22頁:蛋不可食
第23頁:不吃一切眾生肉 第24頁:了業
第25頁:重罪輕報 第26頁:懺悔的力量
第27頁:惡病要至誠懺悔 第28頁:謗佛謗法一定要懺悔
第29頁:墮胎是重罪 第30頁:偉大的胎教
第31頁:學佛後的奇跡 第32頁:重生
第33頁:飛翔的翅膀 第34頁:前生今世
第35頁:危險的婚外情 第36頁:穿衣不可暴露
第37頁:可怕的同性戀 第38頁:惡疾宿緣
第39頁:孽緣 第40頁:警察與富翁
第41頁:討債子 第42頁:地主與僕人
第43頁:同業相感 第44頁:執著的母愛
第45頁:婆媳怨 第46頁:一報還一報
第47頁:慘死的鴿子 第48頁:超度亡者感應錄
第49頁:殊勝的淨土法門 第50頁:拜經救母
第51頁:求子經歷 第52頁:親子宿緣
第53頁:解脫之路 第54頁:大悲咒的妙用
第55頁:《大般涅槃經》語錄 第56頁:《大智度論》語錄
第57頁:後記 第58頁:鄭重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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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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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楼
匿名 发表于 2023-4-29 6:37:51
宣化上人是觀世音菩薩再來, 菩薩能知過去, 能看未來. 衪既然指示同性戀是可怕的, 吾輩自當深信遵從
第 7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6-9-27 13:42:38
歧視同性戀為違法行為
第 6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6-6-19 12:14:23
婚外情是否也是一種緣份?若發現彼此才是畢生最愛也認定是最後一個伴侶而結婚,而且對前夫/前妻和兒女盡回養育的責任,是否已不是邪淫? 現今,很多人因未了解清楚對方或不情願而去結婚,身在妻子/丈夫身邊但心想著該最愛的人,若跟該最愛的人一起後,一心一意對著他/她是否不是邪淫?可否跟那個最愛的人一起後才念經懺悔,念經回向給各自的前夫前妻?
第 5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6-6-19 11:28:55
若曾犯此過錯(衣著暴露),除了誠心懺悔和不再干犯外,請問怎樣做可消除罪孽呢?
第 4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3-12-2 23:55:10
回复 匿名 的评论
同志之所以受苦,更多時候並非來自其罪業,而是來自異性戀主流文化的社會壓力。
好像他們屈居弱勢而承受苦迫,是活該報應似的。這種濃厚宿命論氣息的「像似佛法」,廣泛流傳於佛教界,以紫奪朱。持此論者,不但無心幫助眾生離苦得樂,而且經常對受苦眾生「傷口抹鹽」,讓他們倍增二度傷害。
歧視、壓迫以惱害眾生,是惡業之一。同志未必會製造干犯眾生的惡業,反倒是對同志的歧視、壓迫與惱害,肯定就是惡業;社會中如果存在
這說法不對,像是手淫過度的人容易猝死,男同性戀至少容易痔瘡吧?女同性戀我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