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某烈婦
敢將野合供嬉笑
乙丙開端罪不輕
握辮原推烈婦烈 三人同律乃持平
【正文】烈婦,上海之陳家巷人。為童養媳於某氏。操作謹慎,能得舅姑歡。咸豐壬子秋,始成婚。會木棉登場,烈婦從其姑捉花於野。日晡【晡,音逋,平聲,申時也。】,姑餒甚【餒,弩罪切,音內,上聲,餓也。】,先歸。烈婦以捉花未淨,獨留。
【譯文】這位烈婦,是上海陳家巷人。在一家作童養媳,操持家務等,勤快謹慎,公公婆母都很滿意。咸豐壬子年秋,才和丈夫結婚圓房。正是採木棉的季節,她和婆母在郊外摘木棉。到了下午,婆母餓極了,先回家去,她因為木棉還未 採完,留下來繼續採摘。
【正文】惡 少某甲,與其徒乙丙三人,同行過其旁。見烈婦少艾【(孟子)知好色則慕少艾。(註)艾,美好也。楚辭、戰國策所謂幼艾,義與此同。】,乙與丙戲對甲曰: 「爾能與之野合,當醵金置酒相賀【醵,音及,又音渠。醵金,猶言合金也。】。」甲笑曰:「是何難哉?」遽前抱婦,調以遊語。婦出不意,大驚,狂呼。甲見四 無應者,遂○婦於地【○,昨沒切,音存,入聲,拖也。】,碎其裙。婦以手持甲, 瞋目大罵【瞋,音瞠。瞋目,怒目也。】,聲益厲。甲怒,以土塊塞婦口,將去其小衣,婦竭力撐拒【撐拒,不從貌。】。移時不動,撫之僵矣!乙丙懼而奔,甲亦 將遁,屢起屢僕,初不知辮為婦所持也。有同村人過者見之,警告其家,其舅姑及夫偕至。觀者一時麇集【麇,音君。(左傳)求諸侯而麇至。(註)麇,群 也。】,執索將縛甲,見其辮猶在婦手,擘之不開。舅與夫泣而祝曰:「某甲不良,致汝死於非命,今我等皆在,不能遁矣。盍釋其辮,當鳴官以伸汝冤,而請旌爾 烈。」祝訖,手不擘而自解。觀者咸謂烈婦之靈,雖死不爽。遂縛甲送官,復捕乙丙至,三人皆論如律。
【譯文】這 時有一惡少某甲,和其同夥某乙和某丙走過,見她年輕美貌。乙和丙對甲說:「你能和她在這野地裏那麼一番,我們倆出錢請你喝一台!」甲笑著說:「這有什 麼!」搶上前去,一把摟住她,說些下流話挑逗。她遭此意外,大驚,狂呼救命。甲見四周沒有人應,就把她摔倒在地,扯碎裙子。她用手死死抓住甲,大罵,聲音 越來越大。甲怒,抓了一把土塊,塞在她口中,剝她的內衣,她死命撐拒,過了一會兒,不動了,一摸,已死了。乙和丙嚇得逃之夭夭,甲也想逃,起身就跌倒,這 樣幾次,未能脫逃,他不知道自己的辮子被這位婦人死死抓在手中。同村人這時從此經過見了,跑回去告訴了她家裏人,她的公公婆母和丈夫一起趕來,同時有許多 村人都來了,拿出繩子把甲捆了起來,見他的辮子還在婦人手中,掰了一陣掰不開。公公和丈夫哭著說:「某甲黑心,使你死於非命。現在我們都來了,他跑不掉! 你把他辮子鬆開,送他去官府,給你申冤,再為你請旌表揚你的節烈!」祝禱完畢,手自動就鬆開了。在場觀看的人,都說烈婦的靈魂,雖死尤生。立即把甲送官, 又把乙和丙抓來,三人都受到了律法的制裁。
【正文】坐 花主人曰:「嗟乎!於野田蔓草之中【(詩經)野有蔓草,(註)蔓,延也。(按)野田蔓草,曠野之謂。】,而強暴忽來,呼援無路【援,猶救也。】。如是則 生,不如是則死,使非執持有定,其能守死弗二哉?嘗見古今來賢士大夫,平居坐論,皆能談忠孝而希聖賢,其視茅簷節義,若無足重輕者。一旦利害切身,行檢墮 地【(北史盧懷仁傳)懷仁有行檢。(按)行檢,猶言操守;墮地,猶言喪失也。】,始泫然曰【泫,戶獻切,音玄,上聲。泫然,流涕貌。(禮記檀弓)孔子泫然 流涕。】:「吾非不欲為是,其如力不能為。何以視烈婦之生,則百折而不回【(蔡邕橋太尉碑文)有百折不回,臨大節而不可奪之風。(按)百折不回,謂操守之 堅,不可屈也。】,死猶為厲鬼而殺賊者,賢不肖之相去,何其遠耶!」
【譯文】坐 花主人說:「唉,郊野荒草之中,突遭強暴,呼救無應,順從則生,抗逆則死。在此生死關頭,如果不能抱定貞操,哪能有決死不二之心!曾見古今賢士大夫,平時 高談忠孝,仰慕聖賢,認為那些茅棚陋屋之中的貞節忠義之人不值一提。一旦遭遇利害切身,平日的行為節操就喪失殆盡!然後痛哭流涕,說:「我並不是不想那樣 作,而是力不從心呀!」看看這位烈婦,生時百折而不回,死後猶作厲鬼而殺賊。賢良和不肖的差距,有多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