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昧銀被殛
勤工針黹苦傷心
積久遂逾數十金
爾可昧他朋比用 蒼天豈負苦心人
【正文】又有老婦某氏孀居,事針黹以撫孤【黹,音止。針黹,謂刺繡也。】。其子既長,習錢業,薪俸足以贍母。而氏勤於工黹如故,遂頗有餘資。積數十金,將為子娶婦。貧家屋宇淺隘,與鄰居僅隔一板。氏每出,慮金有失,輒纏之腰間。
【譯文】又 有一位老婦人,一直守寡,靠為人刺繡挑花掙錢,撫養兒子。兒子長大,在錢莊做事,所得薪俸足以贍養老母。但這位老婦人仍然不停地刺繡,所以頗有餘資,積攢 了有幾十塊銀元,準備為兒子娶媳婦。窮家小戶,房屋淺隘,與鄰居只有一板之隔。她每次出門,怕把錢丟了,總是纏在腰裏。
【正文】一 日,詣圓妙觀進香。聞人言觀中多扒竊,因解腰纏物,托素識米店中某甲代為收藏。及燒香出往取金,甲變色曰:「誰收汝金?」氏大驚,號泣與辯。甲指天誓日, 以明其枉。兩相爭論,道路環觀,莫之能決。方氏交銀時,有店鄰某乙者,實目睹之,時仍在店中,氏指以為證,乙哂曰:「若是汝真見鬼矣!我方自閶門來,汝面 尚未見,安知汝二人真偽?」眾聞乙言,咸譁然,以氏為非。氏無以自明,抑鬱而歸,竟自縊死。
【譯文】有 一天她要去圓妙觀進香,聽說觀中扒手多,就把腰裏纏的錢解下來,托請米店中素來熟識的某甲代為收藏。等她燒完香,前去某甲處取錢,甲變了臉說:「誰收了你 的錢!」老婦人大驚,號哭著與他申辯,甲指天誓日,以表明自己遭了冤枉。兩人爭論不下,圍觀的人很多,但無法決斷是非。當老婦人交錢給某甲時,有一位該店 的鄰人某乙在場,是親眼目睹者,爭論之時,他仍在店中。老婦人就請某乙為證。乙笑著說:「你真是活見鬼了!我剛才從閶門來,連你的面都沒有見到,怎麼能知 道你兩人誰真誰假!」大家聽了某乙的話,都七嘴八舌議論開了,認為老婦人不對。老婦人有口難辯,氣鬱而回,實在想不通,就上吊自殺了。
【正文】子 歸殮之,不知其致死之由,痛極而病。沉綿中,夢母至曰:「明日觀前有一震兩人者,我冤可白。原金可復歸,汝盍扶病往觀之?」次日子果扶病往。日方亭午 【(孫綽天臺山賦)義和亭午。(註)亭,至也;午,日中也。】,天氣清明。忽雲卷風號,震雷驟擊,甲與乙各持一銀包對跪而斃。乙旋復醒,向眾備言:「是日 老婦托收銀後,甲起意鯨吞【鯨,音京。(舊唐書蕭銑等傳論)大則鯨吞虎據。(按)鯨,海中大魚,口大而善吞故吞曰鯨吞。】,與我三七分用,不虞其共幹天怒 也。冥司以起意由甲,特免我死罪,命我對眾宣揚,並令將原銀交還氏子,但不知其人姓名,奈何?」時有知其事者,指氏子謂曰:「是非失主乎?」子對眾收其銀 而歸。呈之靈幾一慟【慟,音洞,痛哭也。】,而病爽然若失。乙臥床半年始能起,一手一足皆折,終身殘廢。
【譯文】兒 子回來,見母親已自縊身亡,又不知是何原因,悲痛無比,只好將母殮葬。遭此突然意外,又無處找到緣由,痛極而病。昏沉之中,夢見母親前來告訴他說:「兒 啊,明天圓妙觀前,天雷要擊死兩個人,我的冤屈就可大白。我們的錢,可以得以歸還,你應該抱病到那裏去看!」第二天,兒子果然帶病前去,到了觀前,只見天 氣一片睛好。不多久,突然烏雲湧起,雷電大作,一聲巨響,閃電下擊,甲和乙各自手持一包銀子,相對跪在地上,已被擊斃了。過了一會兒,乙蘇醒過來,對圍觀 眾人詳細說了情況:「那天老婦人把銀子托放給甲某後,甲就生了歹意企圖誣吞銀子,與我三七分贓。不料我兩人冒犯天怒。冥司因起意之罪在甲,特免我死罪,命 我對眾人宣說,並要我把銀子交還老婦之子。我又不知他的姓名,該怎麼辦呢?」在場的人中有知道這件事的人,指著她兒子說:「這不是那位失主麼!」兒子當眾 收取了銀子,回到家裏,將錢供在母親靈牌前,大哭了一場,身體也就完全恢復了健康。乙臥床半年,才能走動,但是一隻手和一隻腳已經折斷,成了終身殘廢。